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是健全制度,严格管理。主要是进一步明确和重申有关急救医疗管理工作的制度与规定,严肃纪律,严格责任。四是加强领导,切实整改。主要是近期工作的部署和建立健全急救医疗工作机制的安排。一、通报情况,引以为戒最近,新闻媒体披露了我省120急救医疗系统发生的两起违纪违规事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反响,极大地损害了120急救医疗系统的社会形象。其后,有关地方卫生部门都已对两起事件的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第一起事件是沛县急救医疗站工作不力致伤者死亡事件。2006年12月4日18:43,沛县急救医疗站接到110及沛县五段镇卫生院电话,五段镇发生一起车祸,伤者已送至五段镇卫生院,但由于伤者病情较重,需要转院治疗。沛
2、县急救医疗站立即派出医生吴某、护士张某、驾驶员李某,驾驶一辆普通型救护车于18:45出车,19:20到达五段镇卫生院。随车医生到达后初步诊断为病人左下肢外伤,怀疑内脏破裂,建议送沛县人民医院治疗。伤者的陪护人要求将伤者送至伤者父亲在徐州九里山开设的诊所,交由其父亲处理。随车医生告诉陪护人,按照急救管理的规定,送至沛县境内的医院不收费,送至徐州医院则要收取一定费用。在陪护人的坚决要求下,随车医生决定将病人送往徐州,提出收费且随陪护人到亲戚家借钱。陪护人到伤者亲戚家借钱时又费了一番周折,甚至向其亲戚下跪请求。由于车上缺少必要的设备,病人未得到及时救治,后就近送至庞庄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2007年
3、1月29日,扬子晚报社会生活版以“120怕白跑拖着伤者去借钱”为题,报道了这起事件。2007年2月9日晚,中央电视台12频道大家看法栏目再次报道了这起事件。这起事件中车祸伤者死亡,有多方面原因,但主要责任在沛县急救医疗站。一是随车救护的医务人员没有严格执行院前急救就近就急的首要原则,无原则地迁就于患者陪护人的要求,违反了抢救第一、生命第一的急救医疗工作规定。二是随车救护的医务人员院前急救的业务技术水平欠缺,没有及时作出正确诊断和有效采取对症救治措施。三是救护车抢救药品、设施没有按规定配置。尤其是救护车载着伤者去借钱,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对此事件,沛县卫生局已经作出了相应处理:给予沛县急救医疗站
4、主要负责人停职处理并建议县纪委立案查处;给予随车医生吴某、护士张某开除处理。徐州市卫生局迅速反应,及时查明情况,认真研究整改措施,从2月10日起组织人员开展全市急救医疗工作大检查。第二起事件是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转运病人乱收费事件。2007年2月2日凌晨,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从建湖县医院转送一名误食老鼠药的4岁男童至南京救治时,随车医生宋某、护士刘某、驾驶员孙某于出发前收取患方转送、救治费用计人民币6000元,并出具名目不清的医药费收据一张,引起患方强烈不满。2007年2月3日,南京晨报对此事予以曝光,后来多家网络媒体作了转载。这起事件中,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随车医务人员违规事实是清楚的。一是未严格
5、执行我厅反复强调的价格公示制度,没有尊重患方的价格知情权。二是违反院前急救收费标准规定,超标准收费,即使是预收,也是超标准的。按照盐城市卫生局要求,盐城市急救医疗中心已对3名直接责任人作出了辞退处理,并退还了多收的3500元。上述事件说明,我省一些地方对急救医疗工作重视不够,制度不严,监管不力;急救医疗机构对职工教育不够,管理不到位,核心制度不落实。根本的问题还在于,部分医务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观念不强,职业道德规范落实不到位。在目前急救医疗机构经济运行机制尚不健全的情况,这些问题在全省范围内带有一定的普遍性。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急救医疗机构以及各级各类医院的急诊部门,一定要引以为戒
6、,牢牢把人民健康利益放在第一位,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急救医疗系统的建设、监督、教育和管理,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切实保证急救医疗工作健康发展。二、提高认识,坚持方向能不能杜绝上述事件再次发生,能不能保证急救医疗工作健康开展,有机制问题,有管理问题,但首先是认识问题。如何认识急救医疗工作的重要性,如何对待急救医疗工作的使命,是我们急救医疗管理成效的决定性因素,是做好工作的前提。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全省急救医疗工作十分重视,最近作出了多次指示和批示,为我们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2月9日晚,省委书记李源潮同志在第一时间亲自指示我们迅速调查处理沛县120救护问题,2月10日又在我厅报送的关于央视报道的沛县
7、120救护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报告上作出了重要批示。他强调指出:“车祸伤员不幸死亡有综合原因。但此事件反映出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医疗急救系统抢救伤员,应该先收钱还是先救人。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我们的医疗急救系统要以关爱病人、救死扶伤为优先原则,把救命放在第一位,把收费放在第二位,与死亡抢时间,靠时间抢生命。这次事件中救护车载着危难伤员,先拉人去借钱缴车费,后拉人去医院抢救,以致误时误命,这是完全违反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原则的。希望省卫生系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此类情况作出明确规定,确保这种悲剧不再发生。”李源潮书记的批示深刻揭示了沛县急救医疗事件的问题实质,阐明了急救医疗工作应当遵循的指导思想,
