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受任务、资料审查、技术审查、制作并提交审查报告等过程,具体工作流程如图: 技术审查审查报告接收任务资料审查合的审查意见表提交通过不通过图1 项目用海技术审查工作流程1 2 3 4 5 6 6.1 接收任务6.2 用海技术审查是用海审批的重要环节。海域管理部门以海域管理系统任务布置或填写用海项目技术审查登记表的形式向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布置审查任务,同时提供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审核机关向同级海域动态监管中心提供)、海籍调查表、宗海图等相关资料(纸质和电子版)。6.3 资料审查6.4 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对接收资料的内容一致性进行审查,并根据海籍调查规范HY/T124-2009等规范要求,对宗海图进行技术
2、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出具审查意见表(见附录1)。6.5 技术审查6.6 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利用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高精度遥感影像及其它基础地理数据,通过系统用海分析、遥感影像分析、现场踏勘等方式,对项目用海的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空间位置准确性、用海面积一致性、海岸线占用情况等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技术审查报告(见附录2)。6.7 成果提交6.8 海域动态监管中心将审查意见表或技术审查报告提交海域管理部门,并将相关技术审查资料归档保存。7技术要求7 7.1 资料审查7.2 (1) 资料内容一致性审查(2)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海籍调查表、宗海图相关宗海信息应内容一致。(2) 宗海图审查主要审查
3、宗海图制作是否符合海籍调查规范HY/T124-2009等规范及海洋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宗海图应加盖测绘资质单位印章,且印章清晰;申请海域界址、面积应清楚;坐标系应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基准应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地图投影应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以宗海中心相近的0.5整数倍经线为中央经线,东西跨度较大(经度差大于3)的海底管线等用海可采用墨卡托投影;界址点坐标应保留3位小数;用海方式应界定准确。7.3 系统用海分析7.4 项目用海应符合海洋功能区划;项目用海不得侵犯已有海域使用权,如与相邻已确权用海相接,原则上应无缝对接;项目用海面积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计算;跨县(市、区)海域界
4、线的用海项目还应进行行政界线位置关系分析;区域用海规划内用海项目还应进行区域用海规划位置关系分析。7.5 遥感影像分析7.6 利用高精度、现势性强的遥感影像,分析海岸线衔接情况、用海区域现状,编制遥感影像分析图。7.7 现场踏勘7.8 对遥感影像无法满足技术审查需要的,进行现场踏勘并填写现场核查记录表(附录2A、2B)。踏勘内容包括:海岸线现状调查;用海区域现状调查,如存在未批先建用海情况的,通过调访或遥感影像比对等方式,确定项目建设的时间;调查周边海域的开发利用情况;改变海岛海岸线、填海连岛等情况调查。8工作成果工作成果以项目用海技术审查报告(见附录2)的形式提交海域管理部门。动态监管中心原
5、则上自接收任务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查,制作项目用海技术审查报告,并向海洋主管部门提交审查报告。如需进行现场踏勘,完成时间视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附录附录1 项目用海资料审查意见表编号 项目名称:项目单位:申请人:联系方式:宗海图绘制单位:海域论证报告编制单位:复核内容:1.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海籍调查表、宗海图的相关宗海信息内容是否一致;2. 3. 宗海图是否加盖测绘资质单位印章,且印章清晰;4. 5. 是否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6. 7. 是否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并以宗海中心相近的0.58. 9. 界址点坐标是否清楚、是否保留3位小数;1
6、0. 11. 用海方式是否按相关要求准确界定。复核结论与意见:分析人: 审核人: 日期:单位意见批准人: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盖章)地址: 联系方式:附录2 项目用海技术审查报告一、项目申请用海信息及审查结论项目名称用海位置用海申请人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所属区域用海面积占用海岸线用海类型一级类二级类用海方式面积(公顷)具体用途项目说明宗海图绘制单位海域论证报告编制单位技术审查所依据资料资料审查内容:审查结论是否1.宗海图是否加盖测绘资质单位印章;2.是否采用CGCS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3.是否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并以宗海中心相近的0.5整数倍经线为中央经线
7、;4.界址点坐标是否保留3位小数。二、系统用海分析结果用海面积准确性分析申请面积与系统计算的参考面积对比分析与海洋功能区划位置性分析与省级海洋功能区划位置分析与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位置分析与周边用海活动重叠性分析与确权现状数据重叠性分析与待批海域使用申请用海数据重叠性分析与岸线衔接性分析跨行政区域分析区域用海规划位置关系分析系统审查结果示意图三、遥感影像分析结果遥感数据说明遥感影像分析专题图四、审核意见 日 期: 批准人:市海域使用动态监管中心(章)附录2A 现场核查记录表现场核查示意图项目海域自然现状周边用海情况其它情况测量对象实测点编号附录2B编号海岸线1周边用海A2周边用海B3测量单位坐标
8、系CGCS2000仪器及编号测量日期测量人填表说明:该表用铅笔填写。测量单元,是指宗海内部单位划分:填海、围海、非透水构筑物、透水构筑物、港池。实测点编号是指界址点的实测坐标数据编号。附录2B 界址点坐标记录表CGCS2000 投影方式高斯-克吕格投影中央经线界址点大地坐标()平面坐标(m)获取方式序号编号纬度经度x(纵向)y(横向)实测(编号)推算()45678910(可附页)测绘人: 校对人:填写说明:1“项目名称”,记录用海项目名称,与封面中的项目名称一致。2“坐标系”,记录本表所记载的界址点坐标的参照系名称。3“投影方式”,记录本表所用平面坐标系的投影方式名称(一般应为高斯克吕格投影)。4“中央经线”,记录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方式时的中央经线。若“投影方式”中填写墨卡托等其它投影方式时,此栏可改成“标准纬线”等。5“界址点”、“大地坐标”、“平面坐标”,按界址点序号顺序记录每一个界址点的编号、大地坐标值和平面坐标值。大地坐标以“*.*”形式记录;平面坐标以m为单位,以十进制数字形式记录,保留位小数。界址点个数较多,本表填写空间不足时,可加附页。6“获取方式”,注明界址点坐标获取方式。实际测量获取的,在“实测”栏打“”;由标志点坐标推算获取的,在“推算”栏打“”。7“测绘人”、“审核人”、“测量日期”,签署测绘、审核人员的姓名和测量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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