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传真:网址:授权代理商:(以下称乙方)电话: 传真:第一章 原 则第一条 甲方为“XXX”商号、“XXX”商号、以及系列产品、系列品牌、系列荣誉等经营技术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持有者,以特许授权的方式发展连锁经营。第二条 为了保证甲方的系列产品的市场份额、市场覆盖和销售量,乙方须具备成熟的专业销售网络和市场销售渠道,并具有一定的市场开发能力。第二章 授 权第三条 甲方授权乙方为_省_市(地区)独家代理销售商,在授权区域内代表甲方的_牌系列乌龙茶,该品牌为XXX有限公司商号(或深圳XXX茶叶有限公司商号)下的系列产品之一。第四条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上述品牌、上述地区的销售权授予第三方或直接向授权
2、地区销售产品;同时,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销售权转让给第三者或向授权区域以外销售产品,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第五条 甲方授权时间为_年,授权期限视为合同期限,如合同终止,授权同时失效。第三章 代理方式第六条 产品经销、现金结算。第四章 甲方的法律地位第七条 甲方所授权给乙方的是甲方特许经营权,该项特许经营权不占有乙方经营实体的股权。第八条 技术资产、无形资产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第五章 甲方的权利第九条 甲方有权督导乙方开拓市场的进度、品种的普及、产品的数量。第十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处理、追诉。第十一条 甲方有权在乙方代理的
3、区域内对损害公司形象和品牌形象的行为采取维权措施。第六章 甲方责任第十二条 甲方保证对本合同项下产品拥有完全的所有权。第十三条 在合同执行期内,甲方应向乙方保质、保量提供所需产品。如产品质量发生问题,甲方负责予以调换。第十四条 合同签订以后,甲方应把有关产品市场情况介绍给乙方,并经常的将有关市场最新信息动态及时通报乙方,帮助乙方不断拓展市场。第十五条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甲方的包装以及产品的价格发生变动,甲方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第七章 乙方的法律地位第十六条 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济责任、法律责任。第十七条 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买卖代表,也不是甲方的雇员
4、或合伙人;乙方不是甲方的佣金代理人,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签订合同,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方承担责任,或由甲方负担费用,承担任何义务。第八章 乙方的权利第十八条 乙方有权使用甲方配送的宣传资料,有权使用北京天宝祥茶业有限公司_地区代理商字样表示其营业场所。第十九条 乙方有权使用甲方的企业标识和代理产品的注册品牌。第二十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业务指导、人员培训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商请甲方网站给予广告、注明、推介、宣传。第二十一条 乙方有权就代理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向甲方提出调换。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协调各代理商之间因区域交叉经营所出现的利益纠纷。第九章 乙方责任第二十三条 乙方不得从事任
5、何有损于甲方形象和利益的经营活动。第二十四条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第二十五条 乙方须通过正常的销售价格获得正当的利益。第二十六条 乙方每年须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基本营业额,如果不能完成基本营业额且相差很大,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特许经营权。第十章 订 货第二十七条 甲方将年度供货品种、数量、价格、进口批次安排公告给乙方。第二十八条 甲方供货的原则为:在销售旺季,优先保障提前交纳订金订货的代理商,再兼顾各地区代理商的平衡分配。第二十九条 乙方可根据甲方公告的年度采购计划提前下订金订货 ,乙方可享受提前订货的价格优惠,乙方预交订金比例为所订货值的_ %。第三十条 乙方可根据需要
6、向甲方临时下单,如临时叫货量超过10万元人民币,须提前10天下单;如临时叫货量超过20万元人民币,须提前20天下单。第三十一条 乙方订购罐装成品茶单一品种一次超过30罐的,甲方应另加奉送1罐同类产品。第十一章 付款方式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结算均采用人民币现汇、现金结算,款到发货。第三十三条 甲方接受的结算方式有:电汇、汇票、支票(限于同城)银联卡、现金五种方式。第三十四条 所有货款必须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甲方员工非因甲方正式书面授权无权代收货款或将货款转入非甲方指定帐号,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可能出现的损失。第三十五条 乙方以现金支付货款应将货款面交甲方出纳,或存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可
7、能出现的损失。第十二章 产品、价格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产品详见本合同附件1。第三十七条 双方一致认为:鉴于农产品有许多不确定的因素,故对代理的产品等级、质量不做具体的规定,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做临时约定。第三十八条 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格实行全国统一,乙方的销售价格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在甲方提供的建议价格基础上浮动,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低于或同于甲方供货的价格倾销甲方产品,否则,违约方将承担20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相关损失。第三十九条 甲方对乙方的供货价格及建议销售价格详见本合同附件2。第十三章 推广、营销第四十条 全国的市场推广工作由甲方负责执行。第四十一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中,
