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M按有关规定执行2、教师绩效标准职称标准(元年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教学绩效科研绩效0.25M规定执行3、工勤岗位绩效标准术等级技师高级工中级工2.1M1.7M4、教辅、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绩效标准四、绩效工资考核绩效工 资按学年度考核,学院成立相关 绩效考核工作 组 具体 负责 制定考核 细则。(一)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对 学院所有承担管理工作 职能人员的考核。包括各部门专 (兼)职管理人 员、教学系部管理 人员、教辅 人员、工勤人员。考核以部门 考核 结果为依据,部门 考核由院 办公室 牵头 ,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室、人事处 配合完 成。具体考核细按照山西管理职业 学院部 门年度 绩效考核
2、办法 (附件一)执行。(二)教师绩效考核。指对 教 师教学、教科研工作完成 情况的考核,由教 务处、科研部负责,教学系部配合完成。具体 考核 细则按照山西管理职业 学院教 师教学 绩效考核 办法(附件 二)、山西管理职业学院科研 绩效考核 办法(附件三)执行。(三)班主任绩效考核。指对 承担班主任工作完成情况 的考核,由学生 处负责,教学系部配合完成。具体考核细则 按照 山西管理职业 学院 辅导员 (班主任)绩效考核 办法(附件四)执 行。五、绩效工资的发放1、教师绩 效工 资核发依据 为教务处、科研处 提供的考核 结 果。具体计 算方法 为 :应发放绩效=考核得分/100 教学绩效标准2、
3、管理人员绩 效工资核发依据 为部门考核 结果。具体计 算 方法为:应发放绩效=考核得分/100 岗位绩效标准。按照部 门考核得分将部 门绩 效工 资总 量拨发 到各部 门,由 各部 门制定本部 门具体绩效工 资考核 发放办法重新分配。3、 绩 效工 资分两部分 发放:(1) 绩效工 资的 70%,全年按 9 个月平均后 预发 ,每年寒暑假 (2、 8、9 月)不发放。(2) 绩效工 资的 30%,在年末岗 位绩效考核 结束后一次性 发 放。考核结 果低于 70 分的,预发 超出 应发 的差 额部分从次年的 绩效工 资中扣除。4、 院考核工作组汇总 全院考核分配 结果,提交院考核 领导 组审 定
4、,结果在全院公示一周,无异 议后由人事 处造表 发放。5、 学院副院级 以上领导 不参加个人考核,但必 须参加学院 的统一考勤。学院正院级领导 的绩效工 资按副院 级领导 考核得 分平均数的百分比 计发 ;副院级领导 的绩效工 资按分管部 门的考 核得分平均数的百分比 计发。六、有关情况的说 明及 处理办法(一)教师工作量1、专 任教师工作量包括基本教学工作量和其它教学工作量。 根据学院 实际 ,基本教学工作量 暂定为 380 课时/年度(12 课时/ 周),其它教学工作量按照山西管理职业 学院教 师绩 效考核 办 法规 定执行。同时 ,为确保上 课质 量,限定专任教 师承担课堂教 学任 务上
5、不得突破 20 课时 /周,超出课时 不计发超课时绩 效补助。2、专 任教师如承担 课时 任务不饱满 ,可通过以下途径弥 补 绩效:申请开设选修课;申请转带学院急需、紧 缺专业课程; 承担兼职辅导员工作;承担学院安排的其它 阶段性(一学期 以上)工作;其他。3、 根据学院工作需要,部分专业 技术人员 需兼 职管理工作, 明确其工作 职能以管理工作 岗位为主(本项界定只适用于本 绩效 工资方案) 。此类 人员绩 效标准按照教 师绩效标准执行,考核参 加所在部 门管理 职能和教学 业务 “双岗考核 ”。由于此类 人员岗 位 聘任是 专业 技术岗位身份,特规定每年度必 须承担 128 课时 (4 课
6、时 /周)基本教学工作量及一定的其它教学工作量,同 时考虑其 承担的管理工作任 务,限定其每周承担 课堂教学任 务原则上不 得超 过 8 课时 (超出部分不计发补 助),特殊情况按程序 审批,其 中超 过 128 课时 的部分 绩效补助按超 课绩 效补助计发。4、 管理身份人员 确因教学需要兼 课,均按超课时绩 效补助 对待,但为了保 证管理 岗位工作 时间,限定每周承担 课堂教学任 务原则上不得超 过 4 课时 ,特殊情况按程序 审批,代课补 助按照 超课时绩 效 标 准的 80%计发。(二)超课时绩 效补助标准为:教授30 元/课时,副教授 26 元/ 课时 ,讲师 22 元/课时 ,助教
