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 、 1 :1000 、 1 :2000 。可用比例 1 :250 、 1 :300 、 1 :400 、1 :600等。10、基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使用编号时,应列出“建筑物和构筑物名称编号表”。11、注明施工图设计依据、尺寸单位、比例、高程系统及坐标系统(如为建筑坐标网时,应注明与测量坐标网的相互关系)、图例、补充图例等。12、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 规划总用地(R + E):(ha) 。 1.居住区用地(R):是居住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ha)。 (1)住宅用地(R01):是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
2、宅间小路等)的总称(ha)。 (2)公建用地(R02):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 设施的用地 ,应包括建筑基地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ha)。 (3)道路用地(R03):指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地面停放场地等(ha)。 (4)公共绿地(R04):指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息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ha)。 2.其他用地(E):指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它单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3、ha)。 居住户(套)数 : (户/套)。 居住人口 : (人) 。 户均人口 : (人/户)。 总建筑面积 : (万m2)。 1.居住区用地内建筑总面积 : (1)住宅建筑面积 : (2)公建建筑面积 : 2.其他建筑面积 : 住宅平均层数:是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的比值(层)。 高层住宅比例:是(十层及以上)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中高层住宅比例:是(七-九层)中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人口毛密度: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a)。 人口净密度:是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a)。 住宅建筑套毛密度
4、: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a)。 住宅建筑套净密度:是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a)。 住宅建筑面积毛密度: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m2/ha)。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是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万m2/ha)。 建筑面积毛密度(容积率):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万m2/ha)或以居住区总建筑面积与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值(万m2/万m2)。总建筑面积中应包括半地下室面积。 住宅建筑净密度:是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面积的比率(%)。 总建筑密度:是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5、%)。 绿地率: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 公共服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其中包括满足当地植树绿化覆盖要求、 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的屋顶绿地,不应包括其它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停车位: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地面与地下停车位数量(辆)。 停车率: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地面停车位:指居民汽车的地面停车位数量(辆)。 地面停车率:指居民汽车的地面停车位数量与居住户数的比率(%)。 拆建比:是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与新建的建筑总面积的比值。 竖向布置图 1、建筑基地的测量坐标(建筑坐标
