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0 ,大小:21.41KB ,
资源ID:18937047      下载积分:3 金币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bdocx.com/down/1893704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劳动合同法及配套规定精解Word格式.docx)为本站会员(b****6)主动上传,冰豆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冰豆网(发送邮件至service@bdocx.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劳动合同法及配套规定精解Word格式.docx

1、【要旨】不得扣证,否则责令退还并处罚;不得要求担保或收取财物,否则责令退还、罚款并赔偿。四、 合同形式 (法第10条)(14条3款)(82条1款)【要旨】应当签书面合同,没签的一个月内签。强调用书面形式,否则面临多种处罚:一年内不签双工资(82条1款),一年以上不签不定期(14条3款)。劳动者拒签劳动合同的应当终止劳动合同(条例第5条)五、未定书面合同报酬不明的处理(法第11条)【要旨】集体合同同工同酬。即集体合同有规定的按集体合同,无规定的同工同酬。六、劳动合同的种类 (法第12条)【要旨】劳动合同分三类:定期、不定期和任务。七、定期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含义 (法第13条)【要旨】有终

2、止时间八、不定期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法第14条)【要旨】1、含义:无确定终止时间。2、适用范围:(1)可签情形:协商一致(2)必签情形(劳动者不同意除外):A连续工作十年;B初次实行合同制度或国企改制重签合同时,连续工作十年距退休年龄不足十年(双十年);C连订二次定期合同,无法定可解雇情形。(3)视签情形:一年不签书面合同。(4)例外情形:公益岗位不适用(条例12条)鼓励签订不定期合同,以利于维护职工权益,稳定队伍。连续工作10年、两次定期等三种情形需要订立无定期合同,逾期不签合同视为无定期合同。九、任务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法第15条)【要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3、为期限。十、 合同生效及文本保存 (法第16条)(法第81条)【要旨】签章生效,各执一份。不给文本责令改正,损害赔偿。十一、合同条款(劳动合同的内容) (法第17条)(法第81条)1、必备条款:双方情况,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假,劳动报酬和社保,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其他。必备条款欠缺责令改正,损害赔偿。2、选择条款: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十二、 书面合同约定不明的处理 (法第18条)【要旨】重新协商集体合同 报酬同工同酬、标准国家规定。十三、 试用期限制1、期限限制(法第19条)【要旨】对试用期进行了严格限制:1、长短限制:313126 ;2、只能搞一次

4、;3、任务合同及不满仨月的不能约定试用期;4、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不能仅约定试用期。2、工资限制 (法第20条,条例15条)【要旨】两不低:不低于最低档的80或约定工资的80、不低于最低工资。3、试用期解约限制 (法第21条)(1)解除要符合法定条件,不得滥用试用期、随意解除合同。(2)要说明理由。十四、服务期 (法第22条)【要旨】1、服务期适用对象:通俗讲就是“公费进修人员”。法条规定两“专”专项培训经费、专业技术培训(注意:不包括职业培训劳动法86条)。2、违约金限制:约定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实支数额不得超过应摊费用。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为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条例补充:1、服

5、务期到期之前劳动合同到期的自动延期(条例17条)。2、劳动者被迫辞职不构成违约,不支付违约金(条例26条)。十五、保密约定(法第23条)【要旨】1、可以约定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2、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应支付违约金。十六、 对竞业限制的限制 (法第24条) 【要旨】对象仅限涉密人员,期限不超过两年,经济上要给补偿。十七、 劳动者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法第25条)【要旨】仅适用服务期违约及竟业限制违约。十八、无效合同 (法第26条)【要旨】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无可撤销合同之说;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十九、部分无效(法第27条)【要旨】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二十、合同无效的劳动报酬

6、(法第28条)【要旨】合同虽然无效,但工资照给不误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全面履行原则(法第29条)二、报酬履行及欠薪处理 (法第30条)。欠薪可直接申请支付令。三、工作时间履行及加班限制(法第31条)【要旨】不得强迫加班,加班要给加班费。四、劳动条件履行(法第32条)【要旨】职工有拒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权,批评、检举、控告权。五、形式变更的合同履行 (法第33条)【要旨】用人单位形式变更即法律人格不发生变化的变更不影响合同履行。六、实质变更的合同履行 (法第34条)【要旨】合并、分立由承继者继续履行。七、合同变更的形式要件 (法第35条)。【要旨】同合同订立,必须书面形式。第四章劳动合