7、及以下 18 元/课时。(三)承担各专业 教研室主任 绩效补助 1500 元/年。(四)兼职班主任1、原则 上承担 2 个自然班的班主任工作,最多不能超 过 3 个班。大专 班学生数以 20 人为基数,20 人以下(含 20 人)班主任 补助 150 元;20 人以上每增加一人 补助递增 6 元。中专 班学生数 以 20 人为基数,20 人以下(含 20 人)班主任补助 260 元,20 人 以上每增加一人津 贴递增 6 元。2、新进 教师必须担任一届班主任工作,否 则不能晋升 讲师 ; 讲师 晋升高 级职 称必 须任职期间担任一届班主任工作。(五)教师参加学院同意的急需、紧 缺专业进 修,奖
8、励性 绩效工 资按照所聘任 岗位绩效的 70%发放;教师脱产参加各 类形式的学 历、学位教育,期间 停发奖 励性 绩效工 资。(六)病假、事假每天(次)扣发 50 元;婚假、产假、丧 假期 间按奖励性 绩效工 资的 50%发放;累计旷工一天(次)停发当月 奖励性 绩效工 资。(七)待岗人员按照原聘用 岗位奖励性 绩效工 资的 50%发放。(八)受党内或行政处分的,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 执行。七、组织领导成立 领导组组长 :刘 锐 岳 澎成员:杨 峰、王震强、马联合、闫 建辉、郭敬仁 下设工作 组、监 督组工作 组组长 :岳 澎副组长 :王震强、马联合、闫 建辉成员 由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科研
9、处、学生处、计财处 等部门负责 人和 职工代表 3 人(教师 1 人、教辅 人员 1 人、工勤人 员 1 人)组成。监督组组长 :杨 峰 成员:张晋江、胡季光、张治国、孔丽 琴八、附则1、本方案经 学院教 职工代表大会通 过后执 行,学院原有各 项补 助等相关 办法同 时废止。2、本方案由人事处负责 解 释。附件:一、山西管理职业 学院部 门年度 绩效考核 办法;二、山西管理职业 学院教 师教学绩效考核 办法;三、山西管理职业 学院科研 绩效考核 办法;法四、山西管理职业 学院 辅导员 (班主任)绩效考核 办山西管理 职业 学院2015 年 10 月 9 日为了准确 评价学院各部 门的工作 业
10、绩 ,确定各部 门管理人 员绩 效工 资考核 结果,根据学院绩 效工资发 放暂行办法中的 要求,制定本 办法。第一条 考核 对象:各系部、处室。第二条 组织领导 :在院党委领导 下,成立学院部 门年度 绩 效考核 领导组 (以下简称“院考核 领导组 ”)。组 长 :院长成 员 :书记、院长 以外其他党委委 员主要职责 :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完成考核工作。考核领导组 下设考核 办公室(以下简称“院考核 办”)主 任:分管或代管 办 公室党委委 员 (兼)办公室、组织部、监察室、人事处、教职 工代表 4 人 (高、中、初级职 称各 1 人、工勤 1 人,由各部门民主推荐 产生)考核办主要 职责 :负
11、责考核日常工作。第三条 考核内容、标 准及考核 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年度学院各系部、处 室考核,总 分值为 100 分。(一)考核内容(占总分值 80%,共80 分)1、部门 政治理 论学习情况(10 分)考核各部 门政治理 论学习情况。由组织部、宣传 部 牵头负责制定具体考核 办法,并在年终提供各系部、处 室相关 统计 信息及 部门相应得分。2、师德师风 建设情况(10 分)考核各部 门人员师 德师风 建设情况。由人事处 制定具体考 核办法,并在年 终提供相关 统计 信息及部 门相应得分。3、党风 廉政建 设情况(10 分)考核各部 门人员遵纪守法及党 风廉政建 设情况,各部 门负 责人及系
