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不仅对城市化、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通过劳动力的转移,进城农民得到比在农村更多的收入。2009年农村居民工资收入人均2061元,比上年增加208元,增长11.2%;工资性收入对全年农村居民增收的贡献率为52.9%,比上年提高11.4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40%。同时,留在农村的农民的人均耕地面积扩大,有利于他们进行规模化经营,可以很好地促进新农民的收入的增加。这样一来,城乡收入差距的扩大就可以有效的制止,缓解社会的舆论压力,消除一系列的社会不和谐因素,从而促进社会的整体发展与进步。1.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
2、转移的特点及作用由于每个国家的国情各不相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特点也不尽相同。我国工业发展较晚,高科技产业还不多,占很大比例的还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并且我国地域发展不平衡,东西部发展差距较大,这些因素都使得我国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呈现不同的特点。尽管各国劳动力转移的特点不同,但是其作用还是有很多相同之处,都能够促进农业、农村的发展,能够加快城市化的进程。1.1现阶段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特点分析从劳动力所从事的行业分析来看:第一,多从事低层次技术行业。在我国,由于农民受教育水平的限制,大部分农民的素质、技能水平普遍较低,所以很难达到城市企业招聘的要求。这就决定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很难实现高层次的
3、转移,只能在低层次低技术行业中得以实现。他们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餐饮业、运输业等简单的、低技术含量的体力劳动。其中从事制造业39.4%,建筑业17.3%,服务业11.8%,住宿餐饮业批发7.8%,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5.9%。第二,以兼职为主。由于城乡二元管理制度原因,加上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大多都是比较低层次、不稳定的转移,使得他们在很多方面都是缺乏保障的,而土地确实他们手里唯一的保障。如果在外失去了工作,他们还可以回到家中继续从事农业,所以,在我国,对于那些转移出去的农村劳动力来说土地是很难割舍的,这就造成了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多以兼职为主。从转移的流向及渠道分析来看:第一,就地转
4、移为主、异地转移为辅。就地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直接在当地农村从事非农生产活动,而异地转移是指农村剩余劳动力离开家乡向其他地区转移,由于异地转移具有较高的流动成本和就业风险,再加上我国户籍制度的限制,在城市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大多保持农民的身份,他们家庭的其他成员也多数在农村。所以,他们多数都是就地转业,这样在农闲时可以从事一些非农生产活动,在农忙时又可以回到田地里劳动。第二,向东部转移为主。由表一可以看出,输入地仍以东部为主。由于东部地区发展迅速而西部地区发展缓慢,东部地区人均收入高而西部地区人均收入低等情况。在收入差的刺激下,中西部地区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为了获得较为理想的收入,他们会选择东部沿海地区
5、作为迁出地,但是,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投资拉动政策措施的影响,对农民工就业的吸纳能力增强,在中西部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增加,在长三角和珠三角等东部沿海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减少,农民工开始从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表一:2009年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分布结构转移人数(万人)占转移总人数的比重(%)同比增长率(%)输出地东部101743.63.1中部714631.10.9西部581525.31.2输入地907662.5-0.92477173.8294020.24.81.2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对我国社会经济的积极作用首先,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有利于“三农”问题的解决。众所周知,农民的收入主要通过种植
6、农作物来取得。但是,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耕地面积不断缩小。农业耕地有限,农业劳动力总量却居高不下,这就造成农民的人均收入水平偏低。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这一矛盾:一方面,通过减少农业人口的比重,有利于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增加在农村生活的农民的收入平均每人经营耕地面积:据统计在农村平均每人经营耕地面积在2000年有1.98亩,2010年有2.28亩;另一方面:城市的收入水平要远远高于农村,所以农民进城后也可以获得更高的收入表二:2001-2005年,中国农村居民收入及结构变化情况年份纯收入(元/人)收入结构(%)总收入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财产和转移性收
