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并经转让土地使用权土地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备案后生效。九、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协议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请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关调解;2、提请_仲裁委员会仲裁;3、依法向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协议期内,如国家政策变动或遇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协议无法履行的情况下,本协议立即终止,双方均不追究违约责任。2、协议期内,如国家或上级有关单位建设需使用该土地时,甲乙丙三方必须服从,中止协议,相关的土地补偿费用归丙方所有,土地以上的建筑设施
2、、水、电的相关补偿归乙方所有。3、协议期满,乙方投资的建筑物及水电,乙丙双方协商作价给丙方,如协商不成,由上级职能部门评估作价给丙方。除建筑物以外的设施、物品,乙方必须在协议期满日以内搬清,逾期搬不清,所有余物无偿归丙方所有。4、协议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使用权。5、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6、本协议由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生法律效力。7、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一份,交见证单位一份存查。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土地有偿转让合同书篇2甲方:乙方:经甲已双方自愿协商达成有偿转让土地协议,甲方将自己承包的责任土地有
3、偿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达成条款1.土地性质:甲方承包的.责任土地性质属于集体土地,有偿转让土地使用要执行国家土地政策规定。2.转让土地期限:甲方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期限为长期永久性使用。乙方一次性收回土地有偿转让费,永久性不能变更土地使用期限和使用权。3.土地面积:甲方将自己承包的责任土地-亩,有偿转让给乙方经营使用,土地亩数按现行计量标准测绘实际丈量计算。4.土地地址界线:土地地址在代店村四组集体承包地黄河支渠以西、辽坡至代店硬化路以北、辽坡至居民点硬化路以南区域。具体界线是北至-南至-西至-东至-。土地有偿转让合同书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
4、请访问下一页查看。土地承包合同依据黑龙江省XX农场()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一、合同双方发包方(甲方):黑龙江省XX农场发包负责人:承包方(乙方):住所: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大队()号地耕地面积()公顷承包给乙方。详情后附表: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五、地租价格:按黑龙江省XX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500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
5、,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2、乙方对发包
6、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十、违约责任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
7、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
8、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甲方(发包方):发包责任人(签字):_责任人身份证号码:乙方(承包方签字):_身份证号码: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地点:村村委会丙方:为发展村庄经济,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现甲方需将乙方所承包经营土地收回统一承包给丙方用于农业综合开发,现经乙方到实地指界,甲乙丙三方就土地承包问题达成如下协议:一、本合同涉及地块为乙方所承包土地亩,乙方自愿将该地块土地承包经营权交回甲方(双方原有承包合同或协议同时终止),由甲方将土地承包给丙方,合同期限30年。二、按照三方约定,土地按照每年150元/亩价格(以后价格每年递增),由丙方于每年11月2日前将土地承包金统一交予甲方,其中2011年至
9、20土地承包金由甲方负责于每年11月5日前支付给乙方,年至年土地承包金归甲方村集体所有。三、甲乙丙三方确认无误后签订本协议,乙方可到村委会领取补偿款,同时甲乙方将土地交予丙方,并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丙方承包经营合同。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确认,参照甲方与丙方2010年11月2日签订之土地承包合同有关条款执行。五、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并由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原甲乙承包合同。甲方(承包方):乙方(受让方):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
10、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甲方采用xx方式将其承包的土地流转给乙方经营。二、流转土地用途:乙方不得改变流转土地农业用途,用于非农生产,合同双方约定:xxxx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为x年,从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四、流转土地的种类、位置、面积、等级:甲方将承包的耕地(荒地、林地及其他土地)x亩流转给乙方,该土地具体位置(名称、四至)。(可具体列表说明,并附土地现状平面图)。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时间:合同双方约定,土地流转费用以现金(实物)
11、支付。乙方每年(时间,或一次性)支付甲方x元亩,(或实物x公斤亩),合计x元(或实物x公斤)。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二)义务:协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经营权,帮助调解乙方和其它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纠纷,不得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受让的土地上,具有生产经营权。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流转费,对流转土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使其荒芜,对流转的耕地(荒地、林地等)进行有效保护。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有下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
12、解除:(一)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二)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三)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四)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九、违约责任:(一)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二)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因履行流转合同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
13、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调解解决。不同意调解或调解无效的,双方协商向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仲裁决定的,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其他约定事项:(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发包方各一份,乡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耕地转让合同或专业生产经营项目流转合同,应以原发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二)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年月日年月日地址:法定代
14、表人:职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体农用土地承包活动,保护和合理利用集体农用土地,维护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和农用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甲方拥有土地所有权。在承包期内,乙方拥有使用权。地上文物、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内。第二章承包地的四至、面积和年限第三条甲方发包给乙方的承包地位于。该地面积为平方米,折合亩。四至:东至后隅界,本至滨河大道,南至东西路北,北至张建香承包地界。(如附图所示)第四条本合同所规定的承包期限为五年,即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如土地政策发生变化,致
15、使该合同承包无法履行时,合同终止)。第三章承包费及交款方式第五条该地承包费单价每年元/亩,承包期内承包费总额为元。大写为第六条交款方式为现金,承包费一年一交。乙方必须在每年的公历日前一次性交下的承包费。第一年的承包费必须在签定合同当日内付清。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应合法经营,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经营自主权;乙方经营自主,风险自担,自行承担土地及经营的各种税费。第八条乙方不得改变合同约定土地用途:禁止掠夺性经营土地:禁止经营污染土地和周围环境的项目:禁止荒芜土地。第九条乙方应允因政府批准的公用事业的需要而铺设和各种管道和管线有可能经过合同地块,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甲方必须在得到乙方
