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二节 数据通信用电路维护22第八章 配套设备、附属设备的维护46 第一节 通则24第二节 调制解调器和线路转换器第三节 机架电源和地线24 第四节 配线设备25 第五节 计费设备25 第六节 微机、打印机26第九章 质量管理52 第一节 通则27 第二节 质量统计和分析27 第三节 质量监督检查28 第四节 质量评定29第十章 机房管理和安全保密的规定59 第一节 机房管理的一般要求29 第二节 安全规定30 第三节 保密规定31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保证各种数据通信网的全程全网通信畅通,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安全可靠的通信服务,加强对网络电路、系统和设备的技术维护管理,特制定本规程
2、。 第2条 本规程是依据各种数据通信网的技术体制,维护技术指标体系的要求制定的。 第3条 本规程适用于中国铁通的公用数据网络和公用信息服务及应用系统(或增值业务网)以及接入设备和接入网。 1数据网包括:分组交换数据网、帧中继宽带数据网、ATM宽带数据网; 2信息服务及应用系统(或增值业务网) 包括: 电子信箱及传真存储转发系统; 3接入设备和接入网包括:调制解调器或HDSL,ADSL接入、无线接入网、光接入网等。 第4条 数据通信技术维护工作的基本任务1 保证各种数据通信网全程全网优质、高效、安全可靠运行;保证各种系统电路及设备的技术性能和各项质量指标符合标准。2. 强化网络、系统、电路和设备
3、的运行维护管理,迅速准确地排除各种故障,压缩故障延时,提高全网网络接通率,电路、设备的可用率、利用率,故障修复及时率。 3定期对网络、系统、电路和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优化网络性能,保证网络安全,保证系统和设备运行正常、完好。 4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资产的数量和质量,合理调配,充分利用网络资源。 第5条 数据通信技术维护工作的基本原则 1建立符合专业化发展要求的运行维护组织体系和技术支援保证体系。 2面向网络,(以网管中心为网络运行维护的龙头,以用户满意为目标,以技术支援为保证,)强化全程全网协调配合,全面提高网络运行维护质量和服务水平。 3城市(本地网)各机房的设备,应采用集中监控
4、维护,集中调度资源、抢修故障,机房无人值守的集中监控维护方式。 4必须强化网络安全运行;加强软件、各级网管中心数据、用户数据的管理工作。第6条 数据通信维护规程和操作手册配套使用,是贯彻数据通信技术维护指标的保证。本规程中的各项指标不得作为设备制造、工程设计和验收的标准。第7条 本规程是各级维护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学习维护规程并落实到工作中去。应结合本部门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维护工作细则和操作规章制度。第8条 本规程的解释和修改权属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章 维护组织体系 第一节 维护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9条 数据通信网络及系统的维护组织体系以“集中监控、集中管理、分级维护”
5、为原则。铁通网运部、省市分公司网运部、地市维护中心三级维护体制。 第10条 铁通公司网运部负责全网的技术管理、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和质量管理 1贯彻并执行国家和铁通公司下达有关网络运行维护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组织制定、贯彻、落实数据通信网络及系统的维护规程和维护技术指标; 3根据职能管理范围,制定、落实和监督检查全程全网运行维护工作计划; 4定期组织网络和系统的运行质量分析,组织维护工作考核,总结维护工作计划完成情况; 5监督重大通信障碍、阻断或事故的处理、分析和报告。审定网络优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6管理设备固定资产,审定安排设备更新、改造计划,负责设备造型验收和进网的质量把关工作;
