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派出所死亡证明 注:以上手续交回区社保局大厅篇三:现在殡葬顺序1死亡证明:当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2注销户口: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3联系火化:(1)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2)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等;(3)预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4接运遗体: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5遗体火化:(1)遗体运送到殡仪馆;(2
2、)遗体整容;(3)遗体告别;(4)遗体火化,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5)领取骨灰。6骨灰安放: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此后,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二、骨灰安葬方式1骨灰堂:室内骨灰架寄存,是目前骨灰安放的主要方式。2骨灰墙:在墙壁上砌格子,将骨灰盒放入,用石板封闭。3骨灰亭:亭式建筑,亭内、外墙可以存放骨灰,类似骨灰墙寄存。4骨灰廊:彩画地上长廊,墙内存放骨灰,石板封闭。5骨灰深葬:将骨灰存入地下室封闭,地上为亭。6骨灰林:将骨灰埋入选择好的树下,做简单标记。7骨灰墓:地下修建墓穴,地上立碑。8骨灰撒海:随时办理登记手续。三、丧葬祭扫注意事项1丧葬事宜要由国家批准的殡葬单位
3、办理:丧葬必须由国家批准的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站来办理。要直接与这些殡葬单位的服务人员联系,不要找非殡葬服务单位和人员来代办丧葬事宜。2骨灰要安放在合法公墓:不要将骨灰存放在非法公墓。非法经营性公墓有两类:一类是指一些乡、村和单位,在未经市民政部门批 准和未得到市规划、土地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兴建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公墓,对这类公墓民政部门将逐步予以取缔。另一类是乡村办的公益性公墓,它们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只能安置本乡村死亡人员的骨灰。3在异地去世人员的丧葬办理:根据有关规定,在异地去世人员,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地殡仪馆火化,禁止运往外地。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
4、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2)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消毒等处理;(3)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4)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4祭扫活动须知:我国素有在祭扫中烧香、烧纸的习俗,致使每年清明节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保障骨灰堂公墓、林地的消防安全,维护扫墓活动的良好秩序。严禁在骨灰堂、公墓、林地烧纸和其它动用明火的行为。对违反者,依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移风易俗1保护环境:丧葬应当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尽量采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殡葬方式。我国殡葬管理部门提倡火葬方式,并在各个行政区划内都设立了专门的骨灰存放地或公墓。
5、我国除少数人口稀疏的山区仍实行土葬外,绝大多数地区都实行火葬。火葬可以减少占地和环境污染。不得在荒山野外随意设立墓地,那样一方面造成环境破坏,另一方面这种非法墓地得不到政府部门的保护,容易遭到破坏,使故去的人得不到安息。2厚养薄葬: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当老人在世时,子女应该尽心奉养,照顾好老人的饮食起居,使老人身心健康、幸福快乐。当老人去世后,丧事要从简,不要铺张浪费,丧事的丰与俭并不代表子女的孝顺与否。3破除迷信:在进行丧葬祭扫活动过程中,要坚决禁止任何封建迷信行为。不得借丧葬祭扫搞任何封建迷信活动。五、遗体接运各地殡仪馆有24小时值班电话,可以预定遗体接运时间、预定遗体存放方式、
6、灵车随叫随到。六、遗体告别1、整容:各地有专业整容师,再现亲人容颜,抚慰家属心情。2、告别仪式:殡仪馆布置灵堂、奏哀乐、照相、摄像、代写挽联、租买花圈、 鲜花及花篮等服务。七、遗体火化当日火化当日取灰、安放, 多种骨灰盒可供挑选。八、安放方式有骨灰堂、骨灰墙、骨灰亭、骨灰廊、骨灰深葬、骨灰林、骨灰墓、骨灰撒海九、丧葬用品各地殡仪馆均提供骨灰盒、挽联、花圈、鲜花、鲜花篮等服务。十、祭扫活动各地殡仪馆可以提供鲜花、绢花、盆栽花。专门设置焚烧冥纸、物品的地点篇四:京民殡发XX143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城乡无(转载于:丧葬证明书)丧葬补助居民 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民殡发XX143号各区(县)民政局
7、、民委(民宗办)、公安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为贯彻实施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京民殡发【XX】107号),现将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九年三月二十一日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 根据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符合办法第二条规定的人员死亡后,经办人应先到亡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注销户口。户口注销后,再到亡者原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
8、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社保所”)提出申请,填写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 证明信)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居民、非火化区居民提交死亡证明或土葬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特指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塔吉克、塔塔尔、 柯尔克孜、东乡、保安、撒拉十个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 土葬证明是指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土葬证明或北京市回民殡葬管理处 出具的土葬
