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四)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第一十条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一)基本指标包括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收益率指标。1、年度利润总额是指经核定后的企业合并报表利润总额。企业年度利润计算可加上经核准的当期企业消化以前年度潜亏。2、净资产收益率是指企业考核当期净利润同平均净资产的比率,计算公式为:其中:净资产中不含少数股东权益。(二)分类指标:根据集团所处行业和特点,综合考虑集团经营管理水平及发展能力等因素,暂定为以下指标。1、净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年末净资产总额年初净资产总额)1100%2、应收账款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本年应收账款
2、平均余额)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是损益表中相应项目的金额,本年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是资产负债表上相应项目年初、年末金额的算术平均值。第一十一条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按下列程序签订:(一)预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每年第四季度,企业负责人按照省国资委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要求和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提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国资委。考核目标建议值原则上不低于前三年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二)核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国资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企业运营环境,对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就考核目标值及有关内容同企业沟通后加以
3、确定。(三)由省国资委主任或者其授权代表同企业负责人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第一十二条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后,须向省国资委报告以下各项。(一)企业负责人每半年将责任书执行情况上报国资委。(二)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质量事故、重大经济损失、重大投融资和资产重组等重要情况时,企业负责人立即向省国资委报告。第一十三条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程序:(一)每年4月底之前,企业负责人依据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决算数据,对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年度总结分析报告报省国资委。年度总结分析报告格式和主要内容严格按省国资委相关规定进行。(二)省国资委依据经审计并经审核的企业财务
4、决算报告和经审查的统计数据,结合企业负责人年度总结分析报告并听取监事会对企业的年度评价意见,对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办法见附件2),形成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三)省国资委将最终确认的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反馈各企业负责人及其所在企业。企业负责人对考核与奖惩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可向省国资委反映。第三章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第一十四条 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以三年为考核期,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由国资委决定。第一十五条 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同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第一十六条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一)基本指标包括国有资产保
5、值增值率和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1.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所有者权益同考核期初所有者权益的比率,计算公式为:客观因素由国资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具体审核确定。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结果以国资委确认的结果为准。2. 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是指企业主营业务连续三年的平均增长情况,计算公式为:三年平均劳动生产率增长率 第一十七条 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按下列程序签订:(一)预报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考核期初,企业负责人按照国资委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要求和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提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国资委。考核目标建议
6、值原则上不低于前一任期考核指标实际完成值。(二)核定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国资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及企业运营环境,对企业负责人的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就考核目标值及有关内容同企业沟通后加以确定。(三)由国资委主任或其授权代表同企业负责人签订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第一十八条 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完成情况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考核:(一)考核期末,企业负责人对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并将总结分析报告报国资委。任期经营业绩总结分析报告格式和主要内容严格按省国资委相关规定进行。(二)国资委依据任期内经审计并经审核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和经审查的统计数据,结合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
7、总结分析报告并听取监事会对企业负责人的任期评价意见,对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办法见附件3),形成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三)国资委将最终确认的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反馈各企业负责人及其所在企业。企业负责人对考核与奖惩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可向国资委反映。第四章 奖 惩第一十九条 根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得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最终结果分为A、B、C、D、E五个级别,完成考核目标值为C级进级点。第二十条 省国资委依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对企业负责人实施奖惩。第二十一条 对企业负责人的奖励分为年度
8、薪酬奖励和任期中长期激励。第二十二条 企业负责人年度薪酬分为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个部分。绩效年薪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当考核结果为E级时,绩效年薪为0;当考核结果为D级时,绩效年薪按“基薪(考核分数-D级起点分数)/(C级起点分数-D级起点分数)”确定,绩效年薪在0到1倍基薪之间;当考核结果为C级时,绩效年薪按“基薪1+0.5(考核分数-C级起点分数)/(B级起点分数-C级起点分数)”确定,绩效年薪在1倍基薪到1.5倍基薪之间;当考核结果为B级时,绩效年薪按“基薪1.5+0.5(考核分数-B级起点分数)/(A级起点分数-B级起点分数)”确定,绩效年薪在1.5倍基薪到2倍基薪之间;当考核结果为A级
9、时,绩效年薪按“基薪2+(考核分数-A级起点分数)/(A级封顶分数-A级起点分数)”确定,绩效年薪在2倍基薪到3倍基薪之间。第二十三条 绩效年薪系数的确定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的系数,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根据各自的责任和贡献,结合岗位评价结果,确定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的绩效年薪系数如下表。序号岗位绩效年薪系数1董事长2总经理0.973副总经理0.724助理总经理0.52第二十四条 绩效年薪计提系数的计算:(一)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计提系数为1和0.97,不与分管部室或工作挂钩。(二)副总经理和助理总经理的实际计提系数与所分管部室挂钩,年度绩效年薪计提系数按以下
10、公式计算:年度绩效年薪计提系数 = 绩效年薪系数所分管部室年度考核系数如果分管两个及以上部室时,考核系数取相应部室考核系数的平均值。按上式计算的年度绩效年薪计提系数超过0.9时,按0.9计算。第二十五条 绩效年薪的7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3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等因素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下一年兑现。第二十六条 依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实行奖惩与任免。(一)任期经营考核结果为A级和B级,除按期兑现全部延期绩效年薪外,另外以任期内平均绩效年薪作为中长期激励。(二)任期经营考核结果为C级,按期兑现全部延期绩效年薪。(三)任期经营考核结果为D级和E级,除根据考核分数扣减延期绩效年薪外,根据具
