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风胡子曰:“剑之威也此亦铁兵之神。”晋?张协在七命中也称剑为“此盖世之神兵”。因此,长期以来,剑成为历代帝王梦寐以求的吉祥瑞物、神龙仙器。而这种意识概念的形成是由于他们对自然崇拜的宗教信仰所造成的。我国的宗教早在远古时期已经出现。从山顶洞人等一些旧石器时代的古迹和西安半坡村、河南裴李岗等新石器时代的旧址中可以追寻到葬礼的遗痕。城子崖等龙山文化发掘出的“卜骨”又给我们增添了占卜方面的资料。山顶洞人在距今二三万年已有鬼魂迷信和葬礼,而自然崇拜的发生则要比鬼魂崇拜出现得更早。雷电之神是我国古人崇拜的一个自然神灵。雷电的威力很大,能使森林起火,房屋倒塌,人畜毙命,远远胜过了人的力量。人们在当时无法
2、科学地解释这种自然现象,他们既崇拜其超人的威力,又惧怕受其伤害,因此就把雷电敬奉为神灵。人们还根据雷电出现时发出的隆隆巨响以及闪电隐现、伸屈的形态有如一种行速飞快、曲折前进,细长有四脚的动物而联想出腹部能发出轰鸣的龙的形象。山海经?海内东经曰:“雷泽中有雷神,龙身而人头,鼓其腹,在吴西。”在淮南子?地形训中也反映了古人“雷泽有神,龙身人首,鼓其腹而熙”的这种幻想。而剑自问世以来,随着铜、铁冶炼技术的不断提高,在近战曾一度以锐不可挡的刺劈效能引起各国君王的重视。当时一些著名的铸剑工匠如欧冶子、干将等冶炼的宝剑锋利无比,能够“陆断牛马,水击鹄雁,当敌则斩坚甲铁幕,革扶咙芮,无不毕具”,给决定战争的
3、胜负带来一定的影响。苏秦在游说韩宣王时曾特别指出:“韩卒之剑戟皆出于冥山以韩卒之勇,披坚甲,跖劲弩,带利剑,一人当百,不足言也。秦昭王也曾为楚国剑利而日夜担忧自己的安全。他对范睢说:“吾闻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夫铁剑利则士勇,倡优拙则思虑远。夫以远思虑而御勇士,恐楚之图秦。人们感觉到了利剑的威力就又十分自然地把它同神灵联系在一起。从剑“切玉如泥”的锋刃联想到雷电劈击树木、摧毁房屋无坚不克的神力,从迭烁耀眼的剑光和剑的形体产生出雷电闪现时的形影,于是人们断定剑是由雷电之神龙变幻而成的神兵仙器,有关剑龙的传说也随着人们丰富的想象纷至沓来。在晋书?张华传里活龙活现地描绘了龙泉、太阿二剑变龙入水而去的故
4、事。南朝?鲍照赠故人马子乔诗中:双剑将离别,先在匣中鸣。烟雨交将夕,从此忽分形。雌沉吴江里,雄飞入楚城。就是借用了这一传说来抒发自己的感情。唐代大诗人李白也曾咏有“张公两龙剑,神物合有时”的诗句。张华传中还记载了汉高祖刘邦的斩蛇剑因武库着火化龙穿屋而出的传奇:“武库火,华惧因此变作,列兵固守,然后救之,故累代之宝及汉高祖斩蛇剑、王莽头、孔子屦等尽焚焉。时华见剑穿屋而飞,莫知所向。古人以兵器锐利而视为神器也有先例。人们迷信桃木能辟邪,具有驱鬼的神力,大概也是因为桃木坚硬又有弹性用作武器十分结实耐用的缘故。左传曰:“桃弧棘矢,以除其灾。”是说用桃木作的弓和棘作的矢消除灾祸。淮南子?诠言训言:“羿死