12、 书记 在年初与学院 签订的党风 廉政建 设责 任书完成 情况。由学院纪检监 察部 门制定具体考核 办法,并在年终提供相 关统计 信息及部 门相应得分。4、部门 人员出勤情况(10 分)考核部 门人员出勤情况。以部门 出勤率 为基准,由人事 处制 定具体考核 办法,并在年终提供相关 统计 信息及部 门相应得分。5、工作业绩 (60 分)由办公室制定具体考核 办法,并在年 终提供相关 统计 信息 及部 门相应得分。各部门的工作 业绩 内容及得分 计算方法:(1)部门在年初与学院 签订 的年度目 标责任书确定的工作任 务完成情况,占工作 业绩 分值的 80%,得分计算方法: (实际 完 成数 /应
13、完成数)*100% *(60 分*80% );(2)院党委会议、院长办 公会 议议 定工作完成情况,占工作 业绩 分值的 10%。得分计 算方法:(实际 完成数 /应完成数)*100% *(60 分*80% );(3)院领导 批办及文件 阅办 工作完成情况,占工作 业绩 分值 的 10%,得分计算方法:(实际 完成数 /应完成数)*100% * (60 分 *80% )。(二)测评 (占总分值 20%,共20 分)1、领导测评 (占测评 分值的 40%,计 8 分)由院领导对 所有部 门进行打分。取均分,(均 分/100)* (20 分*40% )。2、部门 互测(占测评 分值的 30%,计
14、6 分)由各部 门负责 人 对各系部、处室相互打分。 取均分,(均分/100)* (20 分*30% )。3、群众代表测评 (占测评 分值的 30%,计 6 分) 由各部 门民主推荐 1 名代表 对各系部、处室打分。得分计 算 方法:取均分,(均/分100)* (20 分*30% )。第四条 创新工作、突出贡 献加分解放思想,勇于 创新,为学院发展做出突出 贡献的 创新项目 或单项工作成 绩突出者,经本部 门审报 ,学院考核领导组审议认 定后,在部门总 得分基 础上给予加分,最高不得超 过 10 分。第五条 考核 说明:1、年度考核周期为 考核年度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2、考
15、核时间 :次年1 月 115 日。3、考核结 果经考核 领导组审 核,报学院党委会 议审定后生效。第六条 考核 结果运用1、考核结 果作 为部门及部 门负责 人核 发年终绩 效工 资的依 据;2、考核结 果作 为学院年 终评选 先进集体的依据。第七条 本办法自 发布之日起 执行,由办公室 负责解释。为客观公正地考核教 师教学工作,增 强教师的教学 质 量意 识,全面提高我院教育教学 质量,根据山西管理职业 学院 绩效 工资改革方案,结 合我院 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 办法。一、本办 法适用于我院任 课教师 的教学工作 绩效考核。二、 教师教学工作 绩效考核 组织 机构(一)领导组分管院领导副 组
16、长 :教务处长系(部)主任领导组 主要 职责 是审定教 师教学工作量化考核 结果,研究 处 理考核工作中出 现 的重大 问题。(二)考核工作组教务处、系(部)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组主要 职责 是依据本 办法对承担教学工作的任 课 教师进行教学工作 业绩考核,统计、审核、汇总 并上 报考核 结果。三、 考核内容与指 标 体系(一)教师 教学工作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量考核及教 学质量考核两 项。两项 考核基数均 为 100 分,在此基 础上根据考 核内容 ,将两 项考核得分按 0.6 与 0.4 加权后即为该 教师的教学 考核 绩效得分。(二)考核时限每年度 组织 一次,按自然年考核 汇总
17、(上学年 春季学期和下学年秋季学期累加 为一个自然年) 。考核结 果作 为 教师年度教学 绩效考核 结果。(三)教师教学工作 绩效考核 组织 与实施。1.教学工作量考核( 100 分)(1)教学工作量包括:基本教学工作量、其他教学工作量。基 本教学工作量指学院下达的教学任 务 工作量;其他教学工作量指 主持和参与 专业 建设和课程建 设,主持和参与 实验实训 室(基地) 建 设 ,青年教师 指导,教师 企 业顶岗锻炼 ,顶岗实习 指导 ,教学 竞赛 指导,学生社团指导,教学项目申报,评建工作,实习报 告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评审、毕业 答辩,期末考试监 考工作等教 学专项工作。(2)基本教
