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卖方的信用力,自主选定租赁物件及卖方。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质量、数量、技术服务及服务内容、品质、技术保证及价格条款、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的决定权,并直接与卖方商定,乙方对自行的决定及选定负全部责任,甲方根据乙方的选定与要求与卖方签订购买合同,乙方同意并确认附表第(1)项所记载的购买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准或许可证明。3甲方负责筹措购买租赁物件所需的资金,并根据购货合同,办理各项有关的进口手续。4有关购买租赁物件应交纳的海关关税、增值税及国家新征税项和其他税款,国内运费及其他必须支付的国内费用,均
2、由乙方负担,并按有关部门的规定与要求,由乙方按时直接支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付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3)项的交付地点,由卖方或甲方(包括其他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单后,立即电报通知乙方凭授权委托书向甲方领取提单,乙方同时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件收据。乙方签收提单后,即视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乙方签收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凭提单在交付地点接货,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货物。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领取提单或者乙方拒收提单,甲方将提单挂号寄送乙方,即视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赁物件及乙方将租赁物件收据已交付甲方。在此种情况下,甲方寄出提单日为本合同起租日。3租赁物
3、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甲方运输代理人(外运公司)或乙方自行办理报关、提货手续。且无论乙方及时接货与否,在租赁物件到达交付地点后,由乙方对租赁物件自负保管责任。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制等不属于甲方原因而引起的迟延运输、卸货和报关,从而延误了乙方接受租赁物件的时间,或导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赁物件,甲方不承担责任。5乙方在交付地点接货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购买合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商检,并及时向甲方提交商检报告副本。第六条租赁物件瑕疵的处理1由于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条第1款所规定的权利,因此,如卖方延迟租赁物件的交货,或者提供的租赁物件与购货合同所规定的内容不符,或在安装调试、操作过程中及质量保证期间有质
4、量瑕疵等情况,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由购货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2租赁物件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可以将索赔权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承租人;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货合同中明确。3索赔费用和结果均由承租人承担。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费用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件。2乙方除非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租赁物件迁离附表第(4)项所记载的设置场所,不得转让给第三人或允许他人使用。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件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
5、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件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4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和使用等致使第三人遭受损害时乙方应负赔偿责任。5按本条款第1款的规定,因租赁物件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包括国家新开征的一切税种应交纳的税款),由乙方负担(甲方全部利润应交纳的所得税除外)。第八条租赁物件的灭失及毁损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件灭失及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但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如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乙方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负担一切费用。(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2租赁
6、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复的程度时,乙方按实际租金表记载的所定损失金额,赔偿给甲方。3根据前款,乙方将所定损失金额及任何其他应付的款项交给甲方时,甲方将租赁物件(以其现状)及对第三人的权利(如有时)转交给乙方。第九条保险在租赁物件到达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设置场所的同时,由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对租赁物件投保,并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持续有效,保险金额与币种按合同所规定的所定损失金额与币种。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并即时将一切有关必要的文件交付甲方可用于下列事项:(1)作为第八条第1款第(1)或(2)项所需费用的支付;(2)作为第八条第2款及其他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第
7、十条租赁保证金1乙方将附表第(8)项所记载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在本合同订立的同时,交付甲方。2前款的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并按实际租金表所载明的金额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者一部分。3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或当有第十二条第1至5款的情况时,甲方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第十一条违反合同处理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者不履行合同所规定其他义务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即时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应付款项;(2)径行收回租赁物件,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2虽然甲方采取前款(1)、(2)项的措施,但并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义务。3在租赁物件交付之前,由
