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35 ,大小:22.21KB ,
资源ID:20716605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2071660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问题的处罚规定Word文件下载.docx)为本站会员(b****5)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对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问题的处罚规定Word文件下载.docx

1、建设单位建立了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或管理机构国家有关规定 建设单位未建立与建设工程相适应的项目法人责任制或管理机构的,责令改正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第七条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第五十五条3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

2、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第八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4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一) 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二) 大

3、中型公用事业工程;(三) 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四) 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注: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具体范围和规模按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建设部第86号令)执行第(五)款5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第十一条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四)款续表6建设单位必须

4、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第九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第二百八十五条其它质量责任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

5、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第十条建设单位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或者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一)款第(二)款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款建设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十四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第十四条对工程

6、中使用的不符合标准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及设备,监督人员有权责令停止使用并追究采购方的责任,监督站有权对生产厂的资质进行复核建设单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七)款(注)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第五十

7、八条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第三十七条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或者进行竣工验收的,责令改正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的建设工程,依照有关规定执行。二、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问题的处罚规定资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第十八条A.勘察、设计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可

8、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B.勘察、设计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A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C.勘察、设计单位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A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第六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第六十一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在国家规定的执业范围内执行业务违反规定,责令改正转包与分包勘察、设计单位不得

9、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二条执行强制性标准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未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三条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未在设计文件上签字的,责令改正

10、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第七十二条设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勘察设计文件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第二十条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不真实、准确,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第二十一条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

11、设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第二十二条设计单位指定材料、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第二十三条事故处理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第二十四条三、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问题的处罚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

12、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第二十五条A.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B.施工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A款规定处以罚款;C.施工单位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A款规定处以罚款;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从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授予的项目经理资质,其承担

13、工程的规模应符合相应的项目经理资质等级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违反规定,责令施工单位撤换不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的项目经理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施工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工程合同价款0.5%以上1%以下的罚款;体系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质量责任制,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全部建设工程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者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

14、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未建立质量责任制,未确定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施工管理负责人的,责令改正从事施工管理的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套,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工作指南第三项违反规定,责令施工单位撤换不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的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检查员等管理人员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能贯彻执行没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监督站不受理工程质量监督;未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责令改正或者停业整顿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

15、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未对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或者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第六十五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责令改正;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

16、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一) 未建立或认真执行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的;(二) 按标准规定应当进行检测而未进行检测或检测不合格按合格使用的;(三) 未及时进行分项工程评定、检验评定不真实的,质量保证资料整理不及时、真实、完整的;(四)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未通知监督站或未做隐蔽工程检查记录的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7未经监理工程

17、师签字,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执行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四条施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返修与保修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

18、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第三十二条违反规定,责令返修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六十六条四、对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行为问题的处罚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19、。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第三十四条A.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B.工程监理单位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A款规定处以罚款;C.工程监理单位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A款规定处以罚款;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20、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第六十八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工程监理单位未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建议建设单位撤换工程监理单位或有关人员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套,责任制落实工作指南第三项工程项目的监理机构专业人员不配套,责任

21、制不落实的责令改正;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理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第三十六条因监理失职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依法追究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制订监理规划并按规划进行监理工程监理单位无监理规划,不受理工程质量监督;未执行监理规划的,责令改正或者停业整顿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第三十八条未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

22、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的,责令改正;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操作工艺,对分项工程或工序进行验收签认。对现场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象和发生的质量事故,及时督促、配合责任单位调查处理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 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二) 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第六十七条工程监理单位未及时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进行核查并签署意见的,工程质量评定结果无效,责令重

23、新进行核查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对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质量行为问题的处罚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监督检查应当支持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第五十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监督检查不支持与配合,拒绝或者阻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供水、供电、供气、公安消防等部门或者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生产供应单位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第五十一条供水、供电、供气、公安消防等部门或者单位明示或者暗示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购买其指定的生产供应单位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责令改正第七十一条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事故类别和等级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程序按照国务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