9、证明。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应依据亡者埋葬地开具的证明出具土葬证明。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本市户籍包括:非农业户籍、农业户籍。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人员不在本办法适用范围内。第四条 除在监狱服刑或在劳动教养场所执行劳动教养期间死亡外,其他违法犯罪人员或涉嫌犯罪人员死亡的均可适用本办法。第五条 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及虽然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居民)、农村五保户等,依据相关政策已由区(县)财政或福利机构负担其丧葬事宜,不再重复享受丧葬补贴。第六条 按照规定,能够在工伤保险基金内领取丧葬补助金的,不在本办法适用范围内。第七条 本市
10、在外地死亡人员,符合无丧葬补助条件的,适用本办法。第八条 社保所受理申请时,应将经办人填写的补贴申请表内容与经办人提交的身份证件、亡者已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土葬证明)的原件进行核对,此外社保所还需检查亡者生前是否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核对无误后将以上原 求补正。第九条 社保所受理后,应在4个工作日内将亡者情况在亡者户籍所在地居(家)委会、村委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亡者姓名、死亡时间、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联系人为社保所经办人员。第十条 亡者情况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社保所将补贴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亡者已
11、加盖死亡(户口专用章)章的居民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信、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土葬证明)复印件(以下统称“申请材料”)及公 示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直接报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核准。 第十一条 亡者情况经公示有异议的,由社保所将申请材料及公示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移交街道(乡镇)民政科,街道(乡镇)民政科对公示有异议的情况进行核实。具体按以下规定办理: (本文来自:WWW.xiaocaoFanwEn.cOM 小草范文网:丧葬证明书) (一)对亡者生前在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内按月领取养老金或已享受丧葬补助金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交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社会
12、保险经办机构在社保中心数据库内进行比对核实后,以出具证明的形式将申请材料、核实结果返区(县)民政部门。 (二)对亡者生前户籍情况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转送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实。公安派出所核实后,将申请材料、核实结果返街道(乡 申请材料、核实结果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核准。 (三)对其他情况有异议的,由街道(乡镇)民政科将申请材料、公示结果、检举线索报所在区(县)民政部门,由区(县)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第十二条 区(县)民政部门对亡者丧葬补贴待遇资格进行核准。对符合办法补贴条件的,将补贴申请表及申请材料返社保所,由社保所按规定发放丧葬补贴金;对不符合办法补贴条件的,出具
13、不予发放书面证明,由社保所 交经办人。第十三条 社保所统一受理和发放时间,每周一为补贴申请日和补贴发放日,遇节假日顺延。第十四条 受理、公示、核实和核准工作应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十五条 在市、区(县)民政部门与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尚未建立网络传递信息系统之前,暂时采取手工核实。第十六条 经办人在申请受理之日起第20个工作日到社保所领取补贴。办理领取手续时,应提供书面受理证明、火化证明或土葬证明原件。丧葬补贴金统一为5000元,由社保所发放。发放时,社保所应在火化证明、土葬证明上加盖领篇五:退休职工死亡补贴证明职工死亡明细单 我公司 职工同志,于年 月 日死亡,根据有关文
14、件精神,发放 个月工资,每月工资标准元,共计元,另发放丧葬费金额为元。总计金额为: 元整。 大写: 万 仟 百 拾元角 分整。 章年 月 日 主管领导签章:审 核: 经办人: 领取人签字: 家属死亡明细单 我公司同志其(于 年 月整。 仟百拾元角分整。 ), 日死亡,根据 文件精神,发给丧葬费 元丧葬费领取证明范本兹证明我社区居民 ,性别 ,现年 岁,家住:现今家属协商一致,同意由 ,性别 ,身份证号: ,与死者两人属 关系,前来你局办理相关手续,请接洽为谢!土葬须带当地派出所出据的死亡证明;领取人须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篇三:领取丧葬、抚恤金证明书领取丧葬、抚恤金证明书 县社保中心: 兹有我社区居民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居住地址: , 于 年 月 日因 逝去,现由其家属,与死者关系: )前来办理领取丧葬、抚恤费。 申领人员:联系电话: 村(居)委会经办人签名: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村(居)委会签章: 单位签章:经办日期: 经办日期: 注:此证明由死者家属如实申报,村(居)委会经办人员负责调查核实填写,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复核。如有虚报、谎报而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流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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