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甲方负责合同的登记备案、银行按揭审批手续及办理产权。四、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策划及销售代理费。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销售代理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对策划案享有独家使用权。六、若乙方违约或不能按时完成本项目的策划销售代理工作,甲方有权按约终止合同。第五部分乙方的责任与权利乙方按项目实际进展进行相关的策划销售代理工作,其中包括但不仅是所列部分或视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一、前期策划(一)市场调研。限期为自合同书生效之日起25至30个工作日1、房地产市场现状分析。2、主要路段商业状况。3、住宅市场情况。4、潜在客户市场调查分析。(二)项目定位1、项目所在地块的优劣势、机会点与威胁点分析。
2、2、项目产品定位。3、项目概念定位4、目标客户市场定位5、项目定价范围建议(三)产品优化建议1、参与项目总平规划讨论。2、参与建筑风格方案讨论及建议。3、参与户型平面方案讨论及建议。4、参与配套设施方案讨论及建议。二、营销策划(一)项目营销总体策略;(二)项目阶段性营销计划;(三)入市时机选择;(四)销售分期控制;(五)价格定位及策略;三、广告策划(一)项目推广口号(二)项目卖点整合包装(三)整体广告计划(四)广告预算及媒体组合(五)项目形象策划1、项目基本形象设计:(1)标志(2)标准字(3)标准色彩(4)标准组合2、项目标志形象应用设计:(1)内部应用:名片、信封、信签、识别卡、文件袋、贺
3、卡、水杯、手提袋;(2)销售中心:装修建议及展板设计;(3)户外应用:工地围墙、引导旗、车体、广告牌等(六)传播工具的创意与设计:1、楼书创作(创意、文案、设计)2、折页及海报创作(创意、文案、设计)3、报广创作(创意、文案、设计)4、广播、电视稿文案等四、销售代理(一)建立销售队伍,依合同授权范围内执行销售行为(二)销售文件及管理文件的制订(三)销售道具使用(四)销售人员培训(五)制订销控计划(六)销售执行的内部协调程序(七)售后服务机制建立(八)定期报送各项统计报表五、乙方针对本项目成立项目组,并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各阶段策划、计划、文案、创意由乙方本部负责,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具体运作
4、和计划实施。乙方自行负责项目组的人员提成、福利等人员开支。六、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每月的销售情况统计分析。七、乙方独家享有本项目的策划销售代理的署名权。八、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如期向甲方收取策划销售代理费。第六部分本项目正式开盘销售的基本条件甲方取得本项目的预售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文件,且整体销售准备工作已完成。第七部分策划销售代理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一、策划销售代理收费标准1、策划费为万。2、甲方同意乙方按本项目住宅销售总额的%收取策划销售代理费。按商铺销售总额的%收取策划销售代理费,成交金额以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金额为准。除物业管理用房外,其它任何形式的销售成交都列入计算策划销售代理费的金额
5、。(如商铺在代理期内只出租,则按该商铺两个正常月的租金收取代理费。)二、策划销售代理费计算及提取方式(一)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在乙方人员驻场时(约开盘前2个月)先按人民币元/月的标准预付给乙方,直至本项目开盘正式销售当月止,期间所产生的预付款从乙方第一期所提取的策划代理费中扣除。(二)在本合同委托期内,甲乙双方在每月三日前核对销售明细,甲方在每月五日向乙方支付上月已确认租售服务佣金。在甲方收到购房者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责任即告完成,并即进行策划销售代理费的结算,其结算金额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总价金额进行计算。(四)若已交定金的客户违约,其定
6、金由甲方没收,甲方应将没收总额的50%作为乙方该次的策划销售代理费。三、溢价款的结算、分成比例、提取时间的约定(一)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定价策略所制定的各期销售底价表,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更改,并作为计算溢价款的依据。(二)本项目之成交金额须在双方确认的销售底价以上。(三)本项目实际成交总额超出双方确认的以销售底价表计算的总额部分视为溢价。(四)本项目之溢价部分,甲、乙双方按比例分配。(五)溢价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在客户与甲方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双方即进行溢价款的结算,甲方将乙方应得溢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篇二:全案销售策划代理合同合同编号: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7、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项目(以下称本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定义1.商品房销售代理:是指代理商依照同房地产开发商订立的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书,代理商以房地产开发商的名义对外销售房屋,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的行为。2.独家代理:是指在乙方的有效代理期限内,甲方不再委托任何第三方代理销售或自行销售本项目。3.商品房认购书:是指针对本合同约定之代理销售的商品房而制作的、为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而签署的、约束预购商品房双方的预约合同。4.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是指依据项目所在地房屋管理局最新版商品房预(销
8、)售合同示范文本所填写的销售合同。5.销售底价:是指本合同书中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一房一价底价表中的对外销售的最低价格。6.实际销售价:是指乙方代理销售的商品房的实际成交价格。7.实际总销售金额:为实际成功销售商品房的合同签约总价之和。8.售出单元:客户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9.房屋交付:是指项目竣工后客户交纳相关入住费用,领取钥匙并签定房屋交接确认书。10.销售:是指从客户接待、项目介绍、签署商品房认购书、填写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及按揭(如有)备案等相关文件、催促客户交纳购房款及相关费用等一系列过程。11.成功销售的界定:商品住宅、商铺的预售(销售)以套为出售单位并支付首期购房款。12.