7、入家庭性收入20012366772143913532.661.75.720022476840148714933.9606.12003262291815411633558.86.22004293699817461923459.56.5200532551175184523636.156.7通过表二可以看出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这也意味着农村居民通过非农业活动产生的收入的越来越多。并且,他们回乡之后会带回学到的技术、经验和资金,为农村注入新的血液。这样一来,可以很好地解决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促进我国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 其次,有利于推进“城市化、城镇
8、化”的进程。城市化是我国向发达工业国迈进的必经之路,因此城市化进程对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农村剩余劳动历的转移,为城市的建设提供了充裕的劳动力,数千万的农村劳动力活跃在城市的各行各业,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通过农民向城镇聚集,农业向非农业转移,逐步成为城市居民,扩大了城市的范围,从而加快城市经济的发展最后,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协调、和谐发展。随着改革开放我国经济得到快速地发展,整个社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但随之也出现了诸多问题,如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并且已经构成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潜在因素。所以解决城乡收入差距问题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如果将农村剩余劳动力有效地转
9、移到城市中去就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第一,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去,人均土地就会得到增加,这样土地资源能够得到充分有效地利用,促进农村的规模化耕种、经营。第二,转移出去的劳动力在城市会学到很多在农村学不到的技术、本领,他们的收入也比在农村所得的要多,这样,他们的不管从物质上还是心理上都得到了很大的满足,他们也就会更好地投入到社会的大生产中去,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2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阻碍因素众所周知,农村剩余劳动力合理有效的转移,有利于提高农民的收入,有利于协调城乡发展、走出二元结构,加快我国的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但目前我国仍存在着许多的不利因素,严重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下面
10、将从制度和社会经济两个方面着重分析这些阻碍因素。2.1制度因素一、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我国在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政策一直实行的是家庭承包责任制。其实质就是一种规模较小的土地公有制,农民只能享有土地的使用权,而产权归集体所有,农民并不能随意对土地进行流转。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其弊端也日益显现:产权模糊、主体缺位以及市场机制不完善等问题,造成土地流转过程中缺乏对转让土地承包使用权进行合理经济补偿的规定。这也制约了土地流转和土地市场的形成,以及土地的规模化经营,从而影响了农民在土地流转方面的积极性,使他们极大地依赖着土地,从而导致转移就业的农村剩
11、余劳动力会选择兼业的经营方式,同时也增加了他们在转移过程中的所需的成本,最终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二、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阻碍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最大障碍之一我国现阶段正处在第三个阶段及人口迁移逐步放松阶段,虽然对迁徙自由的限制逐步松弛,但二元户籍制度的弊端依然存在。二元户籍制度将全体公民划分为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这两种户口已经成为差别化分配各种利益的最直接标签。其背后附加了从社会保障到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等几乎所有公民权益的城乡化差异。于是农民非常渴望迁移到城市当中去,去享受作为城市户口才能享有的各种待遇。但是他们在城市中往往受到社会歧视,自身权益受不到保障。据统计近六成的外出农民工没
12、有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89.8%的外出务工人员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的44个小时的。同时他们的子女教育、住宿、生活等方面都遭受不公平的待遇,这都增加了农村劳动力进城的物质成本,又增加了心理成本,严重打击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积极性。三、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现阶段,我国城镇已初步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都在原有制度上进行了改革和完善。而广大农村地区,除对养老保险和农村合作医疗进行了改革外,其他的保险项目基本上没有建立起来。这种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保障制度,使转移到城市的农村劳动者无法享受到城镇的社会保障制度,而且雇佣他们的企业也不为他们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
