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风汽车供应商管理实施办法东 风 汽 车 有 限 公 司供应商治理实施细则修订版采 购 供 应 部供应商治理实施细则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细则规定供应商治理中的具体实施过程和手续。1.2本细则结合东风有限公司所倡导QCD+S(Quality + Cost + Delivery + Service)治理的要求,对供应商进行QCDS治理和KPI指标考核。1.3本细则适用于东风汽车有限公司汽车协作配套产品合格供应商目录中的所有供应商。2.术语整改通知、亮牌:对供应商进行产品质量、供货、服务等进行操纵的方法。供货治理:供货治理的内容包括: 交货量少于打算数:短交; 超过打算数:超交。 交货期提
2、早交货; 逾期交货。供应商未能按供货打算要求的交货期、交货量进行供货,较为重大的情况由各驻厂采购室提出由采购战略室对供应商执行相应处罚;其他情况各驻厂采购室按本细则执行,并将此信息传递到采购总部备案。暂停供货:发生较大的供货和质量问题,对涉嫌的责任单位,采购供应部在能够在没有收到责任认定前,为了防止问题的扩大化,采购供应部自行决定停止涉嫌供应商供货改为其他供应商供应,并出示暂停供货通知。追溯索赔:因供应商缘故用户要求汽车有限公司赔偿的,汽车有限公司有权通过采购供应部向供应商追溯索赔。份额调整:采购供应部结合供应商的综合评价和产品价格,核准供应份额在每月打算中体现。假如供应商在供货治理和质量方面
3、出现较大问题和频繁出现小问题,采购供应部将降低该供应商的份额。假如供应商的供货和质量方面有较好表现,采购供应部将适当提高供应商供货份额。资格调整:采购供应部结合供应商实力和业绩对供应商进行等级划分,拥有高等级的资格的供应商在供货检验、付款方式、供货份额上拥有较多的优势,同时也有机会成为产品免检供应商。假如供应商在供货治理和质量方面出现较大问题或频繁出现小问题,采购供应部将降低该供应商的等级从而丧失资格优势直至开除供应商资格。质量信息:质量信息本细则中特指为供应商提供的协作配套产品(采购件)的质量信息。包括进货检验信息、库存中采购件质量信息、生产中采购件质量信息、售后服务中的采购件质量信息。采购
4、纳入不良品率:供应商的零部件从交付到公司,汽车有限公司在进货检验、加工、装配等环节发觉并退回供应商的不良品件数,与交付的制定范围零部件的总件数的比率。计算公式:采购纳入不良品率=不良品件数本月入库件数1,000,000ppm采购供应部依据生产质量部当年的KPI指标,结合供应商实际的交货能力,落实到不同的类不产品的,制定不同类不的协配件采购纳入不良品率的指标。资金索赔率:供应商的资金索赔率是指处理年度的索赔费用同在我公司销售额中所占的比率。结合公司年度KPI指标制定供应商的资金赔偿率指标。批量质量问题:一次性在造成各种总成12辆份以上不合格的总成和零部件。态度/沟通:采购部信息反馈数与发出信息总
5、数的比率;改进项目措施实际完成数与到期应完成数比率。超交:假如检验合格的数量大于供货打算数量的计为超交。短交:假如实际供货数量或因为质量检验不通过同意让步同意的部分数量低于供货打算数量的情况,记为短交。时刻遵守率:指的是汽车有限公司要求的供应商交付零部件时刻,即准时交付零部件的次数/打算交付次数100%。结合公司年度KPI指标制定供应商的时刻遵守率指标。批量遵守率:指的是汽车有限公司要求的供应商交付零部件批量,即准时交付零部件的批量/打算交付批量100%。结合公司年度KPI指标制定供应商的批量遵守率指标。特定产品打算遵守率:指的是汽车有限公司要求的供应商按特定产品打算进度要求,完成的时刻和数量
6、满足率和试装通过率。实际完成期量/打算完成期量100%。结合公司年度KPI指标制定供应商的批量遵守率指标。3.供应商治理差不多原则3.1供应链治理原则供应商作为东风上游供应资源,应该与东风供应链系统紧密合作,并同意东风汽车有限公司关于上游供应链的治理。供应商应保证协配件产品质量,遵守准时交货的要求,保证对东风汽车和下游各级用户的及时服务,并依照自身具体的成本情况每年度降低一定比例的供货价格对下游用户实施让利。3.2KPI指标分解与实施原则采购供应部对供应商相关的QCDS能力指标进行调查,结合汽车有限公司年度KPI指标的打算,分解成为供应商的KPI(关键绩效指标)指标,按那个绩效指标对供应商进行