18、学工作量 标准按山西管理职业 学院 绩效工 资改 革方案中相关规 定执行。教师 上 1 门课的 1 节课计 1 课时 ;两 个班合上的大 课,1 节课计 1.5 课时;超过两个班(建制班,下同) 合上的大 课,以1.5 课时为 基数,超过部分按照每个班 0.25 课时 递增计算课时。教师 上 2 门课 的一 节课计 1.35 课时。原则 上公共 基础课安排合上, 专业课 不安排合上,一般以两班合上 为限。按照教学 计划实 施的校外 见习、实训、实习 期间,学院带队 教师和指导教师按照 4 课时 /天计算课时。(3)其他教学工作量由本人申 请,经 系(部)初审 ,由教务处 审 核,报分管院 长审
19、批。公共基 础课 教师:在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外,完成以下工作 2/3 以上 项累计最高 计 20 分。制定课程标准、实 践方案主持 计 5 分,参与计 3 分 ;实施教学改革,主持 计 5 分,参与计 3 分。完整的教改程序: 教改 计划及 实施方案 -学院批准后 实施-总结 反馈、效果评 价-学 院 验 收;教学竞赛 指导(学生参加校外比 赛)计 3 分;高级职 称教 师承担青年教 师指导工作每年度 计 3 分;学生社 团指导每年度 计 2 分;期末考 试监 考计 1 分,一堂 0.2 分;参与 专业 建设、实训 基地建 设 ,计 2 分。教学项目申 报,省级主持计 5 分,参与计 3 分,
20、院级主持 计 3 分,参与计 1 分;评建工作 计 5 分。专业课 教 师:申报新专业 主持 计 5 分,参与计 3 分。完整的申报 程序:专 业调 研方案 -调研-调研报告-专家论证 (论证报 告)-申报材料(专 业人才培养方案、校外实习实训 基地)-上报评审 ;制定人才培养方案主持 计 5 分,参与计 3 分。(完整的工作程 序同 ); 实验实训 室(基地)建设主持 计 5 分,参与计 3 分; 顶岗实习 指 导计 2 分;实习报 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评审、毕业 答 辩计 2 分,每 人次 0.05 分; 学生社 团指导每年度 计 2 分;教学项目申 报,省级主持计 5 分,参与计
21、3 分,院级主持 计3 分,参与计 1 分;(4)教师 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按自然年合并 统计计算。基本 教学工作量考核 80 分,其他教学工作量考核 20 分,合计为 100 分。按要求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 (年度 总课时 或学期平均周 课时 达到 )者,基本教学工作量考核得分 为 80 分;未完成基本教学工 作量者,基本教学工作量考核得分 =实际 完成工作量 /应完成工作量*80 。其他教学工作量得分按照其他教学工作量的项 目得分累加计算。教师 教学工作量考核由基本教学工作量考核得分加其 他教学工作量得分。(5)教学工作量考核由教 务处组织实施。2.教学质量考核(100 分)教学 质量考核包括
22、:教学 检查、教学效果两项。(1)教学检查 (30 分)教学检查 包括:教学纪律、教学文件、教学工作完成情况。1教学文件(10 分)教学文件包括: 课程标准、教学计划、教案 /课件、学生考勤、 工作 计划和 总结、考试 /考核相关 资料(主要包括:考试 /考核方案、 试题 /卷、成绩单、考试质 量分析和 总结等)。此项 考核由各系(部) 组织实 施,并将考核 结果 报教务处审核。2教学 纪律(10 分)教学纪律考核依据院系日常教学 检查 情况 处理。i每迟到、早退、溜堂1次扣减1分。ii上课不携带(或不全)教学文件(教材、备课 本/课件、教师工作手册等) 1 次扣减 1 分(0.5 分)。ii
23、i上课期间接打手机1次扣减1分。iv坐着上课(特殊情况须经系部、教务处 同意)1次扣减1分。v教师因私调课1课时,扣减0.5分;因私停课1课时,扣 减 1 分;因公停课(不包括学院安排的停 课)1 课时不补课 ,扣减 0.5 课时。vi旷课或私自调课1次即扣除此 项得分。vii除以上规定的其它的一般教学事故 视情节轻重参照以上 事 项 扣减相 应分值。诚严重教学事故1次即扣除此 项得分。3教学工作完成情况( 10 分)由系(部)对本部 门任课教师教学 计划的 执行情况 进行期初、 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并将检查结 果报教务处审核。(2)教学效果评价(70 分)1学生评价(40 分)由教 师任课
