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在规定任职年限内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每次延期一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延期二年申报。2、在职称考试中违纪受查处者,从通报之日起延期二年申报;在申报中弄虚作假者,从认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3、受党纪、行“”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三年申报;受“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从解除处分之日起延期四年申报。触犯法律,受刑事处罚的,从解除处罚之日起延期六年申报。三、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2,硕士研究生毕业,任教2年以上。3、双学士学位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
2、二级教师年以上。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4年以上。5、大学毕业(高中教育教学岗位除外),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二级教师年以上。第六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除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担任课程的讲授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具有本专业2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 、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年以上。 3、双学士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4年以上。4、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5、大学专科毕业(高中教育教学岗位除外),取得中学一级
3、教师任职资格,担任中学一级教师年以上。四、评审条件第七条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应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关心爱护学生,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文化知识与专业技能,具备终身学习的能力与研究能力;树立现代教育思想,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积极进行教学,认真研究教育教学规律,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方法得当,教学效果显著;积极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积极组织和参与学生课外教育教学活动,在学生智力和能力,引导学生创造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教书育人,管教管导,促进学生全面;积极承担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按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见),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教学评价积分应达80分以上,
4、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教学评价积分应达90分以上;学生巩固率、成绩合格率、优良率、提高率在同类学校或同学科中处于前茅(有佐证材料)。第八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其所提供的业绩应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绩,年平均课堂教学达到国家规定的课时定额;对担任特殊课程的教师或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课堂教学时数可按有关文件规定确定,并报市、县教育行部门审核认可;年平均课堂教学时数,从本次评审工作的截算时间上溯到规定的任职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公派外出学习或进修,可相应减少课时定额。兼有校中层以上领导工作的教师除按规定进行业务水平、教学能力等的考核外,兼有校级领导工作的教师还应有
5、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管理工作实绩的考核,且取得相应的中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兼有校中层领导工作的教师应有学校对其进行管理工作实绩的考核。第九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任现职以来,除符含本评审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三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地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 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县级三等奖;或获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三等奖以上;或获县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或获县级优秀教学成果以上。或乡(镇)中学教师参加
6、教育行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乡(镇)3次以上;或获乡(镇)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次以上;或获乡(镇)优秀教学成果3次以上.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年以上,做学生思想转化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获地级以上先进集体。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转化工作成绩突出,所带班级获县级以上先进集体.、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2篇,或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1篇,或获地级二等奖,或至少有2篇获县级以上。、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全县以上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县教育行部门出具推广
7、效果证).5、指导青年教师1名以上,有明显的效果,有记录、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并承担县级以上教育行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等1次以上,并受到同行的好评(有被指导教师签字认可材料,有齐备的教案等材料,并由县XX门提供评价材料)。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得地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 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得县级以上
8、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乡(镇)中学教师获得乡(镇)级以上各类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育名师、骨干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7、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部门组织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2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级。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部门组织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
9、有2人(次)获地级三等奖,或县级。第十条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任现职以来,除符合本评审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或地级以上。或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或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二等奖以上。或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地级优秀教学成果以上。、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治工作和提高学生成绩工作成绩显著,所带班级2次获得地级以上先进集体.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
10、任工作连续3年以上。做学生思想治工作和提高学生成绩工作成绩显著,所带班级获地级XX县级以上先进集体各1次以上。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3篇以上,或获得省级篇和获省级二等奖篇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篇以上,或获省级二等奖1篇和地级三等奖2篇以上。4、在教改、教材教法研究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其教育教学经验在所在市(州、地)推广(提供经验材料并由地级教育行部门出具推广效果证明)。5、指导青年教师名以上,有明显的效果,有记录、计划、总结等相关材料,并承担地级以上XX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1次以上;或县级以上教育行部门组织的示范教学或学术讲座等任务2次以上,其水平在全
11、县属领先地位(有被指导教师签字认可材料,有齐备的教案等材料,并由县XX门提供评价材料)。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地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地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2次以上(可累计)。或获得县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3次以上(可累计)。 7、积极组织竞赛
