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录3 技术监督管理规定。本细则由中电投工程公司云南新能源项目安全和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实施管理。1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电投工程公司云南新能源光伏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的技术工作管理。对本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管理责任及各项技术管理提出明确要求。本细则最终解释权为中电投工程公司达茂旗光伏工程项目部。2 编写依据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CPIPEC 70301070000-2008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CPIPEC 70307020000-2008 记录管理程序 CPIPEC 70307030000-2008 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CPIPEC 70404020000-2008
2、 现场设备、物资管理程序 CPIPEC 70409020000-2008 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评价与控制程序 CPIPEC 70408010000-2008 工程建设技术管理程序国电电源 2002896 号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CPIPEC 70309060000-2008 员工培训管理程序 CPIPEC 70404010000-2008 工程服务、物项采购管理程序 CPIPEC 70405010000-2008 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规定 CPIPEC 70405010100-2008 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规定 CPIPEC 70408010100-2008 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管理
3、规定 CPIPEC 70408010200-2008 工程图纸会检与图纸管理规定 CPIPEC 70408020000-2008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 3 定义与术语 3.1 内部联系单:本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发出的联系单。3.2 外来联系单:来自顾客、设计、供方以及运行方(包括电厂、电网调度)的联系单。3.3 技术联系单:其内容涉及到技术状态管理,应以原件形式纳入竣工资料。包括下列文件(不限于):设计承包商和设备厂商签发的有关设计变更(包括材料代用)的文件;电网调度、运行单位或顾客签发的保护定值通知单;设备厂商、运行单位或顾客签发热工保护定值联系单。3.4 工程联系单:不纳入工程竣工资料归档范畴的其
4、他联系单。4 职责 4.1 现场项目部 4.1.1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负责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4.1.2负责按照项目部要求,执行施工技术管理制度,负责项目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 负责工程建设技术、安全技术、设计优化、设计变更、调试工作中的技术管理,工程技术管理。5 管理要求 5.1 建立施工技术管理体系。5.1.1 由项目部负责编写施工技术管理规定,并组织编制年度技术管理工作计划。 5.1.2现场项目部负责组建由顾客及各供应商等参加的项目技术管理,负责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制定的技术管理要求,安排贯彻执行技术管理规定的实施,解决、协调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技术问题。5.2 施工组织设计管
5、理。5.2.1 施工组织总设计。5.2.1.1 施工组织总设计是组织电力建设施工的纲领性文件。5.2.1.2 与顾客签订工程建设管理服务合同后,必须形成施工组织总设计。a) 项目部组织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和内部评审。b) 项目部总经理负责审核。c) 公司相关领导负责批准施工组织总设计。d) 顾客或其上级单位组织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外部评审。5.2.2 供方的施工组织设计。5.2.2.1 供方应根据已评审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主要施工图、施工合同,编制所承包范围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及现场项目部负责组织评审供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5.2.2.2 项目监理部负责组织评审供方编写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5.2
6、.3 项目部及现场项目部负责组织供方的重大施工方案和措施的评审。5.3 技术交底管理。5.3.1 项目部、现场项目部、项目监理部应参加重大施工方案和特殊措施的交底。5.3.2 监理机构应检查各供方的交底工作,重点检查各施工单位是否按国电电源2002896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的要求进行相关的交底工作。5.4 工程图纸、联系单的管理要求。项目部对工程图纸、工程变更等工程文件进行严格的管理,防止错用或缺失。5.5 施工技术档案管理。5.5.1 项目部组织建立竣工档案协调管理网络:5.5.1.1 组成:由项目部牵头,现场项目部、顾客、监理、设计、供方等单位的分管领导、技术人员、专(兼)职档案
7、人员组成。5.5.1.2 职责:负责工程竣工档案收集、编制和移交过程的协调工作。5.5.2 监理机构应对各单位的竣工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并应督促和协助编制单位按计划完成竣工图编制。检查其竣工图编制情况,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修改和补充。5.5.3 工程试运行结束后,项目部依照管理合同的有关要求向顾客移交工程档案。5.6 调试工作中的技术管理。5.6.1项目部负责调试工作的归口管理,对调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提供调试技术支持。5.6.2 现场项目部,负责本项目工程的组织、协调调试前期工作、单台及单元风机的试运及整套启动试运工作。组织调试大纲、措施等技术文件的评审,参加试运中的技术问题的处理。5.
