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7 ,大小:23.74KB ,
资源ID:20758272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20758272.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服务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税收指引中新重庆战略性doc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为本站会员(b****5)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服务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税收指引中新重庆战略性docWord文档下载推荐.docx

1、512 月 31 日,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 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 总额 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支持企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符合条件的股权(资产)收 购、合并、分立、债务重组等企业交易,企业所得税可按规定适 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 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 5 年期限内,分期 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到境内居民企业,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 价全部为股票(权)的,企业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经 向主管

2、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 让股权时,按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 额计算缴纳所得税;并允许被投资企业按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时的 评估值入账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摊销扣除。 二、四大重点领域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金融服务领域 5.符合条件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 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地方政府债;人 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在 指定的委托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 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统借统还业 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

3、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6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 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6.符合条件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合格境外投资 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香港市场投 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沪港通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A 股; 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单位和个人)通过基金互认买卖内地基金 份额; 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7.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 所发生的资金往来业务;银行联行往来业务;同

4、一银行系统内部 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务往来业务;金融机构间的资金 往来业务;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的转贴现业务。 8.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 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 咨询、 培训等收入)3 年内 免征增值税:已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 证,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事)业法人,实收资本超过 2000 万元。 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 50%。 连续合规 经营 2 年以上,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 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 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臵机制。为中小

5、 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 80%以 上,单笔 800 万元以下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7的 50%以上。 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实 收资本总额的 10%,且平均单笔担保责任金额最多不超过 3000 万 元人民币。担保责任余额不低于其净资产的 3 倍,且代偿率不 超过 2%。担保机构免征增值税政策采取备案管理方式。符合条件 的担保机构应到所在地县(市)主管税务机关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 部门履行规定的备案手续,自完成备案手续之日起,享受 3 年免 征增值税政策。3 年免税期满后, 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可按规定程 序办理备案手续后继续享受该项政

6、策。 9.支持保险业发展。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 品取得的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 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再保险服务,免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提 供再保险服务(境内保险公司向境外保险公司提供的再保险服务 除外) ,实行与原保险服务一致的增值税政策。再保险合同对应多 个原保险合同的,所有原保险合同均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时,该 再保险合同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该再保险合同应按规定 缴纳增值税。 10.鼓励融资租赁业发展。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 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 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

7、 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1.支持向境外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 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8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 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 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 12.鼓励金融企业发展。金融企业按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 金准予税前扣除。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 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免征增值税。除另有规定外,被 撤销金融机构所属、附属企业,不享受被撤销金融机构增值税免 税政策。 13.支持居民企业投资。对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

8、投资香 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 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 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 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 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免征企 业所得税。 14.支持企业融资。企业通过发行债券、取得贷款、吸收保户 储金等方式融资而发生的合理的费用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作为财务费用, 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 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航空产

9、业领域 15.促进航空业发展。纳税人向外国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物流辅9助服务,从中国民用航空局清算中心、中国航空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或者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设立的外国航空运输企业常驻代表 机构取得的收入,视同纳税人向境外单位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取 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 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 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16.鼓励飞机进口。从 2001 年 1 月 1 日起,对民航总局及地 方航空公司进口空载重量 25 吨以上的客货运飞机, 减按 6%征收进 口增值税。自

10、 2013 年 8 月 30 日起,对按此前规定所有减按 4%征 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空载重量在 25 吨以上的进口飞机,调整为按 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租赁企业一般贸 易项下进口飞机并租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享受与国内航空公 司进口飞机同等税收优惠政策,即进口空载重量在 25 吨以上的飞 机减按 5%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以来,对已按 17税率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上述飞机, 超出 5税率的已征税 款,尚未申报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可以退还。 (三)交通物流领域 17.鼓励管道运输业发展。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 其增值

11、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 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1018.支持交通物流业发展。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 和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 保险服务; 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物流辅助服务 (仓 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 ;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商 务辅助服务;属于以下情形的国际运输服务:以无运输工具承 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 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以公路运输方式 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

12、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国际 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 ,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 未包括“国际运输”的。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 未取得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 ,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 “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以航空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 输服务但未持有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或者其经营范围未包括 “公务飞行”的;符合零税率政策但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或声明放 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的下列应税行为:国际运输服务。航 天运输服务。 19.支持国际运输业发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取得相关资质 的国际运输服务项目,纳税人取得相关资质的,适用增值税零税 率政策,未取得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境

13、内的单位或个人提 供程租服务,如果租赁的交通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 输服务,由出租方按规定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和 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11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 服务,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内的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 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湿租服务,由出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境 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 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 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20.促进国际货运代理业发展。纳税人提供的直接或者间接国 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免征增值税。纳税人

14、提供直接或者间接国 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 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 金融机构进行结算。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 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 务有关规定执行。委托方索取发票的,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 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1.支持交通运输业发展。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应税行为可以 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 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 途客运、班车。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 派服务和文化体育

15、服务。 22.鼓励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 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 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12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 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信息通信领域 23.促进信息行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 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 1)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研发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 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 统服务。

16、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2)转让 技术。 24.支持软件企业进口设备。自 2000 年 7 月 1 日起,对经认 定的软件生产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 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不需出具确认书、不占用 投资总额,除国务院国发?1997?37 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 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 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5.鼓励软件企业自主开发软件。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 按 17%税率征收 增值税后, 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