6、)网、坐标值。 2、建筑基地四邻原有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绝对标高)。 所谓关键性标高,是指与基地内竖向设计有直接关联和影向的标高。基地四邻原有的道路交点、变坡点标高;河、湖、沟、渠常水位标高;地面起伏点标高。如地形平坦时,基地四邻每边也应有两个自然地面标高。 3、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或编号同总平图。 室内地面设计标高,是指建筑物正负零处的标高;室外地面设计标高,是指建筑物四周散水坡脚处的标高。 4、基地内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 5、基地内道路、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路面中心和排水沟顶及沟底)、纵
7、坡度、纵坡距、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主要道路交点坐标,必要时标明道路平曲线及竖曲线要素。 6、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 7、用坡向箭头表明地面坡向,当对场地平整要求严格或地形起伏较大时,可用设计等高线表示。 9、制图比例,一般常用比例为 1 :可用比例为 1 :10、注明尺寸单位、比例、图例、补充图例等。 建筑总图设计时,应遵循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中第四章“城市规划对建筑的限定”和第五章“场地设计”的规定。 土方图 1、建筑基地四界的测量坐标(或建筑坐标)。 2、建筑基地内设计的建筑物、构筑物位置,要保留的地形地物位置,均用细虚线表示。 3
8、、20m X 20m或40m X 40m方格网及其定位,各方格点的原地面标高、设计标高、填挖高度、填区和挖区的分界线,各方格土方量,总土方量。 4、土方工程平衡表(略)。 5、指北针。 6、制图比例,一般常用比例为 1 : 管线综合图 1、建筑基地四界的测量坐标(建筑坐标)或注尺寸,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界线的位置。 2、各管线的平面布置,注明各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的间距。 3、建筑基地外管线接入位置。 4、管线密集的地段宜适当增加断面图,标明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绿化之间及管线之间的距离,并注明主要交点上下管线的标高或间距。 绿化及建筑小品布置图 1、给出总平面布置。 2、绿地、水面、人行
9、步道、硬质铺地的定位。 3、建筑小品的位置(坐标或定位尺寸)、设计标高、详图索引。 4、指北针。 5、注明此寸单位、比例、图例、施工要求等。 祥图 1、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护坡、排水沟、池壁、广场、运动场地、活动场地、停车场地面等祥图。 2、制图比例,一般常用比例为 1 :10 、 1 :20 、 1 :50 、 1 :100。 设计图纸的增减 1、当工程设计内容简单时,竖向布置图可与总平面图合并。 2、当路网复杂时,可增绘道路平面图。 3、土方图和管线综合图,可根据设计需要确定是否出图。 4、当绿化或景观环境另行委托设计时,可根据需要绘制绿化及建筑小品的示意性和控制性布置图。 .民
10、用建筑工程总平面图设计中常见病当前设计深度不够是建筑工程设计中的通病,除客观原因设计周期短、单方追求设计速度、不适当简化设计图纸内容外,其主观原因是设计人员对设计质量不够重视以及对制图标准、规范缺乏必要的学习,造成设计文件未能达到建设部颁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为规范设计、确保建筑工程设计质量,现将民用建筑总平面设计中常见“病”与多发“病”加以整理为十个方面结合有关标准加以说明,供有关人员参考。一、关于总平面图中以建筑平面哪一层作为总图平面的问题:总图制图标准GB /T50103-2001(以下简称“03标准”)第,便于进行交通组织分析,绘制交通流线图等。审图中经常出现总平面图中常
11、以屋顶平面、首层平面或一层平面作为总图平面。顺便强调的是含有0.00标高的平面作为总平面,其可见轮廓线应为粗实线、0.00标高以外的可见轮廓线当需要表示时应为中实线,并应在相应的轮廓线以内注明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等内容。二、关于指北针在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以下简称“01标准”)中第,有的总平面图中漏画指北针,有的虽然画了,也不符合“01标准”中的尺寸及规格要求,有的因图面布局不合理造成指北针成了指东针、指西针、甚至指南针。另外关于指北针在总平面图中的位置安排也很多样,画在图中左、右两侧及下面位置最为多见。为了统一,建议采用目前的常规作法,即将指北针画在图幅中右上角区
12、域内。顺便提一下,风玫瑰图是反映风向频率、风速及污染系数的玫瑰图,在总平面图中应优先选择风玫瑰图来表示正北方向,如果没有收集到风玫瑰图资料,也可以指北针代替。三、关于坐标格网在“03标准”第,关于坐标格网的线型、画法作了较详细规定。总图中特别是80年代后不画坐标格网很普遍,施工图审查单位也从未将这一问题列为审查要点,在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4)中,将这一点明确列为设计深度基本要求之一。总平面图中的坐标格网具有以下的功能作用;能确切反映出工程所在地与正北方向关系,根据坐标格网及其坐标值可以直观看出图幅比例大小,从而对用地范围、建筑规模等能给人提供一种“量”的认识,同时对图
13、中建、构筑物定位坐标的审校提供了直观方便条件。坐标与坐标格网代表着一种不可分割的依存关系。另外,一些设计人员在标注坐标格网值(x、y)时,误把x、y轴颠倒,将纵轴写成y轴,横轴写成x轴,他们不知道,地形图中的x、y轴与解析几何中x、y轴是对调的。由于坐标轴定反了,建、构筑物的定位坐标也随之不对了,应引起足够重视。四、关于坐标系统我们使用的地形图图中坐标系统一般采用国家大地测量x、y系统,简称测量坐标系统,以x、y表示。也有的地形图采用假定坐标系统常称独立坐标系统,还有的地形图出于保密需要,常将坐标系中x、y坐标值加以变换。对设计单位而言,当用地红线与坐标格网不平行时,为了设计及施工的方便,要重
