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席国际海事组织无线电通信与搜救分委会出席国际海事组织无线电通信与搜救分委会第15次会议报告国际海事组织(IMO)无线电通信与搜救分委会(COMSAR)第15次会议于2011年3月7日至11日在伦敦IMO总部召开,来自69个国家、1个联系会员(中国香港)、3个联合国专门机构和23个政府间或非政府组织派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本届会议主席C.Salgado先生(智利)主持。经过选举, C.Salgado先生(现任主席)和H. Supriyono先生(印度尼西亚)当选2012年会议主席、副主席。经批准,由我部海事局、通信中心、救捞局、搜救中心总值班室、中国船级社、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局、山东海事局
2、及驻英使馆海事处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本届会议。本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国际电信联盟(ITU)海上无线电通信、卫星通信(Inmarsat和Cospas-Sarsat)、搜救、电子航海(E-Navigation)等议题。会上成立了搜救(WG1)、技术(WG2)和 E-Navigation(WG3)三个工作组以及IMO 关于 WRC-12议程立场起草组、MSI文件起草组。现将代表团出席会议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一、关于GMDSS前瞻性研究和现代化GMDSS前瞻性研究和现代化的目的是用先进的数字技术对现有的、以模拟技术为主的GMDSS通信系统进行更新改造。其工作范围不仅
3、限于通信技术和设备,而且涉及到SOLAS公约等规则的修订和无线电通信业务及频率的变更。本次会议研究认为,此项工作应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划定研究工作范围,明确方法和时间安排;第二阶段是对GMDSS各分系统组成和工作程序进行复审评估;第三阶段进行现代化升级改造。整个过程预计约15年。GMDSS现代化工作范围很广,本次会议确定以下具体问题应纳入GMDSS复审和现代化过程:(一)关于修订SOLAS公约第四章有关VHF EPIRB设备配备和海上维修能力的条款土耳其指出,在A1海区航行的船舶已经配备406MHz卫星EPIRB,没有必要再要求配备VHF EPIRB,且统计表明VHF EPIRB设备作
4、用非常有限;另外,由于受到人员能力和测试仪器仪表等条件限制,船舶的通导设备维修能力基本都不能满足公约要求,因此建议删除公约相关条款。分委会研究认为,公约条款的修订应慎重,应全面研究条款的修订对其它相关的决议和建议的影响,建议在GMDSS系统复审和现代化工作中研究。(二)关于起草GMDSS复审工作计划GMDSS复审工作包括对GMDSS各子系统要素和工作程序的审议。为统一认识和工作进度,COMSAR分委会建议成立短期通信工作组,在COMSAR 16会议前起草一个复审工作计划,递交海安会批准后实施。(三)关于除海事卫星以外的其它卫星系统提供GMDSS业务本次会议研究了其它卫星系统提供GMDSS业务,
5、以改进和增强GMDSS通信能力的问题。主要研究了两个问题,一是阿联酋的Thuraya要求成为区域性GMDSS卫星业务提供商;二是美国等国家要求修改SOLAS公约相应内容,为新的移动卫星提供商进入GMDSS系统提供业务做准备。海安会和IMSO原则上不反对在GMDSS系统中引入新的卫星系统,且考虑到我国的北斗未来发展,我代表团一直赞同GMDSS引入新的卫星服务商。但考虑到引入新的移动通信系统将给船舶设备配备标准和港口国检查以及人员操作等方面带来新的问题,同时也会影响到海上安全信息播发区域的划分,鉴于问题的复杂性,分委会建议请IMSO在GMDSS复审阶段草拟一份认证移动卫星系统成为GMDSS系统业务
