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条 各类创新学分的计算标准(一)科研活动1、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国家级计10分,省部级计8分,地厅级计5分,校级计3分,如获奖励可酌情加分,毕业前未结项者按相应分值的1/2计算。2、参与教师的国家级、省部(厅)级、校级科研项目(以结项证书上人员名单为准)分别计1.5、1、0.5个学分。3、参与科研著作。独立或主编完成学术著作(12万字以上)并公开出版,计8个学分;参加教师主编(著)的学术专著、专业译著、工具书的编著,以全书正式出版、版权页署名(或“前言”、“后记”内说明)为准,按执笔编(著)3万字以上、2万字以上、1万字以上和1万字以下四个等次,分别计4、3、2、1个学分。4、参加学术交流活
2、动。参加国际性学术研讨会议,计2个学分;参加全国性学术研讨会议,计1个学分;参加省级学术研讨会议,计0.5个学分。5、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及文学艺术作品。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被SCI、SSCI、EI或ISIP收录的学术论文,计6个学分,在中文核心期刊、非核心CN刊物、增刊或内部出版刊物发表论文的分别计4、1.5、1个学分,公开发表文学、艺术创作,根据作品质量、类别以及载体的级别,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分别计1.5、1、0.5个学分。(二)学科竞赛参加各类学科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参与者,分别计5、4、3、2个学分;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及参与者,分别计3、2、1.5、1个
3、学分,获校级一、二等奖及参与者分别计1.5、1、0.5个学分。获院级一、二等奖分别计1、0.5个学分。各类国家级、省级学科竞赛,初赛、预赛、决赛的级别应按组织单位的级别来区分对待,例如,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由我校组织举行,初赛即为校级比赛,决赛由河南省组织进行,则决赛应划分为省级比赛。其他竞赛级别依此类推。独立进行设计型、研究型实验者(必须经两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认可)计2个创新学分,参与教师的设计型、研究型实验者计1个创新学分。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文体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及参与者分别计5、4、3、2个学分,集体项目获一、二、三等奖及参与者,每人分别计4、3、2、1个学分;代表学校参
4、加省级文体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及参与者分别计3、2、1.5、0.5个学分,集体项目获一、二、三等奖及参与者,每人分别计2、1.5、1、0.5个学分。获得国家专利局专利授权的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证书者,可分别计6、4、2个学分。1、计算机证书非计算机与电子通信技术类专业学生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二级证书者计1个学分,获三级证书者计1.5个学分;参加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获初级程序员证书者计3个学分,获初级程序员级以上证书者计4个学分;各种计算机类国际认证考试获得证书者,按级别不同分别给予0.51.5个学分。计算机与电子通信技术类专业学生参加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二级证书者计
5、0.5个学分,获三级证书者计1个学分;参加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获初级程序员级证书者计2个学分,获初级程序员级以上证书者计3个学分。参加微软、CISCO、国家信息产业部等知名认证考试,获得证书者按级别不同分别计13个学分。2、外语证书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分别计1、1.5个学分,通过口语测试计0.5个学分;外语专业学生通过专业四级、八级考试分别计1、1.5个学分。日语专业学生获得“日本语国际能力测试”四级、三级、二级、一级证书分别记0.5、1、1.5、2个学分。3、职业技能证书参加国家级、省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获高级证书、中级证书
6、、初级证书者分别计3 、1.5、0.5个学分;通过职业资格考试者按初级证书获得者计0.5个学分;4、学生参加正规部门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等级考试,获得六级证书计0.5-1个学分、获得78级证书计0.5-1.5个学分、获得910级证书计1-2个学分;获得国家健美操健身指导员一级证书计2个学分、获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计2个学分,获得体育竞赛二级以上裁判员证书计1个学分。5、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获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者分别计4个学分。1、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社会调查、社会服务、志愿者活动等),受到国家级、省部级和学校表彰者,分别计3、1.5、1个学分。学生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
7、动计0.5个学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个学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包括实践内容、实践单位的证明、实践报告等。2、社团活动。学生社团活动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学校奖励者,社团活动的组织者分别计3、1.5、0.5个学分。第六条 不同项目的创新学分可累加记载,但同一项目的创新学分只能以获得的最高学分计算,不得累加。四 创新学分的管理第七条 创新学分认定的组织机构及职责:1、各学院成立创新学分评定小组。评定小组要参照本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创新学分评定与管理细则”,并负责学生创新学分的初评工作。2、教务处负责对各学院创新学分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各学院初评结果进行审核评定,并
8、解决创新学分评定过程中有异议的问题。第八条 创新学分的评定办法1、各学院应组织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评定与管理方法(试行)以及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评定的参考标准,并结合本学院的培养方案、专业设置情况、专业特点和优势,制定相应的“创新学分评定与管理细则”,报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执行。2、各学院每学年初受理创新学分的申报工作,由学生本人填写“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见附件二),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各学院创新学分评定小组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将申报材料及“创新学分汇总表”(见附件三)报教务处进行最终审定。3、实行创新学分公示与复查制度。各学院在将初审材料报送