7、同的解除和终止一、协商解除 (法第36条) 二、劳动者单方解除1、预告解除主动辞职 (法第37条)【要旨】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即辞职权。权利限制:(1)需要预告即提前通知,预告期试用期为3日,正式期为30日。(2)正式期还需要采取书面形式通知。2、无预告解除被迫辞职 (法第38条一款)。【要旨】用人单位严重过失,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合同,不受预告期及书面形式的限制;但还是要通知,打个招呼,便于用人单位安排工作。3、立即解除(法第38条二款)【要旨】强迫劳动或强令冒险作业可立即解约,连通知也不需要了。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1、无预告解除即时解除过失性解雇 (法第39条)【要旨】劳动者严重过失,

8、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约。2、用人单位预告解除非过失性解雇无过失性辞退(法第40条)【要旨】劳动者因伤病或能力问题而不能胜任工作及情势变更可以解约,但需要预告或多付一月工资。3、经济性裁员解除 (法第41条)【要旨】对经济性裁员严格限制:1、限于四种情形破产重整、经营特困、转产革新、情势变更。2、程序限制:提前说明、听取意见、报告方案。3、留用人员限制:长期、不定期、家庭困难人员优先。4、录用限制:被裁人员优先。4、禁止预告、裁员解除的情形(法第42条) 【要旨】对在职业病待查期、伤病医疗期、女性三期、退休过渡期及工伤致残等情况、除非劳动者有严重过失,不得解除合同。5、工会对单位单方解除的干预(法

9、第43条)【要旨】单位应事先通告,工会有权要求纠正 四、合同终止的情形 (法第44条、条例21条) 【要旨】终止情形合同到期,职工退休、死亡失踪,单位终止。1、将合同解除与终止分开,解除不属于终止。2、终止情形不允许约定增加。(条例13条)五、延期终止(法第45条)【要旨】对在职业病待查期、伤病医疗期、女性三期、退休过渡期的职工,合同期满自动顺延。六、经济补偿1、补偿情形 (法第46条) 【要旨】基本精神解除、终止合同原则上都要给补偿。不给补偿的情况仅限于:1、劳动者动议解除;2、劳动者主动辞职;3、因劳动者过失被解雇;4、不满劳动条件不同意续订合同。1、明确规定合同终止也要补偿,避免劳动合同

10、短期化;2、将规章规定的用人单位动议解除应补偿的规定入法;3、将司法解释关于被迫辞职应补偿的规定入法。例外情形:公益岗位无补偿金(条例12条)2、补偿标准 (法第47条)【要旨】基本算法就是一年一月工资。对高收入者封顶,即高于三倍的只按三倍,且不超过12年。12年限制基本取消,只适用高收入者。七、单位违法解雇的后果 (法第48条、条例25条)【要旨】单位违法解雇,劳动者有权决定继续履行或者双倍赔偿。双倍赔偿后不再支付经济补偿。八、 附随义务 (法第50条) 【要旨】单位要当天出证明、15日内转关系,个人要办交接,不办交接不给补偿。 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 集体合同 一、集体合同的订立(法第51条

11、)【要旨】草案要上职代会,工会代表职工。二、专项集体合同 (法第52条)三、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法第53条)四、集体合同的生效及效力(法第54条) 【要旨】集体合同需报审无异议才生效,但异议期只有15天。五、集体合同劳动标准、个人合同劳动标准及政府最低劳动标准的关系(法第55条)【要旨】个人合同中的劳动待遇集体合同中的劳动待遇政府最低标准。六、工会权利(法第56条)【要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可以仲裁、起诉。第二节劳务派遣一、 派遣单位注册资本限制(法第57条)【要旨】不低于50万以上二、 派遣单位的地位及基本义务(法第58条一款)【要旨】就是用人单位。三、 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

