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却总是和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要珍惜自己的幸福,用我们的双手和大脑,做一个对祖国有用的人,来回报社会! 想必“暮光之城”大家已经不再陌生了,暮光之城读后感。它已经不再简简单单是一部青春幻想小说了。而是对青春时光的回想。作为一位家庭主妇,梅尔有精致的文笔,细腻的描写,大胆的幻想,浪漫的气氛,以及那对生活创新的态度,创造了继“哈利波特”之后,美国全年最畅销的小说。其实这仅仅是一部小说,但也让我痴迷于女学生贝拉的奇幻生活经历。 当然,我更是沉迷于吸血鬼们的生活。他们的速度、力量、苍白的皮肤、几乎完美的外貌、以及许多特殊的生活方式。我最佩服的是卡伦一家对
2、鲜血的克制力,尤其是还继续与人类生活在一起。他们不同于其他流浪血族,能够和谐的与人类相处。所以我想,他们在贝拉心目中已不再是简简单单的吸血鬼了,而是另一种有高尚品质的文明生物。 其实这部作品主要希望书迷们能够对生活有所憧憬。让自己的生活中充满想象。让我们主宰自己的生活,因为梅尔相信我们的生活应该就是想象中的那样。成为我们想成为的人。我想这些就是她在“暮光之城”反复强调的中心和主题。要大胆的去想象,不能被现实生活所局限。 除了梅尔那大胆的的想象给暮光迷们留下深刻的印象外。我喜欢这个系列的书还有另一个原因。在文学界如果可以和jk罗琳相提并论的话。恐怕只有斯蒂芬妮梅尔了。她给人们留下的写作风格就是大
3、胆的幻想、精致的文笔,细腻的描写,浪漫的气氛,以及那对生活不同的看法。在暮光之城系列丛书中她借吸血鬼的形象为了表达她对生活那种探险的精神和不去畏惧所有艰难险阻的乐观的生活态度。她 * ,喜欢用那些听起来就让人惧怕的东西来创造自己浪漫的故事,使我们看到这些东西的另一面。 就拿暮光之城中的吸血鬼来说。不管是什么,吸血鬼的外表、声音都是用来杀缪的。但在梅尔笔下的吸血鬼却给我们留下了善良、善解人意、具有同情心、团结、舍己为人等等的优良品格的吸血鬼。她影响了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对生活的看法以及世界观。所以,才深受各个年龄段人的喜爱。 但是,斯蒂芬妮梅尔并不就此停笔,她还在创造属于自己的奇迹。面对一些人的反
4、对,她仍继续努力创造出属于所有人的幻想世界。 我向大家推荐这套书,它就像一把钥匙,开启了我对整个梦幻世界的向往之心;打开了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世界;还保留住所有的回忆 有大概一年的时间,我都不肯看暮光之城,原因仅仅是因为我不喜欢魔戒和哈利波特。我是说书,不是电影。我不是个对电影有审美洁癖的人,我的满足阈限很低,大片我都觉得好看。但对书就不一样了,我对文字更敏感,看见人家写的字,我就能像看见那个人一样。有时人性恶作祟,还会不怀好意地看穿那个人文字背后的矫饰。大部分文字都有矫饰的本( )能,我的也不例外。就像女人出门前的打扮,裸妆也是妆,再冲淡再平实的文字,也是从繁华绚烂中修炼出来的。 偶然看了暮光
5、之城的电影。我对电影的满足域之低,有时让我不好意思说喜欢些什么,因为我几乎没有 * 地不喜欢过某个电影。暮光之城无疑可以被归入“好看”的那类,有俊男美女,有又酷又炫的画面,还有禁忌之爱。我很喜欢这片子的调子,带点时尚和年轻劲儿,浪漫得一塌糊涂。因为等不及第二部,只好去找书来读。 结果这个叫做斯蒂芬妮梅尔的女人让我大吃一惊。我鸡贼地下了电子版,放在mp4小小的屏幕上,不眠不休地看了两个小时,愤然发现那个版本不全,中间丢了一大半,我心心念念的无心看别的,终于找到了完整版,让我惊喜的是,这个版本竟然还不是错误百出的接力版,而是另外一个不知道什么版本,读后感暮光之城读后感。翻译者带着极大的热情膜拜着梅