6、 7组织维护技术培训和维护工作经验交流,不断提高维护人员队伍的技术水平;8参与工程部门设备新建、扩容得规划、设计审查、验收测试,对不合格设备、系统行使否决权。 第11条 数据通信网的一级技术支持中心设在公司网运部,由网运部负责管理,其职责为:1 负责制定数据通信网运行维护的技术体制、规范、标准规章制度,提出维护方式及指标的测试方法。2对数据通信网运行中出现的问提、难点,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3根据数据通信网电路运行情况,提出优化网络组成。4针对数据通信网维护的需要,组织培训,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维护水平。5参与数据通信网的网络规划、新选型、工程设计审查和新设备及系统的上网试验。6组织开
7、通新设备及系统的进网验收测试。7负责公司数据通信网的主要备品备件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购置及故障件的返厂更换。第12条 数据通信网的二级技术支持中心设在省市分公司的网运部,其职责:1。落实数据通信网运行维护的技术体制、规范、标准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维护方式及指标的测试方法。2对所辖分公司的数据通信网运行中出现的问提、难点,进行调查提出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3对重大故障和事故,组织指挥尽快处理,恢复正常,并立即报告值班调度并逐级上报至公司总调度。4根据数据通信网电路运行情况,对分公司的网络提出优化网络组成。5针对数据通信网维护的需要,组织培训,提高工程技术人员维护水平。6参与数据通信网的网络规划、新选型
8、、工程设计审查和新设备及系统的上网试验。7组织参加开通新设备及系统的进网验收测试。8负责省市分公司数据通信网的部分主要备品备件的集中管理和统一购置及故障件的返厂更换。第13条 地市分公司设本地网维护中心,是数据通信网的维护实体,负责数据通信网的维护工作,其职责是:1地市分公司维护中心对本公司的数据通信网负责管理和维护,完成数据室的各项维护工作,确保数据通信网的设备、系统电路处于良好状态;(1)组织机房设备的技术维护工作,组织通道测试并对数据进行分析,不断提高电路质量。(2)。及时配合数据通信网故障的查找,并接受网管的指挥,负责查清故障的区段,并尽块组织克服。(3)。组织实施上级端口用户的开通。
9、(4)保证用户链路的指标,满足用户的需要。2贯彻落实有关的规章制度,编制年度检修计划,并监督实施确保设备、链路的技术指标。3加强职工技术培训及岗位练兵,不断提高维护人员的维护水平。 第14条 数据通信按专业化管理,设全国网管中心、省级网管中心。全国网管中心对省级网管中心提供技术指导。网管中心可指挥、支援维护中心的维护工作。 各级网管中心在维护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对所管辖的区域网络或系统实行实时的、集中的监测和监控;2迅速组织解决网管设备或系统故障,解决中继阻断、网络拥塞或系统发生的重大故障; 3为全网提供日常的技术支持。负责全网数据的定期采集、汇总及综合统计分析; 4定期组织对网络的运行和质
10、量情况及重大疑难问题的分析,编发通报,提出改进意见和办法。提出网络优化方案; 5负责软件更新、版本升级,各级网管中心数据、用户数据和网络资源、数据库的统一管理; 6负责管理全网各种技术资料,原始记录; 7协助网络职能管理部门进行维护工作质量的抽查、巡查和定期检查。 第15条 数据通信网运行维护生产作业的主要职责 1实时监测责任范围内的系统和设备的运行情况; 2严格执行有关维护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3根据维护作业计划,按时、保质地完成维护作业任务; 4对出现的各种系统、设备和中继电路故障,严格按维护规程进行处理。解决不了的问题立即上报网管中心处理; 5及时处理来自网管的维护工作要求和用户的申告。
11、努力做到积极主动,判断准确,处理及时; 6管理好各类维护工作的原始记录和技术档案(或资料)。 第16条 根据业务需要在全国、各省设置各级维护支援层,其主要职责是 1及时响应来自网管中心的各种问题,提供技术咨询; 2协助网络管理部门和网管中心分析网络运行状况、重大质量问题和具有典型意义的技术问题,为决策部门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 3随时为网络中出现的重大故障(包括节点系统或网管系统的软件和硬件)提供技术支援。 第17条 分级分类根据需要设置备品备件库。日常的备品备件更换依托设备生产厂家,理顺更换流程,保证供应;应急(故障处理,扩容)所需的备品备件由备品备件库供应。备品备件库的主要职责是 1保管好网