13、手续,一旦遇到重大波折,基本生活就得不到保障,不得不返回农村。因此,社会保障体制的不健全增加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风险,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2.2社会经济因素一、城市化进程缓慢城市化是由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以工业和服务员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我国走了一条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不同的道路:优先工业化,抑制城市化。这就导致我国的城市化一直处于滞后状态。国城市化进程却比较缓慢,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数量少,据20012002年中国城市发展报告的数据显示,目前世界城市化水平为47%,中等收入国家为60%,发达国家平均城市化水平为75%,而我国的城市化水平率还不到38%,到200
14、8年底也才达到45.6%。二是分布不均。我国东西部的城市化进度差异十分明显,东部地区的大城市较多且实力较为强大,明显处于领先的行列;相反,中西部地区的小城镇少实力较弱。在这种情况下,中西部农村剩余劳动力偏好向东部转移。这样一方面会导致东部地区许多城市人口和就业压力过大,从而迫使政府采取限制农村剩余劳动力迁移的政策,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的城市不能产生聚集效益,城市化难以推进。二、劳动力市场不完善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供求双方在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与购买上达成合约的总和,它的基本功能就是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全社会的合理配置。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后,大多数集中在制造业、建筑业和
15、服务业,从事着重、累、脏、险的工作。一方面由于户口制度的限制,他们只能留存在城市非正规部门。另一方面,随着农村劳动力涌入城市,造成了对下岗人员再就业的冲击,所以一些城市制造出了一系列门槛,给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增加了更多的困难。从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的渠道来看,他们大多自发涌入劳务市场。导致供求双方信息不完全符合,也缺乏合同约束。这为用人单位在以后钻法律空子提供了可能,导致农村劳动力对市场缺乏信心,极大地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大大影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成功率。三、经济产业结构不合理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三大产业结构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通过表三可以看出第一产业在GDP中所占的比重有所下降,第二产业在国
16、民经济中依然占据主导地位,第三产业也有明显的发展。但是跟国外相比,我国第二产业比重偏高,而第三产业比重却偏低。不仅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比例偏低,而且从业人员的结构也不合理。主要是因为第三产业市场化程度低,在一些领域存在很强的垄断性特征,导致了第三产业内部的低效益和第三产业的发展缓慢,制约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表三:2002-2009年中国产业结构及就业结构单位:%GDP结构就业结构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13.744.841.55021.428.613.446.240.446.922.530.6200611.348.74042.625.232.2200810.747.541.839.627.2
17、33.2200910.646.837.427.934.72.3其他因素一、政府作用发挥不充分政府如何在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缩小城乡贫富差距,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向城镇转移转移等方面发挥作用,是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践中需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主要从转入地和转出地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对于转出地的政府而言,他们认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是农民的自发行为,他们不想过多干预。所以政府就不能为农民提供很好的转移渠道和培训教育,农民只能利用亲戚朋友的关系通过介绍转移出去,这样的就业渠道十分狭窄。而且通过这种方式转移出去的农村劳动力没有很好的保障,他们的利益及其容易受损。另一方面,对于转入地的政府而言,他们对于转
18、移进来的农村劳动力的态度不是欢迎,而是认为他们素质低,使他们的治安困难。所以他们设置了各种显性隐性的障碍来阻挡农民进城。并且,他们也没有做好对农村劳动力的保障工作,让农村劳动力在城市没有安全感,他们的利益也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总之,不管是转出地还是转入地政府都没有发挥应该发挥的作用,不能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二、劳动力主体质量不高据统计,2010年平均每百个劳动力中不识字或很少的有5.73人,小学程度有24.44人,初中有52.44人,高中有12.05,中专有2.93人,大专及以上有2.41人。长期以来我国的基础教育落后,使得农村劳动力的素质偏低。外出劳动力文化水平以初中为主,较低的文化水平直
19、接影响到工作机会的获得。一般情况下,文化水平越高,获得就业的几率就越大。文化水平较低的劳动力多集中在建筑、餐饮服务等行业,而且工作不稳定,流动性倾向较大,在地域上多倾向于就地就业的近距离转移。同时,农村剩余劳动力普遍缺乏专业技能,缺乏现代管理观念和经营意识。这样一来,不仅转入地的政府和市民反对他们的转移,而且他们自己也不情愿转移出去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表四:1995年到2010年我国农村学校数(万所)高中初中小学1995年31124562655.92000年162939313442008年1762314582010年14282867021.13促进中国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的对策分析在以上对中国农