17、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 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 策。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13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 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 的,不征收增值税。 26.支持集成电路产业购进材料设备。自 2000 年 7 月 1 日 起,投资额超过 80 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 0.25um 的集 成电路生产企业,进口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关税和 进口环节增值税。 自 2000 年 7 月 1 日起, 对经认定的集成电

18、路 生产企业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单项进口的集成电 路专用设备与仪器,除国务院国发?37 号文件规定的外 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 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自 2011 年 11 月 1 日起,对国家批准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企业 因购进设备形成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准予退还。 27.鼓励企业加大创新力度。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 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 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 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 50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 150摊销。 对从事文化产业 支撑技术等领

19、域的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 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 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对企业 2014 年 1 月 1 日后新购进的专门用于 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 100 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 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14旧;单位价值超过 100 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 的方法。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 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企业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 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 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 其

20、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 2 年(含) 。 28.鼓励技术成果转化。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 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 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过 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9.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 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 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服务)属于国家 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 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 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21、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 于规定比例,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企业。 30.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发展。集成电路线宽小于 0.8 微 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自获利年 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 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15止。集成电路线宽小于 0.25 微米或投资额超过 80 亿元的集成电 路生产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 15 年以上的,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 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22、, 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 25%的法定税 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新办的集成电路设 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在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自获利年 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 五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 止。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减 按 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 其 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 3 年(含) 。 31.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增值税适用零税率。对符合条件的 境内单位和

23、个人提供的跨境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持续优化税收管理服务 32.加强政策宣传辅导。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税企 QQ 群等平台,提供政策查询服务。依托现有的 12366 纳税服务综合 平台,设立服务改革发展专席,由专人专岗提供中新(重庆)战 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方面的政策咨询、业务办理查询、投诉请 求、意见建议等一站式服务。针对中新项目经营运作特点,统筹 “市局+区县局” 、 “团队化+专业化” 、 “领军人才+业务能手”等资 源,组建专家团队,实施精准化、个性化服务。1633.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实行全市通办,确保 7 大类 220 项 涉税事项实现跨区域、无障碍通办,避免纳税人“多头跑

24、” 。实行 精简报税,开发“网上申报辅助软件” ,精简整合纳税申报“十张 表”为“一张表” ,减少纳税人填报量。推行“一票清税” ,让纳 税人到办税服务厅“进一家门、取一个号、排一次队、到一个窗、 开一张票、缴两家税” ,缩短办税时间。加强税邮合作,依托遍布 全市的邮政服务网点,推出邮政“寄递+托管+双代”一揽子服务, 推行发票代开、税款代征、税票速递等服务。加快电子税务局建 设,力争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绝大部分涉税事项。 34.提供个性化办税服务。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 “二维码” 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预约办税、延时服务等制度,强化全程 跟踪服务,实现纳税需求与税收服务高度同步,针对纳税

25、人需要 办理的涉税事项,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以最快的速度、最 大的限度满足纳税人合理的个性化办税需求。实施“走出去”企 业专业化服务,通过编制国别税收信息指南、执行税收协定、加 强涉税争议税收服务等,助力重庆企业“走出去”。 35.深化税务行政审批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变职能、 简政放权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行 为,加大税务行政许可公开力度,编制并公布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目录和审批运行流程图,严格限时办结,提高审批效率。逐步公 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税收执法权力清 单和责任清单,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营造良17好的税收法治环境。

26、36.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积极运用“互联网 +”思维,创新税 务行政审批后续管理方式,持续提升后续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 水平。以“放权、分权、用权、控权”为核心,将税收减免受理、 文书审核、政策解答、风险管理等职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探 索构建税收减免管理新模式,推动税收管理由事前审批向加强事 中事后风险防控转变。 37. 加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对纳税信用级别高的纳税 人,取消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认证,开通办税绿色通道。积极开 展“银税互动”项目,携手互联网第三方平台服务商共同创建“重 庆税银互动服务平台” ,使诚信纳税企业更加便捷有效地获得优先 优惠的融资贷款服务。 38.加强出口退税分类管

27、理。为一类出口企业提供绿色办税通 道(特约服务区),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并建立重点联系制度, 及时解决企业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对四类出口企业严格审 核、谨慎退税。加大出口骗税打击力度,运用出口退税预警评估 系统,开展出口骗税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税务稽查力度,净化出 口退税环境。 39.加强涉税风险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 +”、大数据等现 代信息技术,加强动态信息的采集和监控,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 业实行差异化管理,有针对性地强化税收政策变化和热点业务问 题的深层辅导,引导和帮助企业健全完善税务风险内控机制,降18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中,建立健全各 部门广泛参与的全流程税收跟踪管理和服务机制,杜绝引进开票 中心、空壳公司以及骗取税收优惠等不法行为,有效防范税收执 法风险,保障全市经济平安健康发展。 40.持续强化政策跟踪分析。加强与中新示范项目管理委员会 沟通联系,了解掌握项目进度和新落地项目,及时提供相应政策 服务。建立政策执行反馈机制,全面收集政策执行中的新情况、 新问题,认真分析评估政策效应,不断增强税收政策措施的科学 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19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