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乙方:北京顺弘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平等一致,相互协商同意定立本合同。一:乙方的工作责任1:乙方必须提供使甲方满意的服务,服从甲方的管理,坚守岗位,不能脱岗,睡岗,误岗,作到随叫随到,作好换,接岗工作记录。2:乙方必须做到安全生产,不违章操作,经常检查保养钢丝绳,绳卡,排除不安全因素。必须停机检修时,乙方要提前两天告之甲方,使甲方有时间调整生产进度。3: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操作证原件,证件必须真实有效,若有虚假和逾期不复检的证件一经被发现,甲方有权辞去当事人,追究乙方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
2、规程及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操作,做到“十不吊”。4:由于乙方所配备塔司玩忽职守或不正当操作或不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操作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物体损坏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包括塔司本人)二:甲方职责工资待遇,甲方将塔机承包给乙方,由乙方进行操作管理,承包费为 元/月/台,承包内容包括(塔机运行,维修,保养,甲方提供保养工具及黄油必备用品)。2 :甲方要求乙方所配备的塔司必须持有特种人员操作证,并能熟练操作塔机的塔司,视力听力正常,无高血压心脏病史,无传染病史,身体健康,且符合从事塔司作业的身体标准,乙方不得隐瞒或制作虚假操作证上报,否则乙方承担由此所发生的一切后果。 3:施工单
3、位负责塔机司机的吃住,住宿尽可能的安排在不吵,不乱的地方,因为操作塔机是危险行业,必须保证休息。4:甲方管理人员要经常与操作手进行沟通,彼此尊重,坚决杜绝违章指挥。5:每月10号-15号按时以现金支付乙方 元/台的基本生活费,其余部分在塔吊操作报停后,甲方在一个月之内全部结清款项。6:与乙方经常检查钢丝绳,绳卡,排除不安全因素,共同确保安全生产。7:根据施工单位所反映的实际情况,甲方有权对塔司进行调换,乙方并服从甲方的人员管理。三:未尽事宜,按国家劳务法实施。四:本合同一致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在工期完工后自动失效。甲方:廊坊市博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顺弘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章: 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