6、提供商的具体认证程序和标准的指南,并研究修改SOLAS公约的相应条款。(四)关于制定船舶遇险安全通信调查表本次会议对国际船员学院提供的船舶遇险安全通信方面的调查表示肯定,认为对专业和业余航海者的调查是必要的,有助于GMDSS回顾工作的开展。拟在此基础上,修改完善调查表,对各国船员、港口管理部门和其它相关方展开调查。(五)关于GMDSS复审和现代化会议建议IMO/ITU水上无线电通信业务联合专家组继续发挥专家作用,为GMDSS复审和现代化提供技术方案,并建议2011年9月13至15日在IMO总部召开专家组会议。二、IMO关于WRC12水上无线电通信议项立场草案COMSAR分委会对2012年世界无
7、线电通信大会非常重视,建立了ITU/IMO联合专家组对WRC12涉及水上无线电通信业务的问题进行仔细研究,形成IMO的立场草案,报海安会批准后,通过联络函方式送ITU,并在WRC12的第二次筹备会(CPM11-2)上进行了讨论研究。本次会议上,再次对WRC12议题立场草案进行研究,并做了如下两点修改补充:(一) 关于WRC12议题1.10WRC12议题1.10涉及对水上VHF频率的重新划分。本次修改的内容是增加关于对160.900 MHz 用于MOB设备的意见。由于有些国家已将该频率用于其它业务,经过讨论,会议认为现阶段指定频率为时尚早,请联合专家组就MOB设备频率问题做进一步调研。(二)关于
8、WRC12议题8.2WRC议题8.2是向理事会建议纳入下届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议程的议项。本次会议考虑到预计于2012年最终制定出电子导航战略实施规划和对GMDSS系统的审议和现代化工作,建议下届世界无线电通信大会应有对国际电联监管规定做出必要修改的议题,包括对附加频谱划分进行审议的准备,建议联合专家组在今年9月份召开的会议上研究此议项。三、ITU海上无线电通信IMO与ITU在研究水上无线电通信业务方面一直保持比较密切的合作交流,本次会议确定了拟请ITU研究组继续就具体技术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关于VHF频段DSC手持机的MMSI编码方案规划,本次会议研究了为VHF频段的DSC手持机规划MMSI编码
9、方案的问题。英国代表团向提交了英国的分配方案,即MID9XXXXX(前三位为国家代码,以第4位为9表示设备为手持机),并可对个人分配。法国、希腊等国家表示支持,但部分国家表示已使用了该码段,重新分配有困难,特别是大部分国家对向个人分配MMSI码表示了不同意见,认为相关无线电规则规定了只能向船舶分配MMSI码,如需向个人分配,应先修改相关规则。会议研究认为,为DSC手持机规划一个全球统一的识别方案是有益的,但具体方案还需请ITU在研究组中再具体研究。并应考虑:1)手持机是否与母船数据对应;2)将来哪些信息应提交给ITU;3)修订ITU技术建议书ITU-R M.585-5,以适应DSC手持机的引入
10、。最后会议希望各成员国在下一次会议时介绍各自的做法,并要求技术工作组进一步研究。四、卫星业务(INMARSAT 和 COSPAS-SARSAT)根据COMSAR14建议,IMSO对岸到船的经INMARSAT的话音遇险呼叫优先权的建议进行了研究,认为可以通过由RCC与当地陆地通信服务提供商协商解决。分委会通过了有关“岸到船INMARSAT话音遇险呼叫优先权”的COMSAR通函草案,指示秘书处发布实施。五、搜救事宜(一)冷水生存指南。对于德国提出的修订关于冷水生存指南的第MSC.1/Circ.1185号通函,以适应近年来医疗程序的变化,加强指导在寒冷水域运营的客船的建议。中国、英国、法国、印尼等国
11、家认为,该提案对指导冷水生存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提案中涉及到内容太专业,只有小部分医疗专家能够理解,应考虑大众接受能力,并且目前在冷水生存救助方面缺乏必要资料。会议未能在现阶段修改该导则达成一致,会议确定成立通信组(包括医疗专家)进一步研究该问题,并在下次分委会会议上继续讨论。(二) 非正规船舶的游艇比赛或海上旅行安全指南。分委会通过了新的MSC通函草案,提交海安会批准后发布,取代MSC/Circ.1174 和MSC.1/Circ.1366,以便向使用非正规船舶的游艇比赛或海上旅行提供安全指南。(三) 406MHz EPIRB年度检测指南。分委会通过了对406MHz EPIRB年度检测指南进行