6、尔,不时跳出来在原文后写些碎碎念的评论。我看着看着,也跟着膜拜起这个女人来。 我一直以为,梅尔跟罗琳一样,是家庭主妇出身,暮光之城和哈利波特一样,是魔幻题材的通俗小说。哈利波特和魔戒当年看不下去,虽然故事很好,但语言上却没有让我心动的地方。这往往是通俗小说的软肋,情节在作品中的比重太大,作者忙于编织故事,读者也急于知道结局。就像小时候看武侠小说,总是一路快进,到主人公神功初成,可以报仇雪恨的时候,遇到大段无谓的描写与配角出场,甚至有些不耐烦。这样的书就如同方便面,无聊的时候可以消遣,但却无法品尝味道,它们跟耐读沾不上边。这时候的文字,只是讲故事的载体,如盛汤的碗,本身没有营养。 但好的作家却能
7、在文字之中注入灵力,遣词造句之中,都是功力。一句话,就能顶过千言万语,某个凡人绞尽脑汁形容不出的事物,人家信手就是传神的描述。女作家的灵气还更明显,因为她们更细腻,更敏感,也更絮叨。奥斯汀、伍尔夫、铁伊和这个梅尔莫不如此。对于一部畅销小说而言,暮光之城的细节描写是有着纯文学作品的水准的。我看着看着就很奇怪,因为这部畅销书的调子既不像罗琳,也不像丹布朗,也不像西德尼谢尔顿,反而有三分像约瑟芬铁伊,七分像亦舒。而铁伊可是20世纪上半叶的人物,接受的是正统的英国文学,又是理科出身,智力超群,所以才能写出那么灵气逼人的推理小说。这个梅尔又是什么来头。 忍不住XX,恍然大悟,自己的直觉果然没有错,梅尔大
8、学时主修的就是英国文学,真正的科班出身,那么一切就都不奇怪了。她的描写欲,对人物心理刻画的近乎强迫症似的细致,她遣词造句的讲究,一切都可以解释。虽然这部小说毫无疑问是畅销书的写法,然而,作为一个深谙文学谱系的畅销书作者,她更精明地知道如何在文字中拿捏分寸,她选择了自己写起来最流畅而读者也最容易接受的风格,随意、舒坦、毫不晦涩,有时甚至快言快语,然而通俗往往带来庸俗和浅薄,梅尔却是极少数能在在通俗中做到一针见血的人。她文字的效率极高,所以虽然细节泛滥,但却并不让人觉得冗余累赘,反而让你兴致盎然。这真是本事。 她花了很大力气写女主角贝拉,这是她最最钟爱的人物。在她身上,她不惜暴露自己。那种与年龄不
9、相称的老气横秋,有些刻意为之的性格侧写(比如喜欢读书、喜欢古典音乐、不合群等等),都是作者的影子映射到人物之上的结果。她写她的心理,几乎到了与之合二为一的程度,让人几乎不能相信作者竟然是3个孩子的母亲。要么,她就是那种复制记忆型的作家,这种能力往往是天分,即对自己的感觉、感受,无论时光久远皆能回忆与追溯,纤毫毕现还丝丝入扣。要么,她就是那种观察型作家,生活中的原型、对某个青春期女孩儿的看透,和自己的主观判断交织在一起。她当然不是那种抒情性的作家,她把情节看得很重,但很明显,在这部作品里,她推移情节的节奏与手法都显得嫩了些,然而她天才型的人物刻画光芒四射,很好地掩盖了情节发展上的无章法。 虽说如
10、此,然而她初试牛刀,暂时还不能游刃有余。除了贝拉,其他的人物就如同瓶装饮料,缺乏鲜榨的风味,虽然有很多添加剂的香甜,但还是廉价。比如对爱德华,她的笔力就明显不殆,大部分时候都落入了言情小说的俗套。似乎除了那双变幻莫测的眼睛,和标志性的愤怒,梅尔也不知道到底要刻画些什么。也许对于她来说,贝拉是个活生生的存在,是个人,而爱德华不过是张明星海报。 小说之中写人最难。汪曾祺曾经向沈从文请教如何写小说,沈的回复是:要贴着人物写。看似简单,却极难做到。作者与人物合一,其实是活活变出一个分身,在自我之外,活出另外一副样子。要做到这一点,一要聪明,二要有耐心。通俗小说家里,大部分都足够聪明,有耐心如梅尔的,还
11、不是主流。所以我说,暮光之城还是挺好看的。 不知道为什么,经常觉得在做过的事情以后,在回想当初做的原因时总是那么难。就象现在的我一样难过,想不出到底被什么所“诱惑”。 暮光之城读后感 斯蒂芬妮梅尔这个美国女作家,在做了几年的全职主妇后,因一次梦境 产生灵感突然间就写出了这么热销的故事来。据说是在美国继哈里波特后又 一部吸引眼球的幻想小说,销量比哈利波特还多。也许是因为我一直对吸血 鬼神秘又华丽的印象非常好奇,所以这本书完全把我拴住了。这部书以一个普通 的中学女生与一个正义的吸血鬼之间的爱情为主线, 融合了恐怖悬念、 喜剧冒险。 就在第一眼看到爱德华(善良的吸血鬼)就对他产生了不寻常的好奇,而丝
