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召开验收会议5.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企业可开始组织验收工作组,验收工作组可以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机构、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等单位代表以及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代表范围和人数自定。6.组织验收工作组会议,专家提出验收组专家意见7.企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整改完善。8.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包括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工程变动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等内容,验收结论应当明确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是否验收合格。9.组卷形成最终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包含: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
2、项等三项内容)。四、公示验收报告10.公示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第三次公开】五、录入验收信息平台11.登陆验收信息平台。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环境保护部门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注意事项01验收期限建设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期限一般为3个月。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或者需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的,验收可以适当延期,但验收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验收期限,
3、是指自建设项目竣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之日的时间。如2017年12月1日全部建成,一般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时间为2月28日;最迟的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02验收范围目前企业自主验收只针对水、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完成前,环境保护部门依法对建设项目噪声或者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03报送公开信息建设单位公开信息的同时,应当及时向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建设项目验收报告建设单位: 年月附录1:验收监
4、测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建设单位:编制单位:附录2:验收意见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月日,单位根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地点、性质、产品、规模,工程组成与建设内容,包括厂外配套工程和依托工程等情况,依托工程与本工程的同步性等。(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项目环评报告书(表)编制与审批情况、开工与竣工时间、调试运行时间、排污许可证申领情况、项目从
5、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有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与环保投资情况。(四)验收范围明确本次验收的范围,不属于本次验收的内容予以说明。二、工程变动情况简述工程与环评阶段对比是否有重大变动、是否存在变化情况、有重大变动的是否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存在变化情况的是否有变动说明。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废水种类、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与工艺、设计处理能力与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废水回用情况、废水排放去向等。(二)废气有组织排放废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种类、主要污染物、污染治理设施与工艺及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废气排放去向等。(三)噪声主要噪声源和所采取的降噪措施,项目周边噪声敏感目
6、标情况。(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的种类、性质、产生量与处理处置量、处理处置方式、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与委托处置情况(合同、最终去向)、危险废物暂存与委托处置情况(转移联单、合同、处置单位资质)等。固体废物贮存场污染物与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若有固体废物贮存场)。(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简述危险化学品贮罐区、油罐区、其他装置区围堰尺寸,重点区域防渗工程、地下水监测(控)井设置数量及位置,事故池数量、尺寸、位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及雨水切换阀位置、切换方式,危险气体报警器数量、安装位置、常设报警限值,事故报警系统,应急处置物资储备等。2.在线监测装置简述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安装位置、数量、
7、型号、监测因子、监测数据联网系统等。3.其他“以新带老”改造工程、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工程、绿化工程、边坡防护工程等其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要求采取的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1.废水各类废水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若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2.废气有组织排放: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若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无组织排放:厂界/车间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若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3.厂界噪声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若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如污泥)
8、监测结果及达标情况,若有超标现象应对超标原因进行分析。5.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主要污染排放总量核算结果、是否满足审批部门批复的总量控制指标。(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1.废水治理设施根据监测结果计算各类废水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是否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设计指标。2.废气治理设施根据监测结果计算各类废气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是否满足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设计指标。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根据监测结果计算噪声治理设施的降噪效果。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根据监测结果计算固体废物治理设施(如铬渣解毒设施)的处理效果。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按环境要素根据监测结果,简述项目周边地表水、地下水、
9、环境空气、土壤及海水的环境质量及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六、验收结论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提出验收是否合格的意见。若不合格,应明确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如监测结果存在超标、环境保护设施未按要求完全落实、发生重大变动未履行相关手续、建设过程中造成的重大污染未完全治理、验收监测报告存在重大质量缺陷、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整改要求未完全落实等,提出内容具体、要求明确、技术可行、操作性强的后续整改事项。七、验收人员信息给出验收人员名单,包括验收负责人和参加验收人员的姓名、单位、电话、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单位日附录3:“其他需
10、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中应如实记载的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以及整改工作情况等,现将建设单位需要说明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一、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一)设计简况需如实说明是否将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是否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是否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是否落实了防止污染和生态破环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二)施工简况需如实说明是否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
11、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是否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是否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三)验收过程简况说明建设项目竣工时间,验收工作启动时间,自主验收方式(自有能力或委托其他机构),自有能力进行验收的,需说明自有人员、场所和设备等自行监测能力;委托其他机构的需说明受委托机构的名称、资质和能力,委托合同和责任约定的关键内容。说明验收监测报告完成时间、提出验收意见的方式和时间,验收意见的结论。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制度措施和配套措施等,现将需要说明
12、的措施内容和要求梳理如下:(一)制度措施落实情况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需如实说明是否建立了环保组织机构,机构人员组成及职责分工;列表描述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及日常运行维护制度、环境管理台账记录要求、运行维护费用保障计划等。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需如实说明是否制订了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备案及收否具有备案文件、预案中是否明确了区域应急联动方案,是否按照预案进行过演练等。3.环境监测计划需如实说明企业是否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是否按计划进行过监测,监测结果如何。(二)配套措施落实情况1.区域削减及淘汰落后产能涉及到区域内削减污染物总量措施和淘汰落后产能的措施,需如实说明落实情况、责任主体并附相关具有支撑力的证明材料。2.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需如实描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防护距离控制及居民搬迁要求、责任主体,如实说明采取的防护距离控制的具体措施、居民搬迁方案、过程及结果,并附相关具有支撑力的证明材料。3.其他措施落实情况如林地补偿、珍惜动植物保护、区域环境整治、相关外围工程建设情况等,均需如实说明落实情况。三、整改工作情况整改工作情况需说明项目建设过程中、竣工后、验收监测期间、提出验收意见后等各环节采取的各项整改工作、具体整改内容、整改时间及整改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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