12、络应急处理用的各种备品备件; 2负责有故障设备或部件的维修和更换。 第18条 按需要设置相应的部门或人员负责专业技术培训,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数据通信专业维护技术人员的上岗资格技术培训; 2负责组织数据通信专业的岗位提高培训。第二节 网络和电路维护的业务领导关系 第19条 数据通信网络维护的业务领导关系规定如下: 1各级网管维护(初期合建)中心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维护工作。 2各级网络维护部门应服从网管中心的指挥调度。 第20条 数据通信网络中继电路的维护及故障处理业务领导关系如下: 1各级网管维护中心为所管辖区域网络中继电路维护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协调部门。 2省间中继电路以北京、上海、武汉、沈阳
13、、西安、成都、南京、广州的骨干节点端为主要维护业务领导。跨省间中继电路两端骨干节点的等级相同时,以靠近北京端为维护业务领导。 3省内中继电路以骨干节点端为主要维护业务领导。两端节点同级时,以靠近省会的节点端为主。 4各节点维护部门均应服从维护业务领导和网管维护中心的指挥,积极配合中继电路维护工作。 第21条 数据通信网络业务领导的主要任务是: 1负责组织和协调数据通信电路技术维护工作; 2掌握业务领导区域内网络运行情况,牵头负责中继电路开通测试,负责中继电路的故障处理,采取措施改善和提高通信质量; 3组织业务领导区域内的技术业务组巡,组织召开和其他部门的联席会议。 第22条 数据通信维护部门与
14、其他相关部门包括电力室、传输维护部门、市话线路维护部门是平等协作的关系。各部门应在职能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相互尊重,相互协作。各方应经常交流维护工作情况,共同做好电信网络的维护工作。 第23条 用户故障申告的处理由各级网管维护中心受理, 由受理部门牵头统一处理全程。第三节 维护责任的划分 第24条 数据通信部门与线路维护部门的维护责任划分: 数据通信有出局线路的维护责任,以电缆、线路进入地市分公司的总配线架为界。外侧由线路部门维护,地市分公司内侧由数据专业使用的归数据通信部门负责维护。 第25条 数据通信部门与传输部门的维护责任划分: 1音频话路以传输部门的音频配线架分界。数据通信机房侧由数
15、据维护部门负责维护,传输部门协助配合;传输侧由传输部门负责维护。传输至数据机房,由数据部门负责,谁用谁维护。 2数字电路(包括光缆)以传输部门的数字设备的配线架(DDF或ODF)上的同轴插座分界。 3数据业务电路开通前,由传输部门负责测试;电路验收合格后交付数据维护部门负责进行端到端测试。 4长途传输维护部门应保证净衰减在规定范围之内。 5数据业务使用的长途传输设备放在传输机房的设备,由传输部门代维。 6光缆入户的设备由数据部门维护,传输设备由设备提供者负责维护。 第26条 电力室到数据通信维护部门的电源线和地线,以进入数据通信第一维护部门的接线端子为界。接线端子以外至电力室的缆线由电力室负责
16、维护。接线端子以内由数据通信维护部门负责维护。第三章 维护工作的基本制度第一节 各级岗位责任制 第17条 数据通信维护生产岗位的设置 1在各级网管中心设置如下岗位 (1)网络运行值班监控岗(监控人员)负责实时监控网络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处理;负责观察机房内的可见可闻告警信号,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并按规定上报,同时详细准确地作好各项原始记录;受理业务部门的申告,及时判断障碍定位;按时完成日常预检工作,将故障报告给相关部门处理。配合网管处理障碍;随时监视机房情况,认真做好值班巡视记录;做好设备和机房的清洁工作,保持室内环境的清洁,整齐,有秩序;保持机房电源,温湿度符合要求,保证机房安全。 (2
17、)网络技术支持岗(技术支持工程师)负责对网络中出现的重大疑难故障,提供维护技术支持。负责各类数据收集,分析网络性能,提出优化方案。(3)网络系统管理岗(系统管理员和操作员)负责管理网络资源和各级网络管理口令,实施网络优化方案。负责及时按要求开放、关闭用户业务和用户数据修改2在交换节点的维护现场(不包括无人值守机房)设置如下岗位 (1)设备维护岗 负责节点设备和接入设备的维护 (2)值班岗位 负责观察设备的可见可闻告警信号,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或找相关节点维护人员处理并按规定上报,同时详细准确地作好各项原始记录; 随时监视机房情况,认真做好值班巡视记录,做好设备和机房的清洁工作,保持室内环境的清