20、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下面我们将主要探讨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有效对策。主要从制度和社会经济两个方面考虑,包括赋予农民部分土地所有权、建立有利于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等3.1制度方面政府应加快促进一系列的配套制度改革,是转移的劳动力能依法享受当地居民应有的权利和承担应尽的义务。下面我们将主要从土地制度、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着手,力求寻找解决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有效对策。3.1.1加快土地制度改革土地制度属于产权方面的制度。土地制度是否合理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影响重大。在农村劳动力没有获得永久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农村劳动力就不能携带土地权证离土进城
21、,就不能将原籍的土地进行处理,以获得转移所需的资本,就难以割舍与土地的联系,就难以彻底实现转移。因此,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重要举措。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从权属关系角度来看,是土地集体所有、农产家庭承包所用,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从经营形式来看,是农民家庭经营与集体经营相结合,但一般以家庭经营为主。但存在一些问题:土地使用权不稳定、土地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模糊、地流转权缺失、土地收益分配不公平。针对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首先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依法自愿自偿原则;二、公平与效率原则;三、因地制宜原则。其次,农用土地制度改
22、革的措施具体有:第一、完善土地产权关系,构建农地权益新框架。因为土地产权关系明晰规范是农村土地有效流转的基本前提,农村土地产权不清是我国农村经济缺乏可持续发展、难以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制度性原因之一,不仅剥夺了农民对土地完整的收益权,也制约着农村土地的集约化经营。成为农村劳动力实现彻底转移就业的重要制约因素。第二、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首先,对那些有转移意愿的农户,应该允许他们按照市场价格转让其所有的土地和住宅。其次,完善土地流转程序,进一步明确农户在土地转让中的主体地位。最后,建立交易中介服务组织,设立多种形式的服务机构。第三、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补偿机制。首先要严格界定“公共
23、利益”范围,建议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的司法解释。其次要提高补偿标准,扩大补偿范围,完善补偿安置方式。最后要严格执行土地的征收程序,完善监督机制。3.1.2促进户籍制度的进一步改革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户籍制度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传统户籍制度与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之间的矛盾。但是改革也有它的局限性,缺乏全局性、理论指导,又缺乏落实力度,对解决根本性矛盾的作用很小。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呼唤更加彻底的户籍制度。因此,户籍制度的改革的目标是实现自由迁徙,能够适应与促进劳动力市场的最佳市场配置。具体而言,其措施这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登记制度和统计方法,建立以
24、居住地为标准的户籍登记制度。户籍的功能就是对住户人口进行登记注册,以实现对住户与人口的管理。我国当前应该要做的就是使户籍制度恢复其本来面目。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户口管理结构,淡化城镇户口与农村户口的界限,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制度。二、尽快消除附属在城市户口之上的特权和社会经济利益。改革就业、入学和社会保障体制,分离附在户籍上的就业、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功能,实现城乡居民身份统一、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三、实行静态与动态相结合的户籍管理方式。户籍管理实行户口登记与人口登记并存,由以户为主转向以人为主,逐步实现由户为中心的静态管理向以人为中心的动态管理过渡。3.1.3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城市职工通过最低工资等形式的积累得到了适当的补偿。而对农民仅仅是提供了一定的社会救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和改革严重滞后。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角度看,因地制宜、适时地分层分类将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对于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具有积极意义。具体而言有以下几个方面:一、在农村方面:(一)建立农村养老保险。老龄化趋势日益增强,使得老年人,特别是农村孤寡老人的赡养问题突出,成为阻碍社会和谐发展的潜在不稳定因素。因此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有其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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