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两大类。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列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的防护用品,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根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 号),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如下表: 一、头部护具类: 防冲击眼护具 胶面防砸安全靴 安全帽 四、防护服类: 电绝缘鞋 二、呼吸护具类: 阻燃防护服 耐酸碱皮鞋 防尘口罩 防酸工作服 耐酸碱胶靴 过滤式防毒面具 防静电工作服 耐酸碱塑料模压靴 自给式空气呼吸器 五、防护鞋类: 六、防坠落护具类: 长管面
2、具 保护足趾安全鞋 安全带 三、眼(面)护具类: 防静电鞋、导电鞋 安全网 焊接眼面防护具 防刺穿鞋 密目式安全立网 4 管理内容 4.1 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 4.1.1 安全质量部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 4.1.2 财务资产部按照公司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数量,设置劳动防护用品预算,满足及时采购所用资金。 4.1.3 各部门负责按照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为从业人员按时、按量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备的劳防用品。 为员工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超过使用期限。 4.2 劳动防护用品需求
3、计划申报 4.2.1 每季度首月的 1-5 日,为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申报时间。 各部门依据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申报下一季度所需物资计划,填写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申报表(AJ013),报安全质量部审核、备案。 4.2.2 安全质量部负责汇总编制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于每季度首月的 8 日前,报生产制造部/物资科进行采购。 4.3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4.3.1 生产制造部/物资科负责按照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于 40 天内完成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入库工作。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原则在经省、市安监局备案的生产、经营企业处采购。 4.3.2 生产制造部/物资科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要求
4、供货商提供物资样品和相关安全资质材料,具体要求见劳动防护用品入库检验标准(附件一),并报安全质量部进行资质审查和备案。 4.3.3 样品和资质的审查、备案工作,原则上每年集中进行一次。 年度中间有供货单位、劳动防护用品、产品检验报告等变更或过期的,生产制造部/物资科要求供货单位重新提交补充材料,报安全质量部核查、备案。 4.3.4 经资质审查合格后,安全质量部出具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资质审查意见(AJ014),方可开展商务交易。 4.4 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 4.4.1 质量保证部/质检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库质量检查验收,设置固定的劳动防护用品入库质量检查员。 新进物资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验
5、收入库手续。 4.4.2 劳动防护用品入库检验内容和要求,按劳动防护用品入库检验标准(附件一)进行。 4.5 劳动防护用品的储存 4.5.1 生产制造部/物流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储存和发放,实行专用库房和专人保管。 4.5.2 劳动防护用品经质量保证部/质检科检查验收合格后,生产制造部/物流科方可办理签收入库手续。 4.5.3 劳动防护用品仓库保管员,必须掌握了解劳动防护用品说明书内容,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和管理,保持库房清洁、通风,防止劳动防护用品过期或变质。 4.5.4 劳动防护用品仓库应建立物品收(发)台帐,物品分类、分区摆放,做到账、物、卡一致。 在明显位置设置严禁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
6、 4.5.5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必须执行先入先发的原则,确保库房内无陈旧或过期失效的物品。 发放数量要与领料单审核的实际数据相一致,严禁无审批直接发放。 4.6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 4.6.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发、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卡,及时做好发放记录。 4.6.2 每月的 1-5 日,为劳动防护用品领取、发放日。 各部门按照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填写限额领料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安全质量部审核,到仓库领取,为员工及时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4.6.3 新入厂人员、变换工种人员、复工人员,按照 Q/HPG G06G.006-2019安全、环保教育管理制度
7、要求,经相应的安全环保教育合格后,报安全质量部备案。 安全质量部按照相应工种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予以审核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4.6.4 员工因事(含学习、驻外工作、长期外借、出国等)、病、产假等原因,离岗 2 个月以上的(含 2 个月),停发各类劳动防护用品。 恢复原工作岗位后,方可继续发放。 4.6.5 员工如从事多工种作业,按其主要工种配发劳动防护用品。 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配备。 4.7 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与维护 4.7.1 员工在作业时,须依据作业活动存在的危险源或危险有害因素,按要求进行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否则,不得上岗作业。 在操作旋转机床设备时,严禁戴手套;在登高时
8、,严禁穿硬底鞋(如防砸鞋)。 4.7.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部门安全管理人员提出更换,经确认后,予以更换。 4.7.2 各部门负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使从业人员做到三会,即: 会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可靠性,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会正确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 4.7.3 员工应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使其防护性能保持完好。 4.7.4 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a.使用前应首先做一次外
9、观检查。 目的是确认防护用品对危险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 检查有无外观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 b.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特种防护用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c.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 4.7.5 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和损坏劳动防护用品者,一律折价赔偿。 4.8 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报废 4.8.1 劳动防护用品由于正常使用造成的损坏,由部门提出申请证明,报安全质量部备案,安全质量部在采购计划中增加相应物资采购计划,给予重新配发。 4.8.2 按照公司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若存在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数量
