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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汇报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1、2。其中,山林、土地纠纷往往是因为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时期山林、土地界段划分不明确、重合,填写过程中文字表述不准确等原因引起;婚姻家庭矛盾在家庭内部矛盾一般较小造成的社会影响不大,多数是因鸡毛蒜皮的小事累积引起的;邻里纠纷产生的原因较多,在家族式地区容易引起群体性纠纷或暴力行为,社会影响较大;因修路等基础建设产生的纠纷大多数涉及占地、线路设计和补偿等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调解和处理好不仅极易影响农民自发修路的积极性,也是引发群体性纠纷的原因之一。现在对纠纷化解的方式主要是人民调解,但由于社会文化多元化,矛盾纠纷多样化,而调解成功率事实上只有70%左右,已经严重影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

2、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而矛盾纠纷的调处手段和调解方式的改进迫在眉睫三、现行人民调解存在的不足(一)部分领导不够重视,社会公众认可度还不够。一是硬件配备存在缺陷,虽然乡已经实现上级规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有人、有钱、有场地,但是人员是由村干部兼任,经费实报实销具有不稳定性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_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汇报。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二条指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但是在乡居委会和大多数的村民委员经费依赖上级拨付,承担人民调解经费只能是拆东墙补西墙,落不到实处。二是部分领导不够重视,由于部分领

3、导对调解工作认识不够,认为只要不造成上访就行了,造成调解工作只能依靠司法工作人员和村人民调解员单兵作战,而司法所现在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在调解工作上难免力不从心。三是宣传力度不够,很多群众不了解人民调解的优势,在矛盾纠纷发生时容易采取私力救济和直接提起诉讼,导致一些本来可以就地解决、就地化解的矛盾激化,甚至导致民转刑案件发生。(二)调解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工作热情不够。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现有的112名调解员中,45岁以上的超过70%,大部分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调解时凭借经验居多,对政策和法律法规了解不够,制作协议书有一定困难,调解案件时极易出现法律和政策漏洞,造成调解好的案件出现反覆。由于前期调解

4、工作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农村调解员工作时不仅没有相应的补助,而且是常常自己倒贴交通费用,使农村调解员对调解工作缺乏热情,有着干不干一个样,干好干怀一个样,不干不打紧,干了得罪人的消极思想,严重影响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三)调解员身兼数职,流动性大,不利于经验的形成和推广。由于村级调解组织成员大多数为村干部兼任,他们不仅要调解矛盾纠纷,更要村里村委会的各种事物,发生矛盾纠纷有疲于应付的现象,加上人员调整频繁,导致整个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性差,好的经验无法得到总结和推广,制约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发展。(四)乡镇调解工作缺乏经费,给我乡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一是培训力度受限。由于无专项人民

5、调解员培训经费,影响了人民调解员素质的提高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_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汇报。我乡人民调解员除司法所人员外,多数是由村委会主任、委员兼任,没有经过法律专业教育培训,对人民调解业务不熟悉。培训经费的不到位更使这个问题十分突出。目前对多数基层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一般是以会代训方式进行,极少有系统学习法律知识的机会。二是制约了宣传工作的开展。许多发生在农村因民间纠纷引发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多为不懂法、不用法或无力承担诉讼费用,自行采取各种手段解决所致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_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汇报。因此,利用人民调解这一群众性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调

6、解民间纠纷正是当前农民所急需,维护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发展、各项改革稳步推进所必须,而作为履行这些工作职能的人民调解组织却因没有专项工作经费,难以有效开展工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纠纷的调解质量和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延伸阅读: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的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和减压器作用,根据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关于开展人民调解专项调研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于x月下旬至x月初对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成效1、各级领导普遍高度重视,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敬业。各级党委、政府对人民调解工作认识到位,领导

