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16 ,大小:32KB ,
资源ID:199258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199258.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一二三四级作家资格条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列.doc)为本站会员(b****1)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一二三四级作家资格条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列.doc

1、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一、二、三、四级作家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317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一、二、三、四级作家资格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迳向我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广东省人事厅二三年七月七日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文学创作一级作家资格条件(试行)评定标准:文学创作一级作家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深厚的文学修养、广博的文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生活积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学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掌握国内外文学创作的发展动态及相关知识的最新发展;有较高的创作水平和丰富的创作经验,已形成自己的艺术风格,创作成就

2、卓著,在全国有广泛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热心扶持文学新人,具有良好的取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对文学事业有较大的贡献。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党政机关公务员除外)专业或业余从事文学创作(含文学评论)人员。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在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评审后,如发现有以上行为的,一律撤

3、销所取得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第三条 资历条件参加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部门组织的基本素质考核,成绩符合规定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文学创作二级作家资格或有关的相应资格后,继续从事文学创作5年以上。2、取得文学创作二级作家资格或有关的相应资格后,继续从事文学创作未达到上述年限,但创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1)获国家或省批准的在文学方面有突出贡献专家或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之一项。(2)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获得国家级文学奖项1个;或公开发表的单篇作品累计获得国家级文学奖项2个。(3)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获得省级文学常设性奖项2个;或公开发表的单篇

4、作品累计获得省级文学常设性奖项3个。(4)创作成绩卓著,在全省文学界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全国同行中有较大影响。第四条 继续教育条件任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文学创作专业的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如文学讲习班),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第五条 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一)努力深入生活,有很高的写作技巧、很深的艺术造诣和丰富的创作经验,已形成鲜明的个人艺术风格。(二)独立或合作创作正式出版文学新作品3部(文学评论著作2部)以上,并至少有1部受到国内文学界的高度评价,在全国有广泛影响,并享有

5、较高知名度。(三)独立创作的作品在全国性文学刊物(含文学评论刊物)发表3篇(含3篇)以上,或在省级文学刊物发表6篇(含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全国文学界产生影响。(四)圆满完成各级作协分配的创作任务,热心扶植文学新人,对文学事业有较大的贡献。第六条 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获得中国作协主办的各项文学奖(含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全国儿童文学奖等)1个。(二)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获得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版署、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组织的各项文学奖1个。(三)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获得国家部门或国家级文学刊物组织的各项文学

6、奖2个。(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l、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翻译成外国文字介绍到国外,并产生一定影响。2、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国家出版社收入全国权威性选集出版,并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3、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全国性文学刊物转载并评价,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4、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其他艺术门类,并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第七条 附则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一、二、三、四、五、六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文学创作一级作家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及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文学创作二级作家资格条件(试行)评定标准:文学创作二级作家必须具有较好的思

7、想水平、较高的文学修养、较深的文学专业知识和比较丰富的生活积累,已大体具备一个成熟作家的思想、艺术素养,初步形成自己的创作风格,在全省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对文学事业有一定的贡献。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党政机关公务员除外)专业或业余从事文学创作(含文学评论)人员。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8、。(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评审后,如发现有以上行为的,一律撤销所取得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第三条 资历条件(一)参加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部门组织的基本素质考核,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二)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l、取得文学创作三级作家资格或有关的相应资格后,继续从事文学创作5年以上。2、取得文学创作三级作家资格或有关的相应资格后,继续从事文学创作虽未达到以上年限,但创作成绩突出,有明显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1)获地市级以上批准的在文学方面有突出贡献专家或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2)公开发表的单篇作品获得国家级文学奖项1个;(3)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获

9、得省级文学常设性奖项1个;或公开发表的单篇作品累积获得省级文学常设性奖项2个。第四条 继续教育条件任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文学创作专业的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如文学讲习班),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第五条 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一)努力深入生活,有较高的写作技巧和丰富的创作经验,已形成个人的艺术风格。(二)独立或合作创作正式出版文学新作品2部(文学评论著作l部)以上,并至少有1部受到省内文学界的高度评价,在全省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三)独立创作的作品在全国性文学刊物(含文学评

10、论刊物)发表2篇(含2篇)以上,或在省级文学刊物发表4篇(含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全省文学界产生影响。(四)比较圆满地完成各级作协分配的创作任务,热心扶持文学新人,对文学事业有一定的贡献。第六条 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获得省作协主办文学常设性奖项1个;或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组织的各项文学奖1个。(二)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获得国家部门或国家级文学刊物组织的各项文学奖1个。(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1、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省级出版社收入全省权威性的选集出版,并在全省产生较大影响。2、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

11、重要的文学刊物转载并评价,在全省产生一定影响。3、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其他艺术门类,并在全省产生一定影响。第七条 附则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一、二、三、四、五、六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文学创作二级作家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及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文学创作三级作家资格条件(试行)评定标准:文学创作三级作家必须具有一定的思想水平、文学修养、文学专业知识和概括生活的能力,创作技巧比较熟练,发表或出版过质量较高的文学(评论)作品,在本地区读者中有一定的影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文学创作上取得一定的成绩。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资格条

12、件适用于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党政机关公务员除外)专业或业余从事文学创作(含文学评论)人员。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评审后,如发现有以上行为的,一律撤销所取得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第三条 资历条件(一)参加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部门组织的基本素质考核,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二)具备下列

13、条件之一:1、取得文学创作四级作家资格或有关的相应资格后,继续从事文学创作5年以上。2、取得文学创作四级作家资格或有关的相应资格后,继续从事文学创作虽未达到上述年限,但取得一定的创作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1)公开发表的单篇作品获得国家部门颁发的文学奖项1个。(2)公开发表的单篇作品获得省级文学常设性奖项1个。(3)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获得地市级文学奖项2个;或公开发表的单篇作品累积获得地市级文学奖项3个。第四条 继续教育条件任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文学创作专业的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如文学讲习班),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

14、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第五条 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一)努力深入生活,熟练掌握创作技巧,有一定的创作经验。(二)独立或合作(排名第一)创作正式出版文学新作品1部含文学评论)以上,并受到地市级文学界的较高评价,在全地区有一定影响。(三)独立创作的作品在全国性文学刊物(含文学评论刊物)发表1篇(含1篇)以上,或在省级文学刊物发表2篇(含2篇)以上,或在地市级文学刊物发表3篇(含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全地区文学界产生影响。(三)较好地完成各级作协分配的创作任务。第六条 业绩成果条件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独立或合作(排名第一)的文学(含文学评论)作品,获得地市级各项文学奖;或获省级文学刊物组织的文学奖。(二)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其他艺术门类,并在区内产生一定影响。第七条 附则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一、二、三、四、五、六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文学创作三级作家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及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文学创作四级作家资格条件(试行)评定标准:文学创作四级作家必须具有先进的文学意识、一定的文学修养,掌握文学专业基础知识和创作技巧,发表或出版过一定数量的文学(评论)作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文学创作上取得了初步成绩。第一条 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作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