14、新建立建筑坐标系A、B。以上由于出现了不同的坐标系统,因此在总平面定位图中应写明你所采用的建、构筑物定位坐标的坐标系统名称,必要时尚应提供建筑坐标系与测量坐标系的换标公式。这样才能保证图纸的严密性。设计中,许多设计人员经常忽视这一点,对采用的坐标系统名称不作说明。如果你不清楚坐标系统名称时,建议你应注明。“图中采用的坐标系统同甲方提供的地形图中坐标系统”即可以了。五、关于建、构筑物的定位坐标建、构筑物的定位坐标除按“03标准”标注外,还应当做到:将定位坐标标注在建筑外轮廓线以内,其字形大小要适当,字体要突出,明显易看,不能与其它图线、数字相重叠,存在问题是,坐标值字体过大或过小,字迹不明显。有
15、的重叠严重无法辨认。还有的将坐标注在轮廓以外,引出线过长,查看不方便。定位坐标是建、构筑物施工放线的依据一定要保证其清楚易查找。另外标注定位坐标的小数点位数也不应过多,要按照“03标准”第,即红线桩点的坐标小数点后三位,建、构筑物的坐标小数点后两位,标筑建筑物的定位坐标点时也不宜过多,因为定位坐标只起到基本定位的作用,实现建筑物的全部放线还应配合土建图纸。最后,定位坐标宜以建筑外墙轴线交点进行标准,并在设计说明中注明。六、关于定位尺寸工程位置图等等。为规范总图设计说明、防止缺漏项,作到标准化,特提供设计说明一般格式内容、仅供参考。设计说明内容应包括:设计依据及图纸用途、0.00相当于绝对标高的
16、说明、图中所注建、构筑物定位坐标的说明、图中所注建、构筑物道路、广场定位标高的说明,坐标及高程系统说明、定位尺寸说明、计量单位说明等等。在总平面定位图中,提供了建、构筑物的定位坐标,即已满足了施工放线需要。而在工程前期报审以及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时,规划主管部门往往要求我们增加定位尺寸的标准。定位尺寸以外墙轴线还是外墙面为准,要看需要,为满足施工需要可以外墙轴线为准计算定位尺寸,为了满足日照分析就应以外墙面为准计算定位尺寸,并应在设计说明中加以注明,许多设计人员往往不重视、不清楚这一点,对定位尺寸不作任何注明或不知如何标注定位尺寸。在住宅建筑设计中,尤其是在已有住宅建筑物中间新建住宅建筑时,对已
17、有住宅建筑的实际有效间距(总尺寸),务必进行现场核实,万万不可仅依据甲方提供的地形图或复印地形图来确定他们的间距,纸质地形图及其复印图均存在图面变形问题,以1/1000比例尺为例,图面1mm就相当于实地1m,这对计算日照间距将带来很大影响,由于基础数据不准确造成日照间距不足出现遮挡的事故时有发生。设计人员由于缺乏经验、往往忽视这一点。通过现场核实还可以检验一下地形图所反映的地形地物是否与实际相符。对定位 尺寸的标注,在总尺寸没有确切把握的前提下,建议你不要将新建建筑其前后与已有建筑的定位尺寸全部标注上(封闭标注),只需标注有遮挡关系的尺寸即可,以免给你造成麻烦。另外,与已有的毗邻建筑物不表示或
18、不注明层数、与建筑工程的距离有时缺施工定位依据也时有发生。七、关于标高与高程系统在“03标准”中,对建、构筑物,道路、广场、排水沟、挡墙、护坡等需标注标高部位作了专门规定。在设计图纸中经常暴露出缺建筑物室内地坪0.00相当于绝对标高的说明、建筑物室外四周转角标高漏注、缺建设基地四邻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包括规划标高。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中第,其主要是通过四邻道路的标高(含规划高)来体现。此外,在设计中,往往只注重现状高,忽视规划高、对高程系统不作说明也是很普遍的。在我国各大城市、地区以及水利、铁路、机场等部门,由于历史原因,造成多种高程系统并存,如果图中不进行
19、高程系统的说明,施工单位一旦用错,后果不甚想像。由于多套高程系统同时使用,还隐藏了另一种后患,务必引起重视,当前地勘报告中由于勘察单位归属不同,他们采用的高程系统也各不相同,一般应在技术报告中加以说明(也有的勘察单位不作说明)。建筑专业使用的地形图一般由测绘单位提供,当勘察单位与测绘单位使用非同一高程系统时(经常发生),将会给结构专业带来问题。这里要提醒建筑专业与结构专业设计人员注意,建筑提给结构0.00绝对标高时,务必写清其高程系统名称,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在使用地勘报告时,也要先搞清所采用高程系统名称,并核对是否属同一高程系统后,再进行结构基础设计计算。否则应先完成高程系统换算。八、关于道路及
20、停车位设置问题民用建筑总平面布置图其主要用于建、构筑物及道路、广场、停车场、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等平面施工定位,而道路、竖向布置图则主要用于对上述建构筑物、道路、广场等竖向施工定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上述两张图也可合并),为实现上述目的,建设部颁“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3版)已经作了详细规定。在设计图纸中经常出现缺少道路定位尺寸或不全,有时既使标注了定位尺寸,却缺少必要的尺寸说明(与建筑外墙轴线间或外墙面间),道路不标注宽度,高层建筑不按规定设置消防道路、道路转弯半径不标注或随意画时有发生,道路与用地红线(围墙)不按规定设置间距、机动车停车位与建筑物间距不符合防火规定、机动车停车