9、教务处审定的同时,必须将初审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向教务处反映情况。教务处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调查,对不符合事实的创新学分予以取消,确保创新学分认定公正合理。4、在学校进行毕业生资格审查前,各学院须将毕业生四年内所获创新学分进行汇总,填写“毕业生创新学分汇总表”(见附件四),务必在每年五月一日前将“毕业生创新学分汇总表”报教务处审核。第九条 对于在创新学分申报、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单位和管理人员,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第十条 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创新学分外,所获得的创新学分可替代通识类选修课的学分。进行学分替代时,需要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各学院
10、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及“创新学分评定办法”进行审核批准。创新学分替代通识类选修课的学分最多不超过4个学分。超出部分的学分,学校予以记载,但不冲抵课程学分。第十一条 本办法的修改提案权和解释权归教务处。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评定的参考标准2、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3、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汇总表4、许昌学院本科毕业生创新学分汇总表主题词:教学管理办法通知 许昌学院院长办公室 2009年10月15日印发附件一: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评定的参考标准项目考核内容级标准分值备注科研活动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国家级101、毕业前未结项者按相应分值的1/2计算。2
11、、前五名参与者按相应分值的1/2计算。3、如获奖励可酌情加分。省部级8地厅级5校级3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1.5以结项证书上人员名单为准省部(厅)级10.5参与科研著作独立或主编以全书正式出版、版权页署名(或“前言”、“后记”内说明)为准参编3万字以上4参编2万字以上参编1万字以上2参编1万字一下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参加国际学术研讨会必须作为正式代表参加。参加全国学术研讨会参加省级学术研讨会公开发表作品学术论文被SCI、SSCI、EI或ISIP收录61、仅限第一作者或独著,许昌学院为第一作者署名单位。2、在校报上发表一篇文学艺术作品计0.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通讯稿不计创新学分)。中文核心期刊非核
12、心期刊CN刊物增刊、内部出版刊物文学、艺术作品国家级报刊省级报刊地市级报刊竞赛1获得各类基础课程竞赛奖2获各类专项技能竞赛奖一等奖对在各协会及学会举办的学科竞赛中获奖者,可根据协会和学会的级别参照执行。同类比赛只取最高级别获奖对应的学分。第一、二、三名相当于获竞赛一、二、三等奖。下同二等奖三等奖参与者 校级 院系级创新型实验独立进行设计型、研究型实验必须经两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认可参与教师的设计型、研究型实验体代表学校参加的国家级文体活动集体项目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及参与者,每人分别计4、3、2、1学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及参与者,每人分别计2、1.5、1、0.5学分;对于省级以上体
13、育竞赛,可参照该评分标准给予前六名相应创新学分。代表学校参加的省部级文体活动专利发明获国家专利局专利授权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行业证书1计算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三级证书适用于非计算机与电子通信技术类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二级证书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获初级程序员级以上证书获初级程序员证书各种计算机类国际认证考试获得证书0.51.5适用于计算机与电子通信技术类专业学生获初级程序员级证书参加微软、CISCO、国家信息产业部等知名认证考试,获中级及以上证书132、外语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适用于非外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通过口语考试通过英语、日语专业八级考试适用于外语专业
14、学生通过英语、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日本语国际能力测试一级二级三级四级3、获相当于省级、国家级职能管理部门认证的职业技能证书高级证书通过职业资格考试者按初级证书获得者计分中级证书初级证书4、获声乐、器乐、舞蹈等级考试证书6级0.5-178级0.5-1.5910级1-25、获国家健美操健身指导员一级证书获国家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获得体育竞赛二级以上裁判员证书6、通过司法资格考试、获注册会计师证书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教育实习除外)获国家级表彰必须要提交证明材料和实践报告。社会实践活动参与者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获省级表彰获校级表彰社团活动针对社团活动的组织者,同类活动重复组织不累计加分说明:未列入的其余
15、各类可获创新学分的创新活动,各院部可参照本细则中相关奖项等级提出相应的加分申请,由教务处审批后执行;附件二: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申请表申请人学号所在学院年级专业学年学年 学年班级申请理由(所获创新学分的项目、成果内容、形式、完成时间等):(可另附页填写)学院审查意见: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1. 所有申请材料须提供原件。 2. 分值由各学院创新学分评定小组初审后填写。附件三: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汇总表学院:_ 年级:_ 学年:_姓 名学 号专 业获创新学分理由审查人(签名): 复核(签名)教学院长(签名):附件四:许昌学院本科毕业生创新学分汇总表_ 专业:_创新学分值第一学年第二学年第三学年第四学年合计 复核(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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