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D.合宪性解释5、依我国法律,当事人对下列哪一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 或撤销?A.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B.包含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的合同C.因欺诈而订立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D.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6、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 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 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 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A.自行恢复B.不得自行恢复C.经乙同意后恢复D.经甲同意后恢复7、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A无效C. 效力待定D可变
2、更或可撤销8、一住店客人未付房钱即早离开旅馆去车站,旅馆服务员见状揪住他不让 走,并打报警电话。客人说“你不让我走还限制我自由,我要告你们旅馆,耽误 了乘火车要你们赔偿”。旅馆这样做的性质应如何认定 ?A属于侵权,系侵害人身自由权B属于侵权,系积极侵害债权C不属于侵权,是行使抗辩权之行为D不属于侵权,是自助行为9、立新学校委托其教务人员王某购买一批电教器材。王某到百货公司购买 时,正好该公司举行有奖销售, 规定购买商品若干元可得到奖券一张。 王荣代购 电教器材得到一等奖,可得到彩色电视机一台,该电视机应当:A归立新学校所有B归立新学校所有,但应当给王某以适当补偿C归王某所有D归立新学校与王某共
3、有10、下列不属于自然孳息的是:A.宰牛而获得的牛肉B.母鸡产下的鸡蛋C.母牛产下的小牛D.羊身上的羊毛第二部分:多选题1、下列属于实质民法的有:A.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B.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C.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D司法审判实践中采用的民事习惯规则2、民法的间接渊源是A.习惯B.法理C.判例D.司法解释3、下列不属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有:A.情势变更原则B.严格责任原则C.公序良俗原则D.合同自由原则4、意思自治的基本点包括:A.自己参与B.自主选择C.自己责任D.过失责任5、下列属于形成权的有:B.著作权C.债权人追认权D.债权人撤销权6、下
4、列术语中,哪些术语中的“责任”不是指义务主体违反法定的或约定 的民事义务, 侵害民事权利主体的民事权利, 依民法之规定而产生的一种法律后 果?A.举证责任B.保证责任C.有限责任D.岗位责任7、下列可成为民事主体的有:A.国家主席B.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C.天平律师事务所D.中华人民共和国8、监护权与亲权的区别有:A.亲权是身份权,监护权不是身份权B.监护权和亲权保护的对象不同C.亲权的主体可以是近亲属,监护权的主体可以是父母D.监护权和亲权的产生不同9、对宣告死亡与宣告失踪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哪些?A宣告死亡制度重在保护被宣告死亡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宣告失踪制 度重在保护失踪人的利益。
5、B宣告死亡的法定下落不明期间一般为 2 年,特殊情况下为 1年;宣告失 踪的法定失踪期间一律为 2 年C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都是 1年,而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都是 3 个月D宣告死亡后,被宣告人的民事主体资格丧失,产生与自然死亡同样的法 律后果。宣告失踪后, 被宣告人的民事主体资格并不丧失, 仅发生设置其财产代 管人的法律后果。10、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法人是公司的一种,法人可以不以营利为目的B.公司是企业的一种,合伙企业不是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C.英国的女王属于法人D.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是社团法人,也是公益法人11、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A.合伙组织中合伙人对外承担的是无限按份责任B.法定代表人
6、不属于法人的机关C.不同的法人有不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D.法人的责任与出资人的责任不同,是一种无限责任12、下列属于负担行为的有:A.赠与行为B.抛弃所有权的行为C.债权让与行为D.租赁行为13、甲将自家一幅宋代名画卖于乙,乙在付款收货后得知甲还未满 16 岁。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A.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B.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效力未定的合同C.乙可催告甲的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其未作表示,视为同意该买卖D.该买卖合同被追认之前,乙有撤销的权利14、公民甲与乙书面约定甲向乙借款 5 万元,未约定利息,也未约定还款期 限。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借款合同自乙向甲提
7、供借款时生效B.乙有权随时要求甲返还借款C.乙可以要求甲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D.经乙催告,甲仍不还款,乙有权主张逾期利息15、甲借用朋友乙的自行车数月。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将自行车以 200元卖给同事,但丙不知此自行车非甲所有。现问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因丙不知甲无处分权,故适用善意取得,丙取得该车的所有权B因甲对自行车无处分权,故甲丙的买卖行为是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乙有 权撤销C甲、丙应共同赔偿乙的损失D应由甲单独赔偿乙的损失16、甲、乙签订一耕牛买卖合同, 双方约定, 8月 15日一手交钱,一手交牛履行期届至,乙给付了价款,但甲因事想再用 1 个月,乙同意,但双方约定牛已 归乙
8、所有,甲只是借用。 8月 30日,该牛产下一小牛。对于小牛的归属,双方 发生争议。以下说法错误的有:A.应归甲、乙共同所有,因为甲照顾牛付出了劳务,而乙则是所有权人B.应归甲所有,因为甲乙所有权约定无效,该牛仍为甲所有C.应归甲所有,因为该牛所有权虽已移转,但并未交付D.应归乙所有,因为该牛已经交付17、张某, 15 周岁,系某重点大学少年班学生,少年早熟,平常语言老练, 对生活有自己的一套想法, 偶尔在网络周刊上发表文章, 赚一定的稿酬, 一次骑 车撞伤了人,就是用自己的稿酬 1000元支付的医疗费。 下列关于张某的说法中, 错误的有:A张某已经具有了意志能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张某已
