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两部宪法 B、三部宪法 C、四部宪法 D、五部宪法4、根据宪法的效力与修改程序的不同,可将宪法分为:(B)B、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B、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C、 钦定宪法与民定宪法 D、理想宪法与现实宪法5、中国历史上颁布的第一部宪法性法律是(A)A、钦定宪法大纲B、十九信条(注:这是清朝最后一部宪法性文件)C、中华民国临时约法D、中华民国约法6、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A、C、D)D、政治协商B、立法监督C、民主监督D、参政议政7、法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宪法性法律是(B)A、独立宣言B、人权宣言C、自由大宪章D、1791年法国宪法8、(ABCD)属于宪法性文件。A、义务教育法B、未
2、成年人保护法C、国籍法D、关于授权国务院在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方面可以制定暂行的规定或者条例的决定9、由君主与人民或民选议会进行协商共同制定的宪法、被称为协定宪法。根据这一定义判断,(B、D)宪法属于协定宪法。A、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 B、1689年英国权利法案 C、1848年意大利宪法 D、1830年法国宪法。10、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宪法性文件是(B)。A、中华民国约法 B、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C、中华民国宪法 D、五五宪章二、小论文:论宪法的主要作用。 1982年宪法即现行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的四次修正,宪法内容进一步完善,在我国的政治生
3、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概括起来,现行宪法有以下四大特点与作用: 第一,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为我们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第二,现行宪法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善。表现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废除了事实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坚持
4、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维护国家统一;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第三,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宪法强调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22年来,我国宪法的实施状况不断改善,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正在成为社会普遍的行为准则。 第四,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了全面的规定,为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民
5、主权利,在国家生活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现行宪法强调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住宅不受侵犯权的保护,并增加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以及对残废军人、烈属、军属、盲聋哑及其他残疾公民和老人的保护。宪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2参考答案1、统一战线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有着相同的形式和内容。都是以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为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在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2、总体来看,政党与政党制度与民主宪政有着密切的联系,一方面是近代民主宪政发展的产物;另一方面又促进了近现代民主宪政的发展。3、人类的民主选举制由资产阶级首创,而后发展到社会主义阶段。4
6、、许多国家的宪法和选举法都确立了普选制,普选制是指公民不受特别限制地参加选举,因而普选制是就一定程度而言的选举制度。5、我国选举法规定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也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制权,这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6、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选举。7、目前我国行政区域的划分等级比较复杂,现行宪法规定的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三级制”,即省(自治区、直辖市),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8、我国行政区划截至2002年底,共有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56个市(直辖市除外,其中地级市275个,县级市381个);县、自治县1594个,旗、自治旗52
7、个。民族自治地方有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116个,自治旗3个。另有22个地区,5个盟。9、如果是自治区,那么自治机关应当是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而自治区下设的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则不是自治机关。10、特别行政区与一般的行政区域不同,具有特殊性。但在遵守宪法上,是与一般行政区域一致的。每小题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二项以上的对答案,请将对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给分。)1、按国家权力归属不同,近现代国家主要采取的政权组织形式是(A、C)A、君主立宪制B、议会君主立宪制C、共和制D、总统制2、我国法律规定,中央对特别行政区行使的主要权利有:(A
8、、B、C)A、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特别行政区的防务B、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对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修改、解释权C、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别区进入紧急状态D、 最高人民法院享有对特别行政区的司法终审权3、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C、D)A、中央人民政府 B、地方各级人民政府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4、根据选举法的规定,(A、B、D)A、 严重的精神病患者 B、正在被劳动教养的C、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 D、被判处有期徒刑的5、按照行政域实行地方地方制度的不同,我国地方制度可以分为(A、C、D)A、普通地方制度 B、经济特区制度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特别
9、行政区制度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B)A、 3年B、5年C、6年D、8年7、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分为(A、B、C)A、自治区B、自治州C、自治县D、民族乡8、我国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特别行政区(A、B、C、D)A、不实行社会主义的制度 B、不实行社会主义的政策 C、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 D、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生活方式9、宪法规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有(A、B、C、D)A、国家主席 B、国务院C、中央军事委员会 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10、 某县A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登记选民为250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350人,该选区三位