18、洁,整齐,有秩序,保持机房电源,温湿度符合要求,保证机房安全。第二节 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第18条 为了保证数据通信的畅通,对无集中监控管理手段的机房,二十四小时均应有人值班,对已经具备无人值守条件的机房可采用无人值守的维护方式。 第19条 实现集中监控和无人值守的条件 1数据通信网络系统网络监控管理中心能自动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自动采集软硬件,电源等故障告警信息,自动采集网络运行数据,自动记录系统数据与用户数据,具有故障断点恢复的功能; 2设备稳定可靠,具有定时故障诊断功能; 3电源,空调系统等应具备无人值守的要求; 4机房应密封,恒温,恒湿,并具有温湿度超值告警装置和烟雾告警装置; 5建立严
19、格的机房和维护管理制度。监控部门应具有抢修障碍的交通工具,仪表及必要的工具。 第20条 对值班人员的要求 1应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班次或离开岗位。在值班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2值班人员要全面了解本机房各种设备的工作原理、技术标准、应急处理办法。值班期间要尽职尽责,未经上级同意不得随意中断电路,停闭或调换机线设备,不得随意改动系统数据; 3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手续清楚,上下衔接。 第21条 交接班的主要内容 1检查网络、设备、电路的使用,调度情况; 2查看值班记录和系统维护终端的输出报告,了解电路,设备的运行情况; 3检查中继电路的通阻情况,发现问题尽快处
20、理并记录故障的起止时间; 4检查公用工具、仪器仪表是否齐全; 5检查机房电源空调设备是否正常。温湿度是否符合要求;防火装置及灭火器是否齐全、良好,告警装置是否正常; 6查阅上级新布置的通知和规定事项; 7在交接班时所发现的问题均应记入交接班记录簿内,并由交接双方签字。交接班时发生障碍,或正在进行调度时,不得进行接班,接班人员应协同处理至通信恢复或告一段落时再进行交接。 第22条 属于漏交造成影响通信的,由交班人员负责。由于未认真进行接班而产生的问题,由接班人员负责。第三节 维护作业制度 第23条 网络安全制度: 1远程接入技术支持 对于需要外商(或设备供应商、技术支援中心)提供远程接入技术支持
21、时,应限制远程接入维护的权限为只读,不能对网络的局数据和用户数据作任何修改和有破坏性的操作;外商(或设备供应商、技术支援中心)不能访问网络中的用户系统。当紧急情况需要远程访问修改数据时,应临时开放权限;处理完毕后及时收回权限。同时要求对方提供所有操作过程及数据修改对照内容。 2网络升级、软件修改 在网络升级、软件修改前应作充分的准备,提出详细的升级(修改)目标、内容、方式、步骤和应急操作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一经批准,要坚持双人操作,并在升级(修改)前后做好局数据、用户数据和软件备份工作。当紧急情况需要修改或对软件进行升级时,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升级或修改完毕后应提供详细的操作过程报上
22、级主管部门留底。 3非法攻击防范措施 定期查看运行系统的安全管理软件和网络日志,在发现网络遭到非法攻击或非法攻击尝试时,应利用系统提供的功能进行自我保护,并对非法攻击进行定位、跟踪和发出警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口令管理 对于网络中的各级管理口令,应由系统管理员统一管理,注意保密。并定期修改口令。口令的设置应符合保密要求。 第24条 各级数据通信维护主管部门应在每年的十二月十五日前排定本部门下一年度的设备维护作业计划,并报上一级技术主管部门批准。维护人员根据年度作业计划应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制定下一月的设备具体维修项目执行时间,审核后执行。 第25条 日常维护与定期维护的规定 1日常维护是