7、书面要求,得到供应商的认可会签后,本年度按那个KPI绩效指标执行。完成预定绩效指标给与积分奖励,未完成将予以考核。3.3为用户服务、生产现场服务的原则供应商处理在生产现场和用户处的质量问题要积极配合,处理完后在按流程鉴定责任。3.4自主治理的原则本着强化供应商自主治理的意识,以零部件交、要货双方为赔偿机制的主体,明确双方的权、责、义务。3.5区不对待的原则等级供应商区不对待的原则;对供货单位因不可抗拒的外因造成的发交延误具体对待。3.6一级追溯原则采购供应部依照各种事实依据,向导致供货有问题或质量有问题的供应商直接(一级)提出索赔要求或执行相应处罚,由供应商自行决定向上游供应链追溯相关责任。3
8、.7可申诉原则供应商接到采购供应部提出的索赔要求或执行相应考核处罚的通知时,能够出示相关证据向采购供应部申诉。4.供应商治理细则4.1供货治理4.1.1供应商在同东风汽车有限公司签了汽车协作配套产品采购通则后,成为东风汽车的合格供应商,遵守采购通则中的相关条款,依照其中的第三章中“协配产品供货要求”中的规定供货。4.1.2供应商严格按汽车有限公司供货打算中明确的时刻、数量、交货地点向汽车有限公司供应合同产品。 供货时刻规定为采购员或检验员确定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的时刻;实际数量为供货打算中规定的数量。 假如实际供货数量或因为质量检验不通过同意让步同意的部分数量低于供货打算数量的情况,记为短交。假如
9、检验合格的数量大于供货打算数量的计为超交。 驻厂采购室依照年度KPI指标中的交货时刻遵守率、交货批量遵守率等指标,对供应商交货情况进行记录,每周向采购总部传递信息,以便备案对供应商进行治理。各厂采购室对供应商在一个月内出现短交现象两次或者单次短交数量比较大即低于实际要货数量的,驻厂采购室依照索赔考核规定中具体条款执行,并将此信息及时传递到采购战略室备案。 采购运营室收集供货治理信息对连续两个月中出现短交现象,提交采购战略室,采购战略室发整改通知要求整改、视情况考察供应商实际供应能力,并做供应商资格调整,进行亮牌直至开除供应商资格。 各厂采购室对供应商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超交数量超过实际要货打算的
10、20%或其他阻碍到库存空间的情况,驻厂采购室执行索赔考核规定中具体条款,并将此信息及时传递到采购战略室备案。 采购战略室对供货治理信息中的供应商两个月连续出现超交现象或拒收滞留交货地占居汽车有限公司存放地一周以上的情况。采购战略室对供应商进行予以考核,或处罚性降低供货比例或暂停供货。4.2供货质量治理4.2.1用户使用产品质量信息。 市场营销部接到用户抱怨、索赔和投诉信息后,按照质量问题处理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分析处理,结论后反馈到生产质量部,然后转到采购供应部作为供应商质量治理依据。 采购供应部依照生产质量部质量周报和市场营销部转发的突发的采购件在客户处的信息中反映的采购产品质量情况,及时
11、处理考评供应商质量问题,并登记汇总分析作为供应商质量治理依据。4.2.2采购件进货检验验收信息、加工和装配信息、供应商交付产品后的服务评价信息,由各驻厂采购室依照外检班和各厂质检科的相关信息,按周反馈到采购战略室。日常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采购战略室,紧急情况立即报告。 进货检验反馈信息包括月份交付批次及数量、接收批次及数量、让步批次及数量、拒收批次及数量;按月统计关于单个供应商采购纳入不良品率,采购纳入不良品率分为A、B、C、D(分不指1000ppm以下,2000ppm以下、5000ppm以下、5000ppm以上)四个等级,其中重复发生保安项和关键项不合格(包括让步)的直接降为D等。 加工和