12、(法第59条)【要旨】1、必须订协议;2、派遣期限不得化整为零,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为数个短期。四、 派遣单位的义务(法第58条)【要旨】基本原则是履行用人单位的义务。特别规定(特殊义务)有:1、合同期不少于2年、待岗期间给最低工资(法第58条二款);2、内容告知义务,不得克扣报酬、不得收费(60条)3、不得自我派遣(法第67条)五、 跨地区派遣劳动标准的适用(法第61条)【要旨】按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六、 用工单位义务(法第62条)【要旨】基本原则除办社保以外用人单位的全部义务。特殊义务:不得再派遣。七、 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要旨】1、同工同酬权 (法第63条);2、结社权(有权参加或组

13、织工会)(法第64条)。八、 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合同解除(65条)【要旨】同一般规定,只不过用工单位只能退回劳动者,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九、 劳务派遣岗位限制(法第66条)【要旨】一般为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岗位。一十、 自我派遣(法第67条,条例28条)【要旨】禁止自我派遣。一十一、 劳务派遣招工限制(条例30条) 【要旨】不得招收非全日制用工。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一、定义(法第68条)【要旨】1、以小时计酬为主;2、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二、合同形式(法第69条一款)【要旨】形式不限、可以口头。三、多重劳动合同问题(法第69条二款)【要旨】非全日制用工可订多重合同,但

14、后不压前。四、试用期 (法第70条)【要旨】不得约定试用期。五、合同解除(法第71条)【要旨】都有任意解除权,不用给补偿。六、工资标准及支付期限(法第72条)【要旨】不低于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支付周期不得超过十五天。 第六章监督检查1、主管机关:劳动行政部门(法第73条)2、监督检查内容(法第74条)(略)3、劳动部门的调查权:查阅资料权,实地检查权。(法第75条)4、其他部门职责依法各司其职(法第76条) 5、劳动者维权途径要求有关部门处理,仲裁、起诉(法第77条)6、工会职责:维权、监督、批评建议、支持起诉(法第78条)7、举报制度(法第79条)(略)第七章法律责任1. 制度违法的责任(法第

15、80条):责令改正、警告,损害赔偿。2. 合同文本违法(必备条款欠缺及不给劳动者文本)的责任:责令改正、损害赔偿(法第81条)3. 不签合同的责任(法第82条):违法不订书面合同及不定期合同,双倍支付工资。双倍工资的上限是11个月(条例第7条)4. 试用期违法的责任(法第83条):责令改正,已履行的支付赔偿金。5. 扣证的责任(法第84条一款):责令退还、依法处罚。6. 收押金、扣档案的责任(法第84条二,三款):退还、罚款、赔偿。7. 欠薪(劳动报酬、加班费、补偿金)的责任(法第85条):A、时间上“欠”(拖欠)限期支付;B、数额上“欠”(包括未足额支付约定报酬及报酬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支付

16、差额;C、逾期还不支付的支付50100的赔偿金。8. 无效责任(法第86条):过错赔偿。9. 违法解雇的责任(法第87条,条例25条):双倍赔偿。但补偿金不再支付。10. 用人单位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法第88条):行政处罚、刑事判刑、损害赔偿。11. 不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责任(89条)责令改正、损害赔偿。12. 劳动者违法、违约的民事责任(法第90条):损害赔偿。13. 招用未解约劳动者的责任(法第91条):连带责任14. 派遣单位违法的责任(法第92条):责令改正、罚款、吊照、连带责任。15. 非法用工的责任(法第93条):单位或出资人承担责任。16. 个人承包违法招用劳动者的责任(法第94条):发包人及承包人连带赔偿。17. 行政机关违法的责任(法第95条):国家赔偿、处分、判刑。第八章附则1. 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的法律适用(法第96条):无特别规定的适用劳动合同法。2. 过渡性问题溯及力问题(法第97条)。【要旨】基本原则是无溯及力。A、连续订立定期合同的次数计算本法实行后起算,无溯及力。B、一个月内签书面合同的期限起算本法施行之日起算。C、老合同的补偿问题以前规定该补偿的按以前规定,以前规定不补偿,现在规定要补偿的,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算。3. 施行时间2008年1月1日(法第98条)。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