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核 内 容第一学期男生:1000米、跳绳; 女生:800米、跳绳第二学期1000米、实心球;800米、实心球第三学期1000米、引体向上;800米、仰卧起坐第四学期游泳,男生:50米达标25米达标说明:、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为第一、二、三学期必考项目,该项成绩不及格,则体育课成绩不及格。游泳为第四学期考试项目,不能达标者,则体育课成绩不及格。、对体育素质方面较差的学生一定程度上给予激励,第一学期中长跑项目不及格者,第二学期成绩进步在25秒以上的学生,则按及格计算;第三学期成绩进步在15秒以上的学生,则按及格计算。(3)、选项课(满分50分)、按教学考试大纲内容进行考核。、实行教考分离
2、制度,任课教师必须提前一周向公共体育教研室上报考试时间,由教研室组织教师进行考核。(4)、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学生必须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考试。、除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项目由教研室统一安排测试人员和测试时间外,其余项目由任课教师组织测试。二、体育课成绩考核规定为加强学生体育成绩考核工作,根据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大学体育课程特点特作如下规定:1、学生参加省级、全国性体育比赛者,该学期体育课成绩为优秀(学生必须出具参加竞赛获奖证书的原始材料,复印件由课任教师保留存底)。2、学生获得校级体育竞赛前三名每项加3分,4-8名加2分;系级体育竞赛前三名每项加1分。(学生必须出具参加竞赛获
3、奖证书的原始材料,复印件由课任教师保留存底)。3、学生在学期中缺课超过本学期体育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以上,或无故旷课大于本学期体育课总时数五分之一以上,其成绩按“59”分记。不得参加本课程的考核。4、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参加考试、必须在考前向任课教师请假(附证明),经批准后可以缓考。5、考核成绩的更改,应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材料,经系主任审核签字,由系办公室盖章后,由课任教师送教务处。6、学生每学期不及格项目可以补考一次。因故,经批准,不能及时补考者,由任课教师安排考试时间。无故不参加补考者,按旷考处理。7、学生因病残等原因免修体育课,须由医院证明,经体育系同意上报教务处批准可上保健班。三
4、、身体素质评分表男 子 项 目女 子 项 目分数1000米(秒)跳绳(次/1分钟)实心球(米)引体向上(次)800米仰卧起坐次/1分钟)1003.2719815.7263.241908.6052983.2819315.2251848.5051963.3118614.4243.291758.4050943.3317813.6233.321668.2049923.3516812.5221548.0047903.3915811.5213.381427.8045873.4215211.3201377.7044843.4514410.9193.461307.6043813.4913610.5183.501227.5042783.5312410.0173.541127.4040753.581139.50161027.2038724.051089.30154.037.1037694.121018.90144.087.0035664.19134.13866.8033634.2685124.186.6031604.337.5114.23706.4028717.3096.2027648596.0030586.707535.7065.40105.80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