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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中国法律史》复习题集第2797篇Word格式文档下载.docx

1、D、亲属、继承两编因关涉礼教,由礼学馆起草完成,保留了许多传统法律的精神本题考查的是大清民律草案的相关知识。大清民律草案的亲属、继承两编因关涉礼教,是由修订法律馆会同礼学馆共同起草的。因此,D项错误。4.下列有关咨议局与资政院的表述,错误的是:A、咨议局、资政院是清末预备立宪的产物B、咨议局可以议决本省兴革事宜、预算决算、税收、公债等事项C、资政院一切决议须报请皇帝定夺D、资政院可以议决国家的预决算、税法、公债、宪法及其他法典的制定与修订等事项本题考查的是咨议局与资政院的相关知识。资政院作为清末预备立宪的中央咨询机构,并不能议决宪法,而只能议决除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典。5.民国期间,被人们戏称为“

2、贿选宪法”的是:A、1913年“天坛宪草”B、1914年中华民国约法C、1923年中华民国宪法D、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第5章第3节北京政府的立法概况C本题考查的是“贿选宪法”。1923年的中华民国宪法是直系军阀控制政权后,企图利用“法统”作工具以达政治目的而制定的。曹琨急于当选总统,和国会议员间进行了一场交易,以每票5000元贿赂国会议员当选总统,国人蔑称此届国会是“猪仔国会”,曹氏是“贿选总统”,通过的中华民国宪法被称为“贿选宪法”。因此,C项正确。6.国民政府仿效资产阶级国家诉讼程序的法律原则。在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有“一告九不理”对九种提起的诉讼不予立案处理。下列表述错误的有:A、管辖不合

3、规定不受理B、当事人未成年不受理C、未经合法代理不受理D、起诉不合程式不受理第4节司法制度B“一告九不理”对九种提起的诉讼不予立案处理。一是管辖不合规定不受理。二是当事人不适格不受理。三是未经合法代理不受理。四是起诉不合程式不受理。五是不缴纳诉讼费不受理。六是一事不再理。七是不告不理。八是已经成立和解者不受理。九是非以违背法令为理由,第三审不受理。因此,B项正确。7.清末修律中首次引入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典是:A、大清律例B、大清现行刑律C、大清新刑律D、暂行新刑律本题考查的是大清新刑律的相关知识。大清新刑律引入了西方的罪行法定刑法原则,是中国历史上首部引入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典。8.中华民国临时

4、约法依照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规定参议院拥有的权力不包括:A、立法权B、弹劾总统权C、弹劾副总统权D、弹劾并罢免总统权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本题考查的是临时约法的内容。临时约法肯定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政治体制和组织原则。依照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原则,临时约法规定参议院除拥有立法权外,还有对总统决定重大事件的同意权和对总统、副总统的弹劾权。此外,其还规定临时大总统对参议院议决事项咨院复议时,如有23参议员仍坚持原议,大总统必须公布施行。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D项。9.清末修律时,修订法律大臣俞廉三在“奏进民律前三编草案折”中表示:“此次编辑之旨,约分四端:(一)注重世

5、界最普通之法则。(二)原本后出最精确之法理。(三)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四)期于改进上最有利益之法则。”关于清末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下列哪一表述是最合适的?(2013年卷一17题,单选)A、西学为体、中学为用B、中学为体、西学为用C、坚持德治、排斥法治D、抛弃传统、尽采西说“注重世界最普通之法则”,即“西学为用”;“求最适于中国民情之法则”,即“中学为体”。故B项正确。 10.秦律规定凡属未成年人犯罪,其刑事责任的执行标准是:A、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B、等年龄达到,减轻刑事处罚C、由其家长负完全刑事责任D、负刑事责任,但免予刑事处罚第2章第1节秦代的法律A本题考查的是秦代的刑事责任能

6、力。秦律规定,凡属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或减轻刑事处罚。秦律以身高判定是否成年,大约六尺五寸为成年身高标准,低于六尺五寸的为未成年人。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11.唐律名例律规定:“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关于唐代类推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年卷一17题,单选)A、类推是适用法律的一般形式,有明文规定也可“比附援引”B、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重于同类案件C、被类推定罪的行为,处罚应轻于同类案件D、唐代类推原则反映了当时立法技术的发达第3章唐律与中华法系根据唐律,类推只能在“断罪无正条”时进行,故A项错误。根据唐律,被类推定罪

