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备注1本安电路用接线盒8种(后附明细)详见明细安标类产品执行相应安标网标准及要求无安标类产品执行相应国家标准明细中产品的名称、型号为现用产品,投标单位需根据技术参数报出符合要求的相应产品,所报的产品名称、型号应与煤安证一致二、资质要求1、投标厂家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取得生产厂商授权。2、投标单位应根据项目情况提供第三方验收报告。三、仓储方式:代储代销,用后结算;下次招标结束后,如未再次中标,未使用的代储物资无条件退回。四、报价要求按分包报出总价(大小写)报价中应包含货物总价格、税金(税17%)等费用,投标人须按照招标货物分项报出单价、总价。五、技术要求1、执行
2、标准:安标类产品执行相应安标网标准及要求,无安标类产品执行相应国家标准;2、技术要求:、产品应具有煤安标志(MA)、防爆标志(Exibdl)及出厂合格证。、适用煤矿井下瓦斯和煤尘爆炸的环境,作为电气设备之间,连接本质安全型电路的电缆接线、分线之用。、额定电压60V、额定电流1A、该产品只能适用于本安电路连接。六、供货周期:2016年度。七、质量保证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八、交货时间:按需方要求分批到货。九、交货地点:需方指定地点。分包2:本安型管道流量传感器及其他配套(股份)本安型管道流量传感器及其他配套5种(后附明细)、监控系统及附属设备、仪器仪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
3、量检定规程等相关规定。、产品应具有煤安标志(MA)、防爆标志(Exibdl)及出厂合格证;国产仪器必须具有计量器具许可证号(MC)。、监控系统分站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与原有监控系统的联机检验报告,并保证后续的相关维护。、各类传感器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与原有监控系统分站的联机检验报告,并保证后续的相关维护。分包3:标准气体(股份)标准气体16种(后附明细)、生产企业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GBW批准号。、产品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CMC)及标准物质证书。、产品为国家一级标准物质。、产品为灌装物质(含钢瓶)。分包4: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及其他配套(股份)
4、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及其他配套7种(后附明细)分包5:瓦斯抽放管道用多参数传感器及其他配套(股份)瓦斯抽放管道用多参数传感器及其他配套3种(后附明细)分包6:矿用本安型分站及其他配套(股份)矿用本安型分站及其他配套52种(后附明细)分包7:瓦斯含量直接测定仪材料及其他配套(股份)瓦斯含量直接测定仪材料及其他配套12种(后附明细)分包8:矿用隔爆型小型阀门电动装置及其他配套(股份)矿用隔爆型小型阀门电动装置及其他配套4种(后附明细)分包9:一通三防杂类材料(股份)一通三防杂类材料48种(后附明细)矿用隔爆兼本安监控分站及其他配套46种(后附明细)分包10:矿用隔爆兼本安监控分站及其他配套(股份)分包11: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网络交换机及其他配套(股份)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网络交换机及其他配套30种(后附明细)分包12:通用监控分站及其他配套(股份)通用监控分站及其他配套分包13:矿用隔爆本安型直流电源及其他配套(股份)矿用隔爆本安型直流电源及其他配套分包14:一氧化碳测定器及其他配套(股份)一氧化碳测定器及其他配套44种(后附明细)、各类传感器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