7、有力,普遍纳入了党政目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建立了相关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如:马安镇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实行调解案卷奖励机制,每调解成功一起合格案卷可获得奖励200元,推行政法单位服务,党委政府买单的量化标准。店子、涧池等乡镇推行调解员给误工补贴等办法有效提高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工作规范性和工作效率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_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汇报。2、调解组织网络较为健全,制度化建设逐步推进。全县建1个县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18个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04个,人民调解员1353人。目前

8、,人民调解网络在全县已全部形成。乡镇、社区制定了人民调解工作目标责任制、人民调解员工作纪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人民调解工作原则,建立了与开展调解工作业务相配套的登记、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使人民调解工作从组织上和制度上得到保障。13、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创新,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城关镇百人百日进万家,矛盾纠纷大排查模式。就是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辖区内的村组治调干部、部分行政干部、派出所、法庭和司法所等单位干警以及聘请专职调解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进村入户,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进行大排查、大调处,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店子镇开展巡

9、村入户,矛盾纠纷调处双签模式,要求乡镇干部(包括乡直单位干部)每月必须进村入户不少于一次,对辖区内所有的常驻人口、临时户口和流动人口都要一户不漏地访查。做到三访、四送,即访查治安隐患、访查群众生产生活、访查生育状况;送法律、送技术、送温暖、送政策。巡村入户干部每访查完一户,户主要在干部访查表上签名或盖章,干部要在农户保管的干部巡村日历本上签名。并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实行定时定人承包解决。为防止走过场,乡镇还要建立抽检制和责任追究等机制;羊尾镇开展警治联调模式。就是村、组治调干部与乡镇政法干警通力协作,对矛盾纠纷予以调处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_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汇报。村、组调解组织

10、无力调处的及时上报乡镇,并由综治办牵头组织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政法单位进行会诊予以调处;六郎乡开展疑难纠纷听证模式。对于具有代表性的疑难纠纷、调解组织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邀请当地具有一定威信的人士参加进行公开调处,达到调处一起教育一片的目的;涧池乡开展矛盾纠纷三卡模式。矛盾纠纷排查上报卡、交办卡和回报卡;观音、湖北口等乡镇开展联防联调模式。县、乡、村每年都要与周边地区签订联访联调协议,共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不仅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同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推进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积极主动参与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土地

11、承包、移民安置、物业管理等容易引发上访的社会矛盾的调解工作,拓展了人民调解的工作领域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_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汇报。4、调解工作方法多种多样,维护社会稳定成效显著。各乡镇、各部门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坚持和谐调处矛盾纠纷,重视百姓的思想教育工作,总结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例如,积极探索试行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与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的办案机制,充分发挥了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独特作用,此做法得到上级的肯定。,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236件,调解成功率达97.4%,防止民间纠纷激化引起的自杀41件41人。防止群体性上访35件,防止民事纠纷转为刑事案件58件,

12、防止群体性事件21件,充分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着制约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一些难点问题。人民调解工作不论在思想认识还是实践工作中都还存在着一些与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1、少数基层领导对调解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_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汇报。有的地方对人民调解在新形势下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充分,以致多年没有召开过地域性调解工作会议;有的领导认为人民调解是软组织可有可无,以致人民调解工作难以摆上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的地方长期听不到宣传人民调解的声音或宣传力度不足,以

13、致人民调解的作用与社会大众的认知程度相差悬殊;还有不少群众认为调解没有强制力,以致出现矛盾纠纷时不是诉讼就是上访,或者干脆用拳头说话;全社会普遍关心、认可、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氛围相对缺乏,一些部门没有形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以致调解人员孤军作战,难以处理一些复杂的矛盾纠纷。 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_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汇报 end#2、调解队伍总体素质偏低。人民调解员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村级调解员大部分文化程度偏低,不少基层调解员还留在传统的劝架员水平,法律知识贫乏,政策水平较低,有些甚至连制作调解记录和调解文书都有困难,工作力不从心,以致调解效果事与愿违者不乏其数。3、调