12、装配过程反馈信息指产品在加工和装配过程反映出来的不合格信息;按月统计对单个供应商采购后工程不良品率;依照生产质量部的规定的采购后工程不良品率标准,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交付后服务评价信息指:各驻厂采购室针对采购件出现质量不合格后供应商服务的态度、及时性、服务效果和质量改进效果的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分为A、B、C、D(分不指中意、较中意、一般、不中意)四个等级。4.2.3质量业绩评价 生产质量部对供应商产品质量业绩进行初步综合评价的结论。生产质量部在初步综合评价等级的基础上,结合市场营销部反馈的“用户使用产品质量信息”,做出综合评价。当由于采购件质量问题导致用户投诉或用户重复抱怨或
13、用户索赔金额较大的,在产品质量综合评价时直接降为D等;当由于采购件质量问题导致用户抱怨但次数较少且得到妥善处理、导致索赔但金额不大且供应商主动处理的,在产品质量综合评价时酌情降等。最终评价等级依据结果好坏分为A、B、C、D四等。 采购供应部依照生产质量部产品质量综合评价结果,同时结合日常收集的 “进货检验评价信息”、“加工和装配评价信息”、“交付后服务评价信息”等对供应商予以考评。4.2.4供应商质量业绩阻碍 供应商因质量缘故出现在生产质量部中质量月报业绩排名后十名中或一次批量性的质量问题,采购战略室将同生产质量部对供应商进行质量保证能力认证,同时降低供应商等级,从而降低供货份额幅度在30%-
14、50%。 供应商产品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为:D等的供应商,采购供应部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其进行整改,视情况暂停其供货,限期整顿,其间降低供货份额,假如没有整改效果的,执行“亮牌”,直至开除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产品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为:C等的供应商,采购供应部发出整改通知,提出改进要求,假如没有改进效果的,执行“亮牌”,直至开除供应商资格。 供应商产品质量综合评价结果为:B等、A等的供应商,采购供应部视供货治理情况,适当增加5%-10%的供货份额,同时适当提升供应商等级。 供应商产品质量出现较大问题,采购供应部部长能够召集供应商要紧负责人(包括公司一把手、CEO或其全权代表)到采购供应部讲明情况,了解具体
15、整改措施和落实执行情况。召集不到、拖延或没有作明确答复的依据本细则的相关条款作相应处理。4.3供应商标识治理4.3.1标识要求 供应商为我公司提供的所有协作配套产品原则上必须带有可追溯性的标识,标识必须在采购战略室备案。小零件或专门情况不能做标识的必须通知采购战略室备案。采购战略室向汽车有限公司各职能部门提供标识档案。大零部件标识包括:1、生产的公司标志;2、我公司图纸规定的零件号;3、零件炉号或生产批号;4、属于加工的需使用钢号在固定位置打上最后工序的编号;5、有条件的公司能够使用条码并建立零件信息查询。小零部件标识包括:1、有条件能够参照大零件的规定;2、无法作的能够使用不同的颜色,例如:镀彩锌等手段;3、部分专门零件在采购战略室的要求下统一规定简易符号;4、向采购战略室提供厂家专有暗记备案。 属于违规套牌供应的供应商将处罚停止该零件的供应,并要求暂定供货进行问题整改。 供应商有毛坯生产能力的必须在毛坯非加工面的明显的固定位置做好零件标识,没有毛坯生产能力的必须向采购战略室提供毛坯厂家的资料(包括标识),经我公司认定后,方可用于生产为我公司配套的零部件,毛坯厂家的必须按照我公司的要求做好零件标识。 供应商不能生产外采的但装配需要的部件,供应商的外采厂家不得超过三家同时必须有明显标示,要求按我公司的规定对标识备案。此文件作为我公司评审供应商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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