1、 2.1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概况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于 1951 年成立,作为中原农村金融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和主力军,早就已经成为了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六十多年以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帮助之下,一步步经历从弱变强、从小变大。现在,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已经发展成为河南省内金融机构存贷款规模最大、所属网点最多、服务区域最广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为服务中原地区经济建设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同时,于 2003 年从国家所定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试点里被划定出来,从农业银行分离交由河南省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于是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于 2005 年成立了,
2、而其主要职能为协调、指导、管理、服务全省农村信用社。至此全省所有的农村信用社都由此结合了起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也就进入了一个联合发展壮大的新时期,从而形成了一个垂直的管理系统。截止到 2014 年 6 月,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先后发展了 143 家县级法人机构。 而其中农商行(农合行)28 家、县级联社 115 家,营业网点 5268 个,干部员工 8 万多名。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已发展成为河南省内存贷款规模最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河南省在近些年积极提升发展质量,从转变发展方式入手使得其所辖各项业务持续、快速、稳健的发展。与此同时,截至 2014 年 6 月末,河南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也高达 9330.9
3、7 亿元。截至 2014 年 6 月末,各项贷款余额4617.11 亿元,较 2014 年年初增加了 451.84 元;河南省农信社的各项存款7799.97 亿元,比 2014 年年初增加了 1068.74 亿元。自 2005 年省联社成立以来,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款的规模与其市场的份额都是连年位居河南省内所有银行业机构的首位,是当之无愧的中原农村金融的主力军。 2.2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相关部门的设置及职责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方面主要下设:稽核审计部。稽核审计部主要负责河南省联社理事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河南省内农信系统各项稽核审计制度、操作流程;实
4、施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及其辖属网点全辖的审计方面复议、监督,并提出处罚处理建议;指导审计相关调查工作,组织实施序时审计、专项审计和非现场稽核审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稽核审计部要承办河南省农信社所有高管人员和重要岗位人员的任期期间的经济责任审计。 合规审查部。合规审查部负责制定本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农信社法律事务工作,为各级农信社业务经营活动提供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负责健全全省农信社合规工作运行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各部门梳理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对各部门拟定的条线规章制度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对全省农信社合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注并持续跟踪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行
5、政规章、监管政策等的最新发展,为领导决策提供合规信息和建议;负责推进全省农信社流程银行的建设工作;指导全省农信社开展知识产权申请、权利维护及侵权应对工作;负责全省农信社主要合同文本及规范性文件的合规性审查;参加省联社重大业务活动谈判、重要业务决策审批会议并提供法律支持;承担省联社授予的与法律事务及合规管理相关联的其他职责;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河南省农信社内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的落实与决议;负责河南省农信社系统内所有金融风险的相关组织管理工作;负责河南省农信社系统风险认定程序和办法的拟定,金融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以及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指导河南省农信社制定好风险资产的
6、清收初级计划以及实施方案,风险资产保全工作;负责河南省农信社组织和指导合规风险管理工作;负责河南省农信社组织指导风险管理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从而全面推进省内信用社系统风险管理文化的建设;负责选聘与河南省农信社合作的中介机构,例如:评估、拍卖、律师事务所等等。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理事会设立这些部门意在建立并实施一个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在省级联社的层面制定适当的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的有效性、有用性进行检测、评估。当然,省联社相关部门也必须在整个信用社内部培养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和企业精神;建立相对科学、有效的鼓励与约束机制,从而使得省内的每一个员工都自觉自愿的了解内控制度的重要性
7、,履行内部控制方面的职责。但在实际的工作中,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人员对制度的落实等方面仍然存在着很大的问题与隐患。 2.3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典型案例 本文选取 2013 年发生的两个真实案例。两案例涉案人员分别为信贷员与柜员,均为基层工作人员,却利用职位之便与制度漏洞,挪用公款,走上不归路。 (1)案例内容 案例一:涉案人员 A 某,男,1971 年 8 月生人,高中文化,中共党员。1990年 3 月开始在 A 县信用社工作,岗位为代办员。先后历任出纳员、复核员、记账员、农贷会计。某于担任涉农贷款会计期间,采取模仿审代会小组成员笔记、盗用他人个人信息、模仿主任笔迹等方法,共发放冒名贷
