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出现紧急突发伤亡事故时成立紧急事故处理小组,全面负责处理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 (一)安全事故处理小组主要职责 1、接受上级主管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负责贯彻执行旅游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市旅游局等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关于旅游安全的相关政策、决定;制定紧急事故、伤亡的应急处理预案; 2、组织本旅行社应急救援及处理工作; 3、做好事故后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4、总结经验教训,并执行责任追究制。 (二)紧急事故处置原则和操作程序 1、原则: (1)发生旅游事故后,一线工作人员应坚持救援第一的原则,应立即组织救援,将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同时立即上报相关
2、部门; (2)公司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组长、组员应坚持首接负责的原则,立即处理事故的相关事宜; (3)超出公司能力范围以外的、遇有把握不准的或情况特别紧急严重的问题应立即上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 2、操作程序: (1)对轻微事故,责任人要做好记录并由副组长组织有关人员尽快处理。待恢复正常后,一天之内,由副组长负责上报材料,分析、研究事故产生的原因和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 (2)对一般、重大、特大突发伤亡事故,一线工作人员应立即报警,并会同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及时严格地保护现场,在第一时间进行组织抢救并上报公司。 (3)在发生紧急事故时,公司领导小组成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处理事故,并将事故情
3、况迅速报知总经理,必要时通知市旅游局相关职能部门。 (4)公司紧急事故处理小组成员在现场应进行调查、取证、分析、核实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将损失降到最低点。 (5)对特别重大事故,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呼和浩特市旅游局关于呼和浩特市特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和呼和浩特市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 (6)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人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b)事故发生的主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c)事故发生原因的
4、初步判断; d)事故发生后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7)造成事故的直接和间接责任人,按公司规定处理,触犯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突发事件的应变措施 1、发生一般、重大、特大突发旅游紧急事故和恶劣的旅游意外伤亡及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报警: 发生治安事故:应及时拨打110报警 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拨打119报警 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拨打122报警 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拨打120报警 同时,拨打公司电话、总经理值班电话和总经理助理值班电话,并立即执行紧急事故、伤亡的应急处理预案,由公司紧急事故处理小组决定,出现重特大事故时通知呼和浩特市旅游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
5、保险公司。 2、现场指挥 (1)一线工作人员有责任制止一切案件、事故的发生和扩大,保护好现场并积极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取证; (2)事故责任人和一线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畏罪逃匿。 二、其它预案和制度 (一)大型旅游活动(超出100人)、特殊惊险旅游项目和特殊群体旅游活动管理。把旅游安全始终放在首位,周密安排旅游团队的行程计划,认真考虑可能影响旅游安全的诸多安全因素,及时做好安全提示工作;在组织大型旅游活动、特殊惊险旅游项目(登山、探险、等)及组织学生、老年旅游时,应急处理小组组长或相关组员,必须亲自审核
6、活动的安全准备情况和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充分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对于导游带团过程中,部分游客极力要参加一些危险项目旅游的,导游要求游客、全陪、领队签订导游随身携带的我社危险项目旅游协议书,强调参加危险旅游项目纯属自愿,若由此而引发的其他纠纷、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由旅游者个人承担,不涉及他人责任。 (二)加强旅游业务用车的交通安全管理。选择具备经营资格且信誉好的汽车公司(车队),技术性能合格,证照齐全有旅游客运资质的车辆,责任心强和技术过硬并且有旅游车辆驾驶员上岗证的司机运营旅游团队,做到不超载、不违章、不疲劳驾驶、不开故障车等切实保证游客的安全。 (三)必须按时足额投保旅行社责
7、任保险。在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时,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切实保障旅行社和游客的合法权益。 (四)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小组成员负责加强对所属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导游人员必须掌握一定的旅游安全常识,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拨打紧急救援电话。 (五)及时做好总结分析。公司处理应急事故小组成员应依据有关案件的性质及原因,组织员工认真分析,总结与教育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防患于未然。旅行社安全管理规范 第一条 为使旅行社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旅行社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
8、规,结合旅行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旅行社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组(接)团、谁负责”的原则,旅行社安全工作实行分层管理、逐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为旅行社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安全管理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旅游-行业规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和奖惩制度; (三)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和制度; (四)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五)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提高员工安全事故的防范技能; (六)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妥善处置; (七)履行向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9、事故及其处理情况的职责;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 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并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晰岗位安全职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员工。 第五条建立每月安全例会制度,研究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督促措施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旅行社安全管理的主要工作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接受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安全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四)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义务; (五)选择的交通、游览、购物、就餐、住宿、娱乐等
10、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有安全责任条款; (六)按照规定程序妥善处理旅游安全事故; (七)经营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 (八)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其它安全职责。 第七条在黄金周、寒(暑)假及重大政治节庆活动期间,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八条建立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及损失: (一)制定完善配套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内容包括应急部门工作职责、救援组织、救援方式、救援启动程序、救援处置程序、善后处理、定期保障演练、新闻处理等; (二)相关人员应当熟悉和掌握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程序及援
11、救技能,并在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救援机制; (三)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做好记录。 第九条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本单位员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强化其安全责任意识: (一)每年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操作演练; (二)新聘员工必须接受本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对员工安全培训情况进行记载,并归入相关档案材料。 第十条 旅行社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采取必要和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可能影响旅游者安全的各种风险,防止可能对旅游者造成的各种侵害。 第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根据相关规定,按照参团人数比例配备导游人员。 第
12、十二条 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旅游活动,行前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订立含有安全条款的旅游合同。 第十三条 组织老年人参加旅游活动,应当为老年旅游者配备具有个人基本信息的胸卡;提倡老年旅游团全程配备专门的陪护人员和熟知心血管等常见老年性疾病急救技能的医务人员,配备常见急救药品,预约行程中的救护医院;所订立的旅游合同中含有安全条款。 第十四条 组织旅游者参加登山、驾车、潜水、滑雪、游船、探险、狩猎、漂流、蹦极、骑马等特种旅游项目,事先应当制定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向旅游者明示;重要团队按照规定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为旅游者提供的旅游交通工具,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具备客
13、运资质和完备的保险手续;与交通工具所属单位订立的租赁合同含有安全责任条款;防止驾驶人疲劳工作。 第十六条 建立职责明确、完备的行李交接制度,旅游-行程中行李丢失、损坏的,随团服务人员应当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第十七条 组织旅游者参加旅游活动,应当将安全保障工作贯穿始终: (一)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中应当包含具体的安全提示与安全责任条款; (二)向旅游者推荐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三)旅行前,向旅游者明确提示行程中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告知旅游目的地风土民情、民俗禁忌和法律规定、紧急救援途径和相关机构的联系方式; (四)旅游-行程中,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向旅游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旅游结束后,应当对旅游团队活动做出安全风险评估,并登记归档。 第十八条建立安全报送渠道,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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