10、不能满足实际需求的,由部门申请,主管领导审批后,报安全质量部备案,安全质量部在采购计划中增加相应物资采购计划,给予按照新标准配发护品。 4.8.3 对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更换或领取,个人必须以旧换新。 各部门负责过期、损坏等报废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集中收集处置。 4.9 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检查 4.9.1 各部门应对劳保防护用品的佩戴、使用与维护等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范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9.2 劳动防护用品仓库保管员,应当加强劳动防护用品储存过程中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9.3 安全质量部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劳动防护用品专项检查。 对劳动防护用
11、品的采购、验收、存储、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过程进行监督。 5 相关文件 GB/T 1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GB/T19580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GB/Z19579 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条例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实施细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149号) 6 记录(表格) 6 记录(表格) 附件一 劳动防护用品入库检验标准 AJ013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资质审查意见 AJ014 劳动防护用品需求申报表
12、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安全质量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编制: 校核: 审定: 批准: _ 附件一: 劳动防护用品入库检验标准 1. 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进货检验,避免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工伤事故,特制定本标准。 适用于公司内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入库体检。 2.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资质要求 2.1 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商,须提供物资样品和相关的安全资质资料如下: 2.1.1 劳动防护用品供货单位的营业执照、备案证书。 2.1.2 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产品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 2.1.3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有产品合格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标志证、安全性能检测检验报告。 实物
13、上须有安全标识。 2.1.4 进口的产品须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准用手续复印件及同批次的产品检验报告。 2.2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检验项目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检验分: 外观检验和性能检验。 本公司内部只做外观检验;性能检验以出厂检验报告和国家检验机构报告结果为准。 4.检验原则及标准 4.检验原则及标准 4.1 检验时,原则参考安监部出具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资质审查意见和物资招标样品,进行比对检验。 具体检验项目内容和要求,按照第 4.6条进行检验。 4.2 检验数量:特种防护用品按每批次数量不小于 2%的比例(且不少于2 件)进行抽样检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按每批次数量不
14、小于 5%的比例(且不少于 2 件)进行抽样检验。 4.3 与原样品有变更的,须重新按照要求办理审查手续。 4.4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物上须有安全标识。 4.5 有使用期限要求的,该产品的生产日期应在近 3 个月内。 产品质量无缺陷、损坏,外观合格,不得过期等。 4.6 劳动防护用品外观检验项目内容,详见下表: 物资名称 外观检验项目及内容 安全帽 1.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产品合格证; 2.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包括保质期(生产日期应在近 3 个月内); 3.帽衬、帽箍、吸汗带、缓冲垫、衬带、下颏带、锁紧卡等部件齐全,无破损,连接牢固;帽壳不得有碎片脱落; 安全鞋: 包括防砸鞋、绝缘鞋、耐
15、油鞋 1.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 2.鞋帮、鞋底不得有撕裂、开胶现象; 3.足趾保护: 鞋内保护包头不能移动; 安全带 1.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 3.腰带必须是一整根,宽度为 40-50 毫米; 4.安全绳直径不小于 13 毫米,悬挂绳有加套; 5.金属钩必须有保险装置,金属钩舌弹簧多次试验能有效、灵活复原。 钩体和钩舌的咬口必须平整; 6.金属配件表面必须光洁,不允许有麻点、裂纹,边缘呈圆弧状; 焊接面罩及其他眼(面)防护用具 1.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 2.表面光滑,无毛刺,无锐角或可能引起眼面部不适应感的其他缺陷,铆钉及其他部件要牢固,没有松动现象,金属部件不能与面部
16、接触; 3.镜片中心范围平滑、着色均匀、没有划痕、条纹、气泡、霉斑、霍光、异物或有损光学性能的其他缺陷; 长(短)皮手套: 1.长(短)皮手套: 材质不低于原定样品的耐磨、抗撕裂性;缝制接口扎实,无漏缝、破损; 阻燃服: 包括披肩、套袖、鞋盖 1.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披肩、套袖、鞋盖除外); 2.缝制要求: 衣袋必须加兜盖,缝合处无褶痕; 外观: 折叠端正、熨烫平整、表面清洁。 不得有污渍、瑕玷及其他有损外观的毛病。 不能有漏缝、缺件、破损;袖长、袖口裤长、裤脚等对称互差不大于 0.4 厘米。 防尘口罩: 包括防毒虑盒 1.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 2.有产品使用说明书,包括保质期
17、(生产日期应在近 3 个月内) 3.与面部接触材料对皮肤无刺激,材质无刺激性等其他异味; 4.口罩应能与面部密合且不易变形; 毛巾、肥皂、洗衣粉、耳塞、线手套等上述表中未列出的其他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时按样品进行比对检验。 HPG-AJ013 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资质审查意见 审查单号: 物品名称/数量 供货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号 备案证书号 产品生产厂家 及生产许可证编号 安全性能 鉴定证 *安全标志 证书编号 *检验报告 安全审查意见 经办人: 日期: 注: *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填项。 HPG-AJ014 劳动防护用品需求计划申报表 申报部门: 月份: 序号 姓名 工种 物资名称 规格 序号 姓名 工种 物资名称 规格 合 计 汇 总: 物资名称 规格 数量(单位) 备注 审核人: 审批: 部门负责人: 制表: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