10、候选人黄某、朱某和王某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6250票、3500票和2600票。依照我国选举法的规定,谁能当选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D)A、黄某B、朱某C、王某D、三人均不得当选三、小论文(60分,字数要求1200以上)论我国设立特别行政区的理论根据和法律根据。我国设立特别行政区的理论根据和法律根据特别行政区是指在我国行政区域内,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专门设立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实行特殊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制度的行政区域。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但又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我国现行宪法第3l条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
11、律规定。”宪法是根本法,它巩固并确认了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现在,宪法在行政区域划分中提出特别行政区,无疑说明允许特殊情况下可以有另一种制度的存在。这些制度包括社会政治、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特别行政区体现了“一国两制”的理论。“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所谓一个国家,就是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即统一的不可分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凡是属于我国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地方行政区域,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都不能分割或分离出去,也不能变成任何独立的政治实体。所谓的两种制度,是指在我国一般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特别行政区可以继续保持资本主义制
12、度。按照传统的理论和模式,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里,只能允许一种制度即社会主义制度存在和发展。实行“一国两制”后,突破了原有模式,形成了在一个国家里,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并存,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这是我国根据自己的国情在国家制度上的一大创新和发展,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高度结合。宪法学形考作业3参考答案 一、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1、土地公有制是我国生产资料公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进行转让。2、私营企业的特征之一是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这是他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本质区别。这里所说的私人、是若干人,而非一人。3、根据宪
13、法,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该法于2002年9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是我国第一部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基本法律。4、防治污染、保护环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内容,我国早在1978年宪法就曾规定了:“国家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1982年宪法进一步完善了有关的内容。5、在各国的国籍法中,通常有两种取得国籍的方式:一种是出生国籍,即因出生而取得国籍;另一种是继有国籍,即因加入而取得国籍。6、世界上第一个把人权提到纲领性文件和根本地位的是1776年美国的人权宣言,马克思称它为“第一个人权宣言”,以法律形式肯定了资产阶级的人
14、权概念。7、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以及人格尊严不受侵犯。8、根据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以及人格尊严不受侵犯。9、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分别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基层人民政府的关系作了规定。10、我国国旗是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确定的。1、宪法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有(A、C、D)A、 国家主席、副主席 B、中央军委主席、副主席C、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D)A、 权利B、义务C、责任D、权利和义务3、中华人
15、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A、B、D)A、 侮辱B、诽谤C、诋毁D、诬告陷害4、宪法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A、B)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B、个体经济B、私营经济C、集体经济D、混合经济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D)A、权利B、义务C、责任D、权利和义务6、宪法规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的有(A、B、D)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7、宪法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实行(B、C)A、 帮助B、监督C、管理D、指导8、法律
16、规定,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A、B、C)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讯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讯自由和通讯秘密。A、公安机关B、国家安全机关C、检察机关D、审判机关9、在我国,(A、C)的印章应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图案?A、 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B、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 C、国家驻外使馆、使馆 D、监狱10、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可以任免(A、C、D)A、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B、高级人民法院院长C、军事法院院长 D、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三、小论文(60分。字数要求
17、1200以上。 论宪法的人权保障。人权的观念以及宪法的观念早已存在,但直到近代,作为资产阶级反对封建特权武器的人权以及与作为其胜利成果的宪法才共同来到人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可以说,人权与宪法是一对共生的现象。一部宪法的历史就是一幅争取和保障人权的历史。争取人权的历史过程也就构成了宪法变迁的历史过程。人权观念的演变导致了宪法观念的演变,宪法的变迁可以更好地保障人权。“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简称为“人权保障条款”)作为宪法的修正案被正式写进了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在宪法中作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宣示,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有利于我们
18、在国际人权事业中进行交流和合作。把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一次写入宪法,这件事在中国的政治生活当中是一件大事情,在中国的人权发展史上具有开创性和历史性的重要意义,是人权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人权保障体现了宪法的终极价值。它是宪法的全部意义所在。 (一)人权为国家权力提供了正当性基础,对国家权力的控制,体现了国家权力的全部意义。 人权观念的演变直接导致国家权力内容与方式的变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国家权力的内容与方式虽不同,但其体现为保障的人权的目的性是一致的。 1、近代宪法的观念是通过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使人权得到保障的。 人权的保障是目的,限制国家权力是手段。如何限制国家权力是首要考虑的问题。具体
19、来说,通过确立主权在民,有限政府以及三权分立和宪法诉讼等机制来保障人权。 因此,近代的宪法尽管大多数都将人权的保障条款直接写进了宪法,但它体现出来的理念是通过限制国家权力来保障人权,如何限制国家权力是首要考虑的问题。这与国家在自由竞争时期的“守夜人”角色是相一致的。 2、现代的宪法的人权价值已不仅在于为政府提供正当性基础,已是社会共同体的价值基础。 以人的尊严为基础的人权保障,为全社会提供了价值基础。“构成宪法的各个组成部分以其不同形式体现共同体社会的价值秩序和价值决定,建立以人权为核心的价值体系。”因此,在新历史时期,人权保障对国家权力提出了新要求。 (1)国家在保护人权方面不再是消极的,而
