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京建施20051046号)3工程安全监理检查依据:(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施工安全部分)(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设部15号令)(3)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府72号令)(4)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施20031号)(5)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6)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04-93)(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
2、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1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12)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13)建筑施工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三)、安全监理保证体系1安全监理组织机构现场项目监理部成立“现场施工安全监控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理保证体系。由项目总监任组长,专职安全监理员任副组长,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任组员。现场施工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图2监理人员安全监理的岗位职责:1)总监负全面安全监理管理责任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员,明确其工作职责;主持编写监理规划中的安全监理方案,审批项目监理
3、部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方面的监理通知和专题报告;组织项目监理部审核承包方报送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对其中的编审程序、审批手续、安全管理体系、安全防护措施进行审查,提出监理的意见和建议。审查开工条件,在现场其它条件具备的同时,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后,方可批准工程开工。定期检查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定期组织建设单位、总承包商、监理单位对工地施工安全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检查
4、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2)总监代表按总监的授权,行使总监的部分职责。但下列内容不在授权范围:(1)确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员,明确其工作职责;(2)审批项目监理部编制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审批承包方报送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等;(4)审查、批准工程开工。3)专职安全监理员负日常监督管理责任(1)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审核安全监管机构及人员是否齐备,审核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资格证书是否齐全有效;(3
5、)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有关安防措施是否落实。(4)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安全设施的安全验收手续,并签署监理意见。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5)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尤其是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填写安全监理日记;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立即要求总承包商进行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直到彻底解决为止。搜集现场安全承建方面的信息,及时向总监反馈。负责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4)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专业安全监督方面的管理审核本施工组织设计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
6、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及合同要求;审核本专业中有关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如土方护坡工程、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垂直运输设备安装工程、脚手架工程、临时用电工程、临时用水工程、冬雨季施工等施工方案;结合本专业的监理业务范围,检查施工安全状况。3.制订安全监控计划安全监理控制计划表阶段控制内容主责人监理准备阶段建立机构,确定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实施细则,进行监理工作交底。组长施工准备阶段审查施组(方案),检查总承包商的安全管理体系、人员到位情况、核查开工条件,签署工程开工令。施工阶段组织三方联合检查(每周一次)组长、执行组长现场巡视检查(每
7、天)安全监理员监理例会上核查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总监(总代)4.确定施工过程中安全监控的内容和部位:因本项目中(根据项目内容和合同管理要求,阐述工程难点和危险点的部位和内容)。因此,对以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进行重点监控。如:(1)土方开挖工程;(2)塔吊基础施工、塔吊安装和安全运行监测;(3)脚手架工程安装及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检查;(4)模板工程;(5)高处作业安全防护;(6)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及消防安全。(四)、安全监理工作的程序1.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 不符合符合 符合 2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程序不符合 符合3施工机械及安全设施的核查程序 合格4安全事故的处理程
8、序(五)、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1熟悉施工现场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情况,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专项保护工作。2配合建设单位办理工程安全监督备案手续。3审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4核查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包括劳务分包和专项工程分包)安全协议的签订情况。5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项目监理部并对其进行程序性审查,未经审查同意,不得施工。6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费用计划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有关约定并核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预付费用。7核查施工
9、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8进行安全监理工作交底。(六)、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6.1.1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现场进行巡视,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6.1.2安全检查 1.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安全监理方案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志; 2.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 3. 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
10、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 6.1.3监理例会 1.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议决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6.1.4安全专题会议 1.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2.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 3.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 61.5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
11、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1.口头指令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 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2.工作联系单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监理日志中记录。3.监理通知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
12、时书面回复,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4.工程暂停令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证,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6.1.6监理报告1.项目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3.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4.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13、,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交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七)、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监督管理措施在工程建设施工全过程中,为保证工程施工在安全、有序、文明、绿色环保的环境下得以正常进行;同时,为了提高对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和处理能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因此,项目监理部对施工单位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监督管理非常重要。1在项目开工前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经施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同意后,报送监理部备案;2督促施工单位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进行落实,核查
14、落实应急求援物资的储备情况和人员准备的组织情况,适时督导施工单位在工地现场举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示。3工程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在第一时间内监督施工单位紧急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密切配合各方对工程现场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实施紧急救援。(八)、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制度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制度:施组及各专项方案应在专项工程开工前得到审批;应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应在专项工程开工前组织专家论证并得到同意。未经审批同意和未组织专家论证并得到同意的专项工程不得施工。2现场检查工作制度:现场安全施工联合检查(各专业)每周一次;巡视检查每日一次。3例会和专题会议制度:充分利用监理例会(必要时召开专题工作会),对安全方面的工作及安全生产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要求、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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