9、经具有了责任能力,视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张某已经能够赚取相当的稿酬,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张已经达到一定年龄,具有一定识别力,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8、下列哪些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A.甲对乙承诺,如果乙获得博士学位即赠送乙宝马车一辆,乙欣然同意B.甲乙约定,如果明天下雪,甲则请乙吃重庆火锅C.甲乙约定如果甲的儿子大学毕业回家工作,则乙须退还甲租给自己的房屋D.甲乙约定,下次下雨时,甲则送乙 999 朵玫瑰19、下列属于无效法律行为的有:A.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法律行为B.甲与乙订立买卖 10 公斤海洛因的合同C.年满 12周岁精神正常的小学生甲到商场购买了笔记本一台价
10、值 1 万元D.甲将朋友委托自己保管的小狗以市价卖给乙20、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社团法人可以是营利法人,财团法人只能是公益法人 B.企业法人受破产程序的宣告,非企业法人一般不适用于破产程序 (4)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终生享有,民事权利通常只是在一段时间内存 在,民事权利多具有期限性。 要说明的是, 有些民事权利也终生享有, 如人身权, 财产所有权等。(5)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离,不得移转或抛弃,自然人的 民事权利除了人身权外一般是可以转让或抛弃的。3、 效力未定法律行为与可撤销法律行为的区别要点:(1)可撤销法律行为在撤销前是有效的,而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在追认权 人追认或拒绝前,
11、其有效与无效是不确定的。(2)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撤销,是使其已发生的效力消灭;而对效力未定的 法律行为之拒绝,则是使其确定地不发生效力。(3)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承认,是使其已发生的效力得以继续;而对效力未 定的法律行为的追认则是使其确定地发生效力。(4)可撤销法律行为的撤销权人为行为人本人,而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的 追认权人为行为人之外的第三人。说明:本题按教材回答也可得分4、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1)代理人没有代理权。(2)客观上存在使第三人相信代理人拥有代理权的情形。(3)第三人善意无过失。(即第三人不知也不应知代理人没有代理权。)(4)表见代理人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行为具备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和代
12、理 行为的表面特征。 (如答出“具备法律行为的一般要件”,但未答出“代理行为 的表面特征”也可)第五部分:论述题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法律行为的生效(一)含义: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指:某种行为因符合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而视为的一种客观存在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客观存在的法律行为因符合法定有效要件而取得法律所认许的效力。(二)联系: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的联系在于:1、法律行为的成立是法律行为生效的逻辑前提。2、法律行为有效是法律行为成立的归宿。3、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通常在成立时就启动其效力(三)区别1、内容判断不同 成立:属于事实判断问题,着眼于法律行为是否存在。 生效:属于价值判断问题,着眼于法律行为是否发生
13、法律效力。 判断法律行为是否成立,其结果只能是成立或不成立的事实,而判断其是否 有效,其结果则有生效、无效、效力待定以及可变更、可撤销等多种情形。法律行为的成立侧重于对法律行为外部特征的考察, 而法律行为的生效侧重 于对法律行为实质内容的考察。2、国家干预不同 成立: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国家不加干预或者不主动干预。体现国家意志,须在国家干预之下才能依法判断或确认法律行为的效 力。国家被动干预或者主动干预。3、适用的法律规则或判断标准不同 成立:考察法律行为的事实构成是否完整。考察法律行为的各个方面,如主体、意思表示、形式等等。 此二者关注要点差异: 成立:关注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关注意思表示的完
14、整、一致。关注当事人的行为能力、关注意思表示的质量。4、时间不同成立:成立是生效的前提,故成立至少与生效同时间发生,决不可能晚于生 效。生效是成立的目的,故生效至多与成立同时间发生,决不可能早于 成立。依法成立的法律行为大多成立时间和生效时间是一致的, 也即法律行为的生 效时间原则上不得脱离成立时间而独立得以确定。例外如附条件(延缓条件)、 附期限(始期)、效力未定的法律行为等。5、不成立与不生效的法律后果不同不成立:只可能产出民事赔偿责任,如缔约过失责任。 不生效:不生效法律行为由于国家意志对其的否定评价,有过失的一方不仅 要承担民事责任,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6、可否补救不同 成
15、立:法律行为构成要素的欠缺导致不成立,不成立无法补救,因为成立的 判断不依赖于当事人后来的意志。生效:生效规则在很多情况下为当事人自决效力留有余地,如可变更、可撤 销、效力待定等,因此效力问题可以补救。如未答出全部要点,但另有其他对法律行为成立和法律行为生效的评 价或论述,也可酌情给分。第六部分:案例题某木制品进出口公司因业务需要向外订购某种稀有木材, 因市场信息不对称 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回应。面对交货期一天天逼近,公司上下非常焦急。此时, 本地另一木材公司上门提出愿出高于市场平均价 3 倍的价格出售相当数量的木 材。进出口公司无奈之下只好同其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后, 进出口公司依约支付 了
16、3 倍价款, 木材公司也保质保量交付货物。但一年半之后, 因进出口公司领导 更换,新的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是无效合同,遂起争端。 请问:1、经理提出这一合同无效是否正确?为什么?2、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能否请求撤销该合同?3、如果木制品进出口公司要求变更该合同的内容,司法机关能否撤销该合 同?4、如果本案中合同标的稀有木材属国家保护物种,严禁采伐,本合同是否 有效?5、如果发生第 4 问的情况,本案应如何处理?评分要点:1、本案中所涉合同属可撤销合同。木材公司利用进出口公司急需木材之机, 以高价卖出木材, 是显失公平的合同, 属可撤销合同。 经理提出该合同无效是不 正确的。2、进出口公司不能请求撤销合同。合同法第 55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 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本案中进出口公司自知道该事由后一年半仍未请 求撤销,其撤销权已经消灭。3、合同法第 54 条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不得撤销。” 因此受理机关不能撤销该合同。4、在合同标的为国家禁止采伐树种的情况下,合同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 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无效。5、在 (4)的情况下,应当将合同中的标的木材与相应价款没收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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