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综合管廊工程、综合管廊内给水、中水、电信、热力等、排水工程、燃气工程、道路工程以及交通工程。三、成品保护的目的和原则成品保护是贯穿施工全过程的关键性工作,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是为了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消除在施工过程中对已完工成品的污染和损坏,避免返工重修造成的不必要浪费,从而达到减少和降低成本的目的。并提高工程的一次验收合格率。成品保护的原则:(1)谁主管、谁负责:现场成品保护由工程经理总体负责,各工段由各工长具体负责。(2)谁施工、谁负责:主要针对各分包单位,各分包单位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在验收和交接之前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各分包单位应成立专门的成品保护小组,负责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成品保护工作。在交接
2、和验收后由接收单位负责。(3)严格控制施工工序:各专业工程,在施工完成或进行下一道工序之前,工长和施工队自检合格后,由工程部组织技术质量、施工队进行工序联检,联检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四、成品保护工作组织机构图本工程涉及分项工程较多,工序交叉作业,为了提高项目部的管理水平,减少重复返工,减少污染及破坏,加快施工进度,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成品保护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的工作组织流程图(见下图)五、成品保护整体部署1、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工序安排,确保合理的施工顺序,在工作安排中,尽量减少各工种间的交叉作业;工序交接时将将成品保护的内容作为重点内容来
3、检查,分清责任,明确成品保护的责任;2、技术室在各工序技术交底中除对施工工艺、质量标准等内容做明确叙述外,必须对其成品保护措施做详细交底。成品保护内容应包括本工序方面的成品保护和相关工序之间的成品保护措施;3、由技术室负责加强现场内所有施工管理人员和操作者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施工人员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时要已施工完毕部分的工程项目,增强成品保护意识;4、建立以项目工程部为主要负责部门的成品保护的管理体系,由工程经理负责实施;各工段工长、各施工队长、分包单位项目经理为其合同范围的成品保护直接责任人;各施工班组、专业工种分别设1名专门成品保护员,负责监督本班组、工种的成品保护工作,均接受
4、工程经理的领导和监督。5、项目部各工段工长全面负责成品保护移交,施工队负责人参加。对已损坏的成品拿出处理意见,办理交接手续。如不办理交接手续出现问题本队伍负责。如有一方负责人不参加,由该方负责。6、现场的成品保护小组负责监督、落实各验收合格分项的成品保护。7、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1)成品保护责任划分 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图纸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项目经理部在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方面起协调监督作用。 (2)现场材料保护责任 由项目部统一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材料室负责保管,材
5、料进场由技术、质量人员验收合格后执行限额发料程序发放到分包单位,发放完成后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分包单位负责保管、使用。(3)管廊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管廊结构施工阶段:结构分包施工单位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管廊内各专业管线施工阶段要有保护管廊结构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管廊内各专业管线等施工项目完成一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4)其他管线及道路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排水管线、燃气管线及道路施工阶段,各施工队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交叉施工时对成品保护要办理交接、会签手续。交接工作在各施工队之间进行,项目部起协调监督作用,负责各工段工长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分包单位在进行工序施工时,