12、毫没 有其他人对他那特异的外表所产生的恐惧。卡莱尔一家,他们苍白的肤色,会变 色的眼珠,阳光下闪光的肌肤,不寻常的体温,冷酷的眼神当两个人在生物 课上第一次作为同桌一起上完这堂课,贝拉(女主人公)简直已经无法辨清自己 的心为何总是围绕着爱德华,更对他刻意地回避感到恼怒。其实,此时的爱德华 对贝拉也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但由于吸血鬼的本性, 当近距离地跟贝拉在一起时, 他怕自己会控制不住本性而伤害到她。他喜欢她身上的味道,无论是从爱情的角 度还是从吸血的角度。所以他一直在痛苦的控制着、痛苦的矛盾着。但隐藏在两 人内心深处那焦燥的不安、与热烈的渴望还是冲破一切,把两人吸引在一起。互 吐衷肠,互相了解
13、。因为太爱贝拉,他不舍得离开她,但又怕自己会伤害到她, 爱德华曾试图通过告诉贝拉自己是个吸血鬼,而达到让贝拉自动离开的目的。但 贝拉对他的爱已经超越了人界,无论自己的生命如何都无所谓。 感觉作者选取爱德华和贝拉两个人物很是微妙。 一边是爱德华经历了一个世纪 的孤独,他成熟而慎重地对待感情。他深爱着贝拉,却不会自私的想去改变她, 甚至为了保护她而离开她。一边是贝拉,一个懵懂的即将高中毕业的女孩,她享 受着那份让她痴狂的爱, 她具有所有年轻人都有的执着, 对情感忘乎所有的勇敢。 从背景来看,似乎有点父女恋的感觉,因为他们的年纪实在是相差太多太远。可 是因为爱德华是吸血鬼的身份,在外型上,他们是如此
14、般配的一对情侣,他们有 着相同却又完全不同的背景,但是在别人的眼中,他们就是一对相恋的高中生。 自古以来,是真爱就要经历磨难,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的故事,都是一样的套路 在描述爱情。爱德华和贝拉也一样,因为吸血鬼,因为狼人,他们的爱情之路更 加曲折,而经历了苦难而依旧紧紧相拥的两个人,其结果是不难猜测的。 人与吸血鬼间的爱能有多深?足以超越时间吗?读暮色时,我总觉得人与 吸血鬼的爱情是脆弱 的, 是不真实的。 人与吸血鬼, 本来就属于两个不同的世界, 更何况爱得再深,也深不过时间,时间是横亘在爱前的长河,因于它的存在,我 觉得我们的爱情是渺小和无力的。 爱德华说过:“我不希望我的存在夺走你的任何
15、东西,如果我能做到的话。我 希望你做一个正常的人,我希望你的生活按它本来的样子继续下去,就当我已经 在一九一八年该死的时候死掉了。”但已遇见了,生活怎样按它本来的样子继续 下去?离开阳光的热度, 离开母亲的笑容, 来到这个常年阴雨绵绵的福克斯小镇, 如果说遇到你是生命中的劫数,那我宁愿劫数难逃。时间是伟大,它沿着它的轨 迹行走,我坚持着我的爱情和人生,才不在乎什么界限呢。时间漫长得苍白,而 生命虽短暂,却因有爱而丰富多彩,说不定我们的爱,就像那个词语所说的,虽 死犹生。 最初,我以为贝拉对爱德华的爱就是浅浅的爱罢了,是一种迷恋。但一直看下 去,才发现自己错了。她怀着沉重的疏离感来到福克斯,遇见
16、了爱德华卡伦, 她无悔地爱上他。在她心里,爱德华就是她的全部,就是她所感受到的未来。 我相信,有种爱情是深沉如海的,植根于心底,一生都难以忘却。 喜欢暮光之城这个系列, 喜欢故事与现实的结合, 喜欢爱德华和贝拉爱的执着。 其实,换个角度,书中的很多语句,也很值得让人深思。就如爱德华.卡伦所 说的“我自己的生命奔跑,我要抢在终点之前挽救对我而言及其珍贵的东西。我 自己的生命此刻已经毫无意义了。 ”这句话除了站在爱情的角度之外,我们还能 用于学习,用于生活。 经朋友推荐,看了匪我思存的千山暮雪,虽然只看了十章,但还是发表一些看法吧!最先喜欢的角色是萧山,因为发现他与我有许多共同点,比如说都爱用最简单的方法做数学题,而不去理会老师的方法,都爱张扬,关于千山暮雪的读后感,读后感关于千山暮雪的读后感。 为了能更多的了解萧山,我继续看下去,却发现我错得那么 * ,他太决绝,太狠心,那么格格不入,其次是童雪,如果说她奠定了全文的悲情基调,那她的悲情,三分是因为自己,三分是因为绍谦,三分是因为萧山,剩下的一分留给要反驳我的人,最后,我不太习惯思存安排的人物出场方式,总觉得那太突然,太干净,我不知道她得穿越写得如何?但至少她写现代言情的文笔不习惯。好吧!我又在吐嘈了,思存的铁杆粉丝尽管把板砖砸过来吧!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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