8、明确了加强急救医疗管理的工作要求。李书记的批示体现了省委对人民健康的高度关心与重视,也体现了省委对急救医疗工作的高度关心与重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深入组织学习李书记重要批示,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统一和提高对急救医疗工作重要性认识,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向,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要通过学习,提高三方面的认识:首先,发展急救医疗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加强急救医疗管理必须切实贯彻和谐社会建设的原则。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和谐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在当前经济快速发展、人流物
9、流加剧、生活方式逐步变化的情况下,以交通事故、意外伤害、自然灾害、中毒及突发心脑血管疾病为主要原因的急救医疗的需求大幅度上升,完善急救医疗系统,在人民群众最需要帮助的时刻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需要,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谐社会建设最重要的原则,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我们加强急救医疗管理,就要按照这样的要求和原则,通过有组织的安排,帮助群众最大限度地减少疾病和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其次,急救医疗工作是卫生工作中公益性很强的重要部分,加强急救医疗管理必须把落
10、实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卫生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十六届六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由院前急救机构、院内急诊科(室)和急诊ICU三部分组成,院前急救在卫生工作诸领域中公益性质十分突出。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的需求稳定性差,有明显的不可预测特点,事发紧急,一旦延误抢救,必然危及患者生命。急救医疗服务的服务对象成分复杂,涉及社会各个阶层,并非所有的对象都有急救服务支付能力,承担“三无”病人、突发事件伤病员等的转运、抢救任务,服务往往得不到回报。院前急救医疗机构由于提供的院前急救服务时效短、服务项目少、诊治手段单一等原因,自身补偿能力也十分有
11、限。因此,加强急救医疗管理,必须十分明确、一以贯之地把落实社会责任摆在第一位。第三,急救医疗工作第一位的要求是反应快捷、处置迅速,加强急救医疗管理必须围绕“急”字下功夫。“时间就是生命”是急救医疗工作最突出的特点,特别是院前急救是急救医疗服务体系的第一关,也是抢救患者生命的关键环节,对于减少死亡、降低致残率和并发症至关重要。据统计,因多发伤而死亡的伤员50%死于创伤现场,30%死于创伤早期,20%死于创伤后期并发症,80%严重创伤病人的预后决定于院前急救处理是否及时有效;心肌梗死病人有3040%因得不到现场救治,会在最初几小时内死亡。目前,全省急救医疗需求大幅增加,人民群众对急救服务、技术、设
12、施等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自我防护意识越来越强,急救工作的责任越来越重。加强急救医疗管理,一切都要服从和服务于“急”字,医务人员的思想认识、工作方法和单位管理的制度、办法都要有利于落实紧急处置,真正做到李书记所要求的“与死亡抢时间、靠时间抢生命”。三、明确规定,严格管理急救医疗事业是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事业,是医疗卫生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近几年来,我省各地采取措施加强急救医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01年我厅召开了建国以来第一次全省急救医疗工作会议。2002年,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我厅与省计委、省财政厅共同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急救医疗事业的意见。2003年我们把急救医疗体系建设纳入了江苏省
1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同时印发了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机构建设管理基本要求,同年又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基本现代化急救医疗中心(站)建设标准。2004年我厅研究制定了医院急诊科建设管理规范、急救医疗中心(站)建设管理规范两个建设管理规范。上述规范性文件对院前急救医疗体系的建设、管理和院前急救救治原则都提出了全面、系统、明确的要求。特别是非典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后,我厅专门为苏北和苏中部分地区装备了200多辆监护型、普通型救护车(包括车载救治设备),每年都开展省级院前急救培训和演练。市、县两级急救医疗机构有了长足的进步,硬件条件明显改善,人员素质逐步提高,院前和院内急救水平
14、和能力稳步提升。但是在硬件条件不断改善、管理规范逐步明确的情况下,短时间内接连出现严重违纪违规事件,说明我们的相关制度还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还存在不少问题。对此,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首先立足自身,狠下决心,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切实加强整章建制,严格执行急救医疗服务若干制度和原则规定。要重点落实以下“六个必须坚决执行”。(一)必须坚决执行“先救人后收费”的制度从现在开始,无论是在院前还是在院内,对需要急救的病人,不论其身份、经济状况如何,都要一视同仁,坚决执行“先救人后收费”的制度规定。不准先收费后救人,更不准有钱就救、无钱不救或延误救治。同时,要严格执行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15、不准出现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的违规现象。院内急诊科(室)收治危重病人需要办理收费以外的其他手续时,应先行救治,后办理其他相关手续。(二)必须坚决执行“就近就急”的急救转运原则院前转运急救病人就是与时间赛跑。“就近就急”是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的首要原则,必须不折不扣地坚决执行。从现在开始,各级院前急救医疗机构不准与医院建立不正当的利益联系,舍近求远转运病人,或选择性转送病人。收治医院在救治能力不能满足患者救治需要的情况下,必须及时采取会诊、转院等措施,合理分流病人,不得截留病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一经发现由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单位责任人予以党纪政纪处理,对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直至吊销执业许可证、开
