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填报志愿必看的专业解读及报考指导三 2009年经审批同意设置的高校本科专业名单本信息来自教育部公布的教育部关于公布2009年度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备案或审批结果的通知,本次公布的高校新设置或调整的1733个本科专业和7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可自2010年开始招生,其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等均以公布的内容为准;在备注中加有标注的非艺术类本科专业,可按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招生;不同意设置或调整的292个本科专业和7个医学类专科专业,不得安排招生;需评估的5个医学类专科专业,待评估合格后方可安排招生;同意撤销的21个专业的有关高校在校学生要按原培养方案培养至毕业,并保证教学质量。国家部
2、委直属院校2010年本科新增专业一览点击以下学校名称可查看新增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工业和信息化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公安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教育部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吉林大学东北林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
3、法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西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华女子学院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海关总署上海海关学院中国地震局防灾科技学院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华侨大学暨南大学全国各省院校2010年本科新增专业一览点击以下省市名称可查看新增专业名称、专业代码、修业年限、学位授予门类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注:专业代码加有“W”者为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S”者为在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加有“H”者为中外(含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设置的专业;学校名称加有“”者为经教育部批准和确认的独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