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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等复习题目讲解Word下载.docx

1、B、出租车司机C、电脑公司软件设计人员D、铁路巡检工6、劳动者不参加劳动但仍享有工资支付请求权的三种情形()A、法定休假日B、婚丧假期间C、依法参加社会活动的D、公休日7、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下面的做法不符合这一规定的是()A、某砖厂女职工董某怀孕期间,厂里安排她简单打扫清洁卫生,不再做搬运工B、某企业为完成全年生产任务,便要求每个职工每天加班1个小时,怀孕达6个月的女职工刘某也不例外C、某公司通知其女职工周某,鉴于她的孩子已满13个月,公司决定恢复她“三班倒”的工作制D、某矿山女职工肖某被安排到井下工作8、下列哪项权利不属于劳动监察机构及劳动监察员享有的权利?( )

2、A、调查权B、决策权C、处分权D、检查权9、下列关于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调解原则适用于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在劳动仲裁前必须先行调解、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在当事人提起诉讼之前,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10、用人单位在劳动方面的刑事责任有( )A、重大安全事故罪B、违章冒险作业罪C、妨碍执行公务罪D、强迫劳动罪四、辨析题(每小题5分,共15分)1、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2、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3、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五、简答题(第1小题6分,第2小题4分,第3小题6分,共16分)1、延长工作时间的条件、限度及工资的支付?2、工资请求权的特点有哪些?3、劳动合同的效力?六、案例分析

3、题(第1小题7分,第2小题6分,第3小题6分,共19分)1、煤矿决定招收井下作业工人50名,其中有20名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拿出事先印好的劳动合同要求工人签字。合同中的内容包括:(1)婚丧假期间不支付工资。(2)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3)职工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需60天以前通知用人单位。(4)职工可以自愿参加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5)在合同期内工人患矽肺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6)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以享受年休假。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试分析:(1)该煤矿招收工人中是否有违反法律行为?为什么?(2)该合同的签订程序是否有违反法律情况?(3)该份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否

4、符合法律规定?2、某公司以“末位淘汰制”作为本公司规章制度,要求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问题:某公司这种做法有没有法律依据?3、胡某与某私营皮革制造厂签订了五年期劳动合同。其中约定:劳动过程中出现伤残,责任自负。1995年8月,胡某在操作机器时,因皮带断裂而砸伤左手,住院治疗20多天,需交往院费、手术费、药费等人民币共计52,760.80元。出院时,该厂只支付治疗期间工资,医疗费用全部由职工自理。为此,胡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该厂支付其全部医疗费用。(1)本案该如何依法处理?法律根据是什么?(2)劳动合同中规定“伤残责任自负”条款是否有效?(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如何作出裁决

5、?劳动法试题(三)答案”并给予改一、判断正误题(每小题1分,共10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并给予改正)1、,劳动保障对象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2、,低于集体合同的条款无效;3、,在特定情况下仍然有效;4、凡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劳动的劳动者;5、,工作时间只能由法律规定;6、,不影响其他部分的履行;7、,双方必须按照法律的强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8、,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9、;10、,具有劳动能力和人身自由、就业愿望。1、是宪法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劳动者权利,是劳动者这一特定角色主体享有的,是一种利益、资格、能力、自由。2、劳动者基于劳动关系,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劳动后

6、,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最低劳动报酬。3、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或这会获得的物质帮助或补偿。4、为劳动立法所确认或在劳动法制中蕴涵,体现和指导劳动法制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和原则。5、劳动行政部门按照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情况,并对违反法律行为进行惩处的活动。三、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1、CD;2、ABC;3、BD;4、ACD;5、AB;6、ABC;7、D;8、B;9、AD;10、ABCD。四、辨析题(每小题5分,共15分)1、劳动关系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指被劳动

7、法律法规调整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义务社会关系(1分)。关系: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前提和基础,劳动法律关系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1分)。区别:范畴:前者属于经济基础。后者属于上层建筑(1分);产生前提:前者是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产生。后者是将劳动关系纳入法律调整范畴(1分);内容:前者具有从属性。后者具有权利义务关系(1分)。2、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集体合同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1分)联系:主体双方合意明确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和制约。主体:前者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后者是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用人单

8、位;订立方式:前者双方合意,平等协商。后者合意并交劳动行政部门审批程序;目的:前者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后者明确劳动基准规范;前者必备法定内容,可约定内容。后者明确劳动基准;效力:劳动合同只能高于或等同于集体合同,集体合同效力高于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前者双方有违约都承担责任。后者只适用用人单位。(3分)3、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年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等风险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的物质帮助或补偿。商业保险是指公民就人身或财产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当遭遇风险时获得救济。相同:属于保险的范畴。都具有抵御灾害、风险,转移风险的作用。对象:前者以基于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为对象。商业保险以自然人为对象;客体:社会保

