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23 ,大小:62.32KB ,
资源ID:19393279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19393279.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Word格式.docx)为本站会员(b****5)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Word格式.docx

1、2. 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3. 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 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4. 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 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 2.20M)的永久性建筑。5.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6. 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 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 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包括

2、工业用地范围内用于办公、生活服务等用 途的建筑)。7.房屋交易手续:是指房屋交易双方依法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主管部门进行交易确 认、领取交易告知单的过程。8.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 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9. 分割拆零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或者主管部门规定的最 小不可分割单元的其他商品房分割为数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销售方式。10. 返本销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的行为。11. 售后包租: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 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3、12.全装修住宅:在住宅交付使用前,户内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 完毕,给水排水、燃气、通风与空调、照明供电以及智能化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 卫生间等基本设施配置完备,满足基本使用功能的住宅。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 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 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4、 委托代理人: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经纪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 】,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证件类型: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一条 商品房性质 该商品房为【全装修住宅】【其他类型商品房】。 第二条 项目建设依据1. 出卖人以【出让】【划拨】【 】方式取得坐落于 地块 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为 ,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平方米。买

5、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 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 年 月 日。2.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 ,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3. 全 装 修 住宅 对 装 修部 分 单 独 领取 施 工 许可 证 的 , 装修 部 分 的施 工 许 可 证号 为 。第三条 预售依据该商品房已由 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 为 。第四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1. 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 】。2. 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建筑总层数为 层, 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3. 该商品房为第二条规定项目中的 【幢】【座】

6、【 】 单 元 层 号。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 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4. 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 ,资质证书号: , 其 预 测 建 筑 面 积 共 平 方 米 , 其 中 套 内 建 筑 面 积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该商品房层高为 米,有 个阳台,其中 个 阳台为封闭式,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阳台是否封闭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建 设工程设计方案为准。5.该商品房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为 ,施工图设计 文件审查合格证书编号: ,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二星】【三星】【 】。 6.有出售(或赠送、出租)车位、车库或者

7、停车设施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予、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于附件十一。 7.有出售(或赠送、出租)储藏室、绿地或其他物业的,有关该物业买卖、赠予、租赁合同事项,双方另行约定于附件十二。 第五条 抵押情况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抵押类型: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类型: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第六条 房屋权利状况承诺1. 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2. 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3. 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4. ;5. 。

8、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本合同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合同备 案、房屋交易确认以及不能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 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第七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一)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1. 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 种)

9、 元,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 写 )。2. 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 (币 种) 元,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 写 )。3. 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4. 按照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 (币种) 元(二)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说明商品房价款内容。 1.总价形式。总价款为 (币种) 元2.分价形式。总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其中装修部分价款为 (币种) 元(大写 )。 第八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 (币种) 元(大写 ),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期 房价款】【 】时【抵作商品房价款】

10、【返还买受人】。(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1. 一次性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2. 分期付款。买受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该商品房 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 写 ),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 贷款方式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 买受人应当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 (币种) 元(大写 )。 剩余房款 (币种) 元(大 写 )由买受人申请贷款支付。买受人 应当于 年 月 日前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办理贷款审批手 续。 年 月 日前贷款没有发放或者发放的贷款不足以支付剩余房款的, 按照下列约定处理: 。

11、 4. 其他方式:(三)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 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 ,账号为 。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九条 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 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 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 违约金。(2)逾期超过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 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

12、同通知 送达之日起 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 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 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八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 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 。第十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 、 项所列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实测测绘报告;3. ;4. ;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

13、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全装修住宅还应当符合下列第5、 、 项所列条件: 5.该商品房已取得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住宅分户空气质量检测合格报告;6. ;7. 。 第十一条 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3.燃气:【住宅商品房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 保证燃气供应, 】【非住宅商品房 】; 4.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5.有线电视:6.宽带网络:7.

14、供暖: ;8. 。以上第1、2、 、 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3、4、5、6、 、 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以上设施中第1、2、3、 、 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 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第4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 金;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 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约 金。第 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15、元的 违约金。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 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2)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1.小区内绿地率: 年 月 日达到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3.规划的车位、车库:4.物业服务用房:5.医疗卫生机构:6.幼儿园:7.学校:8. ;9. 。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3.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4.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5.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三)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

16、具体约定见附件五。(四)全装修住宅内的装修和设备还应约定以下内容: 1.厨房交付时可以正常使用, ;2.卫生间交付时可以正常使用, ;4. 。 以上内容中第1 、2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第 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 元的违 约金;第十二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一)出卖人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二)该商品房达到第十条、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 届满前 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 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

17、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 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 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十条约定的证明文件。出卖人不出示证明 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十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三条处理。(三)查验房屋 1.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除外)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 提条件。2.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 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

18、次日起 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 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2)管道堵塞;(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5)吊顶开裂;(6)瓷砖剥落开裂;(7)墙面剥落、开裂;(8)地砖、地板起翘、开裂;(9) 。 3.查验该商品房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 ;(2) 。 第十三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二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

19、 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期限),自第 十二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 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九条第1(1)项中的比 率)。(2)逾期超过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 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 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 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 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

20、支付全部房 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第十四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实测面积与第四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 的,双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处理。1.根据第七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

21、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 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2.根据第七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 筑面积结算房价款;(2

2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 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 归买受人所有。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 买受人。(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根据第

23、七条按照套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若未约定误差范围,则视为双方约定误差范围为零误差)。该商品房交付时, 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4.双方自行约定: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第十五条 规划变更(一)出卖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内容建 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 绿地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变更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

24、权解除合同。(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买受人 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 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 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 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 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第十六条 设计变更(一)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涉 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

25、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 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 除合同。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2.供热、采暖方式; 全装修住宅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室内装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文件,涉及下列可能影响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情形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 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1.商品房使用分区和设计功能发生改变;2.增加或减少室内楼梯的数量;3.主要使用空间层高降低超过10%;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

26、方约定如下:第十七条 商品房质量(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 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合格,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 商品房交付使用时,买受人对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提出异议的,出卖人应当予以说明;买受人认为该商品房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双方委托进行质 量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因此发生的检测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经检测不合格的,买受人 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 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 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给买 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百分之 】【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 金。因此而发生的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二)其他质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