24、班级的学生 进行测评 ,对测评结 果取平均分即 该教师测评得分。由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2系(部)负责 人评价(10 分) 此项考核由系(部)负责人根据学院 编制的系部 负责 人考核评 价量表 实施。3同行评价(1 0 分) 此项考核由系(部)教师根据学院 编制的同行考核 评价量表实施。4督导评 价(10 分)由院系两 级教学督 导组织 机构,通过听课、学生信息反馈 等 形式,共同完成任 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考核 评价。由学院教学督导办组织实 施,并将考核 结 果报教 务处。教学 质量考核得分 =教学 检查 +教学效果 评价 四、 教师教学 绩效考核 结果(一)教师教学 绩效考核 结果统计 与计算
25、教师教学 绩效考核 结果按自然年 统计计 算,计算公式如下: 教师教学绩效得分二教学工作量考核得分 X 0.6教学质量考核得分X 0.4(二)教务处 将教 师教学 绩效考核 结果汇总后报人事 处,教师 教学 绩效考核 结果作 为发放教 师教学 绩效工 资的依据。(三) 教师教学 绩效考核 结果作 为教师专业 技术职务职级评 定的主要依据。(四) 教师教学 绩效考核 结果作 为年度考核 结果装入教 师本 人教学档案。五、本办 法自 发布之日起 执行,由教务处负责 解释。第一条 考核 对象全校 专业 技 术岗 位人 员。第二条 教师教科研 绩效考核 组织 机构领导组科研部主任领导组 主要 职责 是
26、审定教 师教科研 绩效考核 结果,研究处 理考核工作中出 现 的重大 问题。2、考核工作组成 员:科研部、系(部)工作人员考核工作 组主要 职责 是依据本 细则对 教师教科研 绩效考核, 统计、审核、汇总 并上报考核 结果。第三条 考核内容及 计分标 准一、考核内容专业 技术人员必须积 极参与教科研工作,参与学院及系部 组织 的教科研活 动,包括专业课 程建 设、实习实训 等内涵建 设方 面工作,产生成果,经院学 术委员会认定,计入教科研 绩效。二、计 分 标准(满 分 100 分)科研绩效=考核得分 *A, 其中 A=25 元计分标准如下:1、成功申报 新专业,团队总 分 50 分,由负责
27、人具体分配, 报科研部 计入个人 绩效,其他团队项 目参照 执行;2、院级课题 成功在学院推广 应用,产 生示范效果, 团队总 分 50 分;3、院级优 秀教学 团队,团队总 分 50 分;4、院级 精品 资源共享 课,团队总 分 50 分;5、教改方案被学院采纳 ,推广应用,团队总 分 50 分;6、公开出版普通教材,主编 30 分,副主编 20 分 /人(副主编 人数不超 过 2 人),参编 10 分/人;开发校本教材,推广 应用,主 编 30 分,参与人 员 10 分 /人;7、公开发 表省 级刊物论文 20 分/篇,列入省教育 厅职 称评审 不合格期刊除外;8、院级优 秀慕 课(微课)
28、20 分;9、在学院开展公开学术讲 座 15 分/人;10、参加学院论 文大 赛计 4 分,一等奖另加 16 分/篇,二等 奖另加 8 分 /篇,三等奖另加 4 分/篇;11、学院教师 技能大 赛一等 奖 20 分,二等奖 12 分,三等奖 8 分。以上各 项 累计得分 为普通科研 绩 效得分,满分 100 分,超过 部分不 计。第四条 考核程序1、被考核者本人填写山西管理职业 学院科研 绩 效考核 统 计表;2、所在部门 (系部)负责 人审核签字;3、科研部审 核并 计分,学术委员会审议纪检 部门监 督;4、全校公示不少于 3 个工作日;5、科研考核结 果 报学校考核 领导组。第五条 本细则 自发布之日起 执行,由科研部 负责 解释。附件四 :辅导员(班主任)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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