12、修订的MSC通函草案,提交海安会批准发布。(四) MRCC配备的文件和出版物。分委会通过了SAR.7/Circ.10,列出了MRCC应当配备的文件和出版物清单,并通过委员会落实。(五)关于ICAO/IMO联合工作组(JWG)会议。分委会同意ICAO/IMO JWG下次会议于2011年10月3-7日在挪威召开,要求JWG考虑紧急情况下EPIRB早期手动启动问题并提出建议,修改文件COMSAR 15/6/2提出的MSC.1/Circ.1185修正草案并提交分委会下次会议。六、海上无线电通信和技术的发展分委会注意到美国提交的文件COMSAR 15/7介绍了对406 MHz EPIRB报警信号、406
13、 MHz EPIRB (附带AIS)、AIS-SART、 Radar SART和121.5 MHz寻址信号进行寻址和定位测试的情况。瑞典和ICS认为 在将来保留121.5 MHz作为寻址信号非常重要,可以考虑在406 MHz EPIRB增加AIS-SART,但不能替代121.5 MHz。考虑到海上无线的通信系统、技术的发展,分委会决定请求委员会将该项目完成时间延长至2012年。七、IAMSAR手册修订按照A.894(21)决议附件中规定的程序,ICAO批准了JWG 16次会议提交、COMSAR14同意的IAMSAR手册修订草案,海安会以MSC.1/Circ.1367通函的形式发布,该修正案将于
14、2011年6月1日生效。出于IAMSAR手册管理方面的原因,去年IMO、ICAO达成一致意见:IAMSAR手册新版本将每3年出版1次,期间除紧急修正外不进行修正,紧急修正将通过IACO网站通知成员国。下一次的版本将在2013年出版。2010年JWG17、2011年JWG18次会议提出的有关修正将合并到2013年版本,并且已经经过ICAO、IMO批准的2009年的修正也合并到2013年版本。分委会通过了JWG 17次会议所作的IAMSAR手册修正草案,提交MSC90批准后纳入2013年版本。八、E-Navigation战略发展根据会议所授的工作权限,e-Navigation工作组对COMSAR1
15、5/11文件进行了讨论。该文件是由挪威提交的e-Navigation通信组的工作报告,涉及未来航行的两种模式、极地水域的通信、建立数据访问和信息服务框架、SOLAS IV/4的功能要求、E-Navigation和GMDSS前瞻性研究以及初步差距分析报告等内容。工作组经讨论,向分委会提交了报告(COMSAR 15/WP.6)。 分委会总体上批准了工作组报告: 1对于船舶的安全航行,航海者的传统技能仍然是主要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航海模式和监控模式两者将互相补充。 2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有不同的信息需求,不同的工作区域也有不同的通信需求,这在进行差距分析进一步考虑。 3IHO的S-100数据模型用于作
16、为在SOLAS范围内建立数据存取和信息服务框架的基础。 4应仿照ECDIS所建立的协调小组一样,IMO将联合其他组织建立一个协调小组,以便在SOLAS范围内建立数据存取和信息服务的框架,秘书处将考虑授予IMO/IHO数据模型协调小组(HGDM)的工作权限。 5e-Navigation框架中的某些通信需求可以归类为海上安全信息(MSI),因而可以归到GMDSS的范畴,而无线电通信的其他需求可以放到GMDSS范畴之外。GMDSS应主要用于遇险与和安全通信。 6 e-Navigation通信组应使用附件中提供的模板进行差距分析,同时考虑人的因素。 7e-Navigation应为SAR用途提供必要的数据信息,而SAR也应在E-Navigation的概念中。8整个系统中必须具有故障后恢复的特性。导航和通信设备应能够可靠的指示它们是否正确的发挥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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