8、款 69 笔,金额达到 669.5 万元。2013 年 1 月 27 日 A 某投案自首。直到 2014 年 4 月 19 日,因本案被 A 县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其中仅有 2 笔,分别为 58 万元与 61 万元收回。 案例二:涉案人员 B 某,女,1983 年 1 月生人,学历大专,助理经济师,2000 年 11 月开始在 B 县信用社工作。先后历任营业部储蓄会计、信贷会计员,案发前为营业部综合柜员,主要负责对公业务、储蓄业务、联社与信用社之间的现金调拨业务、代收财政非税收入业务。2012 年 11 月 25 日河南省联社对 B县联社理事长实施强制休假稽核审查时,
9、发现 B 县联社营业部没有将某公司于2012 年 11 月 8 日、11 月 11 日从他行转来的两笔资金入账,金额分别为 500 万元整。经办人即为本案所诉 B 某。同日,B 某电话失联。经查 B 某共挪用资金8 笔,涉案金额高达 1874.5 万元。而案发后,只追缴到现金 100 余万元。未追缴金额高达 1796.732 万元。2013 年 12 月 15 日,因此案,被 B 县人民法院以赌博罪、挪用资金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违规开具金融票据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 14 年,并处罚金 200 余万元。 (2)案发的原因 案例一中,首先,A 某自进入信用社以来就在案发时的网点工作,十几
10、年来从未调整,并在此网点一直担任重要岗位。根本没有落实省联社制定的岗位轮换制度。而且该信用社内部审查方面,对长期未进行轮岗调整以及重要岗位工作的同志风险排查的力度不够。其次,在贷款审查方面,对贷款用途的审查极少,排查时仅仅对大额的贷款进行风险排查而忽略了小额多笔的贷款,并没有实现逐笔逐户的风险排查。平时进行常规性检查的多,突击性检查的少。虽然有每月、每季度的财务会计方面的检查,但走形式的多,给违纪违法人员留下了可乘之机。第三,多个岗位信贷业务管理不严,给 A 某可乘之机。其犯罪过程中,同为信贷员的两名同事没有坚持贷款审查的制度流程,为 A 某发放了贷款。信贷会计也没有按照相关业务规程进行操作,
11、办理信贷付出业务时违规操作,又给 A 某打通了第二道大门。同时,联社的贷审会形同虚设,会上参会人员并没有完整认真的审查 A 某递交的贷款资料,未对贷款用途提出异议,也没有执行必要的贷款审批程序。在调查中发现,A 某知道贷审会小组所有成员的信贷系统操作密码,可以实现贷款申报、审查、审批、发放等一条龙个人操作。第四,该信用社相关工作人员未坚持会计制度要求,财务管理方面根本不够深入精细,造成账实不符却没有人落实。同时,相关人员未落实档案管理制度,最后导致贷款付出凭证缺失却无人追查,贷款合同缺失无人问津,授权人员对违规违法贷款付出视而不见,导致授权制度监督关口失效。第五,A 县该网点信用社主任作为基层
12、管理者,监督制约不到位。其只注重放垒大客户贷款,对违规发放的贷款视而不见,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其故意低价拍卖信用社资产,导致该网点管理极其混乱。第六,县信用社内部大部分员工法制意识淡漠,思想觉悟很低,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引导,导致其暴富心理非常严重,最终导致思想扭曲,走向犯罪的不归路。 案例二中,首先,县联社与信用社之间调拨资金的工作是由某负责,其没有按照信用社现金调拨制度执行,不经任何审批与复核即可随意使用现金调拨单等重要空白凭证,最后单方记账,导致挪用信用社内部资金。并以客户预约大额取现为由,随意调拨信用社内部资金,却始终无人发现。其次,某始终是一人多岗操作,包括对公业务、现金调拨业
13、务、存取款业务、放款业务、代收业务等等匀可由其一人完成,致使岗位之间的制约作用消失,风险失控,管理失严。第三,此信用社从未严格执行对账制度,从未坚持逐笔对账与双人对账,从未将未达款项与差错返回原来的柜员处理,从未将长期未达账以及差错原因进行深入研究与调查,而是单方面的听信 B 某的解释,以各种理由掩盖。 第四,授权制度形同虚设,没有执行。表现在,授权责任不明,转授权无授权书。授权人员的指纹采集失真,操作密码公开,导致综合业务系统设计的指纹与密码双重认证方式失效。授权人员在对日常业务授权时根本不审核业务内容,就算审核也是流于形式,这才会导致案件的发生。第五,该信用社未严格执行查库制度。主要是指没
14、有按照省联社相关规定定期查库,没有坚持账实相符的原则,片面查库。并且检查时,只对柜员尾箱与库存现金进行比对,从未以机构的角度,将库存现金与机构中的总账现金进行比对。第六,此信用社平时就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即在月底或季底的时候,利用违规账户处理如往来账务虚增存款或虚收贷款等等。而 B 某就是利用了该信用社内部存在的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掩饰,浑水摸鱼挪用公款而很久才被发现。第七,B 某长期在联社营业部担任重要岗位,却无视法律的存在,至法律法规与行规行约之不顾。法律观念淡漠,胆大妄为,多次挪用单位资金最终走向了犯罪的深渊,无法回头。 (3)案例反映出的内部控制缺陷 通过这些典型案例和数据,可以看出河
15、南省农村信用社内部发生大案要案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重经营、轻管理、重效益、轻风险,存在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被动应付甚至走过场,没有主动为银行安全出主意、想办法。二是合规文化教育不到位,致使指示凌驾原则、感情高于规章、信任代替监督、习惯作为规范的现行屡禁不止,没有起到有效的引导作用。三是内控管理不到位,在制度建设上,监督检查的广度、频度和深度不够,屡查屡犯、屡纠屡错现象较为突出,案件隐患长期隐藏。四是规范问责不到位,避重就轻,重下轻上,不敢动真格,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情的现象,削弱责任追究的威慑力,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违规行为。深刻认识上诉原因,才能立足于河南省信用社的
16、现状,分析与解决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方面的问题。 这些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已有的内控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杜绝不兼容岗位混岗操作。必须加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建设,同时坚持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也坚持强制休假制度与柜员轮岗制度。各部门各岗位都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特别是授权和稽核岗位。各岗位划清责任,履职尽责。在这两个案例中,信贷部门、稽核部门、授权部门、财务部门、信息科技部门等等诸多相关部门都暴露出了其在管理之中存在的漏洞和疏忽。工作中要实事求是,经营成果不弄虚作假,要彻底杜绝虚增存款或虚收贷款等违规账务处理现象。同时,要严格执行对账制度。双线核对、逐笔勾对,对未达账与差错原因进行深究彻查,查清原因。 要严格执行现金调拨制度,双人办理、双人押运、当日进账。要严格执行查库制度加强员工教育培训,组织员工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教育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拒绝犯罪,远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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