6、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分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部,项目部经与其它专业分包协调后,其它专业派人协助分包单位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它人员恢复其成品。8、项目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进度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六、成品保护主要管理措施1、进行成品保护教育,落实成品保护责任制(1)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施工现场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及成品保护工作。在基层班组设成品保护员,负责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果断处理。对需要特殊保护的成品、半成品根据现场情况
7、采取临时封闭、覆盖、围挡防护。(2)定期对管理和操作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教育,提高职工保护成品的质量意识。(3)经常对成品进行保护检查,发现被撞、损坏及污染的成品或半成品,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处理,对责任人要给予经济处罚。(4)制定成品保护奖惩办法,用经济手段增强作业人员成品保护意识,促进工程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2、加强现场管理,科学组织施工作业,减少成品损坏(1)编制现场管理和成品保护实施细则,合理安排施工顺序,避免工序间相互干扰和污染,凡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会产生损伤或污染的,要对上道工序采取护包或护盖等措施,否则不许开工。一旦发生成品损伤或污染,要及时处理或清除。(2)凡在成品或半
8、成品区域施工或装卸运输,要设专人管理,防止因磕撞刮碰等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对可能被污染的部位进行遮盖,并设立警示标志。(3)成品保护从原材料做起,现场的钢材、水泥等能入库的入库,不能入库的要用蓬布遮盖和支垫,防止雨淋、日晒和受潮。(4)有效采用成品保护的护、包、盖、封四种措施。即视不同情况,分别对成品进行栏杆隔离保护用塑料布或彩条布覆盖。或对已完工部位进行局部封闭。(5)采取必要的防潮降湿措施。在基坑及沟槽范围设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进基坑或沟槽;控制施工用水的跑冒滴漏。(6)提倡文明作业,严禁野蛮施工,对野蛮施工的行为要进行制止,一旦发现,不论是否造成成品损伤,都要给予经济处罚。七、成品保护
9、具体措施1、测量放线 测量放线是施工过程中最关键的工序,测量成果的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所以对测量成果要加强保护。为保证测量放线的唯一性,钢筋、结构等上的红点、墨线,道路上的控制桩、控制点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破坏,施工队不得擅自作点或弹线,确需作辅助线或辅助点,需经项目测量工程师同意,采用与项目测量放线不同标识作标记。2、土方工程(1)对于已挖开的基坑,设专人看护,防止扰动基底土,并检查基坑四周防护栏杆是否松动、断开。(2)地基钎探过程中,应随钎探随作好标记,保护好钎孔,未经质检员和工长复验,不得堵塞或灌砂。(3)回填土时,应分层夯实,对于各种预留管线、支线,防水保护层等均应妥善保护,
10、不得碰坏。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虚填超厚,严禁汽车直接倒土入槽。3、混凝土工程(1)管廊结构施工缝和变形缝止水带应按技术要求施工,并做好保护防止破坏后导致漏水。(2)要保证钢筋和垫块的位置正确,不能踩踏弯起钢筋,不能碰动预埋件和插筋。(3)不得用重物冲击顶板及墙体模板,保护模板的牢固和严密。(4)混凝土浇注前,应在放钢筋马凳处铺设脚手板,供人员行走,严禁直接踩踏钢筋。(5)顶板及侧墙施工时对已浇注混凝土底板的表面要加以保护,必须等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后(一般在12小时以后),方准在面上进行操作及安装碗扣架,碗扣架和钢管的下部应垫好竹胶板(测量放线人员除
11、外,放线完成后,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混凝土的养护)。(6)混凝土成品保护:拆模时当局部有混凝土吸附或粘接模板时,可在模板下口接点处用撬棍松动,禁止敲、砸模板。拆下来的材料要及时运走,整理拆下后及时清理干净,板模应涂刷水性脱模剂,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拆模后及时做好竹胶板护边防护。棱角处可采用废旧的竹胶板包裹,要求板条长度准确、上下口平齐、美观、安装牢固。4、钢筋工程(1)成型钢筋应按指定地点堆放,用垫木垫放整齐,防止钢筋变形、锈蚀、油污。(2)绑扎侧墙筋时应搭临时架子,不准踩踏钢筋绑扎。(3)底板上、下层钢筋绑扎时支撑用马凳要绑牢固,防止操作时变形。(4)浇注混凝土时,派专职调筋人员调整钢筋位置,确
