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底地点:项目部会议室 组织人(签字): 交底人(签字): 主要参加人员: 内容: 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施工安全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重要前提条件,为此,项目经理部专门设立施工安全工作组,建立施工安全保证体系,配备专门的安全人员,遵照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全面承担安全责任。 一、机构及岗位设置:项目经理为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部办公室负责人兼任施工安全负责人,办公室配备安全专职人员。施工队队长、质检员同时兼任施工安全员,做到层层监督,严把施工安全关。 项目经理 行政办公室 专职安全员 路基工区 桥涵工区 隧道工区 二、 安全施工保证体系的运作: A、项目经理 组织带领安全工作组
2、落实安全措施。 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卫生全面检查,排除事故隐患。检查时 质检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各工区副队长、质检员参加,检查后立即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责令整改。 组织人员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防灾工作,作到有备无患。 出现安全事故时,立即组织人员抢救。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为今后的施工总结经验教训。 B、行政办公室 负责审查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将各种安全措施写入施工组织设计中。 负责落实安全措施,将情况向项目经理汇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停工,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负责与当地政府、业主及有关安全保卫部门联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 负责整个施工现场和施工队伍的安全施工工作(包括施工安全、人身安全等)。 经常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使其保持完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