11、体情况,可不再对其任命、续聘或对其进行工作调整。具体扣减绩效年薪的公式为:扣减延期绩效年薪=任期内积累的延期绩效年薪(C级起点分数-实得分数)/C级起点分数。第二十七条 对社会、行业和企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负责人,可享受国资委特别贡献奖。具体办法见省国资委相关规定。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监事等的考核及其奖惩办法另行制定。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董事会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_起实施。第三十一条 如果本办法中相关内容与将来省国资委相关规定发生冲突,则以省国资委相关规定为准。附件1:基本年薪一、基本依据根据山东省及济南市国有企业的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
12、山东省及济南市平均物价水平,参照省内同行业及相近行业的同等及相近资产规模、经济效益的企业负责人的薪资水平,结合集团公司近年实际经营情况和薪资水平,确定集团负责人的基本年薪。二、基本年薪基本年薪设为5个档次,考虑集团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建议目前从第1档开始实行,具体如表1:表1:基本年薪表 档等基本年薪(万元)25.227.630.032.4534.8三、基本年薪系数华鲁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年薪系数参照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根据各自的责任和贡献,结合岗位评价结果,确定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的基本年薪系数如下表。表2:基本年薪系数表系数0.80.65四、基本年薪的调整集
13、团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年薪依据任期或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调整。(一)年度经营考核结果为A级和B级,基本年薪上调一档。当调至第5档时不再上调。(二)年度经营考核结果为C级,基本年薪保持不变。(三)连续两年经营考核结果为D级和E级,基本年薪下调一档。当调至第1档时不再下调。(四)基本年薪的调整从下一年度1月1日开始实施。五、基本年薪分为12个月平均分发,月平均年薪包括住房补贴,不包括司龄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福利等。实行年薪管理的集团高层管理人员,其司龄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和其他福利按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相关制度执行。六、实行年终双薪制度,具体为基本年薪1/12,不包括住房补贴。附件2
1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一、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计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得分年度利润总额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分类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上述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若某项指标没有达到基本分,则该项指标不乘以经营难度系数。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各指标计分年度利润总额指标的基本分为30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30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3%,加1分,最多加6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3%,扣1分,最多扣6分。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基本分为40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40分;高于目标值时,每高于0.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8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0.5个百分点,扣
15、1分,最多扣8分。净资产增长率指标的基本分为15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5分;高于目标值时,每高于0.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3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0.5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3分。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的基本分为15分。三、经营难度系数经营难度系数根据企业净资产、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职工平均人数、离退休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等因素加权计算,分类确定。详见附件4经营难度系数的确定。四、考核分级根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得分,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个级别。综合得分与级别对应关系如下表:考核得分与级别对应表级别ABCDE综合得分X9090X8080X7575
16、X6060X附件3: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一、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计分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的综合得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指标得分经营难度系数任期内三年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上述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中,若某项指标没有达到基本分,则该项指标不乘以经营难度系数。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各指标计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的基本分为40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40分;每高于目标值0.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8分。低于目标值但大于100%时,每低于目标值0.5个百分点,扣0.5分,最多扣4分;低于100%时,每低于目标值0.5个百分点
17、,扣1分,最多扣8分。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指标基本分为20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20分;高于目标值时,每超过1个百分点,加分,最多加4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4分。任期内三年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企业负责人三年内的年度经营业绩综合考核结果每得一次A级的得8分;每得一次B级的得7分;每得一次C级的得6分;每得一次D级的得5分;每得一次E级的得4分。劳动生产率任期内三年平均增长率的基本分为20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20分;高于目标值时,每高于0.5个百分点,加1分,最多加4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0.5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
18、4分。三、经营难度系数和考核分级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办法”相应规定。附件4:经营难度系数的确定一、企业经营难度系数确定经营难度系数根据企业净资产、资产总额、营业(销售)收入、利润总额、职工平均人数、离退休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等因素加权计算,根据综合得分经营难度系数分为九等,分别对应不同系数,如表1。综合得分与经营难度系数对应表等级经营难度系数得分8501.5750得分8501.4650得分7501.3550得分6501.2450得分5501.16350得分4501.07250得分3500.98150得分2509得分1500.7注:企业级别最高得分为1000分。二、企业级别确定指标及评分办法
19、1、指标设置经营难度系数确定采用企业净资产、资产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职工平均人数、离退休人员占职工人数的比重等6项指标。各指标名称、权重及总分如下表:评价指标权重一览表指标名称权重单项总分总资产0.15150净资产0.30300主营业务收入总额0.25250利润总额职工平均人数0.0550离退休人员占职工人数比重合计1.0010002、指标说明总资产:上年资产负债表中的期末资产总额净资产:上年资产负债表中期末净资产额主营业务收入总额:上年损益表中的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利润总额:上年损益表中的税前利润总额。职工平均人数:上年平均在册职工人数,对于在上一年中离开公司或新进入公司者,按月折算。离退休人员人数:上年平均离退休人员人数,对于在上一年中新增或减少离退休人员,按月折算。3、计分办法(1)企业各项指标得分位于山东省国资委考核范围内的所有企业的平均值(见下面说明)以下的指标计分公式:企业某项指标得分(某项指标值该项指标平均值)0.6权重位于省国资委考核范围内的企业的平均值及其以上的指标计分公式:企业某项指标得分(某项指标值平均值)(某项指标最大值平均值) 0.40.6(2)企业得分企业得分企业某项指标得分说明:1该项指标平均值指山东省国资委考核范围内企业该项指标的平均值。2企业某项指标为负值时,该项得分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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