23、指日常检测等经常性的简单维护工作;定期维护是指规定期限的预检,预修,检测等维护工作; 2日常维护应在业务空闲时进行,发现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和详细记录,处理不了的问题,应立即向主管人员报告; 3定期维护一般分为半年检和年检等。设备的定期维护后,应有详细记录,并由主管负责人签字。第四节 障碍处理和障碍报告制度 第26条 数据通信维护部门应建立日常通信维护工作汇报制度,如发生重大障碍,应立即逐级向上汇报。 第27条 数据通信维护部门应组织班(组)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遇有较大障碍应及时召开质量分析会。经常组织技术业务学习,以提高维护人员的技术维护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28条 障碍处理的基本原则是:
24、先地市级分公司内后地市级分公司外,先本端后对端,先交换后传输,先重点后一般,先群路后分路,先调通后修理,障碍消除后立即复原。 第29条 对于网络障碍,维护人员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第30条 数据通信系统维护人员应及时处理障碍,并将障碍情况逐级向上报告。 1遇有下列障碍应逐级报告至本分公司通信主管部门 (1)机房总电源障碍; (2)中继某方向全阻30分钟以上; (3)用户中断历时6小时; (4)节点设备阻断。 2遇有下列较大障碍应逐级报告省级分公司: (1)由于重大灾害或总电源中断等原因引起系统阻断; (2)系统阻断超过30分钟未恢复。 3遇有下列重大障碍应逐级报告至中国
25、铁通网运部: (1)一级交换中心的交换系统发生重大阻断; (2)全国网管中心因故障中断工作; (3)重要专线通信阻断; (4)通往某一国家或地区的直达国际电路全阻; (5)一级交换中心一半以上电路全阻超过30分钟。 第31条 重大障碍处理完毕后,三日内写出书面专题报告,将障碍的现象,原因,处理过程,经验教训等逐级报告至中国铁通网运部。 各级维护主管部门对本级处理不了的电路,系统问题应立即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应逐级负责处理,直至解决。第五节 档案和原始记录的管理制度 第32条 技术档案、资料和原始记录是进行质量管理、统计分析、做好经常性维护工作的重要依据。必须做到记录和统计及时、准确
26、,技术档案和资料应完整,并妥善保管。 第33条 数据通信维护工作原始记录必须的项目如下: 1值班日志(包括巡视记录及交接班记录簿); 2机历本、设备及部件更换记录,障碍记录; 3。质量统计分析会记录; 4维护作业计划; 5设备日常预检和定期检修记录; 6电路开通原始记录; 7软件,数据修改记录; 8用户申告障碍记录。 第34条 数据通信系统维护档案和资料项目如下: 1系统设备的说明书,图纸,维护手册; 2各种网管中心用数据和用户数据及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3机房内布线系统图,包括通信系统、信号电源、电力及照明等布线系统图; 4机房平面图,包括数据通信机房分布平面位置,机房内机架及设备所在位置图
27、; 5工程技术设计、施工、竣工资料和验收记录等; 6电源,配线设备的接线记录; 7各种设备和仪表的机历本; 8电路及用户资料; 9应急处理方案; 10系统重大故障报告及原始记录; 11年度检修测试记录; 12各种有关规章制度:有关专业的技术维护规程和维护技术指标,业务规程,各种责任制度及其他上级技术主管部门下发的技术文件和有关规定等。 第35条 各分公司应指定专人管理技术档案、资料和原始记录,并制定有关的管理制度,应做到: 1分发机密资料应建立专门登记簿,并应由收件人签收妥善保管; 2值班人员使用的技术档案、资料不得携带出机房,应设专柜存放,逐班交接,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管理; 3借用技术档案、资料应进行登记,借用机密资料应经领导批准; 4技术档案、资料应珍惜爱护,不得抽取,不得涂写,发现破损应立即修补; 5技术档案、资料应长期保管;原始记录,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分月整理成册,集中存放。保管期限一年。第六节 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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