16、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具体实施方案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第十条由于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致使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在三十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国家或集体根据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征用该承包地,合同终止。承包费按实际承包期限收取。政府对土地的补偿归甲方所有;政府对乙方经营损失及地上附属物的补偿(根据政府文件要求)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对乙方进行任何补偿。第十二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其继承
17、人可以继续承包;甲方如发生人事变动,合同仍然有效。第十三条承包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承包地转包他人。第五章期限届满第十四条本合同的承包期限届满后协商续期5年,租金可因市场价格适当调整,随行就市。如无特别约定事项,仍按本合同条款履行。如乙方不继续承包的,需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第十五条乙方租赁的土地南侧道路系历史形成的通道,甲方应保证乙方的通行权,不得单方占用、堵塞或破坏。乙方可投资对路面进行硬化,但应保证社会公众正常使用、通行。如一方出现堵路现象,甲方有义务协助解决。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六条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视为违反合同,违约方应从守约方受到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通知后,
18、七日内纠正该违约。如七日后违约没有得到纠正,则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违约引起的直接和可以预见的损失。第十七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合同文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白沙埠镇记账中心存档一份。空格内手写文字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二十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第二十一条在合同期内双方如发生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镇农业经济管理站申请仲裁,也可到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公
19、章):法定代表: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发展经济,明确甲乙双方的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以便双方共同遵守。一、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从日起,在承租期间,乙方在不愿经营的情况下在承租期间可以退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甲方没有终止合同的权力。二、承包金为每亩每年租金的交纳,一季一交纳,在夏收和秋收后,卖了所种粮食及时缴纳半年的租金。三、土地用途:以上土地不允许种植苗木树木。可种植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四、土地使用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务必按时交付转包的土地。2、甲方务必保证承包合同的履行,负责协调村民之间与乙方的关系。3、土地权归甲方所有,一
20、切政策性质的土地补偿全部归甲方。4、土地承包乙方后,乙方有使用权和管理权,在不违反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下,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在自身条件上进行管理和使用治理等,乙方不准进行采沙。5、乙方在建设等过程中,甲方应保证为乙方积极提供宽松、安全和谐的种植环境。甲方应保证乙方原始路的畅通。6、在乙方承包期间,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进行乱收、乱摊牌等费用,甲方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向乙方进行干涉、破坏。7、本合同签订后不受村党支部、村委会换届、户主变更的影响制约。五、承包期间,乙方添置的附着物归乙方所有。六、在乙方对该土地租赁期间,如遇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用该地或不可抗拒等原因,使该合同无法履行,该合
21、同自行终止,承包金按实际租赁时间来计算。如遇国家建设性征地或土地塌方等原因所形成的赔偿,土地款归甲方所有,地面以上附着物补偿和停产、停业费补偿归乙方所有。七、承包到期后,如甲方继续租赁土地,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无意再承包,乙方将甲方的地腾清。土地归还于甲方。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或手印)后生效。甲方(盖章或签字):乙方(盖章或签字):年月日为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家庭承包的耕地转包给乙方,用于种植作物,甘蔗、果树、茶叶、蔬菜、养殖、农家乐休闲等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
22、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土地面积、位置甲方同意将地名()、荒地()亩、水田()亩、山塘()亩、共亩耕地承包给乙方。二、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年,自日起至日止。三、承包金及交付方式1、该土地第1-12年的水田承包金为人民币元/年/每亩,荒地承包金为人民币元/年/每亩,山塘承包金为人民币元/年/每亩,地租逐年交付,先付款后经营。2、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银行帐号,把每年的租金通过银行直接打到帐号里头,不以现金方式交易。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2、保障乙方自主经营
23、,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3、在承包期间,甲方负责协助乙方管理好当地的治安稳定工作。4、甲方原有的水利、道路设施,原有水井、旧水池、水管等设施,无偿交由乙方使用,水、电费按当地标准收取,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5、签订合同后,甲方必须清场完毕,交付乙方使用。6、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7、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不存在纠纷。(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和按照合同约定临建用途有关的生产生活设施、购置财产的所有权。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的土地抵偿债务。6
2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土地,根据发展的需要,乙方有权对土地原貌进行改变、平整。甲方不得干扰。五、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存续期间、乙双方的合法继承人有权按法律程序,执行本合同,直至期满。3、在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拒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4、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建设征用该土地,不属于甲乙双方违约,青苗补偿及土地建筑设施赔偿费及原有的水利设施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25、;土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5、如甲方自主重复发包该地块或擅自断电、断水、断路,致使乙方无法经营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其违约责任由甲方承担。6、本合同期满,所有土地建筑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如继续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六、违约责任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3倍支付给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
26、由双方约定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农户一份。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身份证号码:土地承包合同1.土地发包方甲方:波波斯喀木乡玉吉米艾热克村村委会。法人代表:吐尔洪买买提、艾力卡地尔、艾海提马木提2、土地承包方乙方:波斯喀木乡玉吉米艾热克村4.土地承包合同甲方:崔岩乙方:登登甲方崔岩承包汪家乡团结村登登耕地500亩,每亩承包费130元,共65000元。承包期为2014年10月至2015年10月。甲方将承包费在2014年6月2日一次性付.承包土地合同甲方: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将土地承包给乙方发展种养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后签定本合同。一、承包面积元。承包时间:从月日至日止,共28.萧山区楼塔镇大同一村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大同一村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北菜南移”的号召,解决我区南片部七、如在承包期间中途终止合同.为发展壮大集体,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公开竞标,甲方将要村洗选场地2.4亩,承包给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为避免发生经济纠纷或其它隐患,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制定如下协议:一、乙方租赁甲方的土地经营苗圃,合计亩,经双方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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