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4 ,大小:51KB ,
资源ID:1999607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199960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研究与分析.doc)为本站会员(b****3)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研究与分析.doc

1、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水土保持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管理,确保先进单位建设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分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以县、县级市为主,可适当包括部分农村居民较多的市辖区,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以市辖区为主,可适当包括社区中医药服务开展较好的县级市。第三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总体规划,制定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负责组织检查评估,审核确定

2、先进单位名单,对先进单位建设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与效果评估。第四条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筛选确定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名单并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负责辖区内各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自行制定本辖区内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及建设工作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原则上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候选地区应为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含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建设周期。第五条 地级市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地区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

3、活动,对拟申请创建先进单位的地区进行审核,负责辖区内各先进单位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与监督。第六条 申请成为先进单位的主要程序:(一)拟申请创建先进单位的地区按照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开展建设并适时开展自评。(二)自评合格的地区经县级人民政府和地市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后,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表格样式附后)。直辖市的区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直接向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三)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对提出申请的地区进行审核,并于每年8月31日前将审核合格的地区

4、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审核形式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自行制定。第七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在每年9月至10月期间组织对本年度申请创建先进单位的地区进行集中检查评估。检查评估采取直接检查与间接检查相结合,具体检查评估办法和标准另行制定。第八条 检查评估合格的地区名单,经专家组集中审议后报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定。审定合格的地区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中国中医药报社以及各相关省级卫生、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网站进行为期一周的社会公示。对于社会公示无异议的地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分别授予“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5年。第九条

5、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行荣誉称号有效期满复核制度,对于期满后复核不合格或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地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自动废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于每年3月底前向有关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印发期满告知通知,督促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期满的地区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工作将与每年的检查评估工作同步进行。复核采取重点指标重点复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十条 下列地区可申请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核:(一)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5年有效期满的。(二)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荣誉称号满5年的。(三)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

6、服务示范区荣誉称号5年有效期满的。复核合格的地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继续授予“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5年。第十一条 被授予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或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包括原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市、区)荣誉称号的县(市、区)占所在地级市或直辖市县(区)级行政区划80%以上,并均在5年有效期内的,由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后将授予“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5年。第十二条 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地区应制定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5年工

7、作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于次年3月底前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于4月底前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后实施。直辖市工作规划直接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后实施。工作规划应对照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和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重点解决检查评估中发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在政策保障、经费安排等方面要有具体措施。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并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工作规划,切实开展各项工作。第十三条 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地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在项目安排、政策试点、经费投入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第十四条 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安排

8、一定的专项经费并督促协调相关地区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辖区内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和建设工作,并在项目安排、政策试点、经费投入等方面要优先考虑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地区。第十五条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不定期赴获得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地区开展督导检查。对于工作计划落实不力甚至未落实的地区,将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对于擅自撤销(并)县级中医医院,或者县级中医医院发生重大医疗安全责任事故的地区,将取消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有关管理办法、建设标准同时废止。4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