12、保钢筋不变形。(5)涂刷涂模剂时,不能污染钢筋。(6)钢筋清理:侧墙钢筋应在浇筑混凝土前用塑料布缠500mm防护,若有少量钢筋被污染应在浇筑完成时,马上用湿棉纱和钢丝刷进行处理。(7)安装预埋管或进行其它施工时,不得任意切断和移动钢筋。5、模板工程(1)拆模时不得用大锤硬砸或撬棒硬撬,以免损伤混凝土表面和棱角。(2)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修整,防止下次使用出现粘模现象。(3)模板在使用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分规格码放。(4)工作面已安装完毕的侧墙模板,吊装其它模板时不得碰撞。不准在预拼装模板就位前作为临时依靠,以防止模板变形。工作面已安装完毕的平面模板,不可做临时堆料和作业平台,防止
13、平面模板标高及平面产生偏差。6、砌筑工程(1)砌筑施工应及时清除落地砂浆,做到活完场清。(2)砌筑排水沟时,严禁在墙体上留脚手眼,不许在砌块上放脚手架,防止发生事故。(3)拆除施工架子时注意墙体等,防止划伤砌体。(4)手推车应平稳行驶,防止碰撞墙体。7、防水工程(1)严禁在防水层上堆放材料或进行其它作业施工。(2)结构外墙防水层经检查合格后及时贴50厚中密度聚苯板保护层,方可回填。(3)禁止将方木、钢管、卡子等扔到已施工底板防水层面上。(4)防水保护层施工时,注意对器具和手推车的使用,防止在操作中,划破防水层。(5)顶板防水施工时,划分好施工区域。卷材上人行走,不得穿鞋底带钉的鞋,若必须有人行
14、走时,必须在卷材上面用旧竹胶板做好铺垫。(6)防水施工过程中和未加保护层以前,防水附近不能有电气焊焊施工和其它火源。(7)防水施工过程中设专人看护。8、道路工程(1)设专人维护压实成型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必要时设置围挡,沥青路面摊铺完毕待完全冷却后(一般不少于24h)才能开放交通。(2)施工过程中加强对路缘石等附属工程的保护,路边缘采用小型机械压实。(3)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在未压实成型的沥青混凝土路面上行走。(4)当天碾压完成的沥青混凝土路面上不得停放一切施工设备,以免发生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变形。(5)严防设备漏油污染路面。(6)路缘石勾缝及人行步道方砖施工完成后应洒水养护,养护不得少于3d,不得
15、碰撞路缘石和踩踏步道。(7)严禁在已铺好的道路面层和步道上拌和砂浆。9、管道工程(1)管材运输、堆码、铺设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做到轻装轻卸,防止管材受到损坏。管材吊装时,应采用皮带、吊带或吊绳进行装卸。吊装时应至少有两个节点,严禁穿管吊。(2)下管过程中,严禁将管道从上往下自由滚放,应防止块石等重物撞击破坏管身。沟槽内管材水平运输时,不得将管身置于硬物上拖拉。(3)管道铺设时应将管内杂物清理干净,铺设停顿时应将管口封堵好,并不得将工具等物品置于管内存放。(4)钢管安装时,手拉倒链应采取吊装带,以免破坏防腐。施焊时不得在非施焊管材上引弧。管道内的焊渣等杂物做到随焊随清。补偿器安装完毕后
16、,及时用防火布覆盖,防止焊渣破坏补偿器。(5)管道安装后,遇到降雨或有地下水流进沟槽时,可能导致漂管或插口由承口脱出,因此在管道安装后应尽快回填土。雨期施工应对管材、管件苫盖,必要时对管口封堵,防止泥水锈蚀。(6)严禁践踏未回填的管线或将其作为施工受力构件。(7)回填土时,应从管道两侧对称进行,分层夯实,禁止单侧回填。回填土中不得含有石块、砖块及其他杂硬物体,避免划伤管道。(8)对于肥槽内从建筑物伸出的各种管线,均应妥善保护,不得碰坏。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设有足够的照明设施,防止铺填超厚,严禁汽车直接倒土入槽。(9)检查井四周回填时应注意保护井壁,避免夯实时损坏井壁。与其他管线施工
17、单位交叉作业时应对检查井及管线位置进行详细交接,避免其他管线开挖对检查井及管线造成损坏。八、成品保护工作奖惩办法1、对于每道工序施工技术交底中必须明确相应的成品保护措施,由工长在操作过程监督落实。如果发现技术交底中无相应成品保护措施内容,按项目管理制度汇编中绩效考核内容对有关技术人员予以处罚。如果技术交底未交底到施工班组,则对工长按同样办法予以处罚。2、各专业施工班组、分包队伍的成品保护工作,经检查发现不完善,但尚未造成损失,需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施工班组、分包单位予以罚款300元/次。3、对于各施工班组、分包队伍的成品保护工作,如因施工班组、分包队伍管理上的失误,成品保护工作不及时、不完
18、善,已造成经济损失的损失由该施工班组或分包单位自负,同时将对其处以500元/次的罚款。4、对于各施工班组、分包队伍对本专业、工种的成品保护虽好,但在施工操作中,对其它专业的成品造成损坏,经项目核实无误后,造成的损失由该施工班组、分包单位全数承担,同时项目将对其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5、各成品保护小组成员必须善始善终加强对各道工序或本专业、工种成品保护的监督和检查,项目每月终组织对成品保护工作的总结和评比,对于成品保护工作方面表现突出的施工班组、工种、个人将分别给予500元、300元、100元的奖励;对于成品保护工作不到位,根据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将分别给予不低于500元、300元、1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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