12、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3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级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人(次)以上获全国二等奖、省级;或2人(次)以上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第十一条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教研员,必须承担1门以上课程的教学视导和教研活动;平均1年视导不少于8所学校(有视导计划和视导总结);省级教研员不低于40节,地级教研员不低于0节,县、乡(镇)级教研员听课不低于60节(有听课记录和听课
13、评价及指导意见);组织或参与教研活动每年不少于次,积极组织教改实验或课题实验,承担或参与地级以上的课题2项以上。其中,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每年发表2篇,或获省级评选三等奖、或地级评选二等奖以上。县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每年发篇,或获县级评选以上。其中: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4篇,或获省级评选二等奖以上。县中学教研员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3篇,或获省级评选二等奖以上。 担任教改实验或教育科研课题任务的教研员,每学年听课不低于2节,每年到基层开展调研活动不少于5次(有调研
14、提纲及调研报告),撰写阶段性研究报告篇以上;承担或完成地级以上的课题2项以上,其中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教研员,至少获得地级以上研究成果奖以上,其它要求与学科教研员一样。 第十二条电教(教育技术)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和学校从事远程教育、计算机维护和教学的教师,根据其职务职责的特点,作如下补充要求:每学年应按教学计划,设备正常使用率达80以上,软件(课件)制作不低于2个,教育教学资源应用不低于4次。课时数应具备年均上信息技术课、电教课、观摩课或视导课(有视导计划和总结)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不低于0节,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不低于20节(其他教师利用电教资源硬件设备或软件开展各项
15、教育教学活动,视为电教管理教师教学工作每3节课折合为1个课时)。制作的音像教材、教育教学工件(课件)、优质课、视导课实录视科研对待。五、破格条件第十三条对不具备规定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属于中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的在职教师,重点是在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任现职年以上可破格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申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连续年在本校完成的课堂教学时数平均高于国家规定课时定额的15以上(提供各年度任课材料),且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
16、或获省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以上;或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地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地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以上;或获地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2、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编写正式出版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木人撰写8万字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编写,并在县乡范围内使用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4篇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2篇以上.4、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本人完成的教学科研、教学作品、教具等在XX门主办的比赛中获
17、省级二等奖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本人完成的教学科研、教学作品、教具等在XX门主办的比赛中获省级三等奖;或获地级二等奖以上。、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绩突出,所带班级2次被评为地级以上先进集体,连续年学生巩固率10.县、乡(镇)中学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成绩突出,所带班级次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集体,连续两年学生巩固率95以上。6、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省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或获得地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次以上(可
18、累计)。县、乡(镇)中学教师获地级以上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先进工作者、教学能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7、积极组织竞赛辅导(有教案、有教学计划),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3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二等奖、地级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指导的学生在参加教育行部门组织的或委托其他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竞赛中,有人(次)以上获全国三等奖、省级;或2人(次)获得省级三等奖以上。第十四条对不具备规定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属于中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范围的在职教师,重点是在
19、教学第一线的教师,任现职年以上可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者,除具备正常晋升的评审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1、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编写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本人撰写12万字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编写的中学教材或教参,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教学专著,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的专著字数不少于20万字。县、乡(镇)中学教师的专著字数不少于12万字。3、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学术6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篇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发表本专业学术篇以上,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篇以上。 4、省、市(
20、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所承担的教改实验成果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或科研主管部门的(排名前3)。县、乡(镇)中学教师所承担的教改实验成果获得省级以上教育或科研主管部门的三等奖;或地级以上.5、连续2年在本校完成的课堂教学时数平均高于国家规定课时定额的0以上(提供各年度任课材料),且教学成绩特别突出。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或获国家级教育科研、教改实验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县、乡(镇)中学教师参加教育行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竞赛,获省级三等奖以上;、省、市(州、地)及所在地中学教师获省级教学质量次以上.县、乡(镇)中学教师获省
21、级教学质量1次以上;或获地级教学质量2次以上。六、附则第十五条本条件为中学评审申、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的基本申报评审条件。各校应根据工作需要,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教师中择优申报评审;对获得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等称号的教师,具有担任班主任工作经历的教师,应在符合本条件的前提下优先申报评审;在任现职期间,支援农村(乡镇及其以下(不含县市所在地乡镇学校)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或在农村(乡镇及其以下不含县市所在地乡镇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可提前1年申报评审上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第十六条贵州省职业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按照贵州省职业中学中、高级教师职务
22、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七条本条件所称的,除注明的外,均是指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标准刊号ISS符号或邮发代号的公开刊物上发表的,包括高校公开发行的学报、增刊,公开出版的集及上发表的。本条件所称的著作、教材、教参是指具有国际标准书号符号并公开出版的本专业的著作、教材、教参。本条件提到的著作、教材、教参、及科研课题、项目等系指本专业的,其作者(完)都是指或排名第一。本条件中所称“核心期刊是指图书馆最新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刊登的学术期刊。本条件所称的课时数是指课堂学时数和按其它教学环带(指带学生实习,指导学生实验,作学术讲座)折算的课时数.本条件所称的字数,除注明的外,均指个入完成的字数。本条件规定的著作、教村、教参以及获得的专利一项可折抵一篇。 本条件中凡冠有“以上”者,均含本级. 第十八条各市(州、地)应根据本条件和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本条件省人事厅、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黔人通(199)53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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