14、解经费严重不足,没有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严重制约了调解工作的开展,挫伤了调解人员的积极性,阻碍了人民调解作用的发挥,重打轻防现象比较普遍。加之,社会各界对人民调解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中的作用缺乏认识,人民调解在纠纷当事人心目中缺乏可信度和权威性,出现纠纷,当事人大都希望政府解决和诉讼解决。12·校园环境建设调研报告&村官工作状态调研报告&(纪念九一八发言稿_纪念九一八讲话致辞)基层工商所改革调研报告三、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建议1、深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预

15、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和有效途径,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具有基础性作用。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强督促检查,考核奖惩。要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营造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_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汇报。2、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要结合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城镇社区建设,巩固和完善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_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汇报。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矛盾纠纷、指导村(社区)调解组织开展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

16、工作建设的新路子,加强跨区域性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重点项目调解组织建设,推进在学校、医院、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小区等建立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3、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_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汇报。要认真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把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人民调解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正常开展。4、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立法步伐,找准自己的位置。通过立法明确规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人员配置、

17、工作机制、经费保障、法律效力等问题,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法律的有效支持和规范。阅读拓展:123区司法局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人民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纠纷解决制度,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人民调解组织在调解民间纠纷、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道重要防线。为全面了解我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状况,把握新时期民间纠纷的特点,分析我区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优化发展环境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查阅资料、走访群众等形式,就我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

18、作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情况(一)X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XX个,其中星海镇调委会X个,街道调委会XX个,社区调委会XX个,村调委会XX个,行业专业性调委会X个,登记备案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XXX名,实现了全覆盖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_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汇报。(二)各级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XXXX年,X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XXXX件,调解成功XXXX件,其中疑难复杂重特大矛盾纠纷XXX件,调解成功率XX%以上,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逐渐显现,推动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紧密衔接,取得了显著成效,

19、形成了示范效应,有力的维护了X区社会和谐稳定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_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汇报。二、我区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专职人民调解员较少,一些疑难复杂重特大矛盾纠纷难以化解。做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区的人民调解工作与国家的规范化、制度化的人民调解工作在要求上存在很大的差距,由于各方面原因,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人数要求上还未达到标准。二是人民调解队伍整体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社会工作,要求从事人民调解的工作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国家政策,还必须了解各地不同的风俗习惯,并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

20、_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汇报。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具有多样性、复杂性、群体性等特点,客观上要求调解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文化素质、法律素质与调解工作业务素质,否则,调解工作效果难以得到保证,调解工作潜能难以充分发挥,所以,目前状况与新形势的要求相距甚远。三、加强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建议1234(一)深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高度来认识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排查、人民群众来信来访

21、工作统一谋划、统筹安排,定期听取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人民调解法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学习和宣传,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注重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制宣传教育功能,把个案调解与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不断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更好营造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二)建立健全人民调解保障工作机制,切实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人民调解工作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基础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投入,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并帮助协调解决人民调解组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把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宣传、培训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的补贴经费纳入

22、专项财政预算,建立起刚性的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同时要全面建立并落实以案定补补贴机制,着力提高人民调解案件的奖励额度,并保证逐年稳步增长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_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汇报。(三)建立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社会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改进和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要继续巩固和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建立调解组织,对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进行梳理整顿,确保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不断加强街道(镇)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化解疑难复杂纠纷、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工作中的作用。二是着力推进

23、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社会化进程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_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汇报。有效推进跨区域性、行业性矛盾纠纷和疑难复杂纠纷的调解;积极探索医疗纠纷、交通肇事纠纷等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着力推进市本级医疗纠纷调解组织的实体化运作进程;积极引导和推进在流动人口聚居区、大型集贸市场、物业管理小区等建立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网络的覆盖面。三是不断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工作要切实遵循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不过分夸大人民调解的作用和适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统一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和标识徽章,建立纠纷受理、登记、调解、履行、回访、归档等制度以及人民调解员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报告_乡镇司法办人民调解现状调研汇报。(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一是以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作用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队伍建设。探索试行专职人民调解员、专业人民调解员模式,通过其示范引导作用,以点带面,全面带动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二是以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重点,由表及里提升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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