16、除,触犯刑律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患者由此造成的损害由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个人共同赔偿,不得从单位列支。(三)必须坚决执行统一调度制度各市、县(市)都要按照我厅相关意见、规范的要求,健全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网络,理顺急救医疗服务体制。每一个市只能设一个急救医疗中心及从属的若干分站,每一个县(市)只能设一个急救医疗站及从属的若干分站,由中心或站统一调度指挥院前急救医疗资源,规范开展急救病人的转运和救治,并统一一个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呼叫号码120。各市、县(市)不得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呼叫号码。各级医院不得自设院前急救医疗服务呼叫号码,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各急救医疗中心(站)调度中心(室)
17、调度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受理居民的呼救,记录呼救相关信息,调度呼救相关区域的救护车,做到合理、有效派车。(四)必须坚决执行岗位责任制各级医疗机构都要根据我厅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人员岗位职责。当前,要着重落实好院前急救机构调度人员、急救医师、急救护士、驾驶员、医院内急诊科(室)分诊人员、首诊医师、急诊护士等关键人员的岗位职责,通过加强教育培训等措施,明确岗位责任和义务。对危重伤病员的急救,无论是在院前还是在院内,都必须明确职责分工、紧密配合、积极救治、严密观察、详细记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急救医疗工作中要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不得拒诊和推诿。各急救医疗中心(站)和医院急诊科室必须实行24小
18、时急救医疗服务制度,随时负责受理服务区域内市民的呼救,开展好现场抢救、转运和院内急救工作。根据我厅制定的规范要求,各级急救医疗中心(站)在接到呼救电话后,必须保证在3分钟内出车。(五)必须坚决执行抢救设施规范配置制度救护车抢救设施不配套是院前急救医疗服务中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救护车不单纯是转运车,还是移动抢救室。急救医务人员利用车载抢救设施实施转运途中的全程救治,对于提高抢救成功率、降低死亡率意义重大。我厅2003年就明确了各类救护车辆抢救设施的配置标准,配发给各地的救护车的都是严格按标准配置的。各地从现在开始要对院前急救医疗机构的救护车抢救设施配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尽快按规范要求完善配置。
19、今后,抢救设施配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得上路。同时,还要明确救护车只能用于急诊抢救或接送伤病员,一些地方把救护车派作他用,这是坚决不能允许的,要坚决纠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也要按规范加强急诊科(室)抢救设施配置。(六)必须坚决执行告知义务和报告制度维护患者知情同意权和选择权,向患者或家属告知患者的病情、服务收费及其他事项,是医务人员的执业要求,必须坚决执行。在实施院前急救医疗服务过程中,医务人员要明确告知患者或家属患者的病情、转运的规定、收费价格标准等。在执行告知义务的过程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争取患方的理解和支持。在确保患者生命安全的前提下,要尊重患者就医的选择权,如遇患者或家属不愿送院或要求转
20、送指定医院的,要做好过细的解释工作,并要求患者或家属签字确认。各级院前急救医疗机构和医院还要坚决执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他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不得瞒报、缓报。四、加强领导,切实整改做好急救医疗工作,领导是关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急救医疗中心(站)以及其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都必须从这两起事件中充分吸取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牢固确立“生命第一、抢救第一”的急救医疗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改进工作。(一)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急救医疗中心(站)以及各有关医院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急救医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提高对
21、急救医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担负起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急救医疗工作的领导,建立可靠的急救医疗工作组织责任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急救医疗工作正常运行。要制定并落实急救医疗工作单位责任制、领导责任制、科室部门责任制、一票否决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责任体系,使急救医疗工作的责任主体更为明确,责任追究制更为完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医疗机构负责人抓急救医疗工作的实绩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成绩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要严格责任查究。各急救医疗中心(站)和有关医院要将急救医疗工作的责任层
