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甲方(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篇二:普通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2010】 合伙经营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 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 。 第2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 。 三、合伙人的姓名、身份证。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_身份证号码: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甲方:_(姓名)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 缴付出资日期为本协议签
2、订日。 五、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3条 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所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4条 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 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 合伙期间合伙双方不得动用合伙资产对第三方进行再投资/合伙。 第7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 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
3、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 本合伙企业从年终所有开资后纯利润中提取2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 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
4、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 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第14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 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7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
5、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
6、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六个月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篇三:共同投资协议书(范本)】 共同投资协议书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_ 住所:_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股权,并作
7、为发起人参与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乙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年_月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
8、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
9、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
10、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_ 乙方(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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