7、的行为,处罚应同于同类案件,故B、C项错误。故本题应选D项。12.清末,我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内外交困。李鸿章谓之 “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整个近代史涌现出无数仁人志士为中国之崛起殚精竭虑,艰苦探索。关于他们的法律思想,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沈家本作为清末修律的代表人物,强调宪政共和,实行法治,司法独立,保障人权,严禁刑讯B、孙中山先生受到西方国家三权分立思想的影响,在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基础上,将我国传统的考试制度和监察制度纳入其中,形成了五权宪法C、宋教仁主张主权属于全体国民,成立共和立宪国家,建立责任内阁,推行议会政治以监督政府D、宋教仁同时强调划分中央与地方权限,对外行政

8、权归于中央,对内行政权归于地方沈家本作为清末修律的代表人物,强调宪政、实行法治、司法独立、保障人权、严禁刑讯。沈家本主张君主立宪,而非共和宪政。故A选项错误。孙中山先生受到西方国家三权分立思想的影响,在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基础上,将我国传统的考试制度和监察制度纳入其中,形成了五权宪法。故B选项正确。宋教仁主张:()主权属于全体国民,成立共和立宪国家,建立责任内阁,推行议会政治以监督政府; ()划分中央与地方权限,对外行政权归于中央,对内行政权归于地方;()将地方行政主体划分为地方自治行政主体和地方官治行政主体。故CD13.有关1931年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说法错误的是:A、用根本法的形式

9、肯定国民党的一党专政政权B、采取二三院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民政府设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C、规定中华民国国民无男女、种族、宗教、阶级之区别,在法律上一律平等D、规定国体“永为统一共和国”。但人民的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权力的行使,由国民党政府训导之“六法全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本题考查的是“六法体系”中宪法的相关内容。1931年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采取五院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国民政府设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因此,B项错误。14.西周时期在审判中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方式“五听”中的“气听”指:A、分析当事人的陈述内容B、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气色C、观察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D、观察

10、当事人陈述时的眼睛第1章西周以降的主要法制内容本题考查的是西周的诉讼审判制度。通过对长期司法经验的总结和提炼,西周时期形成了审理案件的“五听”制度。所谓“五听”即辞听、色听、气听、耳听和目听。这是审判案件时,判断当事人陈述真伪的五种观察方式。周礼秋官小司寇中载:辞听,听当事人的陈述,理屈则言语错乱;色听,观察当事人的表情,如理亏就会面红耳赤;气听,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如无理就会紧张得喘息;耳听,审查当事人听觉反应。如无理就会紧张得听不清话;目听,观察当事人的眼睛,无理就会失神。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15.唐代的“六赃罪”中不属于官员身份犯的是:A、坐赃罪B、受所监临赃C、不枉法赃D、枉

11、法赃本题考查的是唐代的罪名。唐代把侵夺官、私财物的行为归为六类,定名为“六赃罪”,即枉法赃(接受当事人的财物而枉法处断的行为)、不枉法赃(接受当事人财物、没有枉法处断的行为)、受所监临赃(监临主司官员收受所辖部内之人馈赠钱物的行为)。此三者皆为职务犯罪,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构成此类犯罪,故称身份犯。其他三赃分别是坐赃、强盗赃、窃盗赃。16.有关钦定宪法大纲,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由清廷宪政编查馆编订B、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C、分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D、形式上被迫缩小皇帝权力,相对扩大议会和总理权力本题考查的是钦定宪法大纲相关知识。钦定宪法大纲由宪政编查馆编订,于

12、1908年8月颁布,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分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政府于武昌起义爆发后抛出的应急性宪法文件,形式上被迫缩小皇帝权力,相对扩大议会和总理权力。17.西周初期统治者提出新的政治法律主张,古文献中的表述是:A、以刑配德B、以德配刑C、以德配礼D、以德配天西周以降的法律思想本题考查的是西周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为谋求长治久安,周初统治者继承了夏商以来的神权政治学说。同时,为了修补神权政治学说中的缺漏,并确定周王朝新的统治策略,周初统治者(一说周公姬旦)进一步提出了“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政治法律主张。这种“明德慎罚”的主张要求统治者