20、且负有积极的义务,特别是国家“保护性义务”的觉醒。 人权保障是衡量国家权力是否正当的一杆标尺。人权的保障的新需求,促使了国家“保护性义务”的觉醒。“保护性义务”在逻辑上是国家义务的一部分,即基于人权的内在制约性要求,国家应通过立法界定个人行使权利的边界来实践其保护性义务。 (2)人权保障的新要求还带来了国家权力运作的新模式。 在新的时期,保障人权的新要求不再强调国家权力的分权、限制,而是逐渐走向了协力合作。 无论国家职能从近代的消极到现代的积极,还是国家权力从严格的分权制衡到合作,都是以人权保障为根本目的的。人权的原则构成了宪法的根本原则,它支配着宪法的其它原则。“公共权力和道德以及法律规范的
21、产生并不是权利的对立物,而是权利观念逻辑的产物。权力是作为强权的对立物产生的,其存在的逻辑基础是为了给权利免受强权的侵害以有效地保护”。宪法学形考作业4参考答案一、填空题(每小题1分,共14分)1、英国不成文宪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性文件、宪法性惯例、宪法性判例、权威学者的著述。2、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3、每一选区可以选出数名议员的选举制度称为多名制选区制或复选举区制。4、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5、君主立宪制根据君主或国王的权利受到限制的大小不同,一般可分为二元制立宪制和议会君主立宪制两种。6、宪法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
22、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7、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二、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16分。1、我国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参加的,包括(A、B、C、D)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A、 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 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D、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2、世界著名的(D)是第一部现代意义上宪法,确立了联邦主义原则和二元议会制的共和政体。A、 英国宪法B、美国宪法C、法国宪法D、魏玛宪法3、宪法实施监督的方式主要有(A、B、C、D)A、 预防性审查B、事后审查C、个案审查D、宪
23、法控诉4、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B、C、D)A、 没收B、征收C、征用D、并给予补偿5、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D)。A、 共产主义国家B、社会主义国家C、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D、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6、在奴隶制国家,曾经实行过三种政权组织形式,即(A、C、D)。A、君主制B、君主立宪制C、贵族共和制D、民主共和制7、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应当(A、B、C),以确保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A、 分工负责B、互相配合C、互相制约D、互相监督8、在总统制国家中,(A、B、C)。A、
24、 总统是国家元首 B、总统是政府首脑C、总统直接对选民负责 D、总统对议会负责三、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1、简述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答:(1)近代资产阶级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商品经济是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2)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和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建立是资产阶级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3)以“天赋人权”、“三权分立”和“法治”为内容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是近代宪法产生的思想理论条件。(4)法律部门的增多,法律形式的分化及由此而产生的各种法律部门在更高层次上的统一是宪法得以产生的法律条件。2、简述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1)公民有权利和应尽义务
25、的平等,即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2)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公民也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平等地予以保护。(3)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有超越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人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3、 简述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表现在哪些方面?(1)从人民代表大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上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通过直接选举或间接选举选出的代表所组成的。(2)从人民代表大会同其他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上看,全国人民代表大
26、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系。(3)从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上看,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划分,是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4、简述我国特别行政区享有哪些高度的自治权?(1)原有的政治制度在定时期内不变,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在政权组织形式上也不改变。(2)原有的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在一定时期内不变。“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护私有财产权”,实行私有制和市场经济。(3)拥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财政独立权。(4)特别行政区在中央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5)除悬挂国旗、国徽外,可
27、使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区徽。(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5、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原本原则有哪些?(1)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2)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的原则(4)无记名投票的原则(5)选民对代表实行监督和罢免的原则(6)选举的物质保障和法律保障原则。四、小论文(40分,字数要求1200以上。论宪法实施的监督。宪法实施监督制度是保证宪法对实施而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制度。它是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宪法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宪法监督,是指对有关涉宪活动实行的全面监督。狭义的宪法监督,是指依法负有宪法监督职能的机关对立法活动和行政活动所实施的监督。 由于历史的、现实的条件不同,不同国家的宪法监督机关各有不同,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1)由立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些国家由立法机关解释法律,监督宪法的实施,审查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是否违宪。 (2)由司法机关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些国家由法院解释宪法,审查法律是否违宪。 (3)由专门机构监督宪法的实施。这些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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