9、销售推广费用(即广告预算):是指除本案售楼中心(含外接待,如有,下同)、样板房的建造、改造、装修装饰和甲方品牌推广外,包括本案销售中投入的媒体广告、户外广告、楼书、现场气氛营造、销售道具的制作、房展会、dm派送、电视cF投放、销售资料印刷制作、模型和效果图制作、配合销售策划相关的活动等费用。第二条标的1、受托物业名称:,本项目名称变更并不影响本合同之效力;2、受托物业类型:3、受托物业位置:4、受托物业面积: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具体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乙方具体受托代理销售的物业房源详见甲方根据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情况向乙方提供的委托销售代理房号明细表,以保证销售计划的顺利实施。前述明细
10、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于合同最后,且加盖甲方公章确认。第三条合作期限1、本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策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2、代理期限届满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第四条营销策划代理费及支付方式一、销售价格1、双方商定本案房源代理基价(平均底价)以双方确认底价为基准(底价见合同最后附件中的待售房源及底价一览表),向物价部门备案价格不作为合同销售目标价格,且物价局申报备案由甲方负责。2、此合同为包销合同,乙方可灵活调整每户待售房源的售价,无需甲方同意,但需保证其销售价格不低于双方约定底价(“待售房源及底价一览表”中的价格)。二、销售策划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销售代理
11、佣金为成交总额的4.5%,代理费计算方式为:按比例提取的销售佣金=成功售出单元到账金额百分之四点五。2、双方同意,本项目实际实现的销售价格超过双方约定的一房一价底价表之上的部分(溢价部分),乙方有权获得分成,具体分成比例甲方得40%,乙方得60%。3、佣金支付方式:本协议约定的佣金,由乙方在每月开始的五个工作日内开具销售策划服务费发票,甲方在收到策划服务费发票的五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汇票/电汇:甲方按乙方发票上提供的收款账号将款项打入乙方公司账号,并将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传真至合同内容中所载明的乙方传真号码。4、特殊费用:1)甲方确保本项目之前成交客户及相关手续不对后续项目销售产生明显不利事实,如
12、因甲方隐瞒导致后续项目销售明显受阻,则甲方要赔偿乙方已投入广告、人力、物料制作等相关费用,且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2)在代理期内,无论由于何种原因造成的退房,乙方已收的房屋之销售佣金不退,问题房屋处理后继续由乙方销售并正常提取佣金。3)销售案场所涉物业管理费、绿化养护费、水电费、销售案场办公耗材、电话网络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对案场各项费用进行合理控制。4)甲方提供乙方大件办公用品,包括激光黑白打复印机一台、台式办公电脑二台、传真机一台,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待结案后归还甲方。5)乙方负责物料制作、广告推广、活动组织等相关费用,具体费用支出时间和方式均由乙方全权自行负责
13、,无需甲方确认,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品牌和企业形象。5、销售佣金的核算与支付1)佣金结算条件:无论是贷款购房者、分期付款购房者还是一次性购房者,均以实际款项到账时间为佣金结算条件,即房款当月到达甲方账户多少,乙方即以其金额按相应比例提取佣金。销售溢价分成按月结算。2)乙方每月5日前将上月销售佣金核算单和溢价分成核算单(核算周期为上月第一个日历天至上月最后一个日历天)提供给甲方核验并由乙方开据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应付销售代理服务费。3)业主因违约而支付的违约金,甲乙双方各得50%。4)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已交纳购房定金、首付或其他各类款项的客户,也按到账金额并计算销售佣金
14、。6、销售策划代理服务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以下任一付款方式支付服务费:1)电汇:2)支票支付;第五条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合法资质和能力。2、甲方应尽量向乙方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所需要的有关规划设计的图纸、资料等,以及项目运作的整体计划、方案及甲方要求等;3、甲方确保本项目已取得下列各项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和补充协议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房屋总平面图及标准层平面图
15、、房屋结构、房屋装修、建材配套、设备标准的说明书、所有绿化环境的设计施工、小区智能化设计施工标准的说明书、工程进度计划)、对外委托销售代理证明以确保本项目策划和销售工作的顺利展开。甲方保证上述资料真实并承担上述资料所产生的法律责任。4、甲方保证此项目于年月日前交付使用,如不能按此约定时间交工,每晚一个月甲方给乙方2万元费用,用于弥补乙方超出预期时间和原定计划产生的支出,如广告费、物料制作、人员工资、行政办公等费用。5、甲方指定专门对接人员配合乙方工作,甲方对接人。6、甲方对与购房客户签订的认购书、商品房预(销)售合同、补充协议及相关文件内容的起草、变更拥有决定权。7、甲方负责商品房预(销)售合