13、首先要用“德教”的办法来治理国家,也就是通过道德教化的办法使天下人民臣服。在适用法律、实施刑罚时应该宽缓、谨慎,而不应一味地用严刑峻法来迫使臣民服从。“明德慎罚”的具体要求可以归纳为“实施德教,用刑宽缓”。其中“实施德教”是前提,是第一位的。周初统18.随着商品经济的繁荣,两宋时期的买卖、借贷、租赁、抵押、典卖、雇佣等各种契约形式均有发展。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7年卷一18题,单选)A、契约的订立必须出于双方合意,对强行签约违背当事人意愿的,要“重蝇典宪”B、买卖契约中的“活卖”,是指先以信用取得出卖物,之后再支付价金,且须订立书面契约C、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并有“(出举者)

14、不得迥利为本”的规定,防止高利贷盘剥D、宋代租佃土地契约中,可实行定额租,佃农逾期不交租,地主可诉请官府代为索取宋代的法律思想与制度本题为选非题。宋刑统与庆元条法事类在买卖之债的发生的法律规定上,强调双方的“合意”性,对强行签约违背当事人意愿的,要“重蜫典宪”。故A项说法正确,不选。活卖为附条件的买卖,当所附条件完成,买卖才算最终成立。赊卖是采取类似商业信用或预付方式,而后收取出卖物的价金。故B项说法错误,应选。当时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并规定:“(出举者)不得迥利为本”,不得超过规定实行高利贷盘剥。故C项说法正确,不选。宋代租佃土地活动十分普遍。地主与佃农签订

15、租佃土地契约中,必须明定纳租与纳税19.清末修律过程中颁布的法院编制法,规定司法审判实行:A、四级四审制B、四级三审制C、四级二审制D、三级三审制清末司法体制的变化本题考查的是清末修律确立的审级制度。1910年颁布的法院编制法规定,实行四级三审制。20.南宋时,霍某病故,留下遗产值银9000两。霍某妻子早亡,夫妻二人无子,只有一女霍甲,已嫁他乡。为了延续霍某姓氏,霍某之叔霍乙立本族霍丙为霍某继子。下列关于霍某遗产分配的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18题,单选)A、霍甲9000两B、霍甲6000两,霍丙3000两C、霍甲、霍乙、霍丙各3000两D、霍甲、霍丙各3000两,余3000两收归官

16、府南宋时家无男子承继之户绝财产继承的办法为: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继子与户绝之女均享有继承权,但只有在室女的(未嫁女),在室女享有34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4的财产继承权;只有出嫁女(已婚女)的,出嫁女享有13的财产继承权,继子享有13,另外的13收为官府所有。霍某有一出嫁女霍甲,故D项正确。21.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廷设立的地方各省咨询机关称为:A、资政院B、资政局C、谘议局D、参政院本题考查的是清末资政院和谘议局。资政院是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中央咨询机构,筹建始于1907年。1908年以后陆续完成资政院院章

17、,1910年正式设立。其性质是承旨办事的御用机构,与近现代社会的国家议会有根本性的不同:可以“议决”国家年度预决算、税法与公债以及其余奉“特旨”交议事项等,但一切决议均须报请皇帝定夺。皇帝还有权谕令资政院停会或解散及指定钦选议员。谘议局是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筹建于1907年。1908年7月颁布谘议局章程及谘议局议员选举章程,190922.下列有关清末商事立法的表述,错误的是:A、清末商事立法大致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B、钦定大清商律是清朝第一部商律,包括商人通例公司律破产律C、大清商律草案是由修订法律馆起草的,但未能正式颁行D、除商法外,清政府还公布了银行则例运送章程等

18、单行商事法规本题考查的是清末修律中的商事立法。1904年1月颁行的钦定大清商律仅包括商人通例公司律,而破产律是1906年5月颁行的,不属于钦定大清商律的一部分。23.周代统治者尊重和善于利用传统习俗的规范作用,强调“礼从宜,使从俗”(礼记);左传中告诫后人:A、“人弃常则乱兴”B、“人弃君则妖兴”C、“人弃常则妖兴”D、“人弃常则贼兴”本题考查的是西周时期的礼的特点和作用。统治者尊重和善于利用传统习俗的规范作用,强调“礼从宜,使从俗”(礼记);告诫后人“人弃常则妖兴”(左传)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项。24.宋代神宗时,在中央设置“编敕所”。其目的是:A、作为司法审查机关B、解决积案问题C、确