22、层分解落实,层层责任查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今后,对于因收费问题而贻误救治时机,产生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一律给予开除处理,同时严肃处理单位领导,决不姑息迁就。这要成为一条铁的纪律,绝不含糊。(二)对院前、院内急救医疗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各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在春节前,对辖区内院前、院内急救医疗工作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要把院前急救医疗机构作为检查的重点,将市、县(市)急救医疗中心(站)及各分站的人员配备和急救医疗技术水平、救护车辆和抢救设施配备、通讯设施和调度系统运行以及收费、转运制度和执行情况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对存在的问题要责令其立即就地整改,严防
23、类似沛县120救护问题的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详和的新春佳节。各市检查结果要于2月底前书面上报我厅。从现在起到今年4月底,我厅将对全省院前急救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日常检查考核,按照有关规范、规定制定严格的检查考核标准,对院前、院内急救医疗运行情况、管理情况等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急救医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严肃认真地督促急救医疗中心(站)和有关医院立即进行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严厉查处,检查结果及时通报。(三)建立健全急救医疗工作机制制度建设是急救医疗工作正常运行的根本,是科学管理的前提。各急救医疗中心(站)和各有关医院要严格按照我厅下发
24、的急救医疗中心(站)建设管理规范、医院急诊科建设管理规范的要求,认真自查、梳理,查找制度上的缺陷和漏洞,没有的要建立起来,存在问题和缺陷的要尽快修订,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各急救医疗中心(站)要重点梳理收费管理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值班救护人员管理制度、救护车辆管理制度、通讯调度管理制度、仪器和设备管理制度、急救医疗分站管理制度以及医护人员、驾驶员、调度员的岗位职责等。各有关医院要重点梳理首诊负责制度、急诊分诊制度以及急诊科、抢救室、观察室、急诊输液室等重点部位和重点岗位的制度和职责。那些不符合形势发展要求,与人道主义和构建和谐社会相背离的、与急救医疗的原则相违背的要立即废止并迅速进行修订,通过
25、建章立制实施急救医疗工作的长效管理,以制度保证急救医疗事业的公益性质,保证医疗机构社会责任的根本落实。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对急救医疗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急救医疗专业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风建设,教育广大急救医疗工作人员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抢救生命作为工作的第一准则,规范服务行为,克服趋利思想,忠实履行恪尽职守、救死扶伤神圣使命。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加强急救医疗技能培训,建立急救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急救医疗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培训,逐步推行院前急救医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不断增强医护人员对急、危、重病
26、情的判断能力和应急抢救处置能力,提高急救医疗专业技术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健康保障需求。深刻分析当前急救医疗系统存在的问题,为什么“先讲钱再送病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当中也有机制性因素,特别是急救医疗机构正常的经济运行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为了争取各方面的关心与支持,早日建立良性运行机制,各地还要抓紧对急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人员状况、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清底数,用数据说话,争取政府加大投入,为急救医疗机构履行公益职能提供政策保障。同志们,急救医疗事业是造福于人民的崇高事业,加强急救医疗管理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认认真真地贯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完善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把全省急救医疗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人民健康事业作出更大贡献。最后,借这个机会,我代表省卫生厅向全省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拜个年,祝大家新年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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