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和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办理情况。5.建筑施工现场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安全检验情况,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管理情况。6.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查、专家论证情况。7.脚手架、“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各类机具安全使用、临时设施及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8.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尤其是扬尘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9、燃气气质、加臭量等情况;燃气储配、灌装厂站安全状况,主要包括防火间距,压力容器检验,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监控装置设置及运行。10、热源、热力站安全情况,包括燃料存放、运输情况;锅炉情况;热源、热力站水处理、设备等辅助设备情况;
2、热源、热力站阀门、仪表、报警器、电器等系统情况。四、检查工作安排本次大检查自本日起截止7月上旬,采取企业自查、县主管部门检查、全面总结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企业自查自纠阶段(4月28日-5月20日)。全县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组织人员针对在建的工程项目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纠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要求各企业将本公司在建工程一览表及自查自纠情况务必于30日前上报检查小组办公室且另存本公司待查。二是监督检查阶段(5月21日-6月20日)。在各施工企业不断自检的基础上,县城乡建设局将组织专项检查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在建工地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三
3、是全面总结阶段(6月21日-7月)。各施工企业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把本次大检查活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措施迅速落实到每个工程。各企业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迅速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自纠。(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施工企业要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及时掌握了解所负责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情况,研究解决
4、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计划。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全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治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篇一、整体目标建筑领域将以防范重大事故为中心,以严格依法监管、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为手段,以预防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坍塌和机械伤害五类事故为重点,继续深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造“平安工程”,促进建筑业发展,为“提高建筑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二、领导机构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有效开展,建设局
5、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建工局、安监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各项工作。三、工作措施(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业务培训。我局将针对全县施工安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安全监督员与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行业技术规范,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及施工企业安全员的业务水平。2、组织开展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建筑工人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技能。结合滨建建
6、字201298号文件要求,加大对特种作业人员、特殊工种、三类人员等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力度,对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开展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大力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全面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严格查处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3、以“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为契机,积极开展以在全县建设系统中普及建筑施工安全法制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媒体舆论作用,并采取论文征集、派送宣传单、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参观安全生产样板工地等多种形式,增强全县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
7、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专项治理1、隐患治理范围: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隐患治理内容:一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到位情况;三是深基坑、高支模、外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安装等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组织实施情况;四是规范建筑起重机械租赁行为,强化建筑施工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初次登记、安装告知、使用登记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制度,严格起重设备操作工持证上岗和设备使用管理;五是施工现场“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状况;六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用品使用状况。3、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巡查力度。重
8、点巡查对象包括:一是建设规模较大、危险性较大工程数量较多的工程项目;二是管理薄弱、被执行安全生产动态扣分较多的施工、监理企业;三是外地入惠承接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三)严格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1、认真落实政府监管职责,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揽工程等非法违法行为。2、加大对施工、监理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日常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市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量化扣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整改的工程,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上报市住建局。四、实施步骤“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总体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9、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5月20日)各施工企业成立专门领导机构,结合本企业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落实人员,扎实推进,分布实施各项工作。做好宣传发动,使在建工程形成安全生产零事故的良好氛围。(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1日-8月20日)各施工企业根据本方案的工作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集中行动”工作的各项要求及时、全面地传达到各个负责工程,督促制定具体措施,并落实到每个在建项目、施工班组和作业人员,要求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在建项目施工安全隐患的自查自改,深入推进隐患治理,落实专人跟踪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严防施工安全事故发生。(三)总结提高阶段
10、(8月21日-9月30日)各施工企业要对开展“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检查评估实际效果。同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使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在此期间,我局将组织对各施工企业及工程项目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和重大安全隐患或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为,责令认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予以严肃处理。(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
11、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各项相关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各施工企业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将各阶段工作情况按期上报“全县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以落实市安全生产第五个五年规划为主线,以贯彻实施规定为总抓手,贴近实际,注重实效,巩固建设系统“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取得的初步成效,进一步做好“行政程序推进年”各项工作,着力推动安全生产、法治机关建设取得新突破,为我县城乡建设工作平稳健康发展营造更加良好
12、的法治环境。二、重点工作(一)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召开建设系统“行政程序推进年”动员会。对深入贯彻实施“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作出动员部署,明确责任目标、方法步骤和活动要求。强化学习、培训和宣传力度。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宣传、学习方案,积极营造贯彻落实规定的浓厚氛围。通过学习会、座谈讨论、专题讲座等形式,深入学习规定精神。积极参加法制部门举办的专题培训,强化执法人员行政程序意识,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深刻领会规定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大力宣传规定的基本内涵和重大意义。(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事项和操作规则,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合法性审查制度和
13、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的意见征求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确保行政决策行为合法有效。(三)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按照规定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及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同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和有效期制度的实施工作。(四)严格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行政执法法定权限和程序,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依规执法水平。(五)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应诉机制作用。完善行政复议受理、审理、调查、听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和督促履行等规程,确保执法人员对行政相对人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处理好行政相对人的合法诉求,
14、依法、公正、及时解决行政争议。建立纠错机制,及时总结行政复议和应诉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健全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制度,做出重大行政强制决定的,及时向法制局备案。(六)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结合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着力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尊重和保障行政相对人拥有的陈述、申辩、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损害赔偿等权利。强化行政强制权利的监督检查,建立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三、实施步骤开展“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要立足于本职工作,把学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贯穿始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结合我局实际工
15、作,在专门进行会议研究的基础上,成立领导小组,召开“行政程序推进年”动员大会。制定本单位开展“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报县政府法制局备案,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第二阶段:全面开展(6月11月)1、学习阶段(8月底前完成)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规定和行政强制法,充分认识行政程序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程序意识,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各程序环节的规章规定。通过知识竞赛和闭卷考试等形式,检验学习成果。2、自查整改阶段(9月底前完成)对照规定认真梳理在程序制度建设、执法程序执行、程序环节设置上到位的情况,查摆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认真加以完善。3、交流巩固阶段(11月底前完成)组织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
16、位开展“学先进、树典型”活动,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交流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活动的扎实开展,进一步巩固本单位活动成果。第三阶段:考核验收(12月底前完成)结合活动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并接受县政府“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活动情况的考核验收。通过总结评估,检验活动成果,促进安全生产的程序工作明确化、制度化、长效化,以此带动促进其他各项工作协调健康发展。四、保障措施(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加强此次活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贯彻落实,成立县城乡建设局“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相关日常工作。(二)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认真部署,深入推进。要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带头管、负总责”;要把握工作进度,注重信息反馈,及时反馈活动开展情况。(三)细化目标,强化督导。加大对局属各单位、股室督察力度,切实落实好活动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活动部署好,开展好,落实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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