5、于桃掊(棒)。”在传说中像羿这样强有力的神人都能被桃木棒打死,那么魔鬼害怕桃木也是毫无疑问的,而用桃木作剑则更是降魔驱鬼“行之有效”的法器了。是以桃能辟除不祥而剑亦能止暴之故。道家与剑说不完的故事 道家的讲的是除魔卫道,而锋芒外露的宝剑自然是道家斩妖诛魔的强力法器。在道教斋醮科仪中,法剑是高功行法的法器,科仪中的咒语、书讳、取气、焚符,都要以法剑相配合。道教认为代天行化,布令宣威,全凭三尺法剑。醮坛上高功之法剑,具有斩妖驱邪的无比神力。在中国历史上,道者多习剑。时人都知李白诗名冠天下,却少有人知道大诗人既是道士,又是一位优秀的剑客。李白很早就相信当时流行的道教,喜欢隐居山林,求仙学道,要做超凡
6、脱俗的隐士神仙。据记载,在和杜甫第一次分手后,李白到达齐州紫极宫清道士高天师处,跑授道簏,从此算是正式履行了道教仪式,成为了道士。道士李白好任侠,常以侠客自比,使得一手好剑,侠客行中的那位“十步杀一人,疯沓如流星”的赵客,即是他自己的写照。 仙剑游戏中的御剑之术,即是道剑的代表。仙剑中最重要的仙术之一,就是让主角云天河梦寐以求的御剑之术。御剑之术主要是以气御剑,人剑合一的同修法则。同时辅助道家经典心法,通过“仙剑”与三界相沟通,求其御剑融于天地的境界。可见御剑之术是在道家经典心法支持下的仙术,其飘渺出尘、凌风而飞的形象,又颇得道家仙风道骨之神韵。传说中,剑仙吕洞宾能“御剑飞升”。吕洞宾是著名的
7、道教仙人,八仙之一,相传他经常身背一把长剑,神威凛凛,剑术通神,斩妖除魔时,背后宝剑飞奔而出,自动寻找目标,取人首级于千里之外。吕洞宾有诗云:“欲整锋芒敢惮劳,凌晨开匣玉龙嗥。手中气概冰三尺,石上精神蛇一条” 即是对自己使剑最好的描述。李白终生以剑匣相伴,十五岁在峨嵋学剑,自称“我家青干剑,操割有余闻”“剑非万人敌,文窃四海声”。杜甫从二十岁开始挟剑浪迹天涯,表达自己“拔剑欲与龙虎斗”的气概。经过道教的神化与文人墨客的写意化,剑已不再是一种单纯的兵器,而被赋予了正义、正气的道德伦理色彩。到了人人佩剑、家家悬剑的唐代,剑侠小说的出现让剑文化与侠文化融合一体,负剑行侠的形象从此深入人心。天子剑镇国
8、至宝 权力象征 历代帝王取得天下,无不以为自己“受命于天”,是受天帝派遣下凡来治理国家的。古人以“龙神为天使”,所以他们理所当然应该是龙的化身。于是史书中到处出现“轩辕黄龙体”, “庆都与赤龙合昏(婚)生赤帝伊祁、尧也”“任已感龙,生帝魁”之类所谓“真龙天子”的记载。就连司马迁在史记?高祖本记中也挥毫大写汉高祖刘邦是他的母亲与龙交配所生。由于这些帝王自命为“真龙天子”,所以他们始终把传说由神龙变幻而成的剑视为镇国之宝来加以祭奉,并大肆宣扬“天赐神器”,借此吹嘘自己为受天命者以稳固自己的地位,求得代代相传、永治四方。后汉书?礼仪志载:皇太子即位,“中黄门掌兵以玉具、随侯珠、斩蛇宝剑授太尉,告令群
9、臣,群臣皆伏称万岁。”正如李白诗言:“一朝让宝位,剑玺传无穷。汉代以其利可以斩马而著称的“斩马剑”,收藏在少府属官尚方处成为御用器物后,被皇帝用来授给亲信大臣作为最高权力的象征,持“尚方剑”者拥有先斩后奏生杀大权。汉书?朱云传:“臣愿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历其余。”唐?王翰飞燕篇:“安得尚方断马剑,斩取朱门公子头。”明?刘基赠周宗道六十四韵:“先封尚方剑,按法诛奸脏。为了获取足以代表神器的利刃宝剑,帝王们可谓费尽了心机。他们有的不惜代价重金聘请名师巧匠前来铸剑,有的则不顾身败名裂的危险发动战争豪夺强取。得手之后就急不可待,牵强附会地编造出一套套“天赐神器”的谎言,并授意史吏编入史书广为传播