8、7 设计管理中的技术工作。5.7.1 项目部负责组织进行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勘测报告的评审和审查,前期设计由项目工程筹备组负责。5.7.2 项目部组织做好各设计阶段的协调工作,主要在设计方案的确定、辅机设备选择、设计方案优化等方面加以控制以达到技术合理、成本较低的目的。5.7.3 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接口及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接口均由项目部进行管理。5.7.4 施工图接收、分发、组织会审等工作由项目部负责5.7.5 施工阶段设计变更等管理工作由项目部负责实施。5.8 采购工作中的技术管理。项目部对工程设备采购提出技术要求,参加工程采购过程中的技术评标、技术谈判等工作。5.9 技术培训。5.9.1项目
9、部根据工作需求提出年度培训需求计划表,报上级单位审核,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培训记录和有效性考评。 5.9.2 现场项目部根据工程情况组织项目有关人员和参建单位人员参加技术培训, 以满足安全、优质、准点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需要。附录1 工程联系单中电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达茂旗光伏工程项目部NO: 编号;CPIPEC-YN-LX-ZH004主 题作业名称主 送抄 送发出单位类 别工作 口质量 安全 口 费用 口 进度 口设计 口 接口 口 其它 口性 质需 回 复 技术 口不需回复 口联系内容: 附件 有 口无 口经办人/日期: 审核人/日期: 批准人/日期: (主送
10、单位)意见: 需指定相关单位回复 是 口 否 口 (相关单位)意见:本表一式四份,由承包商填写,工程公司、项目监理机构各一份,承包商两份。技术联系单工程名称设计 口 接口 口 费用 口 其它 口附录2 工程联系单管理程序 1 管理要点 1.1 联系单不代替行文,非归档联系单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1.2 联系单的内容,宜一事一单,描述应具体、确切,传递和处理应准确、及时。1.3 要求设计承包商对设计变更通知单编号方法予以策划并经项目工程施工主管部门认可,以确保编号的唯一性。1.4 原件份数和格式 1.4.1 设计变更通知单(包括设计变更申请联系单、涉及到设计变更的传真文件) 原件4 份(竣工资料
11、2 份施工/调试1 份项目部计经1 份)。注:传真件(包括其复印件)经接收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可作为原件。1.4.2 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热工保护定值联系单等原件3 份(竣工资料2 份施工/调试1 份)。1.4.3 工程联系单原件1 份。1.4.4 联系单原件上应有责任人用碳素墨水的亲手签名,单位间往来的联系单还应盖上不易褪色的红色公章。1.5 技术联系单应原件作为竣工档案归档。工作联系单应原件备案,至少保存到项目结束。1.6 项目工程施工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技术联系单总目录,经相关供方确认后发布,作为编制和审核竣工图/竣工草图的依据之一。2 内部联系单 2.1 内部联系单的编码由PAP
12、软件自动生成。2.2 内部联系单的产生及审批 2.2.1 内部联系单统一由PAP 管理软件产生,联系单的产生者根据软件所提供的联系单模板中的栏目要求,输入完整内容(如:主题、主送、抄送、业务码、回复单编号、机组编号、联系单性质及类型、附件及正文等),其中主送单位/人员只能是一个, 回复单编号是指对方单位提出事由的联系单编号,正文统一使用11 号宋体,完成后先发送给项目资料管理主管部门,使用激光打印机打印,一份原稿经审核、批准后送项目资料管理主管部门。原稿上编、审、批栏必须用碳素墨水手工誊写名字及日期, 要求字迹端正、整齐。对于涉及到费用的联系单,还应由计划财务部审核后,按CPIPEC 7030
13、4020000-2008合同管理程序和CPIPEC 70304030000-2008工程结算管理程序的规定办理。2.2.2 技术类联系单管理应符合CPIPEC 70408020000-2008工程变更管理规定的要求。2.2.3 涉及到在原有合同或协议基础上增加工作内容的联系单,由项目计财主管部门会签后,由项目总工或项目分管经理签发。或由有关部门提出,交项目计财主管部门办理。项目部有关部门需向外委托勘测、设计、施工、维修等内容的联系单,由有关部门提出,项目计财主管部门审核后,按CPIPEC 70304020000-2008合同管理程序的规定办理。2.3 内部联系单的修改及作废 联系单产生后,如在
14、审核或批准中发现联系单中所提事项表达不恰当或错误,该联系单的产生者应根据审批意见对联系单电子文件进行修改,完成后再次进行审批; 如在审核或批准过程中发现所提事项已经处理完毕,联系单的产生者应及时通知项目资料管理主管部门该单作废,接到通知后,在软件中注明并作出作废标识。2.4 内部联系单的分发及整理归档 2.4.1 项目资料管理主管部门收到联系单原稿后进行检查,如有发现联系单在使用范围、式样,填写、签署是否规范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则退回原经办人员整改;确认符合要求后,在PAP 管理软件中输入该单的审核人、批准人的签名及原稿存放的位置; 原稿应按专业分类装入文件盒入柜保存。2.4.2 如是内部分发,
15、在软件中直接将联系单的电子文本分发给各主送和抄送部门/人员,接受人员在分发台帐上手工签收,必要时可用纸张文本直接发给主送部门/ 人员。2.4.3 如是送外单位,将复印件盖红公章后送主送单位,电子(扫描)文件或复印件送抄送单位,各领用人手工签收。3 外来联系单 3.1 外来联系单的接受 外来联系单是指外单位发给项目部的联系单,由对方的资料部门发来,项目资料管理主管部门应对联系单进行检查并签收,如检查结果不符要求应拒收并退回原发文单位。3.2 外来联系单的登录及签发 项目资料管理主管部门收到联系单后,应及时在PAP 管理软件中输入相关信息(主题、文件编号、类型、存放位置等),对原稿扫描后录入软件中