8、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也应负责赔偿。4当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应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项给甲方,或未按时偿还甲方垫付的任何费用时,甲方除有权采取前3项措施外,乙方应按附表第(13)项所记载的利率支付迟延支付期间的迟延利息,迟延利息将从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抵扣,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迟延利息为止。5乙方如发生关闭、停业、合并和分立等情况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如上述情况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方有权采取本条第1款的措施,并要求乙方及担保人对甲方由此而发生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期间,租赁物件不属于承租人破产清算的范围。第十二条所有权的保护在承租
9、人行使购买选择权之前,租赁物件始终是出租人绝对的、排他的财产。1承租人必须保持出租人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并反驳任何由第三方提出的所有权要求。2承租人不得给予自己以租赁物件所有者的权利。3承租人应确保出租人成为租赁物件的所有者。4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随意放弃对租赁物件的占有,也不得随意将租赁物件转租或出售给第三人。5承租人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租赁物件。6在租赁期间内,出租人有权定期检查租赁物件,包括检查租赁物件的存放位置、运转情况等。7承租人应在租赁物件的显著位置附着租赁物件所有者的标签,以免租赁物件被扣押或查封。8承租人或第三人不得自行设立对租赁物件的留置权。第十三条甲方权利的转让甲方在
10、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前提下,随时可将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第十四条合同的修改本合同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署书面协议方能生效。第十五条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乙方有权对租赁物件作如下选择:1自愿将租赁物件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件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或2租期期满30天前,以书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项和第(12)项所记载的续租租金和续租所定损失金额(其他条件与合同相同)继续承租,或3乙方向甲方支付产权转移费人民币 元,甲方即将租赁物件所有权转移给乙方。第十六条担保担保人担保和负责乙方切实履行本合
11、同各项条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缴纳其应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项时,担保人按照合同项下担保人所出具的担保函履行担保责任。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需提起诉讼时,本合同当事人均应向管辖范围内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八条乙方提供必要的情况和资料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随时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业真实状况的资料和情况,包括:乙方资产负债表、乙方利润表、乙方财务状况变动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细情况表。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况和资料时,乙方不得拒绝。第十九条合同的终止融资租赁合同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才能终止。1承租人有严重违反融资租赁合同的行为,如承租人停止
12、支付租金等。出租人有权在事件发生后的任何时候通知承租人合同业已停止。2承租人已经破产,或已经宣布公司合并、解散或重整。3租赁物件因受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灾等)的作用而意外灭失。4租赁合同中可以规定承租人具有自愿终止权,即承租人可以提前付清未到期的租金,并解除租赁合同。但还应规定承租人在行使自愿终止权之前,必须提前几个月向出租人发出书面通知,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同时须支付必要的提前损失赔偿金。第二十条默示条款默示条款是租赁合同特有的内容,是指尽管某些事项在租赁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但通常被认为已包含在合同中。融资租赁合同的默示条款主要有:1合同所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只能由出租人或承租人以书面形式明
13、确地表示放弃或改变。否则,不行使权利并不等于放弃权利。2融资租赁关系是由交易双方的租赁合同构成的。租赁合同缔结前所发生的任何委托书或电传都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含义。3融资租赁合同不能被双方或其中的任何一方随意修订。4如果将合同断章取义,则其中的任何条款均是无效的、非法的或不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的。5租赁合同的各种附表及附表中所规定的附带条款,均为该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该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6出租人所指派的代理人或委托人具有全权代表出租人的能力。第二十一条合同附表及附件1本合同附表及第 号购货合同、附表、租赁物件明细表、实际租金表、租赁物件收据等均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自
14、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份,由甲方、乙方和担保人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担保人: 电话:地址:传真: 电挂:开户银行: 帐号:附表(1)租赁物件(制造厂)(2)卖方(3)交付地点(4)租赁物件设置场所(5)租赁期间(6)预计交付期及租赁物件收据交付期(7)概算成本(8)保证金(9)租金及其支付方法(10)续租租金(11)所定损失金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地次付后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12)续租所定损失金额(13)迟延利息以中国银行的贷款和人民币贷款的贷款利率120计算(14)附带条款 租赁
15、物件明细表租赁物件名称与型号规格单位数量价格进口国别与制造厂交货时间 实际租金表敬启者:兹根据贵我双方签订之租赁合同(NO)第三条的规定,现对租赁合同附表第(8)、(9)、(10)、(11)和(12)项作如下调整。请以此为准,按时支付租金及各项应付款项。公司业务部(盖章)总经理(签字):业务经理(签字):业务员(签字): 一九年月日 附表第(8)项保证金调整概算成本时的保证金按实际成本调整的保证金 附表第(9)项租金调整概算租金(共次)实际租金(共次)第一次租金:支付日:年月日第五次租金:第一次至第次各次为:第二次租金:第六次租金:最后一次为:第三次租金:第七次租金:第四次租金:第八次租金:
16、附表第(10)项续租租金调整概算续租租金(共次)实际续租租金(共次)每次:附表第(11)项所定损失金调整第一次租金支付前第一次租金支付后第二次租金支付后第三次租金支付后概算:实际:第四次租金支付后第五次租金支付后第六次租金支付后第七次租金支付后附表第(12)项续租所定损失金调整附注:1租赁合同签订日:199年月日2起租日:3租赁期间:个月:(199年月日至199年月日)4租金支付:每个月支付一次(先付后付),在支付日前电汇到公司开户银行:银行分行,现汇帐号:5租赁物件概算成本为:,实际成本为:。6按实际成本,保证金为:,已预付。余额欠额为:。抄送:担保人(1):担保人(2):合同号码: 租赁合同起算日:年月日租赁物件收据根据一九九 年 月 日你公司与 订立的租赁合同,下列租赁物件于本日确实承租无误。在合同履行期,愿遵守上述租赁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 承租单位(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租赁物件(制造厂)详见第号购货合同个月(本租赁物件提单交付日为起算日)下面的表格由出租人填写部门 负责人 复核人经办人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