10、,混淆视听。因此,在我国古代,无论是官修正史还是杂史笔记、民间传说中都保留了大量所谓“天子神剑”的记载。如:黄帝轩辕剑;颛顼曳影剑;孔甲夹剑;太甲定光剑;武丁照胆剑;周昭王镇狱尚方剑;武王轻吕剑;周穆王锟吾剑;吴有“干将” “莫邪”“扁诸”,越有“纯钧”“湛卢”“豪曹”“渔肠”,楚有“龙渊”“太阿”“工布”,韩则有“墨阳”“合膊”“邓师”“宛冯”等名剑,还有秦始皇的“定秦”,汉高祖的“赤霄”,汉光武帝的“骇犀”,魏文帝的“飞景”、“流彩”、“华锋”,吴大帝的“白虹”“紫电”“辟邪”“流星”“青冥”“百里” 而晋孝武帝和南朝梁武帝则干脆定名“神剑”,并在剑上铭文:“服之者,永治四方。帝王们是多么
11、希望手中“天子之剑”能发挥出如同庄子在说剑篇中所言:“直之无前,举之无上,按之无下,远之无旁。上决浮云,下绝地纪。此剑一用,匡诸侯,天下服矣”的巨大威力。君子佩剑 宋书?礼志说:“剑者,君子武备。然人君至士人又带剑也。”他们佩剑主要是为了追求所谓君子、贤士的高雅风度,他们弹剑作歌、咏诗舞剑是为了显示自己具备高尚的艺术修养。“剑术在器械中最为雅致,吾国士子,以琴剑为书生伴侣,咏于诗歌,视为雅事,为国人所佳上尚者久矣拔剑起舞之为乐。”这是万籁声先生所著武术汇宗中的一段话。一向自命清高的文人学士认为剑呈青龙之象,只有仁人君子、贤德志士才有资格佩带。剑能够心安理得稳坐至尊宝座,享有古兵器“君”“王”之
12、类崇高声誉的关键因素就是在宗教的影响下,剑被敬奉为神龙仙器,“自天子至于百官”以及文人学士、市民百姓狂热崇拜的缘故。剑的神话使其超越了兵器的作用而成为吉祥瑞物、镇国至宝、权力象征、礼仪标志、高雅腰品、千斤佩饰,这是古代任何兵器所望尘莫及无法与其相提并论的。相反,以剑的技击效能而论,我们似乎就很难找出使其称王称霸的理由。尽管剑一度曾在战场上发挥过重要作用,但却由于不适应作战方式的变化而过早地退出了战场。在剑退役不久三国时期,曹丕已在担心剑法失传而告诫素闻“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的魏国名将邓展要“捐弃故技,更受要道也”。至今流传在民间的剑术套路中留给我们更多的却是“体如遨龙”“疾逾
13、飞电”“(火霍)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清光”具有龙腾电闪高雅神韵的武舞形式。剑被敬奉为神圣之器,赢得了天子的青睐。百官市民无不争相佩带,配剑之风从此朝野盛行不衰。古代还建立了严格的佩剑制度。“古者天子二十而冠,带剑。诸侯三十而冠带剑。大夫四十而冠,带剑。隶人不得冠。庶人有事得带剑,无事不得带剑。隋书?礼仪志中的记载更详尽:“一品,玉器剑,佩山玄玉。二品,金装剑,佩水苍玉。三品及开国子男,王等散品,名号侯虽四、五品,并银装剑,佩水苍玉,侍中已下,通直郎以上,陪位则象剑。宫廷中剑至“晋始代之以木”,铁剑变成了木制的服剑、班剑、象剑,连兵器仅有的防身作用也失去了,完全成为礼仪制度中显示地位等级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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