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坚持政府主导和行业治理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动员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发挥单位监管职责,加强行业治理,形成长效治理机制。(二)坚持专项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避站绕行、短途驳载、强行闯卡、拒不接受检测、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结合,严厉整治公路治超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等乱象,不断净化治超执法环境。(三)坚持源头治理和路面治理相结合。既要抓住“车辆”和“货物”两个源头,预防货运源头不按规定装载,也要强化路面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行为。三、主要工作及措施(一)启动阶段(202*年7月10日至202*年7月31日)1.深入宣传发动。综合运用新媒体和传统媒
2、体,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超限检测站、收费站、服务区等平台,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营造打击冲卡绕行违法行为、净化公路治超执法环境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2.排摸冲卡绕行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全面排查全县重点地区及农村公路货运车辆冲卡绕行重点地区及路段。(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负责)3.排摸深挖公路治超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等乱象线索。深入摸查涉及治超领域“车托”“黄牛”“关系网”“保护伞”及其他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县公安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二)重点治理阶段(202* 年8月1日至202*年10月31日)4.强化农村公路整
3、治。加快全县未建农村公路固定超限监测站和乡、村道路重要出入口限高、限宽设施建设步伐,全面完善路网管控覆盖,防止非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绕行农村公路。(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5.强化源头监管工作。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协作,关口前移,严把车辆入户关、证照年审关、改装关、装载关等,坚决杜绝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对所有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公示,在超限检测站发现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依法追究货运源头单位和相关监管单位、人员的责任。(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各成员单位配合)6.强化路面治理工作。在超限检测站采取“肩并肩”路政、交警驻站联合执法,公安交管部门引导车
4、辆,路政部门负责称重、卸载,公安交管部门计分、处罚,依法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对于未设置超限检测站的道路,路政和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开展流动检测。(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负责)7.强化非法改装治理。在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超限超载检查的同时,加强对车厢栏板、弹簧板、悬浮轴、可伸缩结构、外廓尺寸等货车改装情况的检查,对非法改装的货车,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能够当场恢复的,当场监督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依法处罚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办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重点审核,同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及时改正、依法处罚。(县工信商务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运输局配合)8.
5、严厉打击冲卡绕行行为。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安部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严厉打击避站绕行、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治超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不断净化治超执法工作环境。9.严厉整治公路治超领域涉黑涉恶涉乱现象。对排摸的涉及公路治超领城“车托”“黄牛”“关系网”“保护伞”及其他涉黑涉恶涉乱问题线索,严格落实“两个结合”和“两个一律”要求,对问题线索梳理分类、闭环管理,对涉黑涉恶线索按要求移交,对涉乱问题重点整治。(县公安局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10.强化信息抄告。推进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失信信息共享、失信公示、联合惩戒等相关工作,通过建立多部门、多行业的联合惩戒机制,对
6、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各相关成员单位配合)(三)巩固提升阶段(202*年11月1 日至202*年12月31日)11.建立健全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执法环境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已取得的治理成果,及时发现和处理专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使冲卡绕行违法行为现象源头可控、路面可防、违法可治,进一步完善冲卡绕行违法行为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四、工作要求(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治超成员单位监管责任,把开展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执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与当前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从“两个维护
7、”的高度深化认识,进一步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推进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执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二)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发改、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运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大专项整治推动力度,整合执法资源,规范执法行为,配强执法装备,保障人员、经费、装备到位,促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三)坚持舆论导向,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法律法规,特别是要曝光一批违法超限运输、避站绕行、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四)加大执法力度,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形成严管态势。继续加大路面执法和源头治理力度,坚持联合执法,对超限检测站附近的“黑恶势力”、冲卡绕行、短途驳载、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加强货运源头企业监管,坚决防止超限超载车辆驶出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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