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关于个人年度考核工作考核对象是:在编在职的职工(包括人事代理及进修)、院内合同工、医院聘用制人员。个人年度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直接依据,考核等次将与个人的职称晋升、工资调整等直接挂钩。具体要求是:1、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做好个人小结。内容应包括当年个人学习、工作、科技进步、廉洁从政、廉洁行医等方面情况,能量化的做到量化,切勿空话、套话。2、各支部、科室要对职工的一年工作及其小结作正确评价和定格,不能简单地填写“同意个人小结”之类的空话、套话,对评“优”和“不合格”等次的,一定要经支部扩大会议讨论定等。3、护士长以上管理干部的定等由院部评定。二、关于先进工作者、优秀等次人员的评选(一
2、)评选范围在我院工作满一年的在编、在岗职工(含院内合同工及聘用制人员)。(二)评选条件、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团结同志、乐于助人,不以权谋私,廉洁行医、廉洁从政,并能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三个文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自律、不谋私利、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处处维护医院的利益和病员的利益。4、敢于管理、敢讲实话、敢与损害医院利益和声誉的人作斗争。5、在履行岗位职责和工作中,成绩显著,无差错、事故发生,为本科室绝大部分同志所公认。6、受到上级表彰和在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经医院评先选优领导小组研究,可予以相应表彰和奖励。(三)下列人员不参加评先选优(1)上半年已办理退休手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