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共布设威信县环保局房顶、广电局房顶监测点位2个。全县在流经境内的扎西河、林凤河、白水江、罗布河等河流上共布设地表水水质常规监测断面9个。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点位2个。县城布设交通噪声监测点5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2个。1.2 监测项目与监测频次1.2.1 环境空气1.2.1.1 监测项目环境空气常规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3项。1.2.1.2 监测周期及频率每季度逢1、4、7、10月监测一期,每期连续监测五天。1.2.3 地表水环境1.2.3.1 监测项目地表水环境常规监测项目为地表水
2、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监测项目,包括:水温()、pH值(无纲量)、溶解氧(DO)、高锰酸盐指数(CODMn)、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总磷(以P计)、总氮(湖、库,以N计)、铜、锌、氟化物(以F-计)、硒、砷、汞、镉、铬(六价)、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杆菌(个/L)共计25项。1.2.3.2 监测周期及频率逢单月监测一期。1.2.4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2.4.1 监测项目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
3、本项目和表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包括:水温()、pH值(无纲量)、电导率、总硬度、石油类、溶解氧(DO)、高锰酸盐指数(CODMn)、化学需氧量(CODCr)、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氨氮(NH3-N)、总磷(以P计)、总氮(湖、库,以N计)、铜、铅、锌、镉、铁、锰、氟化物(以F-计)、硒、砷、汞、铬(六价)、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粪大肠杆菌(CFU/L)、硫酸盐(以SO42-计)、氯化物(以Cl-计)、硝酸盐(以N计)、叶绿素(湖库水)共计33项。1.2.4.2 监测周期每季度监测一次。1.2.5 噪声监测项目、周期及监测频率、方法及数据处理
4、和质量控制莒南国家环保局颁发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三册)“噪声部分”的有关规定执行。交通噪声和区域噪声均为6月、12月监测一次。第2章 环境质量状况2.1 县城环境空气2.1.1 环境空气监测结果2017年县城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见表2-1 表2-1 2017年县城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表监测项目采样日期监测结果(mg/Nm3)平均值(mg/Nm3)二级浓度限值(mg/Nm3)SO22017年1月9日15日0.1220.0540.152017年4月17日22日0.0392017年7月17日22日0.0102017年10月20日24日0.044NO20.0250.080.0300.023可吸入颗粒物0.0
5、60.070.050.04 2.1.2 空气污染综合指数采用空气污染综合指数法评价县城空气质量。空气污染指数的数学表达式为: 式中:P-空气污染综合指数; Pi-i项空气污染物的分指数; Ci-i项空气污染浓度的日均值; Si-i项空气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标准值; n-计入空气污染指数的污染物项数。污染分担率:参加评价的空气污染物为例行监测的三项污染物:即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各项参数的评价标准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浓度限值。 由于我县未安装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只能运用手工监测数据进行评价,根据威信县全年监测结果进行进行分析,环境空气污染指数(
6、APi)小于100的天数为346天,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所占全年比例为95%。 2.2 地表水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为评价标准,2017年我县辖区内地表水水质状况整体较好,扎西河、林凤河、白水江、罗布河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为全年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三类水标准,柳尾坝河、扎西水库水源地水质综合类别为饮用二级,扎西水库营养状态为贫营养。6个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2017年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见表2-2)表2-2 2017年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表河流监测断面断面水质状况超标因子和超标倍数断面水质类别比例
7、河流整体水质状况(水库营养化程度)扎西河马林光沟类无-类水质比例为100%优石坎白水江白水林凤河金竹林罗布河钨城邓家河柳尾坝河柳尾坝扎西水库水体水质为 无/水库营养化程度为贫营养 2.3 饮用水环境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设置保护区,2017年,后山柳尾坝水源地水质稳定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扎西水库水质综合类别为饮用二级,营养状态为贫营养,饮用水源地达标了为100%。2.4 声环境2.4.1 功能区噪声2017年,县城建成功能区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在50.1-55.3分贝,夜间等效声级在37.3-43.8分贝,监测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
8、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即昼间60dB,夜间50dB。县城建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较好,主要声源为社会生活噪声。(监测结果见表2-3) 表2-3 2017年县城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结果表监测点监测日期监测时间测量值dB(A)昼间夜间县人民医院2017年6月19日至20日24小时52.943.12017年12月11日至12日50.143.8县人民法院37.355.342.5 2.4.2 交通干线噪声2017年县城城区交通干线昼间等效声级为57.2-78.1分贝,夜间等效声级为44.7-65.7分贝,各监测点监测结果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其中昼间监测点位超标率为50%,夜间监测点位超标率为90%,(执
9、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即昼间70dB,夜间55dB),县城交通干线声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改善。(2017年县城交通干线噪声监测结果见表2-4) 表2-4 2017年县城交通干线噪声监测结果表长征路上段2017年6月21日63.857.42017年12月13日72.555.0长征路下段57.244.766.059.6环东路66.764.459.7环西路70.565.575.270.2环北路73.665.778.164.8第3章 总结3.1环境空气质量 2017年环境空气质量较好,从开展监测的项目来看,第一季度二氧化硫出现超标情况,主要原因为居民燃煤取暖
10、所致,其余均未出现超标现象,全年空气质量总体较好。 3.2水环境质量 2017年全县地表水水质保持稳定,按断面水质类别评价表明,全年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 3.3 声环境质量 县城功能区噪声良好,无超标现象。交通噪声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主要超标原因为县城区的不断扩大,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以及县城周边大型工程开工建设,各类运输车辆运行所致。 3.4 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设置保护区,2017年,后山柳尾坝水源地水质稳定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扎西水库水体水质为类,水库营养化程度为贫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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