16、,通过软件发送给项目部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工进行签发,由项目资料管理主管部门按签发意见在软件中直接分发,接受人员收到后,到项目资料管理主管部门进行手工台帐签收。3.3 外来联系单的归档及检索 项目工程管理部(资料)应建立规范的分发台帐,对已分发的联系单原稿按来源、专业分类装入文件盒入柜保存并在醒目位置贴上标签。对于过程中需参考的联系单, 项目各部门都可在PAP 管理软件中进行检索,如有疑问可以到项目资料管理主管部门核对原稿。4 联系单的处理及回复 4.1 项目部职能部门对收到的工程联系单确定具体的执行人员,由该执行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完成并将执行情况及结果输入到联系单电子文件上。4.2 对需回复
17、的联系单,主办部门应按联系单发出单位/部门的要求及时回复;最迟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回复意见。项目资料管理主管部门必须对工程联系单的运作进行跟踪管理,对超过回复期限的主办单位,则通过项目局域网进行提醒。4.3 对要求主送单位进行回复的联系单,项目资料管理主管部门将及时整理出未回复的联系单清单,通过联系单、邮件等各种形式向各主送单位提醒通报。5 联系单的内部运作 联系单的内部分发基本以电子文件形式(当电子文件和纸张文件不符时,应以纸张文件为准),项目各部门应设立一位联系单接受人员,发往该部门的联系单将首先发给该人员,再由该人员根据需要在本部门范围内转发,各使用人员可以根据需要进行打印。6 记录 附
18、录3 技术监督管理 1 9项技术监督内容 1.1 电能质量监督内容 包括频率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偏差、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等。1.2 金属监督内容 包括旋转部件(风轮、叶片等)、金属材料的组织、性能变化、寿命评估,缺陷分析和工艺等。1.3 化学监督内容 包括水、润滑油品质、风机设备的腐蚀、结垢、积盐;设备停备用保护等;1.4 绝缘监督内容 包括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等。1.5 电测计量监督内容 包括电工测量仪表、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
19、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等。1.6 热工监督内容 包括仪表检测及显示系统、自动调节系统、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程序控制系统、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汽轮机控制系统、电气控制系统;压力、温度、流量、重量、转速振动检测装置的量值传递等。1.7 环境保护监督内容 包括废水排放、噪声治理、环保设施、电厂的环境现状评价等。1.8 节能监督内容 包括发电设备的效率、变电设备损耗及提高效率、降低损耗的措施等。1.9 继电保护监督内容 包括发电机、变压器、电抗器、开关(包括GIS)、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等设备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同期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和励磁系统及
20、所属二次回路等。2 技术监督工作的策划和实施 2.1 项目部负责与有关电力试验院(所)和有资质的单位签订技术监督服务合同,委托其在业务上实施技术管理(此条款涉及的工作内容应示委托管理合同的具体要求来引用)。2.2 建立由监理、设计、施工、调试等参建单位组成的项目一级技术监督网和技术监督领导小组,项目部总工程师任领导小组组长,技术监督服务单位任常务副组长。2.3 项目技术监督服务单位负责对整个项目建设过程技术监督进行策划,编制“技术监督管理策划书”,内容应包括:2.3.1 应该执行的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督的规程、规范、标准、制度等。2.3.2 技术监督方案。2.3.3 技术监督工作计划。2.
21、3.4 各参建单位有关的技术监督工作要求。2.3.5 项目建设过程中有关技术监督的管理实施方案、技术措施等。2.3.6 定期上报的技术监督指标和报表数据等。2.4 “技术监督管理策划书”由监理机构组织审核,项目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批准后下发给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2.5 各参建单位应建立自己的技术监督网,并开展以下主要工作:2.5.1 在技术部门配备技术监督工程师(可兼职),制定技术监督责任制,负责开展技术监督工作。2.5.2 根据正式发布的“技术监督管理策划书”,制定所承包工作范围内的技术监督管理计划,经项目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审批,报项目部备案。2.5.3 根据工程进度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
22、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整改意见,并及时督促落实。2.5.4 按照技术监督管理策划书的要求,定期上报有关技术监督指标和报表数据。2.6 项目技术监督服务单位根据委托合同和监督计划对项目技术监督工作进行协调、检查和指导,并完成以下主要工作:2.6.1 组织有关单位技术监督人员的专业和技术培训。2.6.2 督促、检查技术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2.6.3 编制专项技术监督检查方案,并实施相关技术监督检查。2.6.4 定期或不定期向项目工程管理部递交技术监督分析报告,提出技术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2.6.5 编写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2.7 项目工程施工主管部门根据分析报告向项目技术监督领导小组汇报技术监督管理现状,落实技术监督中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2.8 供方应加强监测资料管理、切实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在设备移交生产同时, 移交各项技术监督档案。2.9 技术监督的策划和实施应按照中电投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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