9、险的客体为劳动风险,商业保险则以自然人的人身和财产;资金来源:社会保险则是由用人单位、国家、个人三方负担,商业保险则是一般被保险人个人负担;机构的经营目的:社会保险是国家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的一种社会政策和劳动政策、是国家对劳动者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具有物质帮助性和非营利的目的,商业保险的运营机构为保险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保险原则: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原则,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劳动者和个人必须参加,而且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交纳保险费,商业保险则遵循自愿原则,当事人是否参加保险完全自愿;调整的法律:社会保险由劳动法和保障法调整,商业保险是由保险法调整。1、(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

10、营的需要,应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延长不得超过一小时,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保障劳动者正常的身体健康情况下,每日延长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日延长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2)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情况: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劳动报酬;公休日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又不能补休的,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劳动报酬;(2分)(3)法定节假日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支付不得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报酬。2、(1)劳动者在法定工作的时间内,有效地完成用单位规定的任务,实现劳动过程,劳动者有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报酬的权利.(2)工资请求权的转让受到限制(1分).(

11、3)优先支付工资的权利.(4)工资请求权的救济程序特殊性,先仲裁,不服仲裁再诉讼。3、劳动合同效力是指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1分)主体适格: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劳动能力、人身自由;(1分)订立程序经要约和承诺;(1分)双方合意;(1分)形式合法;(1分)内容合法;1、(1)有,招用未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2分)(2)有,劳动合同订立应双方平等协商,自愿,此合同由用人单位事先印好。(2分)(3)有,婚丧假期应支付工资;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职工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合同期间劳动者患矽肺病不得解除

12、劳动合同,并需支付医疗费。2、没有。根据劳动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有法定三种情形:劳动者过错、非劳动者过错、经济性裁员;(3分)也可以由双方在符合法律规定范围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2分)公司以末位淘汰制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只以自己利益为重,违反劳动法规定。3、(1)劳动仲裁委员会应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胡某的住院费、误工费及因公伤所产生的费用。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因公伤应由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因工负伤医疗费。(2分)(2)无效,用人单位以此来免除自己应负的法律责任。(2分)(3)劳动仲裁委员会应裁决支付胡某的因公负伤所需的费用。企业劳动合同法知识竞赛试题1(附答案)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

13、什么时间通过?将于什么时间施行?共几章几条?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共8章98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的目的是什么?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是什么?(1)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重要举措;(2)制定劳动合同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3)制定劳动合同法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体系的重要举措。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

14、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适用范围上有什么区别?(1)在适用范围中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及其劳动者。(2)明确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应订立劳动合同,但允许其优先适用特别规定。(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执行本法。6、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是什么?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7、

15、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8、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规定相比有何变化?一是增加了部分必备条款。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

16、民身份证件号码等条款。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增加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条款。增加了社会保险条款。增加了职业危害防护的条款。二是取消了部分必备条款。取消了劳动纪律条款。取消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条款。取消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9、劳动合同共分哪几类?共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三类。10、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一个月内。11、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12、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

17、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13、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14、什么情况下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

18、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5、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16、劳动合同法是如何规定试用期工资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次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17、什么是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

19、除劳动者权利的;(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18、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第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第二,无效劳动合同是由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造成的。在确认无效的同时,如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9、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和形式是什么?劳动合同变更应当坚持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20、劳动合同法关于服务期是如何规定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

20、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1、劳动合同法关于竟业限制是怎么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竟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竟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22、劳动者违反服务期和竟业限制规定应承担什么法律后果?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3、什么是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又叫团体协约,是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订立的书面协议。24、集体合同具有哪些特征?第一,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有特定的当事人,当事人至少有一方是由多数人组成的团体。第二,集体合同

21、是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协议。第三,当事人在订立集体合同时,必须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计划。第四,当事人双方义务性质不同。第五,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25、集体合同的种类有哪些?(1)企业集体合同、产业集体合同和职业集体合同;(2)总括性集体合同和局限性集体合同;(3)专项集体合同和一揽子集体合同;(4)要式集体合同和不要式集体合同;(5)自由集体合同和强制集体合同;(6)纲领性集体合同和特别集体合同;(7)完全集体合同和不完全集体合同。26、订立集体合同的程序是什么?集体合同的订立应经过协商、审议、签字、备案与公布五个程序。27、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哪些内容签订集体合同?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

22、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28、集体合同何时生效?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29、解决集体合同争议的办法和途径是什么?协商调解仲裁审判。30、工会在处理集体合同争议中应发挥哪些作用?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31、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协议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预告解除。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而不

23、需要什么理由。(3)随时解除。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可以随时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而不必征得用人单位同意。(4)即时解除。这是针对特殊情况下,劳动者无须履行任何手续,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3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33、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什么?用人单位以暴力

24、、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34、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有过错;二是因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三是因客观原因导致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35、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

25、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6、企业裁减员工的条件是什么?(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组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37、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任关闭、撤

26、消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38、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1)基层工会专、兼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在任职期内的;(2)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3)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劳动者没有提出终止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5)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39、经济补偿的标准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

27、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40、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什么情况下不支付经济补偿激金?(1)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2)法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中,针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和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仍需裁员的等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不支付经济补偿。4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赔偿金。42、解除或终止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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