8、含有2%的广告宣传费用。第四十二条 乙方可在当地执行广告推广方案,乙方在做完广告后,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样刊,甲方留做存档。第十四章 培训、督导第四十三条 甲方通过提供资料,派员现场辅导、集中乙方人员培训等多种形式对乙方进行产品营销的业务辅导,时间、费用及承担方式双方另行协商。第四十四条 甲方对乙方的经营进行长期的督导,乙方对甲方的督导应予以积极配合,并认真为甲方提供丰富、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第十五章 销售任务、奖励机制第四十五条 乙方为保持授权代理资格,必须完成年营业额 _万元人民币,季度任务分解如下:任务时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销售任务第四十六条 乙方连续两个季度不能达到上述目标
9、的,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保留代理观察期”,也可有权决定是否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第四十七条 对于表现特别优秀,能够按时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的代理商,甲方将本着奖励优秀的原则,采取年终返利的方式予以奖励。标准为:超过年营业额20万元以下20万40万40万60万60万以上返利比例 % % 第四十八条 奖励形式为现金、等值的畅销货品两种。返利完毕,销售金额及目标时间重新计算。第十六章 运输、验收第四十九条 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在两个工作日内须将货品发出。第五十条 甲方以承运部门提取产品为发货。乙方应于收货时,认真做好交接工作。必须在承运部门人员在场时,当场检查专用封箱带、条完整程度。发现破箱或专用带、条有
10、人为损坏之嫌疑,应立即开箱验货。如果发现缺少或损坏,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索赔,甲方不承担运输途中的损失。第五十一条 乙方负责发货费用,甲方负责退货费用(须甲方事先同意)。第十七章 产品调换第五十二条 乙方调换产品须将调换明细传真给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方可执行。乙方所有调换品种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产品,不得要求甲方退还货款,具体要求如下:第五十三条 乙方第一次进货后,如有不畅销产品,乙方收到产品_日内可100%调换,超过30日至3个月内,调换比例不得超过进货的_ %。第五十四条 相同品种的产品乙方如第二次向甲方进货,其可调换的比例为该产品第二次出货的_%。第五十五条 相同品种的产品乙方如第三次向甲方
11、进货,该产品甲方将不予调换。第五十六条 如有次品,全数调换。产品如有破损,甲方将不允许调换。第十八章 违约责任第五十七条 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违反本合同中任意条款,均可被视为违约。第五十八条 甲方违约后,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有权要求甲方退还信用保证金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第五十九条 乙方违约后,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和收回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有权视情况扣除乙方的信用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第十九章 合同有效期限、终结和更新第六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有效期限为_年;续签合约必须提前3个月办理相关手续。第六十一条 续签合约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1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3个月之前未提出书面申请视为弃权,此时甲方有权选择第三者签约。第六十二条 甲方和乙方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第六十三条 乙方如连续3个月内未向甲方订购任何产品,则视乙方自动放弃地区代理权。第六十四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须退还乙方的信用保证金,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商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第二十章 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第六十五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第六十六条 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及执行中的争议,双方应先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一章 其它事项第六十七条 本协议签订时,甲方须提供下列影印件: A、营业执照 B、税务登记证 C、企业代码证 D、产品标准证书 E、卫生许可证书 F、商标证书。第六十八条 本协议签订时,乙方须提供下列影印件:A、营业执照 (法人或个体) B、税务登记证 C、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自然人身份证) D、租赁营业场所证明 E、卫生许可证书。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所列附件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十条 本合同一式正本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 乙方:授权签约人: 授权签约人: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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