21、场车位分组布置大于50辆时未留防火间距等等。九、其他问题红线以外道路不明或虽示意了四周道路却无其名称标识,看不出工程所在位置,缺少或没有场地四邻单位及主要建、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尺寸数字的注写方向不符合“01标准”第10.2中规定要求。总平面图中标高、距离(尺寸)坡距经常出现以“mm”为单位标注、设计说明在内容及深度上也很不全面、有时缺十、关于总平面图中设计说明格式内容(供参考)说明1、本图依据:规委下发的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号);测绘院年月测绘的比例尺地形图;规划管理局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市政院设计的市政相关道路及雨污水管线资料;以及我院(所)建筑专业提供的图纸资料进行绘制,供施工定位
22、用。2、图中所注坐标建筑物为外墙轴线(或外墙)交点坐标,道路为路面中心线交点坐标、图中所注标高建筑物室内地坪标高为建筑图中0.00的绝对标高,建筑物室外地坪标高为散水坡坡脚处地面的绝对标高,道路标高为道路中心线交点、变坡点处的绝对标高。3、图中所注尺寸为建筑外墙轴线(或外墙)间及其与道路边线、用地红线间的距离(与已有住宅建筑物的距离为其外墙间)4、图中坐标系统为坐标系统,高程系统为高程系统。5、本图计量单位均以米计总图施工图设计深度1.图纸目录2.设计说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这些表可列在总平面布置图上。3.总平面布置图一、城市坐标网、场地建筑坐标网、坐标值二、场地四界的城市坐标和场地建筑坐标(
23、或注尺寸)。三、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化粪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定位的场地建筑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名称(或编号)、室内标高及层数;四、拆除旧建筑的范围边界、相邻单位的有关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性质、耐火等级及层数五、道路、铁路和明沟等的控制点(起点、转折点、终点等)的场地建筑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和标高、坡向箭头、平曲线要素等;六、指北针、风玫瑰;七、建筑物、构筑物使用编号时,列“建筑物、构筑物名称编号表 ;八、说明栏内。尺寸单位、比例、城市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的名称、城市坐标网与场地建筑坐标网的相互关系、补充图例、施工图的设计依据等.4.竖向设计图一、地形等高线和地物;二、场地建筑坐标
24、网、坐标值;三、场地外围的道路、铁路、河渠或地面的关键性标高;四、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或编号)、室内外设计标高(包括铁路专用线设计标高);五、道路、铁路和明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等的设计标高(道路在路面中、铁路在轨项、阴沟在沟项和沟底)、纵坡度、纵坡距、纵坡向、平曲线要素、竖曲线半径、关键性坐标.道路注明单面坡或双面坡;六、挡土墙、护坡或土坡等构筑物的坡顶和坡脚的设计标高。七、用高距0.10-0.50米的设计等高线表示设计地面起伏状况,或用坡向箭头表明设计地面坡向。八、指北针;九、说明栏内。尺寸单位、比例、高程系统的名称、补充图例等;十、当工程简单,本图与总平面布置图可合并绘制.如路
25、网复杂时,可按上述有关技术条件等内容,单独绘制道路平面图.5.土方工程图一、地形等高线、原有的主要地形、地物;三、场地四界的城市坐标和场地建筑坐标(或注尺寸);四、设计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五、高距为0.25-1.00米的设计等高线六、 20米x 20米或40米 X 40米方格网,各方格点的原地面标高、设计标高、填挖高度、填区和挖区间的分界线、各方格土方量、总土方量;七、土方工程平衡表;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坐标和高程系统名称、弃土和取土地点、运距、施工要求等;十、本图亦可用其他方法表示,但应便于平整场地的施工十一、场地不进行初平时可不出图,但在竖向设计图上须说明土方工程数量。如场地需进行
26、机械或人工初平时,须正式出图.6.管道综合图一、绘出总平面布置图;二、场地四界的场地建筑坐标(或注尺寸);三、各管线的平面布置、注明各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尺寸和管线的间距尺寸四、场外管线接入点的位置及其城市和场地建筑坐标。五、指北针;六、当管线布置涉及范围少于三个设备专业时,在总平面布置蓝图上绘制草图,不正式出图。如涉及范围在三个或三个以上设备专业时,对干管干线进行平面综合,须正式出图;管线交叉密集的部分地点,适当增加断面图,表明管线与建筑物、构筑物、绿化之间以及合线之间的距离,并注明管道及地沟等的设计标高。七、说明栏内:尺寸单位、比例、补充图例。7.绿化布置图一、绘出总干面布置图;二、场地四界的场地建筑坐标(或注尺寸)三、植物种类及名称、行距和株距尺寸、群栽位置范围、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或地上管线的距离尺寸、各类植物数量(列表或旁注);四、建筑小品和美化构筑物的位置、场地建筑坐标(或与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尺寸)、设计标高;六、如无绿化投资,可在总平面布置图上示意,不单独出图。此时总平面布置图和竖向设计图须分别绘制;尺寸单位、比例、图例、施工要求等。8.详图道路标准横断面、路面结构、混凝土路面分格、铁路路基标准横断面、小桥涵、挡土墙、护坡、建筑小品等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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