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指定的监测点和点位数量,结合我县生产实际,进行调整,并及时书面向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提出调整意见,经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确认后,我县开展本项工作。(二)采集样品根据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确认我县的监测点,结合我县农作物成熟情况,进行农产品采样。种植单季或双季作物,采样1次,一个采样点。(三)采样方法和采样量采用S形或梅花形5点采样5个分样。农产品采集可食用部分。各点位分样农产品200克左右,各分样混合均匀后为该监测点的1个样品。采集时用GPS定位和拍照,填写采样标签和入库登记表,及时发送入库登记表电子稿到自治区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四)采样应注意
2、事项1.采样工具,农产品处理刀具等使用不锈钢。一个样品采集或处理完毕后,要清洗再处理下一个样品。2.各分样点采样量应基本一致。3.样品装入双层塑料袋内,标签放入夹层内。并将写上样品名称和编号的不干胶标签贴于外层塑料袋。4.GPS定位时应在地块中心分样点。(五)样品预处理粮食样品置于通风、整洁、无污染的房间内晾干,分成2袋,每袋500克。蔬菜和水果样品送样前用食品加工器打碎,用样品瓶(袋)装200克冷冻保存。标签等要与样品相随。四、经费安排经费预算表物品数量金额元备注一、野外采样土壤取样器1100水鞋、雨衣等3350电子秤200样品袋、牛皮纸等6050用于处理土壤、晒干、标签等二、送样费送样费1
3、500三、检测费样品检测228800每个样400元,以最终招标价为准四、其他差旅4000监测点分布14个乡镇合计15000项目经费共1.5万元,主要用于样品采集和处理,检测结果评价涉及的设备购置、社会购买劳务、交通等费用支出。项目经费概算详见下表:五、进度安排2022年2月底前,制定县工作方案并印发实施。2022年3月底,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人员经费,并组织项目实施。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样品采集检测等工作。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全县监测工作。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本项工作是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为顺利开展2022年全县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局
4、成立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土壤肥料工作站负责具体项目实施,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组织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实施,于12月25日完成样品采样和送样。次年3月完成检测结果评价及绩效工作总结等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二)明确职责分工,落实人员。县土壤肥料工作站负责工作方案制定和具体项目实施,并对采样工作人员进行采样技术培训。适时组织开展样品采集、处理、送样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确保采集样品的代表性和完整性。局财务室要做好2022年农田土壤及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定位预警监测工作资金保障工作,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三)保密要求。本项目内容敏感,所有接触项目内容的人员必须对信息、结果数据等按保密要求进行保密,对泄露秘密所造所的影响要追究责任。未尽事宜,请与县土壤肥料工作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