19、保官员的申诉权利D、进行编敕本题考查的是宋代的立法活动。编敕是宋代一项重要和频繁的立法活动,神宗时还设有专门编敕的机构“编敕所”。25.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其中的“质”指:A、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B、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C、带有动产抵押性质的买卖的契券D、买卖土地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本题考查的是买卖契约。西周的买卖契约称为“质剂”。这种契约写在简牍上,一分为二,双方各执一份。周礼载,“质”“剂”有别。“质”,是买卖奴隶、牛马所使用的较长的契券;“剂”,是买卖兵器、珍异之物所使用的较短的契券。“质”“剂”由官府制作,并由“质人”专门管理。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

20、为A项,26.明代霜降后,三法司会同在京王公大臣审理重囚的制度称:A、九卿会审B、三司会审C、朝审D、秋审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本题考查的是明代的会审制度。明代天顺三年(公元1459年),英宗命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形成制度。这一制度被称为朝审。27.下列有关清末司法机构调整的表述,错误的是:A、法部专掌全国司法行政事务,不再承担审判职能B、大理院作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专掌审判C、实行审检分署,检察厅负责对刑事案件实行审判监督D、建立新式监狱。改良狱政管理制度本题考查的是清末司法机构改革的相关知识。清末司法机构变革在地方分别设立高等审判

21、厅、地方审判厅、初级审判厅等审判机构,在各级审判厅内设置相应的检察厅,实行审检合署制度。因此,C项错误。28.大明律名例律中解释“谋”:“称谋者,二人以上。”以下判断正确的是:A、明律仍然以为谋杀首先是二人以上共同犯罪B、明律不承认一个人也可以成为谋杀罪的主体C、明律中对一个人进行的谋杀即单独谋杀的解释与唐律基本不同D、明律没有继承唐律的做法罪名与刑罚本题考查的是大明律对谋杀的规定。明律继承了唐律的做法,在大明律名例律中这样解释“谋”:”可见,明律仍然以为谋杀首先是二人以上共同犯罪。同时,明律也承认一个人也可以成为谋杀罪的主体。而且,明律中对一个人进行的谋杀即单独谋杀的解释与唐律也基本相同。2

22、9.关于民事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周朝的买卖契约叫作质剂,由官府制作,有“质人”专门管理B、周朝时,买卖大型货物使用质这类比较长的契卷,买卖兵器、珍异之物等使用剂这类比较短小的契卷C、周朝婚姻关系的成立,需符合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三原则D、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主要是财产的继承,身份继承是其次周朝的买卖契约叫质剂,借贷契约叫傅别。A选项正确。买卖牛马等大型货物使用质这类较长的契卷,买卖兵器、珍异之物等使用剂这类比较短小的契卷。记住,大质小剂,官府制作,质人管理。B选项正确。周朝婚姻关系的成立,除了符合一夫一妻、同姓不婚、父母之命三原则,还要符合六礼程序,即:纳彩、问名、纳吉、纳

23、征、请期、亲迎。C选项正确。西周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主要是身份的继承,财产继承是其次。而到了宋代,继承已经完全是财产的继承,而且是诸子均分制。D选项错误。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30.1903年5月1日,在上海英租界发行的苏报刊载邹容的革命军自序和章炳麟的客帝篇,公开倡导革命,排斥满人。5月14日,苏报又指出:革命军宗旨专在驱除满族,光复中国。清廷谕令两江总督照会租界当局严加查办,于6月底逮捕章炳麟,不久,邹容自动投案。由谳员孙建臣、上海知县汪瑶庭、英国副领事三人组成的审判庭对邹容等人进行审理,最后判处章炳麟徒刑三年,邹容徒刑两年。对这一案件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这表明清廷实行公开审判原则B、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对中国司法裁判权的直接干涉C、这表明外国人在租界内的领事裁判权受到了限制D、这表明清廷变法修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A选项错误。对邹容与章炳麟的审判发生在租界内,并非纯粹的清廷审判。并且审判公开原则首先出现在1910年颁布的法院编制法中。B选项正确。1864年清廷与英、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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