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分)1.党政领导班子未组织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扣1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没有就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的,每起扣1分;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按照规定带队开展安全检查的,每个扣1分。2.人事变动,未及时调整明确和落实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扣1分。3.乡(镇)每季度至少1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当地实际,分析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并形成会议纪要,每少1次扣0.5分(会议通知、会议纪要不全的,扣除相应分值);乡(镇)安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有会议记录。每少1次扣0.5分(会议通知
2、、会议纪要不全的,扣除相应分值)。4.全年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督查4次以上,每少一次扣0.5分。5.政府主要领导每半年按要求向县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未按要求向县政府报告履职情况的,少一次扣1分;履职报告内容不切实际、应付了事的扣1分。6.不按规定参加有关县安全生产会议的,每少1次扣0.5分。7.每个乡(镇)取得安全生产执法资格2人以上,未取得安全生产执法资格少1人扣0.5分。查看资料;第6项县安办评分(三)落实属地监管责任(5分)1.未编制并报送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扣0.5分;未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扣0.5分。2.乡(镇)主要负责人未担任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
3、主任的,扣0.5分。3.根据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求层层分解下达目标责任,未按照要求与各村、乡直单位、企业签订责任书并落实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少一起扣0.5分;未按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措施的扣0.5分。4.乡(镇)未建立安全生产约谈机制的,扣0.5分;未按制度规定开展约谈工作的,扣0.5分。5.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并被约谈、通报的,扣0.5分。6.未按要求安排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的,扣0.5分。(四)完成县政府、安委会要求贯彻落实的事项(5分)1.未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县政府、安委会督办件的落实及其他交办事项,一次扣0.5分。2.未及时上报县政府、安委
4、会安排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一次扣0.5分。县安办评分(五)辖区企业和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责任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强化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措施,有效管控风险、消除隐患(10分)1.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0.5分;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扣0.5分;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扣0.5分。2.未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扣1分;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人次扣1分。3.未组织对本企业安全风险进行排查、辨识、分析、评估并制定风险
5、清单并有效管控,扣0.5分。4.未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扣2分,排查出隐患未按四色分色管理的扣1分;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每个扣0.5分。抽查辖区2家生产经营单位二、依法治理(40分)(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5分)1.未充实加强乡(镇)监管监察力量的,扣1分,未落实安全监管人员的本项不得分;未落实村(社区)安全监管机构的,发现一个扣1分。2.未认真落实重大隐患项目台帐、未实行验收销号并形成闭环管理的每少一项扣1分。实地查看(七)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5分)1.未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扣3分;2.未按方案序时开展专项行动的,扣2分。(八)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6、30分)1.未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的扣5分,方案未结合实际制定的,扣2分。2.未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的,扣5分;未按要求及时报送大排查大整治相关台账的,每少一次扣1分。3.“一乡一册”未建立扣5分;“一乡一册”不完善的,每少一项扣1分。4.对发现的问题隐患没有建立清单实行闭环管理,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未落实整改责任措施的,每项隐患扣1分。三、防汛度汛(15 分)(九)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3分)1.未成立乡(镇)防汛指挥机构的扣0.3分。未明确防洪工程、地质灾害点等防汛薄弱环节责任人及职责的扣0.3分。2.未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的扣0.3分;检查发现值班人员未在岗位的一次扣0.3分。3.村级锣长对自
7、身职责不知悉、未履职的扣0.3分。4.未执行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冒险蓄水的扣 0.3分。未及时准确上报水情及灾情的扣 0.3分。5.未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的扣 0.3分,未对存在的问题跟踪并落实整改的扣0.3分。查看资料、相关文件及防汛办评分(十)各项防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及报备报批情况(4分)1.未修订完善乡、村二级防汛防台风预案的扣0.5分。2.危险区域转移人口未建档立卡已建档立卡数据未更新、报备的扣0.5分。福建省防汛危险区域转移对象报送系统未及时报送的扣0.5 分。3.中型及小二型水电站未修订完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扣0.5分。5.防汛应急预案未及时报送福建省防汛村级预
8、案管理与报送系统的扣0.5分。查看资料及相关系统(十一)抢险队伍建设情况(2分)1.未组建防汛抢险队伍,扣0.5分。抢险人员不熟悉应急预案扣0.3分,2.乡(镇)防汛办联系方式不畅通扣0.3分;未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开展防汛预案演练扣0.6 分。(十二)防汛物资储备情况(4分)1.防汛物资储备种类(砂石料、编织物料、绑扎材料、运输设备、机械设备、铁锹或锄头、应急手持电灯、防汛救生设备、应急电源)不齐全、账物不相符扣0.5 分;2.未制定健全防汛物资仓库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扣 0.5 分,未制定储备清单,完善出入库台账扣 0.5 分。未及时更新过期产品扣1 分。3.救援物资装备无法正常使用的扣 0
9、.5 分。充电式电器电量底于75%扣 0.5 分,操作人员不能够熟练使用防汛物资的扣0.3分。查看资料及实地查看(十三)防汛基础保障情况(2分)1.水位标识不明晰扣 0.3 分。2.防汛指挥决策系统以及卫星电话等通信设备不能够正常运行扣 0.3 分,操作人员不能够熟练使用扣 0.3 分。3.中型水库防汛道路不畅通扣0.3分,小型水库未设置防汛应急通道扣 0.3 分。4.基层预警设备(铜锣、手摇警报器等)不能正常使用扣0.3分。四、救灾工作(5分)(十四)灾情报送(1分)未及时报送灾情信息和救灾工作情况的每次扣0.5分;超过24小时未续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的每次扣0.5分;灾情数据出现逻辑性错误
10、,每次扣0.5分;出现瞒报、不报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本项不得分。(十五)物资储备(1分)未制定并按计划采购储备救灾物资扣0.5分;无物资管理进出库台账扣0.5分;物资管理进出库台账出现逻辑性错误扣0.5分;申领县救灾物资仓库物资手续不齐每次扣0.5分。(十六)灾害防救(1分)未按县减灾办要求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冬春救助、农房保险报送、避灾点巡检提升、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的等工作的每次扣0.5分,因工作未落实导致全县工作滞后的本项不得分。(十七)防震减灾(1分)未配合做好辖区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建设任务的,扣0.5分;协助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等防震减灾工作不力的扣0.5分;无专人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的扣
11、0.5分.(十八)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1分)未明确专人分管救灾工作的扣0.5分;未明确专人负责灾害信息员工作的扣0.5分;灾害信息员变动未及时更新上报名单的每次扣0.5分;未及时登录“国家灾情管理系统”更新乡、村灾情管理人员相关信息的(上报灾害信息员名单与灾情管理系统人员信息不一致的)每条扣0.1分;救灾工作出现推诿扯皮导致工作滞后该项不得分。五、加分项(十九)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给予适当加分,最高加10分1.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有关工作成果、经验在全国、省、市示范推广的(以文件为准),每项加5分、3分、2分。2.乡镇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含事故救援工作)获全国、省、市表彰奖励的(以文件或证书为准),每项分别加5分、3分、2分。3.接受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综合性检查得到肯定或表彰的,每项分别加5分、3分、2分。4.按时完成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任务的加5分。核查文件资料,由县安办评分六、否决项(二十)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辖区内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一起扣40分;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含道路交通)、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扣80分。一票否决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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