16、同盖章和审核。甲方委派出纳人员(不少于1名)负责收取定金、房款及开具收据或购房发票,该出纳需在工作时间进驻销售现场。8、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用。第六条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合法资质和能力。2、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保证其在项目所在当地履行本合同的合法性。3、乙方指定对接人于本合同签订后,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协助。凡需乙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任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认购书、协议、合同和向甲方提交的任何文稿等,均仅由该对接人协调办理或
17、签收,乙方变更项目对接人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4、所有预(销)售合同的定金、购房款及相关税费等款项应直接付到甲方帐户,乙方无权代收任何款项。5、营销策划和企划推广服务篇三:XXXXX项目委托策划销售代理合同XXXX商贸广场项目(暂定名)委托策划销售代理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XXX省XXX市开发的“XXX商贸广场(暂定名)”项目进行策划及代理销售房地产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项目和代理方式1、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XXX省XXX市开发的“XXX商贸广场
18、(暂定名)”项目进行策划,并以“独家代理”方式代理销售该项目的商业网点和住宅房产。2、委托工作具体如下:(1)负责本项目(总建面积约为万平方米)的整体销售策划工作;(2)负责本项目的商业物业及住宅的销售代理工作;(3)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广告设计工作。第二条代理期限1、本合同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3、甲方同意在委托期限内不再委托第三方代理销售本项目及不自行组建销售队伍进行销售工作。第三条销售代理佣金支付及费用负担1、住宅、商业网点销售代理的
19、策划、佣金计提及支付方式。(1)前期企划费为万元整,乙方人员进场后甲方支付。(2)月费为,乙方销售人员进场后甲方每月支付乙方万元整(¥元)月费,在每月5日前支付当月月费。(3)乙方代理销售住宅、网点、车位的佣金计提方式为,前期团购部分(不超过100套)乙方按房屋成交价的0.5%计提作为销售佣金。正常销售期乙方按所售出房屋的实际成交金额的1.5%计提作为销售代理佣金(4)超价分成:由代理公司与开发公司在开盘前制定销售底价表,在销售过程中代理公司与开发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可共同适当调整销售价格,超出价格部分开发公司与代理公司按7:3比例分成。本合同所称“成交”,指够房者签署了销售合同并支付了首期房价款
20、。(5)乙方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因购房者支付定金后未能按约签订销售合同而依法获取的定金款,由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依法获取定金款后,该套房屋不视为乙方销售成交,由乙方再行销售。(6)代理销售住宅、商业网点的佣金支付方式为,甲方同意在每月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一月的销售代理佣金。如甲方迟延支付前述佣金,须另每天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的1作为滞纳金。乙方取得佣金的同时应提供相应的发票。、费用负担(1)本合同中的销售代理费用中包含了广告设计等费用,但甲方同意根据实际需要支付本房地产项目的广告发布费用(包括报纸广告、电视广告、印制宣传品、售楼书、制作沙盘等销售推广及活动费用)。(2)乙方负责销售人员工资和日
21、常办公费用以及销售的推广维护费用(不包括售楼处内电费、水费、采暖费等)。(3)甲方负担售楼处的建设、装饰、装修、办公家具等费用。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保证本项目的合法性。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该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等),同时提供关于代售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臵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设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商品房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2、甲方应向乙方出具委托乙方代理销售商品房的委托书,授权乙方独家代理策划、销售该项目。3、甲方有义务按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及时支付乙方的佣金及其他费用。4、甲方委派1-2名专职财务人员负责在销售现场收取销售款项,包括客户交纳的购房款、定金、租金和其他相关款项。5、甲方应当全面履行与购房户签署的相关合同,并不得因此给乙方在销售代理工作中带来任何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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