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2 型式试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4附件3 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5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的型式试验,统一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的项目、内容、要求、方法与型式试验报告书格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型式试验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开展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型式试验机构),以及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的设计与制造等相关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 本细则的技术指标和要求主要引用了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如上述相关标准被修订,应以最新标准为
2、准。第四条 在正式型式试验之前,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本细则附件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中规定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第五条 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应当向型式试验机构提供扶手带试样。试样应包括一个扶手带接头,长度不应小于500mm,两端的形式应和型式试验机构的试验设备相适应。 第六条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进行型式试验的前提,实施型式试验的条件、地点、程序与合格判定规则,以及型式试验机构应当履行的职责,必须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执行。 第七条 型式试验机构进行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的内容、要求与方法,必须按照本细则附件2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
3、带型式试验方法中的规定执行。特殊情况应当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型式试验完成后,型式试验机构必须按照电梯型式试验规则的规定和本细则规定的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附件3)格式,出具型式试验报告书。 第九条 本细则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解释。 第十条 本细则自2004年 月 日起施行。 附件: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2.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方法 3.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报告格式)附件1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所需的技术文件和资料序号资料名称资料内容要求1.
4、概述a.型式试验申请单位(证书和报告持有者)的名称和地址;b.制造单位的名称和地址;c.型号规格;d.产品合格证;e.上次型式试验报告或证书复印件(新产品除外);2.技术资料a.几何尺寸;b.企业设计的抗拉强度;3.其它必要资料a.申请单位认为其它需要说明或提供的资料。b.型式试验机构商型式试验申请单位同意,要求补充的其它必要资料。附件2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方法项目编号检 验 内 容 与 要 求检 验 方 法1扶手带抗拉强度应符合企业规定的要求抗拉强度试验可在材料试验机上进行,将扶手带安装在夹具上,夹紧扶手带,缓慢加力,直至破坏,所得最大力即为扶手带最大拉力。2扶手带的宽度应在7
5、0mm与100mm之间用尺测量附件3(试验机构的认可标志) (试验机构的认可标志)特种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报告编号:设备种类 电 梯设备名称 (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产品型号申请单位 制造单位 (型式试验机构授权名称)(试验机构标志)(试验机构名称) 型式试验报告No: 第 页 共 页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商 标产品(出厂)编号申请单位名称地址制造单位主参数抗拉强度(kN)扶手带宽度(mm)内口宽度(mm)内口深度(mm)试验地点试验日期检验类别型式试验试验条件试验项目全部适用项目试验依据电梯型式试验规则、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型式试验细则试验结论 (检验报告专用章)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批准: 审核: 主检:检 验 项 目检验结果结论扶手带抗拉强度(kN)扶手带的宽度(mm)(曲线、图表、产品照片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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