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具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报告书面评审意见10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建立气象探测站(点)备案11档案局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个人出卖、转让档案审批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个人出卖档案审批12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单位、个人转让档案审批13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或者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或者奖励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或者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单位的表彰或者奖励行政奖励14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或者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个人的表彰或者奖励15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的备案、验收16食药监局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生产许可17执业药师注册18第一类医疗器械生
2、产企业委托生产登记备案19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20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21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22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23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24生产出口医疗器械备案25药品经营许可(零售)药品零售企业筹建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注销26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零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零售)核发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零售)变更27对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认定28药品进口备案 (核发药品进口通关单、进口药品口岸检验通知书)29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
3、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1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302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31医疗用毒性药品生产、经营、购用审批2医疗用毒性药品经营单位审批323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医疗用毒性药品购用审批33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调剂使用、配制和委托配制制剂许可1注册审批342调剂使用审批35出具药品销售证明书36接受境外制药厂商委托加工药品备案37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类)3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购买审批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的审批39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40体育局临时占用体育设施批准41全民健身设施拆迁或者改变用途批准42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43等
4、级运动员称号授予44等级裁判员称号授予45科技局市科学技术奖46侨办华侨回国来江苏省定居审批47鼓励和表彰在华侨捐赠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单位和个人48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身份认定49华侨身份认定50华侨、港澳同胞、华人捐赠项目备案登记51知识产权局对杰出发明人(设计人)的奖励52邮政管理局停止办理或者限制办理邮政普遍服务特殊服务业务审批53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审批54对做出重要贡献和取得突出成绩的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工作人员进行表彰或奖励55调集和征用56公安局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及工程验收57中国公民因私出国护照58大陆居民
5、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的许可59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许可60影响道路安全的道路挖掘、占用或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埋设管线设施许可61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625000人以上大型活动的安全许可63易制毒化学品(一类)运输许可64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申领65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申领66机动车禁区通行证核发67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运输审批68机动车登记69非机动车登记70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71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号牌72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73驾驶证补证、换证74提交身体条件证明75注销、降级76核发校车标牌77经信委融资性担保机构设立、变更与退出审批78企业投资
6、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招标的核准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核准79为修缮古建筑、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及建设、修缮经依法批准的仿古建筑生产粘土实心砖许可80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备案81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82商务局商业特许经营备案83外派劳务项目审查与人员招收备案84成品油经营企业资格年审85地税局对纳税人延期申报的核准86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87对采取实际利润额预缴以外的其他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的核定88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行政征收89个人所得税的征收90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91印花税的征收92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93房产税的征收94车船税的征收95土地增值
7、税的征收96资源税的征收97契税的征收98耕地占用税的征收99社会保险费的征收100教育费附加的征收101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102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10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104工会经费的征收105对检举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行为的奖励106中国税收居民身份的认定107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所得税减征108遭受重大自然灾害个人所得税减征109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110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损失的资源税减免111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减免112对军事设施占用耕地耕地占用税优惠113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占用耕地耕地占用税优惠114对铁路线路、
8、公路线路、飞机场跑道、停机坪、港口、航道占用耕地,减按每平方米2元的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115对农村居民占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优惠116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以及渔业水域滩涂等其他农用地的耕地占用税优惠117对农村烈士家属、残疾军人、鳏寡孤独以及革命老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区和边远贫困山区生活困难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住宅缴纳耕地占用税确有困难的,免征或减征耕地占用税优惠118被撤销金融机构在财产清理中取得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契税优惠119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优惠120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
9、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契税优惠121土地、房屋被政府征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契税优惠122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与房屋相互交换的契税优惠123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的契税优惠124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及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的契税优惠125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承受的土地、房屋权属用于教学的契税优惠126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契税优惠127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不包括商品房)或者公有制单位职工按照国家房改政策,首次购买单位集资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的契税优惠128因不可抗
10、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契税优惠129对棚户区改造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契税优惠130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货币补偿并用于购买改造安置住房,或因房屋被征收而进行房屋产权调换并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契税优惠131个人首次购买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契税减免132对军队、武警部队和政法机关所办企业脱钩移交过程中涉及的契税减免133监狱管理部门的契税减免134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契税减免135军建离退休干部住房及附属用房的契税减免136实施债权转股权企业的契税减免137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契税减免138承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行政调整、划转国有土地、房屋权属的契税减免139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的契税减免140保障性住房不预征土地增值税141税务登记备注说明:“不见面”事项是指可实现全程网上办理,或可通过邮政EMS收取材料并送达审批结果,申请人和审批窗口不需要见面就能审批办结的审批和服务事项;“见一次面”事项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要申请人到场,申请人和审批窗口至少见一次面才能审批办结的审批和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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